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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新民市清洁取暖农村散户居民煤改洁项目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2024年度新民市清洁取暖农村散户居民煤改洁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4年度新民市清洁取暖农村散户居民煤改洁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6月1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181-00053
项目名称:2024年度新民市清洁取暖农村散户居民煤改洁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10,000,000.00
最高限价(元):80,000
采购需求:查看
项目总体概况:
供应商所报价格应为全包价,包括人工、管理、材料、货物、配件、运输、装卸、检验、试验、测试、培训、利润、税金(需提供正规发票)、政策性文件及风险责任等一切费用。另外试验费用及竣(交)工验收检测费用均应包含在投标价格内。
 
注:*为必须满足条件,如不满足视作不响应采购文件,按废标处理。
 
一、 空气源热泵热风机
1.产品符合《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热风机》(JB/T13573-2018)相关要求;
2.应提供国家级空调设备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合格和能效检测报告;
3.空气源热泵企业必须建有-25℃低温检测实验室,经国家认定的检测机构评定合格;
*4.应满足《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455-2019)中规定的能效等级 1 级要求;
5.需提供国家 3C 认证证书;
6.名义制热量(-12℃)不低于 4kW;
7.名义制热性能系数 COP-12℃≥2.4;
8.低温制热性能系数 COP-20℃≥2.0;
9.1%的机组应具备监测功能,配备数据采集与传输装置, 具有标准 485 通讯接口和通讯协议,能够实现室内温度、机组运行状态、整机电压、整机电流、故障信息等运行信息的 无线传输,具备远程调控(温度设定、开关机状态、运行模式等)的能力,且企业应接收、记录运行数据并提报;
10.农户户内线路采用国标铜芯导线,导线截面积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热风机连接铜管需符合国家标准。
11.企业应承诺对其供应产品免费保修 6年;
12. 设备安装前,安装过程中,安装完成后,同一区(县、市)、同一厂家、同一规格型号的设备,其数量在 1000 台及以下时,检测 2 台;超过1000 台,按 2‰比例抽检,由国家级空调设备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检测报告。首次抽样产品不合格时,按照相同抽样方法进行第二次抽检,同一产品两次抽检不合格的供货企业取消供货资格。抽检项目如下表所示。
表 1 空气源热泵热风机抽检项目
序号
检测项目
检测依据
1
制热系统密封性能
 
 
JB/T 13573-2018《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热风机》、GB
21455-2019《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2
电气强度(冷态)
3
泄漏电流
4
接地电阻
5
防触电保护
6
名义制热量、名义制热消耗功
率、名义制热性能系数 COP-12℃
7
低温制热量、低温制热消耗功
率、低温制热性能系数 COP-20℃

二、 空气源热泵热水机
1.产品符合《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冷水)机组第2部分:户用及类似用途的热泵(冷水)机组》(GB/T 25127.2- 2020)相关要求;
2.应提供国家级空调设备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合格和能效检测报告;
3.空气源热泵企业必须建有-25℃低温检测实验室,经国家认定的检测机构评定合格;
*4.应满足《低温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7480-2019)中规定的能效等级 2 级(额定出水温度 41℃)要求;
*5.须为变频分体机;
6.需提供国家 3C 认证证书;
7.3P 机组名义制热量(室外干球温度-12℃,额定出水温度 41℃)不低于 5.7kW,5P机组名义制热量(室外干球温度-12℃,额定出水温度 41℃)不低于 9.5kW;6P机组名义制热量(室外干球温度-12℃,额定出水温度 41℃)不低于11.0kW;8P机组名义制热量(室外干球温度-12℃,额定出水温度 41℃)不低于14.0kW;
8.额定出水温度41℃时,机组名义制热性能系数 COP-12℃≥2.4;
9.额定出水温度41℃时,机组低温制热性能系数 COP-20℃≥2.0;
10.空气源热泵热水机应加装电辅助加热装置,能够实现手动开、闭电辅助加热系统,并应在明显位置显示电辅助加热系统工作状态;
11.空气源热泵热水机采暖系统要配套安装适宜容量的保温储水罐,确保系统工作稳定,水系统应配备适宜的过滤装置;
12.1%的机组应具备监测功能,配备数据采集与传输装置,具有标准485通讯接口和通讯协议,能够实现室内温度、供水温度、回水温度、机组运行状态、整机电压、整机电流、故障信息等运行信息的无线传输,具备远程调控(温度设定、开关机状态、运行模式等)的能力,且企业应接收、记录运行数据并提报;
13.农户户内线路采用国标铜芯导线,导线截面积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热水机连接铜管、PPR水管需符合国家标准。
14.企业应承诺对其供应产品免费保修 6 年;
15. 设备安装前,安装过程中,安装完成后,同一区(县、市)、同一厂家、同规格型号的设备,其数量在 1000 台及以下时,检测 2 台;超过1000 台,按 2‰比例抽检,由国家级空调设备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检测报告。首次抽样产品不合格时,按照相同抽样方法进行第二次抽检,同一产品两次抽检不合格的供货企业取消供货资格。抽检项目如下表所示。
 
