山东省水利厅节水载体创建评估和复核项目验收报告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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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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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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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山东省水利厅节水载体创建评估和复核项目验收报告公示
一、合同编号:SDGP370000000202302001429A_001
二、合同名称:节水载体创建评估和复核项目
三、项目编号:SDGP370000000202302001429
四、项目名称:节水载体创建评估和复核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山东省水利厅
地 址: 济南市历山路127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供应商(乙方): 山东省水利科学研究院
地 址:济南市历山路125号
联系方式:0531-55762931,0531-55763617
六、合同主要信息
服务内容:(1)按照省水利厅工作部署,对照《山东省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标准》开展第四批山东省节水型单位复核工作,2023年主要对位于济南市市中区、槐荫区、历城区和天桥区的公共机构进行资料审查和现场复核,形成综合评价意见;(2)对照《山东省节水标杆单位评价标准》,遴选工业企业、产业园区、公共机构等省级节水标杆80家,对申报单位进行资料审查和现场核查,提出推荐名单;(3)根据山东省2023年节水型高校创建计划,对照《节水型高校评价标准》开展评估工作,对申报高校进行综合验收评定,提出2023年度“山东省节水型高校”名单;(4)结合以往工作经验和工作新要求,在《关于明确山东省节水教育基地建设目标要求的函》基础上制修订《山东省节水教育实践基地评估标准》,对申请创建省级节水教育基地的单位进行现场评估,提出推荐名单;(5)按照《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加快推进合同节水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节水载体创建评估和复核工作,积极推广合同节水管理模式,遴选合同节水管理项目典型案例;(6)按照水利部要求,做好国家节水载体登记系统的信息录入、审核和维护管理工作。
服务要求:根据各类节水载体创建标准和要求,对其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组织专家开展资料审查和现场评估,综合评定后提出2023年第四批山东省节水型单位复核通过名单、山东省节水标杆单位推荐名单、山东省节水型高校推荐名单、山东省节水教育基地推荐名单;完成国家节水载体登记系统中省级信息录入、地市信息审核等工作。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服务地点:济南
七、验收日期:2023年11月27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袁 峰 刘 昭 刘 萍
九、验收意见:验收组一致认为项目承担单位完成了合同规定的内容,提交的文档资料齐全,成果符合验收要求,同意通过验收
十、其他补充事宜:
一、合同编号:SDGP370000000202302001429A_001
二、合同名称:节水载体创建评估和复核项目
三、项目编号:SDGP370000000202302001429
四、项目名称:节水载体创建评估和复核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山东省水利厅
地 址: 济南市历山路127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供应商(乙方): 山东省水利科学研究院
地 址:济南市历山路125号
联系方式:0531-55762931,0531-55763617
六、合同主要信息
服务内容:(1)按照省水利厅工作部署,对照《山东省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标准》开展第四批山东省节水型单位复核工作,2023年主要对位于济南市市中区、槐荫区、历城区和天桥区的公共机构进行资料审查和现场复核,形成综合评价意见;(2)对照《山东省节水标杆单位评价标准》,遴选工业企业、产业园区、公共机构等省级节水标杆80家,对申报单位进行资料审查和现场核查,提出推荐名单;(3)根据山东省2023年节水型高校创建计划,对照《节水型高校评价标准》开展评估工作,对申报高校进行综合验收评定,提出2023年度“山东省节水型高校”名单;(4)结合以往工作经验和工作新要求,在《关于明确山东省节水教育基地建设目标要求的函》基础上制修订《山东省节水教育实践基地评估标准》,对申请创建省级节水教育基地的单位进行现场评估,提出推荐名单;(5)按照《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加快推进合同节水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节水载体创建评估和复核工作,积极推广合同节水管理模式,遴选合同节水管理项目典型案例;(6)按照水利部要求,做好国家节水载体登记系统的信息录入、审核和维护管理工作。
服务要求:根据各类节水载体创建标准和要求,对其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组织专家开展资料审查和现场评估,综合评定后提出2023年第四批山东省节水型单位复核通过名单、山东省节水标杆单位推荐名单、山东省节水型高校推荐名单、山东省节水教育基地推荐名单;完成国家节水载体登记系统中省级信息录入、地市信息审核等工作。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服务地点:济南
七、验收日期:2023年11月27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袁 峰 刘 昭 刘 萍
九、验收意见:验收组一致认为项目承担单位完成了合同规定的内容,提交的文档资料齐全,成果符合验收要求,同意通过验收
十、其他补充事宜:
山东省政府采购项目验收报告书(服务类) | ||
采购人全称:山东省水利厅 | ||
供应商全称:山东省水利科学研究院 | ||
项目名称:节水载体创建评估和复核项目 | ||
验收方式:自行验收 |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合 同 号:SDGP370000000202302001429A_001 | ||
实际供货日期: | 交货验收日期:2023年11月27日 | 退保证金时间: |
货物质量: | ||
合格 | ||
安装调试: | ||
履约期质量情况: 符合合同标准,服务质量合格 | ||
符合合同标准,服务质量合格 | ||
供应商意见: | ||
根据工作部署和任务要求,分别开展了各类节水载体的创建评估和复核,提交了山东省节水标杆单位推荐名单、2023年省级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复核通过名单、2023年度山东省节水型高校名单、2023年省级节水教育 | ||
负责人签字 :刘健 | 时间:2023年11月30日 | |
采购人意见: | ||
已完成合同规定内容,同意申请履约验收 | ||
负责人签字 :山东省水利厅 | 时间:2023年11月30日 | |
代理机构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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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签字 : | 时间: | |
注:本报告书一式四份,财政部门一份、代理机构一份、采购人一份、供应商一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