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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中心医院:制氧机与医用中心制氧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功能及要求:
具有智能显示功能,能同步显示本地传输过来的实时运行数据:包括空气输出压力、氧气输出压力、浓度、流量、累计流量和监控系统能监控本地系统各设备运行状况,并能在近程和远程工控计算机上显示设备的故障报警,在设备故障自动或人工排除后能恢复本地系统的运行。可以实时监控和存储该系统的各种运行参数(如各仪表显示,包括压力、温度、流量、纯度等),可联网后进行远程控制。
 
二、相关标准:
2.1 执行标准
(1)YY/1468-2016《用于医用气体管道系统的氧气浓缩器供气系统》
(2)YY/T0187-94《医用中心供氧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3)YY/T0298-1998《医用分子筛制氧设备通用技术规范》
(4)GB150-2011《压力容器》
(5)GB50235-2010《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规范》
 
三、技术规格:
一、医用分子筛中心制氧系统:
1、拟对我院1号机房45.0m?*2组制氧设备进行主要设备更换(原2台GA55+空压机保留)。更换内容:2组≥45立方/小时医用中心制氧系统。制氧系统包括:制氧主机:2台;冷干机:2台;各级管路过滤器:8支;活性炭过滤器1支;电子式排水器9台;空气罐:2个;氧气罐:2个;氧气浓度检测仪:1台;流量计:1台;管路系统及阀门1套;自动控制系统:1套;远程监控系统:1套等。
2、拟对我院1号机房30.0m?*2组整套制氧设备进行拆除及更换。更换内容:1组≥45立方/小时医用中心制氧系统;制氧系统包括:制氧主机:1台;空压机:1台;冷干机:1台;各级管路过滤器4支;电子式排水器3台;空气罐:1个。1台≥40立方/小时医用中心制氧系统;制氧系统包括:制氧主机:1台;空压机:1台;冷干机:1台;空气罐:1个;氧气罐:1个;各级管路过滤器4支。管路系统及阀门1套;
3、拟对我院2号机房30m?/h*2组整套制氧设备进行拆除及更换,更换内容:≥30m?/h*1组(含制氧主机:1台;空压机:1台;冷干机:1台;各级管路过滤器4支;活性炭过滤器1支;电子式排水器3台;空气罐:1个;氧气罐:1个;氧纯度分析仪:1台;流量计:1台;管路系统及阀门1套;自动控制系统:1台;远程监控系统:1套等)。
设备系统配置清单 :
使用楼栋
设备名称
设备清单
套台数
备注
呼吸楼区
医用中心制氧设备三组(≥45立方*3组)
 
制氧主机
3台
 
高效螺杆空压机
1台
 
冷冻式干燥机
3台
 
除水过滤器
3台
 
前级初过滤器
3台
 
中级精密过滤器
3台
 
后级精密过滤器
3台
 
电子式排水器
9台
 
活性碳过滤器
1台
 
空气储罐
3台
 
氧气储罐
3台
 
氧气纯度分析仪
1台
 
氧气流量计
1台
 
管路系统及阀门
1套
 
自动控制系统
1套
 
远程云服务端
1套
 
制氧站设备一组(≥40立方*1组)
 
制氧主机
1台
 
高效螺杆空压机
1台
 
冷冻式干燥机
1台
 
除水过滤器
1台
 
前级初过滤器
1台
 
中级精密过滤器
1台
 
后级精密过滤器
1台
 
空气储罐
1台
 
电子式排水器
3台
 
管路系统及阀门
1套
 
 
 
 
 
 
 
 
住院楼区
制氧站设备一组(≥30立方*1组)
 