表 2 空气源热泵热水机抽检项目
序号
检测项目
检测依据
 
1
名义制热量、名义制热消耗功率、名义制热性能系数COP-12℃(室外干球温度-12℃, 额定出水温度41℃)
 
《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冷水)机组 第 2 部分: 户用及类似用途的热泵
(冷水)机组》(GB/T 25127.2-2020)、《低温
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 等 级 》 (GB37480- 2019)
 
2
低温制热量、低温制热消耗功率、低温制热性能系数COP-20℃(室外干球温度-20℃, 额定出水温度41℃)
3
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
4
绝缘电阻
5
电气强度

三:招标控制单价:
风机5500元/台,水机(3P)12500元/台,水机(5P)18000元/台,水机(6P)20000元/台,水机(8P)24000元/台。供应商单价报价不得超过单项控制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四、供货地点及户数:
包组编号:001,供货地点:大红旗镇、红旗乡、柳河沟镇、卢屯乡、金五台子、兴隆镇、姚堡乡、周坨子镇、兴隆堡镇、前当堡镇、梁山镇,约11000户。
包组编号:002,供货地点:东蛇山子镇、三道岗子镇、陶屯镇、公主屯镇、新农镇、法哈牛镇、胡台镇、张家屯镇、罗家房镇、大民屯镇,约11000户。
包组编号:003:供货地点:东城街道、西城街道、新柳街道、辽滨街道、高台子、大柳屯镇、于家窝堡乡,约8000户。
五、特别说明:中标供应商中标后应根据农户需求确定安装类型、型号和数量,所以上述数量为预估数量,会根据农户需求的变化而发生改变,采购人不保证数量的准确性,请各供应商考虑所有风险因素。最终以实际发生为准,按照中标单价,据实结算。
六、电表以下至农户设备安装处的所有物料(包括但不限于空气开关、电源线等)全部由中标人负责,使用材料需符合国家标准,保证设备安全运行。
 
七、本项目共分为3个包组,兼投不兼中。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10日之内供货,项目于10月15日之前完成安装并投入使用。(具体时间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110,000,000.00
最高限价(元):80,000
采购需求:查看
项目总体概况:
供应商所报价格应为全包价,包括人工、管理、材料、货物、配件、运输、装卸、检验、试验、测试、培训、利润、税金(需提供正规发票)、政策性文件及风险责任等一切费用。另外试验费用及竣(交)工验收检测费用均应包含在投标价格内。
 
注:*为必须满足条件,如不满足视作不响应采购文件,按废标处理。
 
一、 空气源热泵热风机
1.产品符合《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热风机》(JB/T13573-2018)相关要求;
2.应提供国家级空调设备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合格和能效检测报告;
3.空气源热泵企业必须建有-25℃低温检测实验室,经国家认定的检测机构评定合格;
*4.应满足《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455-2019)中规定的能效等级 1 级要求;
5.需提供国家 3C 认证证书;
6.名义制热量(-12℃)不低于 4kW;
7.名义制热性能系数 COP-12℃≥2.4;
8.低温制热性能系数 COP-20℃≥2.0;
9.1%的机组应具备监测功能,配备数据采集与传输装置, 具有标准 485 通讯接口和通讯协议,能够实现室内温度、机组运行状态、整机电压、整机电流、故障信息等运行信息的 无线传输,具备远程调控(温度设定、开关机状态、运行模式等)的能力,且企业应接收、记录运行数据并提报;
10.农户户内线路采用国标铜芯导线,导线截面积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热风机连接铜管需符合国家标准。
11.企业应承诺对其供应产品免费保修 6年;
12. 设备安装前,安装过程中,安装完成后,同一区(县、市)、同一厂家、同一规格型号的设备,其数量在 1000 台及以下时,检测 2 台;超过1000 台,按 2‰比例抽检,由国家级空调设备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检测报告。首次抽样产品不合格时,按照相同抽样方法进行第二次抽检,同一产品两次抽检不合格的供货企业取消供货资格。抽检项目如下表所示。
表 1 空气源热泵热风机抽检项目
序号
检测项目
检测依据
1
制热系统密封性能
 
