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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东山文化创意园二期项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方东山文化创意园二期项目
招 标单位: 广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广东建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24年4月

目录
第一章 投标须知 ..........................................................3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3
二、投标须知修改表.........................................................................................................9
三、投标须知通用条款...................................................................................................20
(一)总则................................................................................................................20
(二)招标文件........................................................................................................21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22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29
(五)开标、评标、定标及合同签定....................................................................30
第二章 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33
二、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通用条款...........................................................................39
(一)总则................................................................................................................39
(二)开标评标办法程序和细则............................................................................41
可选办法一(适合综合评分法一,技术标与经济标先后分别开启)................41
可选办法二(适合综合评分法一,技术标与经济标同时开启)........................46
可选办法三(适合综合评分法二,技术标与经济标先后分别开启)................50
可选办法四(适合综合评分法二,技术标与经济标同时开启)........................54
可选办法五(适合综合评分法三,技术标与经济标先后分别开启)................59
可选办法六(适合综合评分法三,技术标与经济标同时开启)........................64
可选办法七(适合综合评分法四,技术标与经济标同时开启)........................68
可选办法八(适合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技术标与经济标同时开启)........73
第三章 合同条款 .........................................................90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91
第五章 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 .........................................96
第六章 图纸及勘察资料 ..................................................101
第七章 工程量清单 ......................................................102
第八章 最高投标限价 ....................................................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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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投标须知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声明:本投标须知前附表使用 GZZB2018-3 招标文件范本,与范本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 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表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对范本《投标须知通用条款》和《开标、评标和定标办法通用条款》可选择部分的选择使用,均已在本表中注明,通用条款可选择部分中未被本投标须知前附表选择的部分无效。
项目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
11定义招标人(即发包人): 广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 招标代理: 广东建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广东名都设计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广东建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检测机构:/
22.2工程名称一方东山文化创意园二期项目
32.2建设地点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
42.2建设规模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
52.2承包方式固定综合单价包干,根据招标人所提供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 单、招标人答疑纪要等范围内的项目内容,由承包人包工、包 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质量、包协助 配合消防验收等所涉及各专项验收合格,包通过竣工验收。
62.2质量标准合格
72.2招标范围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
82.2工期要求工程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180 天。 暂定从 年 月 日开始施工,至 年 月 日工完成,具体 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颁发开工令为准。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 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 天数为准。 发包人有权根据现场情况,调整各期具体进场开工时间。
93.1资金来源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
104.1投标人资质等级 及项目负责人等 级要求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
11资格审查方式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
1213.1报价以及单价和 总价计算方式工程量清单计价。
1315.1投标有效期12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计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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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
1416.1投标保证金18 万元人民币,缴纳时间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1、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现金、支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或专 业担保公司等方式,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缴纳。2、如采用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 本账户递交,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缴纳情况以开标 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为准。 收款单位: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44001583404059333333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天润路支行 (投标担保的相关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16 款。具体操作步骤参见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最新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操作流程)3、如采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或专业担保公司担保形式提交 的,需开具给招标人。 (1)若以交易系统支持的电子形式递交的(具体操作要求详见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指引,递交事宜请自行咨询交易中 心),到账情况以开标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据库查询的 信息为准。 (2)若以纸质形式递交的,开标前不强制要求投标人提交纸质 原件,由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提交并在网上公示,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或专业 担保公司担保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印章。如投标人选择在开标 前提交纸质原件的,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单独密封递交至开标 室。 注:1、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 2%,投标保证 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文件有效期一致。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 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 89 号)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投标保证金最高不得超过 50 万元。
155踏勘现场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
168投标答疑疑问提交时间:年 月 日 时前(递交投标文件截止 日期前 18 天); 形式:投标人的疑问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提 交。招标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进行。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包 括施工图纸、清单、招标控制价等等)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 时间内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招标答疑提问区 域将问题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提交问题时一律不得署 名。 具体要求: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 行操作,详见:http//www.gzggzy.cn。提问一律不得署名。
1720.1投标截止时间年 月 日 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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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
1820.1开标开始时间和 地点(技术标和经济标同时开标) 1、开标开始时间:年 月 日 时 分(与投标截 止时间为同一时间),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 室。 2、递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时间:年 月 日 时 分至 年 月 日 时 分;递交地点:广州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 (建议安排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15 分钟至投标文件截止时 间) 3、本项目不设置项目负责人签到环节。 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 信息。
1926开标评标办法方式一:选取方法七(综合评分法四,技术标与经济标同时 开启); 投标人总得分=技术得分 20 分+经济得分(满分 100 分)*经 济得分权重(80%)
2029.1履约担保方式一:中标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款的 10%。
21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58 元,其中绿色施 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元):
22非竞争费用本项目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 653804.42 元,暂列金额 为 671466.65 元,暂估价为 / 元。(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 金额填写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进行修 正)
23保修期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
24计算评标参考价 的等分点值计算评标参考价的等分点值 X 在开标前从<0,100> 的整数中随 机抽取。
25进入第二阶段评 审的家数①通过技术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均进入第二阶段(适用于通过 技术有效性审查家数在<3, >中的)。 ②将第一阶段得分由高至低排序,前 名投标人进入第二阶 段评审(适用于通过技术有效性审查家数大于 家的,招标人 家进入第二阶段)。可根据工程具体情况,确定不少于 注:本款适用于选择评标办法一至评标办法六。进入第二阶段 的投标人家数应符合行政监管部门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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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
26工程成本警戒价工程成本警戒价为 8616232.31 元(招标控制价的 94%)。对 低于该警戒价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必须提供详细的施工组织设 计、单价、措施性费用、单价分析表、主要材料价格表、投标 人成本分析供评标委员会评审,由评标委员会判定其是否低于 企业自身成本。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 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低于成本警戒价,使得其投标报价 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 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 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 当否决其投标。 注:为充分体现招标人意愿及落实项目招标人负责制,警戒价 由招标人决定。
27第一阶段各分值 的权重技术分权重为 %,综合诚信评价分数权重为 %。 注:综合诚信评价得分权重按《关于诚信综合评价在招标投标 环节中应用的指引》(招标投标指引 2020 年第 6 期)规定执 行,招标人可在<0,20%>选择。技术分权重=100%-综合诚信评 价得分权重
28评标委员会人数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
29企业综合诚信评 价分数本项目不采用企业综合诚信评价分数。
30第二阶段投 标人名次的排序 方法(适用于办法 一、办法二)选取方法 方法一:将进入第二阶段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由低至高进行排 序。报价相同的投标文件,以技术分较高的排前;报价与技术 得分均相同的投标文件,以综合诚信评价分数高的排前;如仍 存在相同情况,则对具有相同情况的投标人,由评标委员会采 用随机方式,确定投标人的排序。 方法二:将进入第二阶段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按大于或小于等于 工程成本警戒价的标准分为 2 组。首先,对于小于或等于工程 成本警戒价的,评标委员会从序号 1 开始随机确定投标人的排 序,若仅有 1 名投标报价小于等于工程成本警戒价的,该投标 人为第 1 名;其次,对于大于工程成本警戒价的投标报价由低 至高进行排序,序号接上一组。 方法三: (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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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
31经济分相同情况 下的排序方法(适 用于办法三、办法 四)选取方法 方法一:经济分相同的投标文件,以报价较低的排前;经济分 与报价均相同的投标文件,以技术分较高的排前;经济分、报 价与技术得分均相同或经济分、报价均相同但未评技术分的投 标文件,以综合诚信评价分数高的排前;如仍存在相同情况,则对具有相同情况的投标人,由评标委员会采用随机方式,确 定投标人的排序。 方法二:经济分相同的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采用随机方式,确定投标人的排序。 方法三:(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32第二阶段投标人 名次的排序方法(适用于办法五、办法六)选取方法 方法一:评标委员会按照“总分= 的公式,计算各 有效投标文件的总分,并按照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总得分相同 的投标文件,以报价较低的排前;总得分与报价均相同的投标 文件,以 较高的排前;总得分、报价与 均相同的投 标文件,以诚信综合评价分数高的排前;如仍存在相同情况,则对具有相同情况的投标人,由评标委员会采用随机方式,确 定投标人的排序。 方法二:(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3313.4 、13.5.2合同价款的调整 办法详见招标文件及相关合同条款。
34建设工程质量检 测管理办法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 141 号)第 十二条规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业务应由建设单位依法 委托,不列入本次招标范围。招标文件中与此条不一致的,以 此条为准。建设单位和中标人均不得委托近二年(从招标公告 发布年度起逆推 2 年的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因伪造 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 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检测单位负责本项目的检测 工作。
35分包☑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对分包人的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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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
36电子招标投标解 密失败及突发情 况的补救1、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房建市政】新数字交易平台操作指引(适用于施工类 项目等)适用对象:投标人 (http://www.gzggzy.cn/cms/wz/view/index/layout3/inde x.jsp?siteId=1&infoId=486799&channelId=942&tdsourceta g=s_pcqq_aiomsg)。 2、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 投标人可制作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PDF 格式)刻入光盘(1 份),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8 项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交备用。刻录好的投标文件光盘密封在密封袋中,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 人单位公章。密封袋上应写明项目名称和招标人名称。递交的 光盘不得加密。光盘无法读取或导入的,则视为未提交备用投 标文件光盘。如果投标人没有按规定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电 子投标文件的,不再读取提交的光盘。投标人也可不提交备用 光盘。 3、补救方案 (1)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 在规定时间内,因投标人之外原因(指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导致的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在开标现场读取光盘内容,继续开标程序。评标委员会对其投 标文件的评审以光盘内容为准。因投标人之外原因解密失败且 未递交电子光盘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2)评标时突发情况的补救方案 若遇不可抗力发生(指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 短期无法恢复等因素),由评标委员会开启投标人递交的全部 投标文件光盘,并按光盘内容进行评审。 (3)除发生上述情况外,开标评标均以投标人通过交易平台 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37补充中标单位在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 3 天内,须提供与递 交投标文件电子标书内容一致且每页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文 件四套(一正三副)及电子文件一套;包括用 Microsoft Excel 软件、广联达软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投标书制作 软件制作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和单价分析表。电子文件介质使 用 CD-R 光盘,所有电子文件不能采用压缩处理。