制氧主机
1台
 
高效螺杆空压机
1台
 
冷冻式干燥机
1台
 
除水过滤器
1台
 
前级初过滤器
1台
 
中级精密过滤器
1台
 
后级精密过滤器
1台
 
电子式排水器
3台
 
活性碳过滤器
1台
 
空气储罐
1台
 
氧气储罐
1台
 
氧气纯度分析仪
1台
 
氧气流量计
1台
 
管路系统及阀门
1套
 
自动控制系统
1套
 
远程云服务端
1套
 
所有楼区
备品备件
提供所投设备的出厂同型号安全阀、压力表备件
1套
 

技术参数:
1、医用中心制氧设备三组(≥45立方*3组),
1.1、制氧主机:
1.1.1、制氧量: ≥45m?/h;
1.1.2、氧浓度: 93±3%;
1.1.3、输出压力:0.3-0.5Mpa(可调);
1.1.4、远程监控功能;
1.1.5、制氧置换率: ≥45%;
1.1.6、▲制氧系统应具有变压吸附法(PSA)空气分离快速提纯控制功能,具备制氧机氧气分离与纯化平台功能证明材料。
1.1.7、▲在制氧机开机或重启时,将初段纯度不达标的氧气回流并重新提纯,保证供氧机对使用者的供氧质量,具备氧气回流装置,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1.1.8、▲制氧机双塔结构,通过设置A塔和B塔之间的回流管,并在回流管接口处设置截流装置,有效防止制氧机在停机节能后再启动时产氧纯度降低的问题,确保医用氧气的输出纯度,具备医用制氧机纯度保持装置,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1.1.9、▲为降低压力表由于压力波动引起的频繁振动所导致的压力表疲劳偏差和损坏风险,具备压力缓冲装置,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1.1.10、分子筛采用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优质产品,分子筛使用期≥10万小时;
1.1.11、阀件采用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优质产品。
1.2、高效螺杆空压机:
1.2.1、整机采用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优质产品;
1.2.2、产气量:≥11.5m?/min;
1.2.3、电机功率:≤55KW;
1.2.4、最大工作压力:≥0.85Mpa。
1.3、冷冻式干燥机:
1.3.1、整机采用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优质产品;
1.3.2、空气处理量:≥20m?/min。
1.4、除水过滤器:
1.4.1、整机采用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优质产品;
1.4.2、处理流量:≥21.5 m?/min;
1.5前级初过滤器
1.5.1、处理流量:≥16.5 m?/min)
1.5.2、精度级别:杂质颗粒≤1um;
1.5.3、最大含油量:≤0.05mg/m?;
1.5.4、采用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优质产品。
1.6、中级精密过滤器
1.6.1、处理流量:≥16.5 m?/min;
1.6.2、精度级别:杂质颗粒≤0.01um;
1.6.3、最大含油量:≤0.005mg/m?;
1.6.4、采用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优质产品。
1.7、后级精密过滤器
1.7.1、处理流量:≥16 m?/min;
1.7.2、精度级别:杂质颗粒≤0.01um;
1.7.3、最大含油量:≤0.005mg/m?;
1.7.4、采用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优质产品。
1.8、电子式排水器
1.8.1、处理量:≥15m?/min;
1.8.2、采用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优质产品。
1.9、活性碳过滤器
1.9.1、处理流量:≥3.3m?/min;
1.9.2、精度级别:杂质颗粒≤1um;
1.9.3、最大含油量:≤0.003mg/m?;
1.9.4、采用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优质产品。
1.10、空气储罐
1.10.1、容积:≥5m?;
1.10.2、工作压力为≥0.8Mpa;
1.10.3、材质:优质碳钢;
1.10.4、符合国家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1.11、氧气储罐
1.11.1、容积:≥5m?;
1.11.2、工作压力为:≥0.8Mpa;
1.11.3、材质:优质碳钢;
1.11.4、符合国家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1.12、氧气纯度分析仪
1.12.1、分析量程:10~99.99%(O2);
1.12.2、测量精度:≦±1%FS;
1.12.3、流量误差:±0.1L;
1.13、氧气流量计:
1.13.1、流量范围:1-200m?/h
1.13.2、输出方式:RS485;或4-20mA
1.13.3、精确度:1.5%
1.14、管路系统及阀门:符合国家标准
1.15、自动控制系统:
1.15.1控制形式:PLC自动控制
1.15.2具有智能显示功能,能同步显示本地传输过来的实时运行数据:包括空气输出压力、氧气输出压力、浓度、流量、累计流量和监控系统能监控本地系统各设备运行状况,并能在近程和远程工控计算机上显示设备的故障报警,在设备故障自动或人工排除后能恢复本地系统的运行。可以实时监控和存储该系统的各种运行参数(如各仪表显示,包括压力、温度、流量、纯度等),可联网后进行远程控制。
    1.15.3▲医用分子筛控制系统通过计算机控制其运行流程、监测其运行状态,具备制氧设备监测与故障预防功能证明材料。
1.16、远程智能监测控制系统(系统软件):
1.16.1系统控制软件、可联网通过电脑端及手机 APP 端实现远程监测、控制功能等功能。
1.16.2▲须具备自动报警功能,即自动反向、超载、负荷保护报警功能。当系统发生异常情况时,监视器和报警器将发出报警信号,具备医用气体智能监测中央管理报警系统功能证明材料。
1.16.3▲具有能效管控装置,利用现代测控技术、数据处理与通讯技术,采用分散控制器和交流采样技术及可靠性通讯网络,对设备进行全时动态的能源管理控制,具备制氧机能效管控装置功能证明材料。
2、制氧站设备一套(≥40立方*1组)
2.1、制氧主机:
2.1.1、制氧量: ≥40m?/h;
2.1.2、氧浓度: 93±3%;
2.1.3、输出压力:0.3-0.5Mpa(可调);
2.1.4、远程监控功能;
2.1.5、制氧置换率: ≥45%;
2.1.6、▲制氧系统应具有变压吸附法(PSA)空气分离快速提纯控制功能,具备制氧机氧气分离与纯化平台功能证明材料。
2.1.7、▲在制氧机开机或重启时,将初段纯度不达标的氧气回流并重新提纯,保证供氧机对使用者的供氧质量,具备氧气回流装置,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2.1.8、▲制氧机双塔结构,通过设置A塔和B塔之间的回流管,并在回流管接口处设置截流装置,有效防止制氧机在停机节能后再启动时产氧纯度降低的问题,确保医用氧气的输出纯度,具备医用制氧机纯度保持装置,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2.1.9、▲为降低压力表由于压力波动引起的频繁振动所导致的压力表疲劳偏差和损坏风险,具备压力缓冲装置,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2.1.10、分子筛采用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优质产品,分子筛使用期≥10万小时;
2.1.11、阀件采用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优质产品。
2.2、高效螺杆空压机:
2.2.1、整机采用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优质产品;
2.2.2、产气量:≥11.5m?/min;
2.2.3、电机功率:≤55KW;
2.2.4、最大工作压力:≥0.85Mpa。
2.3、冷冻式干燥机:
2.3.1、整机采用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优质产品;
2.3.2、空气处理量:≥20m?/min。
2.4、除水过滤器:
2.4.1、整机采用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优质产品;
2.4.2、处理流量:≥21.5 m?/min;
2.5前级初过滤器
2.5.1、处理流量:≥16.5 m?/min
2.5.2、精度级别:杂质颗粒≤1um;
2.5.3、最大含油量:≤0.05mg/m?;
2.5.4、采用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优质产品。
2.6、中级精密过滤器
2.6.1、处理流量:≥16.5 m?/min;
2.6.2、精度级别:杂质颗粒≤0.01um;
2.6.3、最大含油量:≤0.005mg/m?;
2.6.4、采用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优质产品。
2.7、后级精密过滤器
2.7.1、处理流量:≥16.5 m?/min;
2.7.2、精度级别:杂质颗粒≤0.01um;
2.7.3、最大含油量:≤0.005mg/m?;
2.7.4、采用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优质产品。
2.8、电子式排水器
2.8.1、处理量:≥15m?/min;
2.8.2、采用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优质产品。
2.9、管路系统及阀门:
符合国家标准
3、制氧站设备一套(≥30立方*1组)
3.1、制氧主机:
3.1.1、制氧量: ≥30m?/h;
3.1.2、氧浓度: 93±3%;
3.1.3、输出压力:0.3-0.5Mpa(可调);
3.1.4、远程监控功能;
3.1.5、制氧置换率: ≥45%;
3.1.6、▲制氧系统应具有变压吸附法(PSA)空气分离快速提纯控制功能,具备制氧机氧气分离与纯化平台功能证明材料。
