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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鹅潭湾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服务事务所选聘采购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方”)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名称
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鹅潭湾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服务事务所选聘
二、项目类别
服务
三、采购方式
其他
四、采购内容
1.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按税务局土地增值税清算要求整理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所需资料;(2)审核清算项目收入、成本等扣除项目,充分归集成本项目、完善扣除项目配套资料;(3)根据收入项目、成本项目审核结果,以项目确认的土地增值税收入、成本、费用为准,并结合项目相关面积数据,依据项目与房产类型分摊等优化要点及相关政策口径,合理选择成本分摊方式,对项目土地增值税税负进行测算并选择最优的清算方案;(4)配合税务机关审核,按税务机关的相关要求进行资料补充,根据税务机关的质疑,提供政策分析和处理建议,并协助整理相关沟通和证明材料,积极与税务局沟通,争取实现最优清算方案的落地;(5)基于审核测算结果和税务机关的意见,根据税法和涉税专业服务基本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报告。
2.采购限价:最高含税限价25.00万元。高于限价的报价将作为无效报价处理。限价及报价均为人民币含税包干价,含交通、住宿、餐饮等所有差旅费用,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结算。
3.评分办法:评审小组由5人组成,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推荐。
五、采购控制价
总价包干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竞投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有效的《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或《会计师事务所所行政登记证书》,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竞投人为总所的,须在广州设有分支机构;竞投人为分支机构的,注册地须在广州并取得总所的唯一授权书。(提供总所的授权书、总所和分支机构的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2.竞投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报价资格审查截止日期前两年内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没有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本项目公示截止日竞投人未被列入以下系统相关名录或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的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或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提供查询截图)
3.竞投人近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活动及涉嫌违规行为,并没有因此而被有关部门警告或处分的记录;近三年内没有因执业问题受行业惩戒或行政处罚。(自行提供承诺函)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报价时需附人员配备表,竞投人所派项目组成员需具有5年以上不低于5个房地产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服务经验,并指定1名为经验丰富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为项目组现场总负责人,项目组现场总负责人具备5年以上房地产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经验,现场至少有3名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必要时事务所需选派所内有相应专业知识、资源、经验及阅历的行业专家等专业人员提供支持性服务工作。所有派出的项目组人员未经我司同意,不得更改,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5个工作日向我司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更换。
5.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6.报价人不存在其他不适宜承担本次采购的事项。
七、公告开始时间
2024年02月27日
八、公告结束时间
2024年03月01日
九、采购文件领取地址
通过采购人采购管理系统获取。
十、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03月01日 12:00
十一、响应文件递交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洪桥街道东风中路362号颐德中心31楼财务金融中心
十二、其他
1.报价日程安排和递交地点
1.1报名方式:在2024年3月1日12:00前将报名登记表及相关资料(详见附件)递交至广州市越秀区洪桥街道东风中路362号颐德中心31楼财务金融中心,并与采购人电话联系,通过采购人对报名登记的审核的,在采购人采购管理系统完成供应商登记或更新。逾期或未通过的,不能获取采购文件。
1.2采购文件取得方式:通过采购人采购管理系统获取。
1.3递交报价文件时间:采购人采购管理系统发出采购文件之日起(不含本日)第五个工作日14:00前。
1.4开封报价文件时间:采购人采购管理系统发出采购文件之日起(不含本日)第五个工作日14:30前。
1.5递交报价文件地点:递交密封完好的纸质报价文件至广州市越秀区洪桥街道东风中路362号颐德中心31楼财务金融中心,并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节点前将报价文件电子扫描件上传至采购人采购管理系统。仅递交纸质或仅递交电子扫描件的,视为未送达。
1.6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2.异议及投诉
报价人对采购内容及过程有异议的,应当在质疑发生时及时书面向采购主办部门(即下述受理部门)提出。
受理部门:财务金融中心 受 理 人:王涛 受理电话:020-887614918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洪桥街道东风中路362号颐德中心31楼财务金融中心
竞投人对采购主办部门答复仍持有异议,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采购主办部门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有效资料,向采购人的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受理部门:纪检监察室 联系电话: 020-87780988
联系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洪桥街道东风中路362号颐德中心29楼
十三、采购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洪桥街道东风中路362号颐德中心
                          采购方: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02月27日
相关附件
采购公告-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鹅潭湾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服务事务所选聘.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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