38补充温馨提示: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在建 项目中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本项 目拟派的专职安全员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补充代理报酬按计价格【2002】1980 号文规定的收费,计费基 数为中标通知书所列金额,代理报酬由招标人支付。

注:企业综合诚信评价得分即企业综合诚信评价 60 日诚信分,以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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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须知修改表
声明:本投标须知使用 GZZB2018-3 招标文件范本的投标须知通用条款,与该通用条款不同之 处,均在本表中列明,并以现文为准,原文不再有效。本招标文件中不再转录投标须知通用条款,请投标人自行到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网址:http://www.gzcc.gov.cn/)下载查阅。
条款号:2.5 修改类型:增加
现文:2.5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 141 号)第十二条规定,建设工 程质量、安全检测业务应由建设单位依法委托,不列入本次招标范围。招标文件中与此条不一致的,以此条为准。建设单位和中标人均不得委托近二年(从招标公告发布年度起逆推 2 年的 1 月 1 日起 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因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 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检测单位负责本项目的检测工作。
条款号: 7.1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7.1 本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以及所有按本须知第 8 条发出的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和 按本须知第 9 条发出的澄清或修改:
第一章 投标须知
第二章 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第三章 合同条款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章 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另册)
第六章 图纸及勘察资料(另册)
第七章 招标工程量清单(另册)
第八章 最高投标限价
现文:7.1 本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以及所有按本须知第 8 条发出的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和 按本须知第 9 条发出的澄清或修改:
第一章 投标须知
第二章 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另册)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章 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
第六章 图纸及勘察资料(另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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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招标工程量清单(另册)
第八章 最高投标限价(另册)
条款号:8.1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8.1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图纸)中有疑问,可以书面形式通过 交易 平台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提交形式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16 项。
现文:8.1 招标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进行。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合同条款)有疑问的,可在投标须知前附表 16 项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交易平台进入招标答疑提问区域将问题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提交问题时一律不得署名。网上答疑的操作指南为: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左侧导航栏中的“招标答疑提问”功能菜单→通过项目编号或名称找到所需的项目→在上述的答疑时间内点击“答疑提问”→进入答 疑提问编辑页面→提出问题(提问一律不得署名)以及查看所有的问题。
条款号:8.2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8.2 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日前在 交易平台 “项 目答疑纪要”专区公开发布。答疑纪要一经在 交易平台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现文:8.2 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日前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站 “项目答疑纪要”专区公开发布。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 给所有投标人。
条款号:8.4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8.4 若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与招标文件有矛盾,以答疑会议纪要最后发出的书面形式的 文件为准。
现文:8.4 若招标答疑纪要与招标文件有矛盾时,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后发布的答 疑纪要为准。
条款号:9.2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9.2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将在 交易平台“项目答疑纪要”专区公开发布。答 疑纪要一经在 交易平台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以 交易平台上网发布时 间作为送达时间。
现文:9.2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项目答疑纪要”专区 公开发布。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以 广 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上网发布时间作为送达时间。
条款号:9.4 修改类型: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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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9.4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形式的文件为准。
现文:9.4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均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交易平台上答疑公布形式明确的内容 为准。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条款号: 11.2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11.2 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1.2.1 技术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
11.2.2 资格审查文件:
(1)投标人声明;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本投标文件授权委托证明书;
(3)企业营业执照(取自平台内上传件);
(4)企业资质证书(取自平台内上传件);
(5)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取自平台内上传件);
(6)项目负责人(按网上投标登记时选择拟投标的项目负责人)
(7)专职安全员(按网上投标登记时选择拟投标的专职安全员)
(8)拟委托技术负责人的相关证书、资料(具体要求由招标人明确)
(9)拟委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小型项目负责人相关证明(取自平台内上传件);(10)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明或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 类)或建筑施 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取自平台内上传件);
(11)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 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取自平台内上传件);
(12)用于资格审查的业绩(设置业绩要求时选择此项,投标人须提供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名 称及项目编号,具体格式由招标人自定);
(13)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 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14)列明主办单位的联合体工作协议(采用联合体投标时需递交,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 责人应为联合体主办方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 任);
(15)投标人具有在广州地区可使用适合本工程的机械设备的证明文件(提供沥青摊铺机自有 发票或权属证明及设备现场全貌彩照(彩照须能反映其规格型号))。(含有市政道路面层沥青摊 铺且沥青摊铺占预计发包价 50%或以上的大、中修市政公用工程需提供该项内容的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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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 项目管理机构配备。
(1)投标人应列出该项目工程的施工组织机构构成和画出机构框架图及其负责人;
(2)投标人应详细列出该施工组织机构中主要成员的名单、简历资料、职务职称和在本项目中 拟担任的职务等资料,并附上有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3)其他辅助说明资料。
11.2.4 投标人在广州市可使用适合本工程的机械设备(附:机械设备为自有或租赁的说明;及 承诺机械设备如属于租赁的,其租赁是不属于重复租赁)。
11.2.5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11.2.6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参与编制技术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
现文:11.2 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1.2.1 技术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
11.2.2 资格审查文件:
(1)投标人声明(须按本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 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3)企业营业执照(取自平台内上传件);
(4)企业资质证书(取自平台内上传件);
(5)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取自平台内上传件);
(6)项目负责人(按网上投标登记时选择拟投标的项目负责人);
(7)专职安全员(按网上投标登记时选择拟投标的专职安全员);
(8)拟委托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
(9)拟委派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取自平台内上传件,打印建造师电子证书 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再上传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平台,上传件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 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 180 天,但使用时限距注册专业有效期或 建造师满 65 周岁不足 180 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专业有效期截止日期或建造师满 65 周岁 当日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一级建造师 电子注册证书及二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的使用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 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启用新版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的通知》及《广东省建设信息中心关于启用新版“广东省建设执业资 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投标人应确保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库内上传件有效;)(10)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明或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 类)或建筑施 12
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取自平台内上传件);
(11)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 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取自平台内上传件);
(12)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 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13)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2.3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参与编制技术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
11.2.4 技术标评分证明材料;
11.2.5 其他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供的资料。
条款号: 11.3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11.3 经济部分投标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1.3.1 经济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
11.3.2 投标总价。投标人必须按招标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工程量清单的组成、格式、项目 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和工程量计算规则必须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一致。投 标报价由投标人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招标文件、招标工程量清单、设计文件、企业 定额、施工现场情况和投标时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施工方案,结合企业成本、市场价格以及招 标文件中载明的风险内容和范围等编制。其中包括如下:
(1)投标总价封面、扉页;
(2)总说明
(3)工程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
(4)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
(5)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
(6)分部分项工程清单与计价表;
(7)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8)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9)综合单价分析表;
(10)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11)暂列金额明细表;
(12)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明细表;
(13)专业工程暂估价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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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计日工表;
(15)总承包服务计价表;
(16)规费和税金项目计价表;
(17)人工、主要材料和设备一览表
11.3.3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参与编制经济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
11.3.4 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工程成本警戒价的,投标人还须提供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单价、措施性费用、单价分析表、主要材料价格表、投标人成本分析供评标委员会评审。
现文:11.3 经济部分投标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1.3.1 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按招标文件附件一的要求填写)。
11.3.2 投标总价。投标人必须按招标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工程量清单的组成、格式、项目 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和工程量计算规则必须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一致。投 标报价由投标人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招标文件、招标工程量清单、设计文件、企业 定额、施工现场情况和投标时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施工方案,结合企业成本、市场价格以及招 标文件中载明的风险内容和范围等编制。(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的组成、格式等由广州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的投标文件管理软件自动生成)
11.3.3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参与编制经济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
11.3.4 《对投标文件编制的承诺》(按招标文件附件三的要求填写)。
11.3.5 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工程成本警戒价的,投标人还须提供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单价、措施性费用、单价分析表、主要材料价格表、投标人成本分析供评标委员会评审。
条款号:12.2、12.3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
12.2 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数字证 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投标文件中需个人签字或盖章的,应加盖个人电子 印章或在线下完成后扫描上传。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 见:。
12.3 投 标 文 件 应 按 照 交 易 平 台 关 于 全 流 程 电 子 化 项 目 的 相 关 指 南 进 行 编 制 , 详。见:
现文:12.2 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 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投标文件中需个人签字或盖章的,应加盖个 人电子印章或在线下完成后扫描上传。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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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12.3 投标文件应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编制,详见:广州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
条款号:13.1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13.1 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2 项所规定的方式。投标报价(含单价 及总价)精确到“分”。
现文: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2 项所规定的方式。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 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大写 金额及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投标报价(含单价及总价)精确到“分”。