3.1.7、▲在制氧机开机或重启时,将初段纯度不达标的氧气回流并重新提纯,保证供氧机对使用者的供氧质量,具备氧气回流装置,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3.1.8、▲制氧机双塔结构,通过设置A塔和B塔之间的回流管,并在回流管接口处设置截流装置,有效防止制氧机在停机节能后再启动时产氧纯度降低的问题,确保医用氧气的输出纯度,具备医用制氧机纯度保持装置,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3.1.9、▲为降低压力表由于压力波动引起的频繁振动所导致的压力表疲劳偏差和损坏风险,具备压力缓冲装置,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3.1.10、分子筛采用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优质产品,分子筛使用期≥10万小时;
3.1.11、阀件采用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优质产品。
3.2、高效螺杆空压机:
3.2.1、整机采用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优质产品;
3.2.2、产气量:≥8.2m?/min;
3.2.3、电机功率:≤45KW;
3.2.4、最大工作压力:≥0.85Mpa。
3.3、冷冻式干燥机:
3.3.1、采用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优质产品
3.3.2、空气处理量:≥17m?/min;
3.4、除水过滤器:
3.4.1、采用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优质产品
3.4.2、处理流量:≥13.0 m?/min;
3.5前级初过滤器
3.5.1、处理流量:≥13.0 m?/min
3.5.2、精度级别:杂质颗粒≤1um;
3.5.3、最大含油量:≤0.05mg/m?;
3.5.4、采用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优质产品
3.6、中级精密过滤器
3.6.1、处理流量:≥13.0 m?/min;
3.6.2、精度级别:杂质颗粒≤0.01um;
3.6.3、最大含油量:≤0.005mg/m?;
3.6.4、采用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优质产品
3.7、后级精密过滤器
3.7.1、处理流量:≥13.0 m?/min;
3.7.2、精度级别:杂质颗粒≤0.01um;
3.7.3、最大含油量:≤0.005mg/m?;
3.7.4、采用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优质产品
3.8、电子式排水器
3.8.1、处理量:≥15m?/min;
3.8.2、采用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优质产品
3.9、活性碳过滤器
3.9.1、处理流量:≥3.2m?/min;
3.9.2、精度级别:杂质颗粒≤1um;
3.9.3、最大含油量:≤0.003mg/m?;
3.9.4、采用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优质产品
3.10、空气储罐
3.10.1、容积:≥3m?;
3.10.2、工作压力为≥0.8Mpa;
3.10.3、材质:优质碳钢;
3.10.4、符合国家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3.11、氧气储罐
3.11.1、容积:≥3m?;
3.11.2、工作压力为:≥0.8Mpa;
3.11.3、材质:优质碳钢;
3.11.4、符合国家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3.12、氧气纯度分析仪
3.12.1、分析量程:10~99.99%(O2);
3.12.2、测量精度:≦±1%FS;
3.12.3、流量误差:±0.1L;
3.13、氧气流量计:
3.13.1、流量范围:1-200m?/h
3.13.2、输出方式:RS485;或4-20mA
3.13.3、精确度:1.5%
3.14、管路系统及阀门:符合国家标准
3.15、自动控制系统:控制形式
3.15.1、控制形式:PLC自动控制。
3.15.2、具有智能显示功能,能同步显示本地传输过来的实时运行数据:包括空气输出压力、氧气输出压力、浓度、流量、累计流量和监控系统能监控本地系统各设备运行状况,并能在近程和远程工控计算机上显示设备的故障报警,在设备故障自动或人工排除后能恢复本地系统的运行。可以实时 监控和存储该系统的各种运行参数(如各仪表显示,包括压力、温度、流量、纯度等)。可联网后进行远程控制。
3.15.3、▲医用分子筛控制系统通过计算机控制其运行流程、监测其运行状态,具备制氧设备监测与故障预防功能证明材料。
3.16、远程智能监测控制系统(系统软件):
3.16.1系统控制软件、可联网通过电脑端及手机 APP 端实现远程监测、控制功能等功能。
3.16.2▲须具备自动报警功能,即自动反向、超载、负荷保护报警功能。当系统发生异常情况时,监视器和报警器将发出报警信号,具备医用气体职能监测中央管理报警系统功能证明材料。
3.16.3▲具有能效管控装置,利用现代测控技术、数据处理与通讯技术,采用分散控制器和交流采样技术及可靠性通讯网络,对设备进行全时动态的能源管理控制,具备制氧机能效管控装置功能证明材料。
 