 
JB/T 13573-2018《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热风机》、GB
21455-2019《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2
电气强度(冷态)
3
泄漏电流
4
接地电阻
5
防触电保护
6
名义制热量、名义制热消耗功
率、名义制热性能系数 COP-12℃
7
低温制热量、低温制热消耗功
率、低温制热性能系数 COP-20℃

二、 空气源热泵热水机
1.产品符合《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冷水)机组第2部分:户用及类似用途的热泵(冷水)机组》(GB/T 25127.2- 2020)相关要求;
2.应提供国家级空调设备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合格和能效检测报告;
3.空气源热泵企业必须建有-25℃低温检测实验室,经国家认定的检测机构评定合格;
*4.应满足《低温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7480-2019)中规定的能效等级 2 级(额定出水温度 41℃)要求;
*5.须为变频分体机;
6.需提供国家 3C 认证证书;
7.3P 机组名义制热量(室外干球温度-12℃,额定出水温度 41℃)不低于 5.7kW,5P机组名义制热量(室外干球温度-12℃,额定出水温度 41℃)不低于 9.5kW;6P机组名义制热量(室外干球温度-12℃,额定出水温度 41℃)不低于11.0kW;8P机组名义制热量(室外干球温度-12℃,额定出水温度 41℃)不低于14.0kW;
8.额定出水温度41℃时,机组名义制热性能系数 COP-12℃≥2.4;
9.额定出水温度41℃时,机组低温制热性能系数 COP-20℃≥2.0;
10.空气源热泵热水机应加装电辅助加热装置,能够实现手动开、闭电辅助加热系统,并应在明显位置显示电辅助加热系统工作状态;
11.空气源热泵热水机采暖系统要配套安装适宜容量的保温储水罐,确保系统工作稳定,水系统应配备适宜的过滤装置;
12.1%的机组应具备监测功能,配备数据采集与传输装置,具有标准485通讯接口和通讯协议,能够实现室内温度、供水温度、回水温度、机组运行状态、整机电压、整机电流、故障信息等运行信息的无线传输,具备远程调控(温度设定、开关机状态、运行模式等)的能力,且企业应接收、记录运行数据并提报;
13.农户户内线路采用国标铜芯导线,导线截面积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热水机连接铜管、PPR水管需符合国家标准。
14.企业应承诺对其供应产品免费保修 6 年;
15. 设备安装前,安装过程中,安装完成后,同一区(县、市)、同一厂家、同规格型号的设备,其数量在 1000 台及以下时,检测 2 台;超过1000 台,按 2‰比例抽检,由国家级空调设备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检测报告。首次抽样产品不合格时,按照相同抽样方法进行第二次抽检,同一产品两次抽检不合格的供货企业取消供货资格。抽检项目如下表所示。
 
表 2 空气源热泵热水机抽检项目
序号
检测项目
检测依据
 
1
名义制热量、名义制热消耗功率、名义制热性能系数COP-12℃(室外干球温度-12℃, 额定出水温度41℃)
 
《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冷水)机组 第 2 部分: 户用及类似用途的热泵
(冷水)机组》(GB/T 25127.2-2020)、《低温
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 等 级 》 (GB37480- 2019)
 
2
低温制热量、低温制热消耗功率、低温制热性能系数COP-20℃(室外干球温度-20℃, 额定出水温度41℃)
3
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
4
绝缘电阻
5
电气强度