条款号:13.4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13.4 投标人一旦中标,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所报 出的综合单价,在工程结算时将不得变更,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及合同中明确在人工、材料、设备 或机械台班市场价格发生异常变动情况时合同价款的调整办法。因应计算的实际工程量与招标工程 量清单出现偏差或因工程变更等原因导致的工程量偏差,引起相关措施项目相应发生变化时,按系 数或单一总价方式计价的措施项目费,工程量增加的措施项目费调增,工程量减少的措施项目费调 减。
现文:13.4 按施工合同相关规定执行。
条款号:13.5 13.5.1 13.5.2 13.5.3 13.5.4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13.5 工程项目实施期间和结算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漏列而由监理单位和招标人现 场签证确认的工程项目、原设计没有而由招标人批准设计变更产生的工程项目,视为新增项目,按 以下顺序确定价格:
13.5.1 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相同项目的适用综合单价,则沿用;
13.5.2 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则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对相 应子目、消耗量、单价等进行调整换算,原管理费、利润水平不变。如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中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有两个以上,则由招标人按消耗量最少、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最低的优先顺序 选择类似项目综合单价进行换算。如换算时出现类似项目中没有的材料单价,按广州市造价管理站 同期《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税前综合价格》计算,《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税前综合价 格》没有的材料单价,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依法确定计价方式。
13.5.3 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相同项目或类似项目的,如可套取相关定额,则以相 关定额为基数下浮计算单价,下浮率为中标价相对于最高投标限价的下浮率(下浮率=(最高投标限价 15
-中标价)/ 最高投标限价)。
13.5.4 如相关定额没有相应子目的,其计价方式由招标人在本招标文件第三章中另行规定。未 规定的,中标后双方协商约定。
现文:13.5 变更结算方式按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相关规定执行。
条款号:13.9 修改类型:删除
原文:13.9 招标人与中标人应本着实事求是、风险共担的原则,充分考虑施工合同履行期间 人工、建筑材料、机械设备价格因素的影响。对于各类钢筋、混凝土等主要材料以及人工、机械设 备等,应结合合同工期、各价格因素对工程总造价的影响等,合理约定调价机制。调价机制应由招 标人在招标文件及合同中明确,内容包括调价范围(含材料、机械的具体名称、工种等)、价格变 动时限、幅度以及相应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条款号:16.4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16.4 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人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是否退还投标保证金由招 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
现文:16.4 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人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条款号:16.5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16.5 投标人如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拒绝在一定时期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拒 绝时限需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现文:16.5 投标人如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拒绝在一年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
条款号:16.5.3 修改类型:删除
原文:16.5.3 按招标文件要求免于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存在 16.4 条款所列情形,且未按 招标人要求补交投标保证金的;
16.5.3 按招标文件要求免于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存在 16.4 条款所列情形的。
注:16.5.3 款由招标人二选一,需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条款号:17.1 修改类型: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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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17.1 投标人应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投标文件 中需个人签字或盖章的,应加盖个人电子印章或在线下完成后扫描上传。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 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
现文:17.1 投标人应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投标文 件中需个人签字或盖章的,应加盖个人电子印章或在线下完成后扫描上传。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 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 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
条款号:18.1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18.1 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不含备用光盘)必须进行加密。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 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
现文:18.1 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不含备用光盘)必须进行加密。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 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 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 。
条款号:18.2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18.2 未按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现文:18.2 未按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条款号:19.1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19.1 投标人通过 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现文:19.1 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条款号:19.2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19.2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 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现文:19.2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 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条款号:19.3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19.3 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现文:19.3 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条款号:19.5 修改类型:删除
原文:19.5 如技术标和经济标先后分别开启,交易平台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分别 开启技术标和经济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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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19.6 修改类型:删除
原文:19.6 在规定的时间内,项目负责人须到自助签到。按照交易平台有关项目负责人自助签 到流程进行操作。项目负责人凡未凭身份证按时到达指定地点签到的,该投标文件将不能参与资格 审查和评标(选择性条款)。
条款号:21.1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21.1 本须知前附表第 17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交易平 台将予以拒收。
现文:21.1 本须知前附表第 17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广州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条款号:27.1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27.1 招标人将在 交易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 台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三天。
现文:27.1 招标人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中国招标投 标公共服务平台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三天。
条款号:27.4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在产生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 报价清单、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在 交易平台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开。现文:在产生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 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开。
条款号:29.3 修改类型:增加
现文:中标单位在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 3 天内,须提供与递交投标文件电子标书内容 一致且每页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文件四套(一正三副)及电子文件一套;包括用 Microsoft Excel 软件、广联达软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投标书制作软件制作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和单价 分析表。电子文件介质使用 CD-R 光盘,所有电子文件不能采用压缩处理。
条款号:33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33. 投标人信誉的要求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限制其投标(需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评定方法)
现文:33. 投标人信誉的要求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限制其投标(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三条内容进 行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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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修改,仅限于本范本中有可供选择条款的情形。(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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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须知通用条款
(一)总则
1、定义
本招标文件使用的下列词语具有如下规定的意义:
(1)“招标人”(即发包人)、“项目建设管理单位”(或称“项目代建单位”)、“招标代理”、“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均已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列明。
(2)“投标人”指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当事人。
(3)“承包人”指其投标被招标人接受并与其签订承包合同的当事人。
(4)“招标文件”指由招标代理发出的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附件)及招标答 疑会会议纪要和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文件。
(5)“投标文件”指投标人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向招标人提交的全部文件。
(6)“书面形式”指打字或印刷的文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 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
2、招标说明
2.1 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通过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
2.2 工程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承包方式、质量标准、招标范围、工期要求 等均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列明。
2.3 设计说明:详见招标图纸。
2.4 工程施工特点:详见招标图纸。
3.资金来源
3.1 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9 项
4.合格投标人的条件
4.1 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5.踏勘现场
5.1 投标人应按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5 项所述时间和要求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 进行踏勘,投标人应充分重视和仔细地进行这种考察,以便投标人获取那些须投标人自 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所有的资料。一旦中标,这种考察即 被认为其结果已在中标文件中得到充分反映。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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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 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5.3 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在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及其代表必须承担那些进入现场后,由于他们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不管是 否致命)、财产损失或损坏,以及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损坏或费用,投标人不得 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
6.投标费用
6.1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自身因投标文件编制、递交及其他参加本招 标活动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组成
7.1 本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以及所有按本须知第 8 条发出的招标答疑会会议纪 要和按本须知第 9 条发出的澄清或修改:
第一章 投标须知
第二章 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合同条款
第三章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章 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另册)
第六章 图纸及勘察资料(另册)
招标工程量清单(另册)
第七章 第八章 最高投标限价
7.2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认真审阅招标文件 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 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将按评标办法的规定 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 响应性的投标文件。
7.3 投标人一旦中标,招标文件的内容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双方均有约束力。
8.招标答疑
8.1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图纸)中有疑问,可以书面形式通过 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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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平台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提交形式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16 项。
8.2 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日前在 交易平台“项目答疑纪要”专区公开发布。答疑纪要一经在 交易平台发布,视作已发放 给所有投标人。
8.3 答疑会会议纪要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
8.4 若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与招标文件有矛盾,以答疑会议纪要最后发出的书面形 式的文件为准。
9.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9.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 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9.2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将在 交易平台“项目答疑纪要”专区公开发布。
交易平 答疑纪要一经在 交易平台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以
台上网发布时间作为送达时间。
9.3 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9.4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 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形式的文件为准。
9.5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内容考 虑进去,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澄清或 修改中予以明确。若澄清或修改中没有明确延长时间,即表示投标时间不延长。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0.1 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10.2 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 国法定计量单位。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11.1 投标文件由技术部分(含资格审查文件)和经济部分二部分投标文件组成。
11.2 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1.2.1 技术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11.2.2 资格审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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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声明;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本投标文件授权委托证明书;(3)企业营业执照(取自库内上传件);
(4)企业资质证书(取自库内上传件);
(5)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取自库内上传件);
(6)项目负责人(按网上投标登记时选择拟投标的项目负责人)
(7)专职安全员(按网上投标登记时选择拟投标的专职安全员)
(8)拟委托技术负责人的相关证书、资料(具体要求由招标人明确)
(9)拟委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证书或二级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或小型项目 负责人相关证明(取自库内上传件);