2.1制氧系统技术要求(项目整体要求):
(1) 氧气制造原理必须为PSA技术,具有技术完整先进性。
(2) 制氧及空压设备必须是无油设计。
(3) 制氧设备冷却方式为风冷式。
(4) 制氧设备本体噪声符合国家标准≤85dB。
(5) ▲所供中心制氧系统设备必须满足设计要求:具备最高的安全性、可靠性、满足医院在停电、突发情况及氧高峰期的供氧要求,具备监测管理功能证明材料。
(6) ▲制氧系统通过控制压缩空气的流量冲击,对分子筛床形成保护,提高筛床的使用寿命,降低制氧机的使用成本,当压缩空气流速不足时,该装置也能主动提高空气流速,保证制氧过程的持续、平稳,具备制氧机高低压智能调解控制功能证明材料。
(7) ▲制氧系统应具有对电路的智能进行控制,同时兼顾电路的转换以及保护,更好地实现对电路的各项功能作用,保证设备性能的发挥,具备制氧机高低压智能调解控制功能证明材料。
(8) ▲制氧主机单机组制氧量必须≥45.0m?/h、≥40.0m?/h、≥30.0m?/h以上,氧气输出压力0.3-0.5 MPa(可调),系统既可全自动智能化运行,同时也能转换为手动运行,必须具备设备运行的最高可靠和安全性。(提供医用氧源气体输入的调节装置证明材料)。
(9) 制氧设备必须有良好的持久性能,分子筛在无需进行再生处理或更换的情况下,能实现连续运行10万小时。
(10) 制氧设备必须具备断电报警功能,报警声符合国家标准。
(11) 制氧设备必须具备自动报警功能,即自动反向、超载、负荷保护报警功能。
(12) 制氧设备必须具备氧气纯度在线分析监测功能,线性度为小于0.1%。
(13) 制氧设备中必须具备氧气流量实时和累计显示功能,氧气经过流量计后必须无压力损失,具有数据远传功能。
(14) 制氧设备中的气体参数如分子筛循环压力、氧气结露点、氧气分离率等必须提供设计数据。制氧设备产生医用氧气理化指标必须符合或优于YY/T0298-1998《医用分子筛制氧设备通用技术规范》标准要求(出具检测部门的检验报告),其氧产量、供氧压力和氧浓度应达到规范要求。
(15) 所投产品安装时必须提供配套压力平衡罐(空气及氧气罐)的合法使用的证明文件。
(16) 管道系统的安装严格按GB50751-2012《医用气体工程技术规范》等标准施工,管道安装工需提供“医用供气工”资格认证证书,人员不少于2位。
(17) 输出氧气的理化指标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YY标准,必须提供省级以上医疗器械检测站(中心)或药检所的检验合格报告及氧浓度检测报告。(提供氧浓度检测报告)
(18) 为保证输出气体纯净达标,过滤器整机采用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产品,需提供第三方机构出具(依据ISO12500标准)对滤芯固体颗粒及残油含量过滤效率认证(提供认证证书)。
(19) 远程监控、系统控制软件系统
▲制氧系统能远程跨平台操作控制及数据监测,通过电脑或者手机下载APP操作,监测设备运行数据,控制设备启停,提供远程监控操作说明。(提供操作说明和对应的软著权登记证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0)本项目所有压力容器设计寿命≥8年。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3.7 交付与保修
3.7.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接到医院送货通知60日内送货到达现场,到货后50天安装调试完成。
3.7.2、交货地点:长沙市中心医院指定地点。
3.7.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前要求投标人提供所承诺年限的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相关成本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合同签订后,预付合同总金额的30%,卖方将货物运至指定的地点,安装调试完成经用户验收合格签字后凭用户验收单及卖方开具合格的全额发票支付合同总额的60%;余下10%的尾款作为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三年后凭验收证明单一次付清(无息)。
 