三:招标控制单价:
风机5500元/台,水机(3P)12500元/台,水机(5P)18000元/台,水机(6P)20000元/台,水机(8P)24000元/台。供应商单价报价不得超过单项控制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四、供货地点及户数:
包组编号:001,供货地点:大红旗镇、红旗乡、柳河沟镇、卢屯乡、金五台子、兴隆镇、姚堡乡、周坨子镇、兴隆堡镇、前当堡镇、梁山镇,约11000户。
包组编号:002,供货地点:东蛇山子镇、三道岗子镇、陶屯镇、公主屯镇、新农镇、法哈牛镇、胡台镇、张家屯镇、罗家房镇、大民屯镇,约11000户。
包组编号:003:供货地点:东城街道、西城街道、新柳街道、辽滨街道、高台子、大柳屯镇、于家窝堡乡,约8000户。
五、特别说明:中标供应商中标后应根据农户需求确定安装类型、型号和数量,所以上述数量为预估数量,会根据农户需求的变化而发生改变,采购人不保证数量的准确性,请各供应商考虑所有风险因素。最终以实际发生为准,按照中标单价,据实结算。
六、电表以下至农户设备安装处的所有物料(包括但不限于空气开关、电源线等)全部由中标人负责,使用材料需符合国家标准,保证设备安全运行。
 
七、本项目共分为3个包组,兼投不兼中。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10日之内供货,项目于10月15日之前完成安装并投入使用。(具体时间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3
预算金额(元):80,000,000.00
最高限价(元):80,000
采购需求:查看
项目总体概况:
供应商所报价格应为全包价,包括人工、管理、材料、货物、配件、运输、装卸、检验、试验、测试、培训、利润、税金(需提供正规发票)、政策性文件及风险责任等一切费用。另外试验费用及竣(交)工验收检测费用均应包含在投标价格内。
 
注:*为必须满足条件,如不满足视作不响应采购文件,按废标处理。
 
一、 空气源热泵热风机
1.产品符合《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热风机》(JB/T13573-2018)相关要求;
2.应提供国家级空调设备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合格和能效检测报告;
3.空气源热泵企业必须建有-25℃低温检测实验室,经国家认定的检测机构评定合格;
*4.应满足《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455-2019)中规定的能效等级 1 级要求;
5.需提供国家 3C 认证证书;
6.名义制热量(-12℃)不低于 4kW;
7.名义制热性能系数 COP-12℃≥2.4;
8.低温制热性能系数 COP-20℃≥2.0;
9.1%的机组应具备监测功能,配备数据采集与传输装置, 具有标准 485 通讯接口和通讯协议,能够实现室内温度、机组运行状态、整机电压、整机电流、故障信息等运行信息的 无线传输,具备远程调控(温度设定、开关机状态、运行模式等)的能力,且企业应接收、记录运行数据并提报;
10.农户户内线路采用国标铜芯导线,导线截面积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热风机连接铜管需符合国家标准。
11.企业应承诺对其供应产品免费保修 6年;
12. 设备安装前,安装过程中,安装完成后,同一区(县、市)、同一厂家、同一规格型号的设备,其数量在 1000 台及以下时,检测 2 台;超过1000 台,按 2‰比例抽检,由国家级空调设备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检测报告。首次抽样产品不合格时,按照相同抽样方法进行第二次抽检,同一产品两次抽检不合格的供货企业取消供货资格。抽检项目如下表所示。
表 1 空气源热泵热风机抽检项目
序号
检测项目
检测依据
1
制热系统密封性能
 
 
JB/T 13573-2018《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热风机》、GB
21455-2019《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2
电气强度(冷态)
3
泄漏电流
4
接地电阻
5
防触电保护
6
名义制热量、名义制热消耗功
率、名义制热性能系数 COP-12℃
7
低温制热量、低温制热消耗功
率、低温制热性能系数 COP-20℃