(10)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明或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 类)(取自库内上传件),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 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11)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 类)(取自库内上传 件),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 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12)用于资格审查的业绩(设置业绩要求时选择此项,投标人须提供类似工程业 绩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具体格式由招标人自定);
(13)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诚信档案,拟担 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14)列明主办单位的联合体工作协议(采用联合体投标时需递交,投标人拟任本 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联合体主办方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 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15)投标人具有在广州地区可使用适合本工程的机械设备的证明文件(提供沥青 摊铺机自有发票或权属证明及设备现场全貌彩照(彩照须能反映其规格型号))。(含 有市政道路面层沥青摊铺且沥青摊铺占预计发包价 50%或以上的大、中修市政公用工程 需提供该项内容的证明文件)。
11.2.3 项目管理机构配备。
(1)投标人应列出该项目工程的施工组织机构构成和画出机构框架图及其负责人;(2)投标人应详细列出该施工组织机构中主要成员的名单、简历资料、职务职称 和在本项目中拟担任的职务等资料,并附上有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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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辅助说明资料。
11.2.4 投标人在广州市可使用适合本工程的机械设备(附:机械设备为自有或租赁 的说明;及承诺机械设备如属于租赁的,其租赁是不属于重复租赁)。
11.2.5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11.2.6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参与编制技术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
11.3 经济部分投标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1.3.1 经济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
11.3.2 投标总价。投标人必须按招标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工程量清单的组成、格 式、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和工程量计算规则必须与招标 工程量清单一致。投标报价由投标人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招标文件、招 标工程量清单、设计文件、企业定额、施工现场情况和投标时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者 施工方案,结合企业成本、市场价格以及招标文件中载明的风险内容和范围等编制。其 中包括如下:
(1)投标总价封面、扉页;
(2)总说明
(3)工程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
(4)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
(5)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
(6)分部分项工程清单与计价表;
(7)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8)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9)综合单价分析表;
(10)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11)暂列金额明细表;
(12)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明细表;
(13)专业工程暂估价明细表;
(14)计日工表;
(15)总承包服务计价表;
(16)规费和税金项目计价表;
(17)人工、主要材料和设备一览表
11.3.3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参与编制经济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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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4 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工程成本警戒价的,投标人还须提供详细的施工组 织设计、单价、措施性费用、单价分析表、主要材料价格表、投标人成本分析供评标委 员会评审。
12.投标文件格式
12.1 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 11 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 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2.2 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 用单位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投标文件中需个人签字或 盖章的,应手签后扫描上传。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
12.3 投标文件应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编制,详 见:。
如不按上述要求编制引起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的,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13.投标报价及造价承包和变更结算方式
13.1 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2 项所规定的方式。投标报价(含 单价及总价)精确到“分”。
13.2 招标人按照招标图纸制定招标工程量清单,该清单载于本招标文件第七章中,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未填报单价或合价 的工程项目,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其他项目的单价和合价之中,在实施后,此项目不得重新组价予以调整,招标人将不予支付。
13.3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8 项的工期要求,在投标须知 前附表第 3 项的建设地点,完成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7 项的招标范围内已由招标人制定的 工程量清单列明工作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工作的成本、利润、税金、技术措 施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风险费以及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 复计算。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或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中有关规费、暂列金额、暂估价、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等非竞争性项目明列了单价或合价的金额的,投标人应按照明 列的单价或合价的金额报价,未按照规定金额报价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 的金额进行修正。
13.4 投标人一旦中标,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所 报出的综合单价,在工程结算时将不得变更,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及合同中明确在人工、25
材料、设备或机械台班市场价格发生异常变动情况时合同价款的调整办法。因应计算的 实际工程量与招标工程量清单出现偏差或因工程变更等原因导致的工程量偏差,引起相 关措施项目相应发生变化时,按系数或单一总价方式计价的措施项目费,工程量增加的 措施项目费调增,工程量减少的措施项目费调减。
13.5 工程项目实施期间和结算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漏列而由监理单位和招标 人现场签证确认的工程项目、原设计没有而由招标人批准设计变更产生的工程项目,视 为新增项目,按以下顺序确定价格:
13.5.1 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相同项目的适用综合单价,则沿用;13.5.2 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则按类似项目的综 合单价对相应子目、消耗量、单价等进行调整换算,原管理费、利润水平不变。如中标 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有两个以上,则由招标人按消耗量最少、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最低的优先顺序选择类似项目综合单价进行换算。如换算时出现类似 项目中没有的材料单价,按广州市造价管理站同期《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税前综 合价格》计算,《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税前综合价格》没有的材料单价,由招标 人在招标文件中依法确定计价方式。
13.5.3 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相同项目或类似项目的,如可套取相关 定额,则以相关定额为基数下浮计算单价,下浮率为中标价相对于最高投标限价的下浮 率(下浮率=(最高投标限价-中标价)/ 最高投标限价)。
13.5.4 如相关定额没有相应子目的,其计价方式由招标人在本招标文件第三章中 另行规定。未规定的,中标后双方协商约定。
13.6 暂列金额、暂估价
13.6.1 暂列金额指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用 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 发生的工程量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 证等费用。
暂估价是指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 的材料的单价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
13.6.2 在工程实施中,暂列金额、暂估价所包含的工作范围和图纸、标准深化固定 后,按照工程专业、设备、材料类别等分类汇总的金额,达到法定招标范围标准的,应 由招标人同中标人联合招标,确定承包人和承包价格。
13.6.3 在工程实施中,暂列金额、暂估价所包含的工作范围和图纸、标准深化固定 26
后,按照工程专业、设备、材料类别等分类汇总的金额,未达到法定招标范围标准但适 用政府采购规定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规定确定承包人和承包价格。
13.6.4 在工程实施中,暂列金额、暂估价所包含的工作范围和图纸、标准深化固定 后,按照工程专业、设备、材料类别等分类汇总的金额,未达到法定招标范围标准也不 适用政府采购规定,承包人有法定的承包资格的,由承包人承包,承包人无法定的承包 资格但有法定的分包权的,由承包人分包,招标人同承包人结算的价格按本投标须知 13.5 款规定确定。
13.6.5 在工程实施中,暂列金额、暂估价所包含的工作范围和图纸、标准深化固定 后,按照工程专业、设备、材料类别等分类汇总的金额,未达到法定招标范围标准也不 适用政府采购规定,承包人既无法定的承包资格又无法定的分包权的,由招标人另行发 包。
13.6.6 在工程实施中,暂列金额、暂估价所包含的工作范围由其他承包人承包的,纳入本项目承包人的管理和协调范围,由其他承包人向本项目承包人承担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期责任,本项目承包人向招标人承担责任。投标人应当充分考虑此项管理 和协调所发生的费用,并将其纳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适当项目报价中。招标 人将视为此项管理和协调所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其它有价款的竞争性报价内,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支付。
13.7 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 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 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13.8 属于承包人自行采购的主要材料、设备,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提出材料、设备的技术标准或者质量要求,或者提出不少于 3 个同等档次品牌或分包商供投标人报 价时选择,凡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提出参考品牌的,必须在参考品牌后面加上“或相当 于”字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明确所选用主要材料、设备的品牌、厂家以及质量等 级,并且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13.9 招标人与中标人应本着实事求是、风险共担的原则,充分考虑施工合同履行期 间人工、建筑材料、机械设备价格因素的影响。对于各类钢筋、混凝土等主要材料以及 人工、机械设备等,应结合合同工期、各价格因素对工程总造价的影响等,合理约定调 价机制。调价机制应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及合同中明确,内容包括调价范围(含材料、机械的具体名称、工种等)、价格变动时限、幅度以及相应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14.投标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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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 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15.投标有效期
15.1 投标有效期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3 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 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5.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 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 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影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 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 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 16 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不予退还的规定仍然适用。
16.投标保证金
16.1 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4 项所述金额和时间递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 不得限定投标保证金只能以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必 须由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转出。
16.2 招标人可委托 交易平台具体实施保证金的收取和退还工作。通过 交 易平台递交投标保证金的相关事宜,请自行咨询 交易平台。
16.3 交易平台代收投标保证金的,其缴纳情况以 交易平台数据库 记录的信息为准。
16.4 开标时投标人没有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16.5 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尽快退还,最迟不超过中标通知书发 出之日起五日内。
16.6 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书面合同订立之日起五日内予以退 还。
16.7 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人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16.7.1 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16.7.2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
16.7.3 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提交履约担保;16.7.4 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
17.投标文件的签署
17.1 投标人应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投标 文件中需个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手签后扫描上传。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 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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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18.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8.1 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不含备用光盘)必须进行加密。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 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
18.2 未按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19.投标文件的递交和接收
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19.1 投标人通过
19.2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 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19.3 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19.4 投标截止前,招标人拒绝接收符合条件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可向招标投标监 督机构投诉。
19.5 如技术标和经济标先后分别开启,交易平台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 分别开启技术标和经济标。
19.6 在规定的时间内,项目负责人须到自助签到。按照交易平台有关项目负责人自 助签到流程进行操作。项目负责人凡未凭身份证按时到达指定地点签到的,该投标文件 将不能参与资格审查和评标(选择性条款)。
20.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1 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7 项所述的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20.2 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 9 条规定以招标文件修改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 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 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20.3 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 3 家的,招标人将重新组织 招标(当 N 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若有效投标人不足 N+2 家,则重新组织招 标)。
21.迟交的投标文件
交 21.1 本须知前附表第17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
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22.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2.1 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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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22.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需在交易平台发出修改或撤回通知,并 按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 通知。
22.3 修改后再次递交的,按 19 点的规定执行。
22.4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和更换投标文件。
(五)开标、评标、定标及合同签定
23、开标。
详见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24.评标过程的保密
24.1 开标后,直至中标公示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 有关的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24.2 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 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不公正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5.投标文件的澄清,计算错误的修正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26.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27.中标通知书
