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教育局长沙市中考语文口语交际、英语口语人机对话考查以及艺术中考机考软件运营服务项目采购合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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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合同编号:CSCG-GK-202403130006-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教育局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广东讯飞启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长沙市中考语文口语交际、英语口语人机对话考查以及艺术中考机考软件运营服务项目采购 (3)采购计划编号: CSCG-202403130006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合同标的:长沙市中考语文口语交际、英语口语人机对话考查以及艺术中考机考软件运营服务项目采购 金额明细: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4-05-08 —— 2025-05-07 3.2 履行地点:长沙市教育局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按照长沙市教育局要求,提供长沙市中考语文口语交际、英语口语人机对话考查以及艺术中考机考软件运营服务项目采购,包括提供适合本项目的全套考试系统,以及试卷电子化、考务管理支持、考试支持、计算机智能评分、模拟练习、考试定点技术服务、软件测试、交付服务、考务资料制作服务。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00,说明:本年度正式考试评卷结束,采购人于两周内组织验收,验收通过后一次性支付清当年技术服务费。,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 收款账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科学城支行(广东讯飞启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3602090719200085176)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1)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乙方所出售的货物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本项目按长沙市《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 号文要求执行。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2.乙方在实施项目工作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3.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所需资料。乙方如对工作条件和资料有要求或需要甲方合作的,应事先向甲方提出书面说明并清晰、完整列明甲方需配合事项及时间等要求,经甲方确认同意后,甲方依约定完成配合事项;否则,甲方无需向乙方提供任何协助,乙方亦不能以此为由要求甲方承担任何责任或主张自己减轻或免除任何责任。4.负责监督和检查项目工作的进度、质量及纪律遵守情况。发现乙方在项目工作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及时予以制止,并向有关部门报告。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3.乙方对本项目提供的具有保密责任及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和信息披露给任何第三方。4.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权利,所使用的软硬件为乙方合法所有或经合法授权。涉及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一切费用和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因此而造成甲方承担赔偿等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0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1. 甲方自交付且收到财政资金指标之日起 30 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60 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做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 1 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2.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3.乙方不能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或按合同总价的 20%支付违约金。4.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总价万分之五的违约金。逾期超过 7 天,视为乙方不能履约,甲方有权按乙方不能履行服务条款处理。5.乙方未亲自履行任何一项或履行不符合合同要求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 20%的违约金,如果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还应赔偿甲方的损失,逾期超过 7 日未予纠正的,视乙方不能履行合同,甲方有权按乙方不能履行合同的条款处理。6.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都不能弥补甲方所受损失的情况下,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或按合同总价的 20%支付违约金。7.乙方违反保密规定时,甲方有权停止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乙方应继续提供服务按合同总价的 20%支付违约金,如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给需方造成的损失,则还应赔偿不足部分的损失,涉嫌构成犯罪的,甲方将向司法部门移交相关犯罪线索。8.如因乙方未按合同要求做好技术服务工作造成考试事故,情节较轻并未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乙方按合同总价的 20%支付违约金;情节严重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除上述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取消支付服务费,乙方赔偿违约行为对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发生违法犯罪行为或产生重大责任事故的(包括但不限于泄密),追究乙方及其直接责任人的所有法律责任。9.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和损害赔偿计算方式是双方在平等协商基础上确定的,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违约金除了弥补守约方的损失外还具有惩戒违约行为的性质,双方在签约时已经充分知晓如果违约应该承担的责任和风险,因此不可撤销地放弃对违约金过高请求调整的权利。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电子签章后 生效 11.其他条款 无。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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