二、 空气源热泵热水机
1.产品符合《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冷水)机组第2部分:户用及类似用途的热泵(冷水)机组》(GB/T 25127.2- 2020)相关要求;
2.应提供国家级空调设备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合格和能效检测报告;
3.空气源热泵企业必须建有-25℃低温检测实验室,经国家认定的检测机构评定合格;
*4.应满足《低温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7480-2019)中规定的能效等级 2 级(额定出水温度 41℃)要求;
*5.须为变频分体机;
6.需提供国家 3C 认证证书;
7.3P 机组名义制热量(室外干球温度-12℃,额定出水温度 41℃)不低于 5.7kW,5P机组名义制热量(室外干球温度-12℃,额定出水温度 41℃)不低于 9.5kW;6P机组名义制热量(室外干球温度-12℃,额定出水温度 41℃)不低于11.0kW;8P机组名义制热量(室外干球温度-12℃,额定出水温度 41℃)不低于14.0kW;
8.额定出水温度41℃时,机组名义制热性能系数 COP-12℃≥2.4;
9.额定出水温度41℃时,机组低温制热性能系数 COP-20℃≥2.0;
10.空气源热泵热水机应加装电辅助加热装置,能够实现手动开、闭电辅助加热系统,并应在明显位置显示电辅助加热系统工作状态;
11.空气源热泵热水机采暖系统要配套安装适宜容量的保温储水罐,确保系统工作稳定,水系统应配备适宜的过滤装置;
12.1%的机组应具备监测功能,配备数据采集与传输装置,具有标准485通讯接口和通讯协议,能够实现室内温度、供水温度、回水温度、机组运行状态、整机电压、整机电流、故障信息等运行信息的无线传输,具备远程调控(温度设定、开关机状态、运行模式等)的能力,且企业应接收、记录运行数据并提报;
13.农户户内线路采用国标铜芯导线,导线截面积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热水机连接铜管、PPR水管需符合国家标准。
14.企业应承诺对其供应产品免费保修 6 年;
15. 设备安装前,安装过程中,安装完成后,同一区(县、市)、同一厂家、同规格型号的设备,其数量在 1000 台及以下时,检测 2 台;超过1000 台,按 2‰比例抽检,由国家级空调设备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检测报告。首次抽样产品不合格时,按照相同抽样方法进行第二次抽检,同一产品两次抽检不合格的供货企业取消供货资格。抽检项目如下表所示。
 
表 2 空气源热泵热水机抽检项目
序号
检测项目
检测依据
 
1
名义制热量、名义制热消耗功率、名义制热性能系数COP-12℃(室外干球温度-12℃, 额定出水温度41℃)
 
《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冷水)机组 第 2 部分: 户用及类似用途的热泵
(冷水)机组》(GB/T 25127.2-2020)、《低温
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 等 级 》 (GB37480- 2019)
 
2
低温制热量、低温制热消耗功率、低温制热性能系数COP-20℃(室外干球温度-20℃, 额定出水温度41℃)
3
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
4
绝缘电阻
5
电气强度

三:招标控制单价:
风机5500元/台,水机(3P)12500元/台,水机(5P)18000元/台,水机(6P)20000元/台,水机(8P)24000元/台。供应商单价报价不得超过单项控制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四、供货地点及户数:
包组编号:001,供货地点:大红旗镇、红旗乡、柳河沟镇、卢屯乡、金五台子、兴隆镇、姚堡乡、周坨子镇、兴隆堡镇、前当堡镇、梁山镇,约11000户。
包组编号:002,供货地点:东蛇山子镇、三道岗子镇、陶屯镇、公主屯镇、新农镇、法哈牛镇、胡台镇、张家屯镇、罗家房镇、大民屯镇,约11000户。
包组编号:003:供货地点:东城街道、西城街道、新柳街道、辽滨街道、高台子、大柳屯镇、于家窝堡乡,约8000户。
五、特别说明:中标供应商中标后应根据农户需求确定安装类型、型号和数量,所以上述数量为预估数量,会根据农户需求的变化而发生改变,采购人不保证数量的准确性,请各供应商考虑所有风险因素。最终以实际发生为准,按照中标单价,据实结算。
六、电表以下至农户设备安装处的所有物料(包括但不限于空气开关、电源线等)全部由中标人负责,使用材料需符合国家标准,保证设备安全运行。
 
七、本项目共分为3个包组,兼投不兼中。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10日之内供货,项目于10月15日之前完成安装并投入使用。(具体时间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就业人、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 2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供应商需具备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本企业没有资质的需聘用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具备资质的企业并附《安装委托协议》,取暖设备的安装质量及相应法律责任由设备供应商承担。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23日 08时30分至2024年05月30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6月1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新民市辽河大街115号),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至辽宁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现场递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导致的一切不利后果;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U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2、开标时,投标人报价解密严格按照最新的电子招投标要求的程序执行,供应商须自行携带CA、笔记本电脑(电脑需提前下载所办CA的插件、自备上网功能)或用其他方式自行解密(解密时间30分钟),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逾期未解密视为放弃投标。
3、请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如因未关注更正公告发生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4 、本项目分为3个包组,兼投不兼中。
5、本项目采用单价招标。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新民市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 新民市辽河大街88号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翰林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浑南区全运五路33号安拓产业园A29四楼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邮箱地址: 2399048126@qq.com
开户行: 中国银行本溪分行银亿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翰林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30776560144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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