27.1 招标人将在 交易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 务平台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三天。
27.2 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后,向招标投标监管机构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 告;经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出中标通知书。
27.3 中标人必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24 小时之内以书面形式回复招标人,确认收 到。
27.4 在产生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所有内 容(包括报价清单、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在 交易平台和广东省招标投标 监管网公开。
28.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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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1 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 的投标文件商定和签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 协议。
28.2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后,中标人未按上款的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招标人将解除中标通知书,原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原中标人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原 中标人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28.3 非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使用的银行名称及帐号至完成竣工结算 不得变更,否则招标人有权停止工程款项的拔付及至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由 中标人承担。
28.4 招标人支付工程款时,中标人应按规定开具发票。
29.履约担保
29.1 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的 15 日内,中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 20 项的规定向 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29.2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15 日后,中标人未按上款的规定提交履约担保,招标 人将解除中标通知书,原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原 中标人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原中 标人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30.合同生效
30.1 在合同双方全权代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分别加盖双方单位的公章后,合 同正式生效。
31.其它费用
32.腐败与欺诈行为
在招标和合同实施期间,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和承包人遵守最高的道德标准。
32.1 对本条款的规定,特定义如下词汇:
1)、“腐败行为”是指在招标或合同执行期间,通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要任 何有价值的东西,从而影响招标人有关人员工作的行为;
2)、“欺诈行为”是指通过提供伪证影响招标或合同执行,从而损害招标人利益 的行为;也包括投标人之间串通(在提交投标文件之前或之后),人为地使招标过程失 去竞争性,从而使招标人无法从公开的自由竞争中获得利益的行为。
32.2 如果投标人被认定在本招标的竞争中有腐败或欺诈行为,则会被取消投标资 31
格。
32.3 投标人如在本项目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的,中标无效,行政 监督部门将对其违法行为进行政处罚并通报。该投标人将被招标人列入黑名单并限制其 参与招标人后续项目的投标。
33. 投标人信誉的要求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限制其投标(需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评定方法)
(1)被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列入建筑
市场主体“黑名单”;
(2)被发改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质检总局等有关部门、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联合惩戒失信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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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声明:本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使用 GZZB2018-3 招标文件范本的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通用 条款,与该通用条款不同之处,均在本表中列明,并以现文为准,原文不再有效。本招标文件中不 再转录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通用条款,请投标人自行到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网址: 范本查阅。
条款号: 36.1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36.1 招标人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8 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 人参加。截标后,开标开始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开始时间的信息为准。
现文:36.1 招标人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8 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 人参加。截标后,开标开始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开始时间的信息为准。若投标人不参加开标会的,其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的投标人或招标人代表、招标代理机构代表及交 易中心代表见证下公开开启、解密、公布,并视同该投标人认可开标结果。
条款号: 36.3 修改类型:删除 原文:36.3 根据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9 项,如需抽取某一种评标办法供评标时使用的,应在开 标前抽取。首先对招标文件中约定的若干种评标方法进行编号,再随机抽取某一编号,该编号所对 应的评标办法供评标时使用。
条款号:36.4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36.4 若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 3 家,则重新组织招标。(当 N 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 允许兼中时,若有效投标人不足 N+2 家,则重新组织招标)。
现文:36.4 若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 3 家,则重新组织招标。
条款号:36.5.1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36.5.1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半小时内,投标人通过 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 文件进行解密。投标人完成解密后,再由招标人进行解密(如有项目负责人签到环节,应在项目负 责人签到完成后,招标人再进行解密)。解密完成后,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 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工期及其他内容;
现文:36.5.1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半小时内,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对已递 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人完成解密后,再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进行解密(如有项目 负责人签到环节,应在项目负责人签到完成后,招标人再进行解密)。解密完成后,公布招标项目 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工期及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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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36.5.3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36.5.3 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若有关人员不签字的,不影响开标程序;
现文:36.5.3 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若有关人员不签字的,不影响开标程序;若投标人不参加开标会的,或不签字确认的,视同该投标 人认可开标结果。
修改类型:修改 条款号:38.1
原文:38.1 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期间,经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专 业评审组中两人以上(含两人)以书面形式提出动议,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专业评审组应当书 面发出澄清通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出澄清。
现文:38.1 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期间,经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专 业评审组中两人以上(含两人)以书面形式提出动议,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专业评审组应当书 面发出澄清通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 错误的内容以及细微偏差的内容作出澄清。
条款号:39.3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 应当提交履约担保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现文: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 应当提交履约担保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或经核查发现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其他在建项目 中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者 重新招标。
条款号:39.4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39.4 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出现前款所列的情形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 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如所有中标候选人均出现前款所列的情形,为招标失败,招标人依法重 新招标。
现文:39.4 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出现前款所列的情形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 选人为中标人或者重新招标,以此类推。
条款号:(二)开标评标办法程序和细则 修改类型:删除 原文:注:以下七种评标办法所述企业综合诚信评价分数即投标截止当日广州市工程招标代理 行业协会网站上公布的企业综合诚信评价 60 日诚信分。
条款号:可选办法一(适合综合评分法一,技术标与经济标先后分别开启)修改类型: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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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详见《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公开招标项目招标文件范本 GZZB2018-3》
条款号:可选办法二(适合综合评分法一,技术标与经济标同时开启)修改类型:删除 原文:详见《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公开招标项目招标文件范本 GZZB2018-3》
条款号:可选办法三(适合综合评分法二,技术标与经济标先后分别开启)修改类型:删除 原文:详见《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公开招标项目招标文件范本 GZZB2018-3》
条款号:可选办法四(适合综合评分法二,技术标与经济标同时开启)修改类型:删除 原文:详见《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公开招标项目招标文件范本 GZZB2018-3》
条款号:可选办法五(适合综合评分法三,技术标与经济标先后分别开启)修改类型:删除 原文:详见《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公开招标项目招标文件范本 GZZB2018-3》
条款号:可选办法六(适合综合评分法三,技术标与经济标同时开启)修改类型:删除 原文:详见《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公开招标项目招标文件范本 GZZB2018-3》
条款号:可选办法八(适合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技术标与经济标同时开启)修改类型:删 除
原文:详见《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公开招标项目招标文件范本 GZZB2018-3》
条款号:41.1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41.1 开标由招标人主持;
现文:41.1 开标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主持;
条款号:41.2.1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41.2.1 投标截止期前,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标投标文件、经济标投标文件)至 交易平台。有关投标文件提交的事项详见第一章投标须知。
现文:41.2.1 投标截止期前,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标投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经济标投标文件)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有关投标文件提交的事项详见第一章投标须 知。
条款号:41.2.2 修改类型:删除 原文:41.2.2 开标前,首先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该工程计算评标参考价的等分点值 X。
条款号:42.2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42.2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方式。
方式一:评标委员会为综合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
方式二:评标委员会由技术评审组和经济评审组组成。其中:资格审查、技术评审由技术评标 组负责,经济评审由经济评审组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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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文:42.2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方式 一 。
方式一:评标委员会为综合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及评标工作。
条款号:43.6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43.6 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少于 3 名的(当 N 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资格审 查合格的投标人少于 N+2 名),则本项目招标失败。
现文:43.6 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少于 3 名的,则本项目招标失败。
条款号:44.1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44.1 技术标的有效性审查:投标文件中没有任一种列于本办法附表二《技术标有效性审 查表》中情形的,为有效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被否决的投标人不参与下一阶段评 审,不参与评标参考价的计算。如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标委员会过半数成员的意 见作为评标委员会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若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 3 名(当 N 个标段 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若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投标人不足 N+2 名),则本项目招标失败。
现文:44.1 技术标的有效性审查:投标文件中没有任一种列于本办法附表二《技术标有效性审 查表》中情形的,为有效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被否决的投标人不参与下一阶段评 审,不参与评标参考价的计算。如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标委员会过半数成员的意 见作为评标委员会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若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 3 名,则本项目招 标失败。
条款号:45.1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45.1 若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中有投标报价均大于等于最高投标限价*D%(D 的 取值范围为<94,100>,由招标人自主确定)的(具体金额为:元),则本项目招标失败,由招 标人依法重新招标。
现文:45.1 若所有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中所有的投标价均大于等于最高投标限价*D%(D 的取值范围为 100)的(具体金额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58 元),则本项目招标失败,由招标人依法重 新招标。
条款号: 45.2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45.2 按方法 计算评标参考价:
方法一:加权平均法
技术标或技术标加诚信得分(具体由招标人自定)前 N 名(N≥5,具体由招标人自定)的经济 报价加权平均,计算评标参考价。公式如下:
评标参考价=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报价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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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报价权重的计算方法为:将 N 名投标人按技术分由高至低进行排序,第一名投标人的权
重为(),第二名投标人的权重为(),以此类推,最后一名投标人的权重为()。
方法二:区间抽取法
设立入围合格分数线(技术标或技术标加诚信得分,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确定),达到或超过及格线的投标人的报价方能参与评标参考价的计算。将达到或超过技术标及格分数线的 投标报价由低至高进行排列,按以下公式计算评标参考价,计算公式如下:
评标参考价=(Q 高-Q 低)/100*X+Q 低
Q 低:为达到或超过技术标及格分数线的投标人最低报价与工程成本警示价两者中的较高值;
Q 高:为(最高投标限价*D%)(D 的取值范围为<94,100>,由招标人自定)X:为等分点值,从<0,100>整数中随机抽取
现文:45.2 按方法 一 计算评标参考价:
技术标得分前 N 名(N=5)的经济报价加权平均,计算评标参考价。公式如下:评标参考价=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报价权重)。
其中:报价权重的计算方法为:将 N 名投标人按技术分由高至低进行排序,第一名投标人的权
重为(),第二名投标人的权重为(),以此类推,最后一名投标人的权重为()。
技术标得分相同的,以投标报价低的排前;技术标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投标人,由评标委 员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确定投标人的排序。
注:投票方式确定排序的具体操作步骤为:由评标会对出现该情况的投标人进行编号,然后通过投 票方式依次确定投标人的排序。
