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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路灯节能改造项目更正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葫芦岛市路灯节能改造项目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3-11-28 至 2023-12-04
撰写单位: 葫芦岛东鸿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撰写人: 李鹏

   (葫芦岛市路灯节能改造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3-211400-0236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葫芦岛市路灯节能改造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1月2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服务需求内容调整:改造范围包含46条道路,原路灯光源为无极灯和高压钠灯,计划均改造为超高光效的LED灯具,改造后节电率约达65%(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更正日期:2023年11月30日 09时42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为确保交易信息的一致性,请供应商在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ldggzyjyzx.com.cn/)进行企业注册登记并报名。
2、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系统操作问题请拨打平台运维服务电话(400-903-9632)进行咨询。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U 盘)存储的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响应无效。
4、磋商会议时,供应商须自行携带可在线解密的笔记本电脑现场解密或在本单位使用可解密的电脑在线解密。供应商自行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使用CA数字证书解密,解密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至30分钟止。
5、供应商应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并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6、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文件及通知。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葫芦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地  址: 葫芦岛市龙港区龙警街12号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葫芦岛东鸿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葫芦岛市龙港区帝泊湾19-7E门市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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