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区城市景观照明设施管养维护项目自行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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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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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为保障坪山区景观照明设施正常运行,提升夜间照明品质,现提出采购需求,拟择优选出一家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专业资质的公司承担坪山区城市景观照明设施管养维护项目工作。本次采购于2024年2月27日启动,意向单位应于2024年2月27日10:00前将相关的应答文件(应答文件内均不得出现“招标”“投标”“中标”等用语)以直接送达的方式送达(拒绝接受超时送达的文件)至坪山区公园一路生活垃圾分类教育体验馆108室,应答单位应注明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手机号码,封口处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逾期不再受理。
本次服务采用比选(综合评分法)的方式进行评审,于2024年2月27日上午10:15在深圳市坪山区公园一路生活垃圾分类教育体验馆会议室组织评审小组进行评审,确定1家供应商,结果将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告。
附件1:坪山区城市景观照明设施管养维护项目采购需求
附件2:风险知悉确认书
附件3:声明及承诺函
附件4:评审资料清单
深圳市坪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4年2月23日
附件:
坪山区城市景观照明设施管养维护项目自行采购公告.doc
附件1:坪山区城市景观照明设施管养维护项目采购需求.doc
附件2:风险知悉确认书.doc
附件3:声明及承诺函.docx
附件4:评审资料清单.xlsx
本次服务采用比选(综合评分法)的方式进行评审,于2024年2月27日上午10:15在深圳市坪山区公园一路生活垃圾分类教育体验馆会议室组织评审小组进行评审,确定1家供应商,结果将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告。
附件1:坪山区城市景观照明设施管养维护项目采购需求
附件2:风险知悉确认书
附件3:声明及承诺函
附件4:评审资料清单
深圳市坪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4年2月23日
附件:
坪山区城市景观照明设施管养维护项目自行采购公告.doc
附件1:坪山区城市景观照明设施管养维护项目采购需求.doc
附件2:风险知悉确认书.doc
附件3:声明及承诺函.docx
附件4:评审资料清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