条款号:45.3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当标价等于评标参考价时得 100 分,标价每高于评标参考价 1%,扣 1.5 分,每低于评 标参考价 1%,扣 1 分,扣至 0 分为止,得出经济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现文:当标价等于评标参考价时得 100 分,标价每高于评标参考价 1%,扣 0.3 分,每低于评标 参考价 1%,扣 0.2 分,扣至 0 分为止,得出经济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条款号:45.4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45.4 计算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总得分。投标人总得分=(技术得分×技术得 分权重+经济得分×经济得分权重)×(1-综合诚信评价分数权重)+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综 合诚信评价分数权重)。技术、经济得分权重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执行。总得分四舍五入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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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位小数。
现文:45.4 计算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总得分。投标人总得分=技术得分(满分 20 分)+经济得分×80%。技术、经济得分权重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执行。总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 位小数。总得分相同情况下的排序方法:总得分相同的投标文件,以报价较低的排前;报价均相同 的投标文件,以技术分较高的排前;报价与技术得分均相同,由评标委员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确 定投标人的排序。注:投票方式确定排序的具体操作步骤为:由评标委员会对出现该情况的投标人 进行编号,然后通过投票方式依次确定投标人的排序。
条款号:49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49 若通过经济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三家,应当依法重新招标。(当 N 个标段同时 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若有效投标人不足 N+2 家,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现文:49 若通过经济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三家,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条款号:附表一《资格审查表》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详见《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公开招标项目招标文件范本 GZZB2018-3》
现文:详见附表一《资格审查表》
条款号:附表二《技术标有效性审查表》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详见《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公开招标项目招标文件范本 GZZB2018-3》
现文:详见附表二《技术标有效性审查表》
条款号:附表三《经济标有效性审查表》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详见《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公开招标项目招标文件范本 GZZB2018-3》
现文:详见附表三《经济标有效性审查表》
条款号:附表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详见《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公开招标项目招标文件范本 GZZB2018-3》
现文:详见附表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条款号:附表五(适用于区间抽取法)经济标评分表 修改类型:删除 原文:详见《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公开招标项目招标文件范本 GZZB2018-3》
注:以上修改,仅限于本范本中有可供选择条款的情形。(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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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通用条款
(一)总则
35 开标、评标及定标所依据的规则
35.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35.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35.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第 12 号令)
35.4《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 2003 年第 30 号令)
35.5《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
35.6《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 89 号)35.7《广东省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若干规定》(粤发<2004>4 号);35.8《广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穗府办规〔2017〕5 号)。
35.9 本项目招标文件。
36.开标
36.1 招标人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8 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 投标人参加。截标后,开标开始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开始时 间的信息为准。
36.2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开标时 都当众予以解密、公布。
36.3 根据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9 项,如需抽取某一种评标办法供评标时使用的,应 在开标前抽取。首先对招标文件中约定的若干种评标方法进行编号,再随机抽取某一编 号,该编号所对应的评标办法供评标时使用。
36.4 若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 3 家,则重新组织招标。(当 N 个标段同时招标 且不允许兼中时,若有效投标人不足 N+2 家,则重新组织招标)
36.5 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36.5.1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半小时内,投标人通过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 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人完成解密后,再由招标人进行解密(如有项 目负责人签到环节,应在项目负责人签到完成后,招标人再进行解密)。解密完成后,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工期及其他内容;36.5.2 备用光盘的读取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36 项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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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3 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 认;若有关人员不签字的,不影响开标程序;
36.5.4 开标结束。
36.6 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或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 未解密且未按要求递交备用光盘的,视为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 文件未解密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36.7 开标时,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 的,不参与下一程序,并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37.评标
37.1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
37.2 评标委员会的职责及守则:
37.2.1 根据评标细则,对投标文件进行认真评审,完成评审报告;37.2.2 向招标人报告评审意见,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37.2.3 所有参加评标人员必须遵守国家、地方政府制定的有关工程招标投标的法 则、规定,遵守有关工程招标投标的保密制度;如有违反者,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37.2.4 全体参与评标人员:
37.2.4.1 必须遵守评标纪律、不得泄密;
37.2.4.2 必须公正、不得循私;
37.2.4.3 必须科学、不得草率;
37.2.4.4 必须客观、不得带有成见;
37.2.4.5 必须平等、不得强加于人;
37.2.4.6 必须严谨、不得随意马虎。
37.3 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递交评标报告并依法推荐中标候选人。
38.投标文件的澄清
38.1 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期间,经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委员 会专业评审组中两人以上(含两人)以书面形式提出动议,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专 业评审组应当书面发出澄清通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出澄清。
38.2 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澄清中的承诺性意思表示在投标文件有效期 内均对投标人有约束力。除评标委员会对评标中发现算术错误进行修正后要求投标人以 澄清形式进行的核实和确认外,澄清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 40
内容,超出部分不作为评标委员会评审的依据。
38.3 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专业评审组成员均应当阅读投标人的澄清,但应独 立参考澄清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38.4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符合性审 查标准予以拒绝,不接受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 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38.5 投标人如在本项目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且在评标过程中未被 发现的,该投标不改变本项目评标结果排序,其中标无效。招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依次确定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39.定标
39.1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递交的评标报告,最终审定中标人。
39.2 依法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 标人。
39.3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 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担保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 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39.4 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出现前款所列的情形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 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如所有中标候选人均出现前款所列的情形,为招标失败,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
39.5 重新评标的,评标信息(含业绩、奖项等)仍以投标截止时投标人的信息为 准。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仍参与评标,但 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二)开标评标办法程序和细则
注:以下八种评标办法所述企业综合诚信评价分数即投标截止当日广州市工程招标 代理行业协会网站上公布的企业综合诚信评价 60 日诚信分。
可选办法一(适合综合评分法一,技术标与经济标先后分别开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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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开标和评标程序:
40.1 投标人递交技术标、经济标投标文件;
40.2 技术标投标文件公开开标;
40.3 由评标委员会对所有已公开开标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0.4 技术标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
40.5 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
40.6 计算第一阶段得分,并按照总分从高到低排列先后次序,编写第一阶段评审报 告;
40.7 对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经济标投标文件公开开标;
40.8 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25 项规定,确定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投标人;
40.9 将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投标人进行排序;
40.10 按排序对经济标投标文件进行有效性审查(含投标报价算术校核),直至评 出所有中标候选人;
40.11 评标委员会编写评标报告,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41. 开标细则
41.1 开标由招标人主持;
41.2 细则
41.2.1 投标截止期前,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标投标文件、经济标投标 文件)至 交易平台。有关投标文件提交的事项详见第一章投标须知。
41.2.2 先开技术标;
41.2.3 对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开启其经济标投标文件;
41.2.4 开标时,投标人代表有权出席开标会,也可以自主决定不参加开标会,若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提出异议,该投标人代表须同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
41.3 按 36.5.1 的规定完成解密后,公布下列内容,并予以记录,记录提交评标委 员会评审:
41.3.1 技术标开标时,公布:a、投标人名称;b、投标文件密封情况;c、法定代 表人证明及授权委托;d、投标保证金;e、项目经理(负责人)名称等主要内容以及开 标记录表中的其他必要内容;
41.3.2 经济标开标前,首先公布技术标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招标人依次开启 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经济标。开标时,公布:a、投标人名称;b、投标文 件密封情况;c、投标报价等主要内容以及开标记录表中的其他必要内容。投标报价以 42
数字和文字两种方式表述的,应公布文字表述的投标报价。
41.4 招标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投标人在开标记录上签字。
41.5 招标人将上述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送至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42. 评标细则
42.1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方式。
方式一:评标委员会为综合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
方式二:评标委员会由技术评审组和经济评审组组成。其中:资格审查、技术评审 由技术评标组负责,经济评审由经济评审组负责。
42.2 投标人资格审查
42.2.1 资格审查文件中全部符合附表一《资格审查表》中情形的,为资格审查合格;否则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如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标委员会过半数 成员的意见作为评标委员会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
42.2.2 汇总资格审查情况,编写资格审查报告。
42.2.3 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不参加下一阶段的评标,不参与评标参考价的计 算。
42.2.4 资格审查时,投标企业名称已经工商变更的,但企业及个人的资质证书未完 成企业名称变更,仍然承认其有效。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之间登记的信息不一致,应当允许投标人澄清,不得直接否决其投标。
42.2.5 资审合格后,投标人的资格发生变化而不满足投标人合格条件,在发出中标 通知书前,资格问题仍未解决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2.2.6 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少于 3 名的(当 N 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少于 N+2 名),则本项目招标失败。
42.3 第一阶段评审
42.3.1 技术标的有效性审查:投标文件中没有任一种列于本办法附表二《技术标有 效性审查表》中情形的,为有效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如评标委员会成 员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标委员会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标委员会对该情形的认 定结论。若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三家,则重新招标。(当 N 个标段同时 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若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投标人不足 N+2 家,则重新招标)42.3.2 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均进入第二阶段,评标委员会编写第一阶段 评审报告。(适用于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家数小于等于前附表第 25 项的规 定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家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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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3.3 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评标委员会按照本办法附表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 表》对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技术标进行详细审查,评出技术分。(适用于 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家数大于前附表第 25 项的规定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家数 的)
42.3.4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一阶段得分=技术分(满分为 100 分)×技术分权重+ 综合诚信评价分数×综合诚信评价得分权重”的公式及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27 项的规定,计算各投标人第一阶段得分(按四舍五入的原则保留两位小数),并按照得分从高到低排 列先后次序,若投标人得分相同的,则名次并列,占用名次。编写第一阶段评审报告。
(适用于进行了技术标评分的)
42.3.5 招标人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明确选择使用施工企业总排名或相应的施 工专业承包排名计分。
42.4 第二阶段评审
42.4.1 开启经济标后,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25 项规定,确定进入第二阶段评审 的投标人,若在进入第二阶段的最后名次发生并列的,则所有并列的投标人均进入第二 阶段。
42.4.2 若进入第二阶段投标人中所有投标报价均大于等于最高投标限价*D%(D 的 取值范围为<94,100>,由招标人自主确定)的(具体金额为:元),则本项目招 标失败,由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
42.4.3 将第二阶段投标人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30 项规定的方法进行排序。
42.4.4 经济标的有效性审查:按照投标人第二阶段排序,依次对进入第二阶段评审 的投标文件进行有效性审查,投标文件中没有任一种列于本办法附表三《经济标有效性 审查表》中情形的,为有效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如评标委员会成员的 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标委员会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标委员会对该情形的认定结 论。
42.4.5 经济标的算术校核。评标委员会对进行经济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投标报 价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进行算术校核,具体标准如下:
42.4.5.1 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 为准;
