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公路联网收费清分结算中心业务系统功能完善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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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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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宁夏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宁夏回族自治区公路联网收费清分结算中心的委托,对宁夏公路联网收费清分结算中心业务系统功能完善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024年5月21日完成开标评标工作。经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评审,推荐了中标候选人。
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及其排名
二、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三、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内容
四、开标记录表
详见附表。
五、被否决的投标人情况说明
无。
六、评标委员会评分汇总表
详见附表。
七、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各投标单位投标文件的技术标打分表
详见附表。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以上中标结果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其他利害关系人是指除投标人以外的、与招标项目或者招标活动有直接和间接利益关系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对上述公示持有异议的,请于公示发布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信函形式的异议以收到时的邮戳日为准)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路联网收费清分结算中心提出。超过时效的异议或异议书的内容及签字盖章不完整的异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有权不予受理。
异议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异议人为非投标人的,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为其他利害关系人;(3)被异议人的名称、地址;(4)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5)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及主张;(6)必要的法律法规依据;(7)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书的签字盖章: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出异议的,异议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路联网收费清分结算中心将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2004年第11号)认真处理,公示期满无异议,上述公示单位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为本项目的中标人。
九、发布媒介
本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及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同时发布。
十、公示期
2024年5月23日至2024年5月26日。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夏回族自治区公路联网收费清分结算中心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75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宁夏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悦海新天地B座写字楼9楼908
联系人:高林平、刘瑛
电话:0951-8569287
2024年5月23日
附件:1、开标记录表.pdf
2、评标结果汇总.pdf
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及其排名
中标候选人排名 | 单位名称 | 投标报价 | 得分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中远海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 95.18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广西交科集团有限公司 | 5415120.00 | 91.66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甘肃紫光智能交通与控制技术有限公司 | 5464800.00 | 92.58 |
二、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排名 | 单位名称 | 业绩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中远海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贵州省高速公路取消省界收费站工作省中心软硬件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2.宁夏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项目电子收费结算管理中心系统建设项目; 3.宁夏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4.青海省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5.宁夏回族自治区公路联网收费清分结算中心高速公路联网收费清分结算系统数据同城灾备建设项目。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广西交科集团有限公司 | 1.广西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联网收费清分结算系统升级改造; 2.广西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联网收费稽查平台。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甘肃紫光智能交通与控制技术有限公司 | 1.甘肃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升级工程(二期)施工项目; 2.甘肃省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
三、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内容
排名 | 主要人员姓名 | 个人业绩 | 证书编号 |
第一中标候选人:中远海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经理:陈健华 | 1.宁夏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2.乌海至玛沁公路(宁夏境)青铜峡至中卫段机电工程第JD2标段。 | CYG20110017 |
项目总工:徐青松 | 1.贵州省高速公路取消省界收费站工作省中心软硬件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2.宁夏回族自治区公路联网收费清分结算中心高速公路联网收费清分结算系统数据同城灾备建设项目。 | CYG20170102 | |
第二中标候选人:广西交科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经理:杨辉 | 1.明光至巢湖高速公路滁州段机电工程施工; 2.南宁沙井至吴圩公路监控、通信、收费综合系统机电工程融资+工程总承包№JD合同段。 | GX12023006913 |
项目总工:李琦 | 1.明光至巢湖高速公路滁州段机电工程施工; 2.广西柳州经合山至南宁高速公路项目监控、通信、收费、供配电系统及隧道机电工程施工№JD 合同段。 | 0032788 | |
第三中标候选人:甘肃紫光智能交通与控制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经理:田胜利 | 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联网非现金支付三期工程(南疆片区)及G3012线和硕至库尔勒高速公路机电系统改造工程第NJJD-01合同段; 2.甘肃省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 62201911016941 |
项目总工:张磊 | 1.东莞至番禺高速公路桥头至沙田段工程施工第19合同段; 2.临夏至大河家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机电工程施工LDJD3标段。 | 甘职高资字:No.6261263 |
四、开标记录表
详见附表。
五、被否决的投标人情况说明
无。
六、评标委员会评分汇总表
详见附表。
七、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各投标单位投标文件的技术标打分表
详见附表。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以上中标结果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其他利害关系人是指除投标人以外的、与招标项目或者招标活动有直接和间接利益关系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对上述公示持有异议的,请于公示发布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信函形式的异议以收到时的邮戳日为准)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路联网收费清分结算中心提出。超过时效的异议或异议书的内容及签字盖章不完整的异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有权不予受理。
异议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异议人为非投标人的,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为其他利害关系人;(3)被异议人的名称、地址;(4)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5)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及主张;(6)必要的法律法规依据;(7)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书的签字盖章: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出异议的,异议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路联网收费清分结算中心将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2004年第11号)认真处理,公示期满无异议,上述公示单位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为本项目的中标人。
九、发布媒介
本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及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同时发布。
十、公示期
2024年5月23日至2024年5月26日。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夏回族自治区公路联网收费清分结算中心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75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宁夏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悦海新天地B座写字楼9楼908
联系人:高林平、刘瑛
电话:0951-8569287
2024年5月23日
附件:1、开标记录表.pdf
2、评标结果汇总.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