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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国际事业天津有限公司华锦精细化工及原料工程项目裂解炉衬里F-1110~1120、F-1180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中石化国际事业天津有限公司华锦精细化工及原料工程项目裂解炉衬里F-1110~1120、F-1180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3月15日

本标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操作,请登录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并使用CA数字证书加密制作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下方说明。
Report
    发布日期:2024年3月15日
    1.招标条件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受中石化国际事业天津有限公司委托,对【拓市天津】SEI精细化工及原料工程项目裂解炉衬里F-1110~1120、F-1180采购所需裂解炉衬里F-1110~1120、F-1180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240402-0391-1976-B1
    2.项目内容:【拓市天津】SEI精细化工及原料工程项目裂解炉衬里F-1110~1120、F-1180采购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其他耐火材料及制品
3.00

包1-裂解炉衬里F-1110~1120、F-1180
    3.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招标技术文件中设置的星号条款均为废标项。投标文件应对本请购文件的重要条款,尤其是星号(★)条款做出明确、具体的响应或做出完成该项工作的承诺,否则将导致废标。
    3.1.7 本文件所提到的否决条款为最终否决条款,相关附件中的否决条款(带“★”号的条款)与本文件所列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
    3.1.8 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
    3.1.9 供应商应自有本项目采用的陶瓷纤维整体模块、耐火砖及纳米微孔板主要衬里材料的实体制造厂,并提供证明文件。本项目涉及到的辐射段衬里主要材料(陶瓷纤维整体模块、耐火砖及纳米微孔板)应在供应商自有的实体制造厂进行制造。
    3.1.10 供应商提供的实体制造厂证明文件至少应包括:① 制造厂详细地址;②营业执照照片(营业执照法人代表需与投标人法人代表为同一人或同属一个集团)③完整生产线照片和相应设备铭牌照片(带经纬度照片);④自有实体制造厂生产的本项目所涉及耐火材料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应由具有ilac-MRA 和CNAS 认证的机构出具,报告时间应在招标文件发布之前。供应商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文件或照片未能明确辨别本条的①②③④项内容则视为未提供。
    3.1.11 供应商合同交货有效期内应具有2项及以上新建80万吨/年乙烯装置裂解炉辐射段衬里设计能力以及所有材料(陶瓷纤维整体模块、耐火砖、纳米微孔板、锚固件等)的供货业绩(一份合同视为一项业绩),应满足:辐射段热面温度1250℃;环境温度27℃;风速0m/s;除下述位置外,辐射段外表面要求的温度≤75℃;看火孔及作业门外延100mm、托砖板上下各50mm 范围内的表面温度≤90℃;辐射段和横跨段的炉底外表面温度≤90℃等技术指标,投标文件应提供合同复印件、技术附件和设计确认图纸复印件。合同交货有效期:2019 年2 月至2024 年1 月之间。
    3.1.12 供应商技术投标文件中应包含辐射段衬里烘炉方案。
    3.1.13 性能保证:所提供的材料各项性能指标及质量应满足设计文件的要求,供应商应提供完整的偏差/偏离表。
    3.1.14 偏差/偏离表在技术标书中未按19.1 条要求提供的将被否决。
    3.1.15 分包商名单★注1 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明确的分包商名单,分包商名单不应出现“或相当”、“待定”等不明确描述。若投标人选择技术文件名单之外的、“或相当”的供应商,须在投标前通过招标中心进行澄清,最终分包商名单以招标中心澄清发布的内容为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4年3月7日 8:00至2024年3月20日 16:00(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3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售卖方式: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3月28日 09: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4年03月28日 09:00。
    开标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安德路甲67号(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和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上发布。
    6.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4年03月28日 09:00前与李景玉联系,技术咨询请与杨振华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6.3.其他重要要求:。
    6.4.投标说明:无。
    7.联系方式:
投标咨询:
联 系 人:
李景玉
电 话:
022-58068949
电 子 邮 件:
wzlijingyu@sinopec.com
 技术咨询:
联 系 人:
杨振华
电 话:
010-84875018
电 子 邮 件:
yangzh@sei.com.cn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
2024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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