42.4.5.2 经算术复核的投标人报价与其投标报价不一致时,按就低不就高原则确定 其最终报价;
42.4.5.3 当单价与数量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时,若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 44
时,按就低不就高原则确定修改单价或是合价。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小于合价,以单价 为准,修改合价,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 为准,并修改单价;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大于合价,以合价为准,修改单价;
42.4.5.4 当合价、金额累加错误时,按就低不就高原则,如果累加修正值小于原累 加值,则按累加修正值;如果累加修正值大于原累加值,则按原累加值;
42.4.5.5 如果投标人的有关规费、暂列金额、暂估价、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等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填写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进行修正;42.4.5.6①分部分项工程量比招标文件少、单位比招标文件小或错误时,以招标文 件的工程量或单位为准,合价不变,修改综合单价。分部分项工程量比招标文件多或单 位比招标文件大时,工程量、单位、综合单价及合价均不作修改;②分部分项项目对比 招标文件(招标工程量清单)漏项的,则该漏项费用视为已分配在其他项目中,不再修 改;③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的综合单价与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的综合单价不一致时,以 价低者为准;④分部分项工程量计价表中的项目编码或项目名称或计量单位或工程数量 缺省或不填时,由评委以招标文件中招标人工程量清单为准进行修正;若同时缺省或不 填项目编码和项目名称,则该项按增项处理;⑤分部分项项目增项的,不予修改;⑥其 它招标文件规定需要修改的,均以就低不就高原则进行修改;
42.4.5.7 按就低不就高原则,当修正后报价小于原报价,总价按修正后报价;当修 正后报价大于原报价,总价按原报价,并在签订合同时载明在结算价中扣除修正报价与 原报价的差额;
42.4.5.8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 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且其投标保证金也将不予退还。以上修正不影响按步骤 42.3.3 确定的投标人第二阶 段排序。
42.5 评标委员会按只有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方可进入下一阶段评 审的评审原则,根据有效性审查结果,取消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的排序,其余通过有效 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排序依次上升替补确定,以此类推。直至评审出 3 家投标人通过经济 标有效性审查,经济标有效性审查结束。
42.6 评标委员会应在通过投标文件经济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中,按步骤 42.4 确 定的投标人第二阶段排序,推荐前 3 名依次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至第三中标候选人,并编 制评标报告。
42.7 若通过经济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三家,应当依法重新招标。(当 N 个标 45
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若有效投标人不足 N+2 家,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可选办法二(适合综合评分法一,技术标与经济标同时开启)
40.开标和评标程序:
40.1 投标人递交技术标、经济标投标文件;
40.2 技术标与经济标投标文件同时公开开标;
40.3 由评标委员会对所有已公开开标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0.4 技术标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
40.5 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
40.6 计算第一阶段得分,并按照总分从高到低排列先后次序,编写第一阶段评审报 告;
40.7 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25 项规定,确定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投标人;
40.8 将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投标人进行排序;
40.9 按排序对经济标投标文件进行有效性审查(含投标报价算术校核),直至评出 所有中标候选人;
40.10 评标委员会编写评标报告,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41. 开标细则
41.1 开标由招标人主持;
41.2 细则
41.2.1 投标截止期前,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标投标文件、经济标投标 文件)至 交易平台。有关投标文件提交的事项详见第一章投标须知。
41.2.2 开标时,投标人代表有权出席开标会,也可以自主决定不参加开标会,若投 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提出异议,该投标人代表须同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
41.3 按 36.5.1 的规定完成解密后,公布下列内容,并予以记录,记录提交评标委 员会评审:
41.3.1 开标时,公布:a、投标人名称;b、投标文件密封情况;c、投标报价;d、投标保证金;e、项目经理(负责人)名称;f、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委托等主要内容 及开标记录表中的其他必要内容。投标报价以数字和文字两种方式表述的,应公布文字 表述的投标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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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4 招标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投标人在开标记录上签字。
41.5 招标人将上述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送至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42. 评标细则
42.1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方式。
方式一:评标委员会为综合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
方式二:评标委员会由技术评审组和经济评审组组成。其中:资格审查、技术评审 由技术评标组负责,经济评审由经济评审组负责。
42.2 投标人资格审查
42.2.1 资格审查文件中全部符合附表一《资格审查表》中情形的,为资格审查合格;否则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如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标委员会过半数 成员的意见作为评标委员会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
42.2.2 汇总资格审查情况,编写资格审查报告。
42.2.3 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不参加下一阶段的评标,不参与评标参考价的计 算。
42.2.4 资格审查时,投标企业名称已经工商变更的,但企业及个人的资质证书未完 成企业名称变更,仍然承认其有效。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之间登记的信息不一致,应当允许投标人澄清,不得直接否决其投标。
42.2.5 资审合格后,投标人的资格发生变化而不满足投标人合格条件,在发出中标 通知书前,资格问题仍未解决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2.2.6 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少于 3 名的(当 N 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少于 N+2 名),则本项目招标失败。
42.3 第一阶段评审
42.3.1 技术标的有效性审查:投标文件中没有任一种列于本办法附表二《技术标有 效性审查表》中情形的,为有效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如评标委员会成 员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标委员会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标委员会对该情形的认 定结论。若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三家,则重新招标。(当 N 个标段同时 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若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投标人不足 N+2 家,则重新招标)42.3.2 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均进入第二阶段,评标委员会编写第一阶段 评审报告。(适用于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家数小于等于前附表第 25 项的规 定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家数的)
42.3.3 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评标委员会按照本办法附表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 47
表》对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技术标进行详细审查,评出技术分。(适用于 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家数大于前附表第 25 项的规定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家数 的)
42.3.4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一阶段得分=技术分(满分为 100 分)×技术分权重+ 综合诚信评价分数×综合诚信评价得分权重”的公式及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27 项的规定,计算各投标人第一阶段得分(按四舍五入的原则保留两位小数),并按照得分从高到低排 列先后次序,若投标人得分相同的,则名次并列,占用名次。编写第一阶段评审报告。
(适用于进行了技术标评分的)
42.3.5 招标人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明确选择使用施工企业总排名或相应的施 工专业承包排名计分。
42.4 第二阶段评审
42.4.1 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25 项规定,确定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投标人,若在 进入第二阶段的最后名次发生并列的,则所有并列的投标人均进入第二阶段。
42.4.2 若进入第二阶段投标人中所有投标报价均大于等于最高投标限价*D%(D 的 取值范围为<94,100>,由招标人自主确定)的(具体金额为:元),则本项目招 标失败,由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
42.4.3 并将第二阶段投标人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30 项规定的方法进行排序。
42.4.4 经济标的有效性审查:按照投标人第二阶段排序,依次对进入第二阶段评审 的投标文件进行有效性审查,投标文件中没有任一种列于本办法附表三《经济标有效性 审查表》中情形的,为有效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如评标委员会成员的 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标委员会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标委员会对该情形的认定结 论。
42.4.5 经济标的算术校核。评标委员会对进行经济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投标报 价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进行算术校核,具体标准如下:
42.4.5.1 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 为准;
42.4.5.2 经算术复核的投标人报价与其投标报价不一致时,按就低不就高原则确定 其最终报价;
42.4.5.3 当单价与数量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时,若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 时,按就低不就高原则确定修改单价或是合价。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小于合价,以单价 为准,修改合价,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 48
为准,并修改单价;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大于合价,以合价为准,修改单价;
42.4.5.4 当合价、金额累加错误时,按就低不就高原则,如果累加修正值小于原累 加值,则按累加修正值;如果累加修正值大于原累加值,则按原累加值;
42.4.5.5 如果投标人的有关规费、暂列金额、暂估价、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等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填写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进行修正;42.4.5.6①分部分项工程量比招标文件少、单位比招标文件小或错误时,以招标文 件的工程量或单位为准,合价不变,修改综合单价。分部分项工程量比招标文件多或单 位比招标文件大时,工程量、单位、综合单价及合价均不作修改;②分部分项项目对比 招标文件(招标工程量清单)漏项的,则该漏项费用视为已分配在其他项目中,不再修 改;③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的综合单价与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的综合单价不一致时,以 价低者为准;④分部分项工程量计价表中的项目编码或项目名称或计量单位或工程数量 缺省或不填时,由评委以招标文件中招标人工程量清单为准进行修正;若同时缺省或不 填项目编码和项目名称,则该项按增项处理;⑤分部分项项目增项的,不予修改;⑥其 它招标文件规定需要修改的,均以就低不就高原则进行修改;
42.4.5.7 按就低不就高原则,当修正后报价小于原报价,总价按修正后报价;当修 正后报价大于原报价,总价按原报价,并在签订合同时载明在结算价中扣除修正报价与 原报价的差额。
42.4.5.8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 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且其投标保证金也将不予退还。以上修正不影响按步骤 42.3.3 确定的投标人第二阶 段排序。
42.5 评标委员会按只有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方可进入下一阶段评 审的评审原则,根据有效性审查结果,取消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的排序,其余通过有效 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排序依次上升替补确定,以此类推。直至评审出 3 名投标人通过经济 标有效性审查,经济标有效性审查结束。
42.6 评标委员会应在通过投标文件经济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中,按步骤 42.4 确 定的投标人第二阶段排序,推荐前 3 名依次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至第三中标候选人,并编 制评标报告。
42.7 若通过经济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三家,应当依法重新招标。(当 N 个标 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若有效投标人不足 N+2 家,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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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选办法三(适合综合评分法二,技术标与经济标先后分别开启)
40.开标和评标程序:
40.1 投标人递交技术标、经济标投标文件;
40.2 技术标投标文件公开开标;
40.3 由评标委员会对所有已公开开标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0.4 技术标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
40.5 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
40.6 计算第一阶段得分,并按照总分从高到低排列先后次序,编写第一阶段评审报 告;
40.7 对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经济标投标文件公开开标;
40.8 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25 项规定,确定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投标人;
40.9 将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投标人进行排序;
40.10 按排序对经济标投标文件进行有效性审查(含投标报价算术校核),直至评 出所有中标候选人;
40.11 评标委员会编写评标报告,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41. 开标细则
41.1 开标由招标人主持;
41.2 细则
41.2.1 投标截止期前,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标投标文件、经济标投标 文件)至 交易平台。有关投标文件提交的事项详见第一章投标须知。
41.2.2 先开技术标;
41.2.3 对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开启其经济标投标文件;
41.2.4 开标时,投标人代表有权出席开标会,也可以自主决定不参加开标会,若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提出异议,该投标人代表须同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
41.3 按 36.5.1 的规定完成解密后,公布下列内容,并予以记录,记录提交评标委 员会评审:
41.3.1 技术标开标时,公布:a、投标人名称;b、投标文件密封情况;c、法定代 表人证明及授权委托;d、投标保证金;e、项目经理(负责人)名称等主要内容以及开 标记录表中的其他必要内容。
41.3.2 经济标开标前,首先公布技术标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招标人依次开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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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经济标。开标时,公布:a、投标人名称;b、投标文 件密封情况;c、投标报价等主要内容以及开标记录表中的其他必要内容。投标报价以 数字和文字两种方式表述的,应公布文字表述的投标报价。
41.4 招标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投标人在开标记录上签字。
41.5 招标人将上述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送至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42. 评标细则
42.1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方式。
方式一:评标委员会为综合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
方式二:评标委员会由技术评审组和经济评审组组成。其中:资格审查、技术评审 由技术评标组负责,经济评审由经济评审组负责。
42.2 投标人资格审查
42.2.1 资格审查文件中全部符合附表一《资格审查表》中情形的,为资格审查合格;否则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如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标委员会过半数 成员的意见作为评标委员会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
42.2.2 汇总资格审查情况,编写资格审查报告。
42.2.3 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不参加下一阶段的评标,不参与评标参考价的计 算。
42.2.4 资格审查时,投标企业名称已经工商变更的,但企业及个人的资质证书未完 成企业名称变更,仍然承认其有效。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之间登记的信息不一致,应当允许投标人澄清,不得直接否决其投标。
42.2.5 资审合格后,投标人的资格发生变化而不满足投标人合格条件,在发出中标 通知书前,资格问题仍未解决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2.2.6 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少于 3 名的(当 N 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少于 N+2 名),则本项目招标失败。
42.3 第一阶段评审
42.3.1 技术标的有效性审查:投标文件中没有任一种列于本办法附表二《技术标有 效性审查表》中情形的,为有效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如评标委员会成 员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标委员会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标委员会对该情形的认 定结论。若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三家,则重新招标。(当 N 个标段同时 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若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投标人不足 N+2 家,则重新招标)42.3.2 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均进入第二阶段,评标委员会编写第一阶段 51