五、服务标准:
3.1、整机保修 3 年,并每年巡防维护保养2次,终身维护。质保期内,每半年提供一次书面维护保养记录及验收报告。
3.2、提供 7×24 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到达故障现场。
3.3、中标人应按采购人要求负责培训操作管理及维护人员,达到熟练掌握产品性能、操作技能及排除一般故障的程度费用包含报价中。
 
3.9技术服务(含培训)要求
3.9.1中标人应向招标人随设备提供全套设备技术资料,费用已包括在投标价格之内。
(1)设备安装图;
(2)电气设备及系统原理图;
(3)电气设备及系统安装线路图;
(4)构件、机械安装图;
(5)安装、操作手册;
(6)维护和维修手册(包括电子版);
(7)详细维修用的资料和图纸(包含产品内部主要机械结构与控制电路、管路原理图、控制面板布置图、接线图、装配示意图);
3.9.2中标人负责向招标人工作人员(具体人数由招标人确定)直接提供保修、维修、使用的培训服务,所需费用全部由中标人负责。
3.9.3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的培训计划,具体培训时间、地点由买方另行确定。
 
3.10售后服务要求
3.10.1 ★质保期:在正常操作下,整机原厂保修≥3年,每组制氧设备在标称流量下,氧气浓度不得低于90%,否则医院有权要求更换全新原厂同型号分子筛等配件,直至符合出厂标准。即买方安装调试验收合格签字之日起≥12个月连续运转良好。质保期内,如货物故障导致停机时间连续超过3个工作日,则每个超出1个工作日获得补偿保修期4个工作日。
3.10.2接到买方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派维修人员到达现场(如遇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并解决一般问题,特殊问题另行协商。
3.10.3保修期内免费维修与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质保期满后只收取用工费和投标时承诺的备品备件所需费用。每次维护维修后,应及时向招标人提供相关记录。
 
六、验收标准:
3.4、产品运输、保险及保管(费用包含报价中)
设备验收签字前如有任何质量问题,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更换。
(1)中标人负责产品安装调试中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2)中标人负责产品在安装及培训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3)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工作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3.5、安装调试(费用包含报价中)
3.5.1中标人应按采购人要求负责培训操作管理及维护人员,达到熟练掌握产品性能、操作技能及排除一般故障的程度费用包含报价中。
 
七、其他要求:
3.8、附件及零配件(包括专用工具)、备品备件的要求
3.8.1特殊工具: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供安装、维修所需的特殊专用工具(含维修软件)及清单,其费用包括在投标总价之内。
3.8.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按出厂标准供应的主要备品备件价格清单。如招标人质保期后购买备品备件,其价格不能超过此清单价格。
3.8.3投标人所投货物制造商在国内至少有一家零部件仓库(保证10年以上的供应期。在设备正常有效期寿命内提供各种零备件维修、供应、更换服务,并且保证每周7天向招标人开放。所需零配件根据招标人要求以最快方式迅速发送。
3.8.4货物使用期间,不得强制招标人货物零配件购新退旧。
 
4.1供货范围:投标人必须提供保证上述主要参数及配置的全新产品,否则视为投标无效。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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