评审报告。(适用于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家数小于等于前附表第 25 项的规 定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家数的)
42.3.3 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评标委员会按照本办法附表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 表》对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技术标进行详细审查,评出技术分。(适用于 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家数大于前附表第 25 项的规定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家数 的)
42.3.4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一阶段得分=技术分(满分为 100 分)×技术分权重+ 综合诚信评价分数×综合诚信评价得分权重”的公式及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27 项的规定,计算各投标人第一阶段得分(按四舍五入的原则保留两位小数),并按照得分从高到低排 列先后次序,若投标人得分相同的,则名次并列,占用名次。编写第一阶段评审报告。
(适用于进行了技术标评分的)
42.3.5 招标人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明确选择使用施工企业总排名或相应的施 工专业承包排名计分。
42.4 第二阶段评审
42.4.1 开启经济标后,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25 项规定,确定进入第二阶段评审 的投标人。若在进入第二阶段的最后名次发生并列的,则所有并列的投标人均进入第二 阶段。
42.4.2 若进入第二阶段投标人中所有投标报价均大于等于最高投标限价*D%(D 的 取值范围为<94,100>,由招标人自主确定)的(具体金额为:元),则本项目招 标失败,由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
42.4.3 投标文件经济标的评分
42.4.3.1 按方法 计算评标参考价:
方法一:加权平均法
技术标或技术标加诚信得分或第一阶段入围得分(具体由招标人自定)前 N 名(N≥5,具体由招标人自定)的经济报价加权平均,计算评标参考价。公式如下:评标参考价=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报价权重)。
其中:报价权重的计算方法为:将 N 名投标人按技术分由高至低进行排序,第一名
投标人的权重为(),第二名投标人的权重为(),以此类推,最后一名投
标人的权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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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二:区间抽取法
设立入围合格分数线(技术标或技术标加诚信得分或第一阶段入围得分,具体数值 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确定),达到或超过及格线的投标人的报价方能参与评标参考价 的计算。将达到或超过技术标及格分数线的投标报价由低至高进行排列,按以下公式计 算评标参考价,计算公式如下:
评标参考价=(Q 高-Q 低)/100*X+Q 低
Q 低:为达到或超过技术标及格分数线的投标人最低报价与工程成本警示价两者中的 较高值;
Q 高:为(最高投标限价*D%)(D 的取值范围为<94,100>,由招标人自定)
X:为等分点值,在开标前从<0,100>整数中随机抽取
42.4.3.2 当标价等于评标参考价时得 100 分,标价每高于评标参考价 1%,扣 1.5 分,每低于评标参考价 1%,扣 1 分,扣至 0 分为止,得出经济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42.4.3.3 评标委员会按照各投标人的经济分从高到低排列先后次序。经济分相同的 投标文件,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31 项的规定确定排序。
42.4.4 经济标的有效性审查:按照投标人第二阶段排序,依次对进入第二阶段评审 的投标文件进行有效性审查,投标文件中没有任一种列于本办法附表三《经济标有效性 审查表》中情形的,为有效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如评标委员会成员的 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标委员会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标委员会对该情形的认定结 论。
42.4.5 经济标的算术校核。评标委员会对进行经济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投标报 价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进行算术校核,具体标准如下:
42.4.5.1 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 为准;
42.4.5.2 经算术复核的投标人报价与其投标报价不一致时,按就低不就高原则确定 其最终报价;
42.4.5.3 当单价与数量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时,若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 时,按就低不就高原则确定修改单价或是合价。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小于合价,以单价 为准,修改合价,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 为准,并修改单价;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大于合价,以合价为准,修改单价;
42.4.5.4 当合价、金额累加错误时,按就低不就高原则,如果累加修正值小于原累 加值,则按累加修正值;如果累加修正值大于原累加值,则按原累加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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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4.5.5 如果投标人的有关规费、暂列金额、暂估价、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等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填写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进行修正;42.4.5.6①分部分项工程量比招标文件少、单位比招标文件小或错误时,以招标文 件的工程量或单位为准,合价不变,修改综合单价。分部分项工程量比招标文件多或单 位比招标文件大时,工程量、单位、综合单价及合价均不作修改;②分部分项项目对比 招标文件(招标工程量清单)漏项的,则该漏项费用视为已分配在其他项目中,不再修 改;③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的综合单价与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的综合单价不一致时,以 价低者为准;④分部分项工程量计价表中的项目编码或项目名称或计量单位或工程数量 缺省或不填时,由评委以招标文件中招标人工程量清单为准进行修正;若同时缺省或不 填项目编码和项目名称,则该项按增项处理;⑤分部分项项目增项的,不予修改;⑥其 它招标文件规定需要修改的,均以就低不就高原则进行修改;
42.4.5.7 按就低不就高原则,当修正后报价小于原报价,总价按修正后报价;当修 正后报价大于原报价,总价按原报价,并在签订合同时载明在结算价中扣除修正报价与 原报价的差额。
42.4.5.8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 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且其投标保证金也将不予退还。
42.5 评标委员会按只有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方可进入下一阶段评 审的评审原则,根据有效性审查结果,取消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的排序,其余通过有效 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排序依次上升替补确定,以此类推。直至评审出 3 名投标人通过经济 标有效性审查,经济标有效性审查结束。
42.6 评标委员会应在通过投标文件经济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中,按步骤 42.4 确 定的投标人第二阶段排序,推荐前 3 名依次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至第三中标候选人,并编 制评标报告。
42.7 若通过经济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三家,应当依法重新招标。(当 N 个标 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若有效投标人不足 N+2 家,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可选办法四(适合综合评分法二,技术标与经济标同时开启)
40.开标和评标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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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1 投标人递交技术标、经济标投标文件;
40.2 技术标与经济标投标文件同时公开开标;
40.3 由评标委员会对所有已公开开标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0.4 技术标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
40.5 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
40.6 计算第一阶段得分,并按照总分从高到低排列先后次序,编写第一阶段评审报 告;
40.7 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25 项规定,确定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投标人;
40.8 将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投标人进行排序;
40.9 按排序对经济标投标文件进行有效性审查(含投标报价算术校核),直至评出 所有中标候选人;
40.10 评标委员会编写评标报告,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41. 开标细则
41.1 开标由招标人主持;
41.2 细则
41.2.1 投标截止期前,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标投标文件、经济标投标 文件)至 交易平台。有关投标文件提交的事项详见第一章投标须知。
41.2.2 开标时,投标人代表有权出席开标会,也可以自主决定不参加开标会,若投 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提出异议,该投标人代表须同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
41.3 按 36.5.1 的规定完成解密后,公布下列内容,并予以记录,记录提交评标委 员会评审:
41.3.1 开标时,公布:a、投标人名称;b、投标文件密封情况;c、投标报价;d、投标保证金;e、项目经理(负责人)名称;f、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委托等主要内容 及开标记录表中的其他必要内容。投标报价以数字和文字两种方式表述的,应公布文字 表述的投标报价。
41.4 招标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投标人在开标记录上签字。
41.5 招标人将上述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送至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42. 评标细则
42.1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方式。
方式一:评标委员会为综合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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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二:评标委员会由技术评审组和经济评审组组成。其中:资格审查、技术评审 由技术评标组负责,经济评审由经济评审组负责。
42.2 投标人资格审查
42.2.1 资格审查文件中全部符合附表一《资格审查表》中情形的,为资格审查合格;否则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如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标委员会过半数 成员的意见作为评标委员会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
42.2.2 汇总资格审查情况,编写资格审查报告。
42.2.3 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不参加下一阶段的评标,不参与评标参考价的计 算。
42.2.4 资格审查时,投标企业名称已经工商变更的,但企业及个人的资质证书未完 成企业名称变更,仍然承认其有效。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之间登记的信息不一致,应当允许投标人澄清,不得直接否决其投标。
42.2.5 资审合格后,投标人的资格发生变化而不满足投标人合格条件,在发出中标 通知书前,资格问题仍未解决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2.2.6 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少于 3 名的(当 N 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少于 N+2 名),则本项目招标失败。
42.3 第一阶段评审
42.3.1 技术标的有效性审查:投标文件中没有任一种列于本办法附表二《技术标有 效性审查表》中情形的,为有效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如评标委员会成 员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标委员会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标委员会对该情形的认 定结论。若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三家,则重新招标。(当 N 个标段同时 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若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投标人不足 N+2 家,则重新招标)42.3.2 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均进入第二阶段,评标委员会编写第一阶段 评审报告。(适用于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家数小于等于前附表第 25 项的规 定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家数的)
42.3.3 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评标委员会按照本办法附表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 表》对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技术标进行详细审查,评出技术分。(适用于 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家数大于前附表第 25 项的规定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家数 的)
42.3.4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一阶段得分=技术分(满分为 100 分)×技术分权重+ 综合诚信评价分数×综合诚信评价得分权重”的公式及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27 项的规定,56
计算各投标人第一阶段得分(按四舍五入的原则保留两位小数),并按照得分从高到低排 列先后次序,若投标人得分相同的,则名次并列,占用名次。编写第一阶段评审报告。
(适用于进行了技术标评分的)
42.3.5 招标人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明确选择使用施工企业总排名或相应的施 工专业承包排名计分。
42.4 第二阶段评审
42.4.1 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25 项规定,确定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投标人。若在 进入第二阶段的最后名次发生并列的,则所有并列的投标人均进入第二阶段。
42.4.2 若进入第二阶段投标人中所有投标报价均大于等于最高投标限价*D%(D 的 取值范围为<94,100>,由招标人自主确定)的(具体金额为:元),则本项目招 标失败,由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
42.4.3 投标文件经济标的评分
42.4.3.1 按方法 计算评标参考价:
方法一:加权平均法
技术标或技术标加诚信得分或第一阶段入围得分(具体由招标人自定)前 N 名(N≥5,具体由招标人自定)的经济报价加权平均,计算评标参考价。公式如下:评标参考价=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报价权重)。
其中:报价权重的计算方法为:将 N 名投标人按技术分由高至低进行排序,第一名
投标人的权重为(),第二名投标人的权重为(),以此类推,最后一名投
标人的权重为()。
方法二:区间抽取法
设立入围合格分数线(技术标或技术标加诚信得分或第一阶段入围得分,具体数值 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确定),达到或超过及格线的投标人的报价方能参与评标参考价 的计算。将达到或超过技术标及格分数线的投标报价由低至高进行排列,按以下公式计 算评标参考价,计算公式如下:
评标参考价=(Q 高-Q 低)/100*X+Q 低
Q 低:为达到或超过技术标及格分数线的投标人最低报价与工程成本警示价两者中的 较高值;
Q 高:为(最高投标限价*D%)(D 的取值范围为<94,100>,由招标人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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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为等分点值,在开标前从<0,100>整数中随机抽取
42.4.3.2 当标价等于评标参考价时得 100 分,标价每高于评标参考价 1%,扣 1.5 分,每低于评标参考价 1%,扣 1 分,扣至 0 分为止,得出经济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42.4.3.3 评标委员会按照各投标人的经济分从高到低排列先后次序。经济分相同的 投标文件,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31 项的规定确定排序。
42.4.4 经济标的有效性审查:按照投标人第二阶段排序,依次对进入第二阶段评审 的投标文件进行有效性审查,投标文件中没有任一种列于本办法附表三《经济标有效性 审查表》中情形的,为有效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如评标委员会成员的 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标委员会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标委员会对该情形的认定结 论。
42.4.5 经济标的算术校核。评标委员会对进行经济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投标报 价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进行算术校核,具体标准如下:
42.4.5.1 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 为准;
42.4.5.2 经算术复核的投标人报价与其投标报价不一致时,按就低不就高原则确定 其最终报价;
42.4.5.3 当单价与数量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时,若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 时,按就低不就高原则确定修改单价或是合价。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小于合价,以单价 为准,修改合价,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 为准,并修改单价;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大于合价,以合价为准,修改单价;
42.4.5.4 当合价、金额累加错误时,按就低不就高原则,如果累加修正值小于原累 加值,则按累加修正值;如果累加修正值大于原累加值,则按原累加值;
42.4.5.5 如果投标人的有关规费、暂列金额、暂估价、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等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填写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进行修正;42.4.5.6①分部分项工程量比招标文件少、单位比招标文件小或错误时,以招标文 件的工程量或单位为准,合价不变,修改综合单价。分部分项工程量比招标文件多或单 位比招标文件大时,工程量、单位、综合单价及合价均不作修改;②分部分项项目对比 招标文件(招标工程量清单)漏项的,则该漏项费用视为已分配在其他项目中,不再修 改;③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的综合单价与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的综合单价不一致时,以 价低者为准;④分部分项工程量计价表中的项目编码或项目名称或计量单位或工程数量 缺省或不填时,由评委以招标文件中招标人工程量清单为准进行修正;若同时缺省或不 58
填项目编码和项目名称,则该项按增项处理;⑤分部分项项目增项的,不予修改;⑥其 它招标文件规定需要修改的,均以就低不就高原则进行修改;
42.4.5.7 按就低不就高原则,当修正后报价小于原报价,总价按修正后报价;当修 正后报价大于原报价,总价按原报价,并在签订合同时载明在结算价中扣除修正报价与 原报价的差额。
42.4.5.8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 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且其投标保证金也将不予退还。
42.5 评标委员会按只有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方可进入下一阶段评 审的评审原则,根据有效性审查结果,取消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的排序,其余通过有效 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排序依次上升替补确定,以此类推。直至评审出 3 名投标人通过经济 标有效性审查,经济标有效性审查结束。
42.6 评标委员会应在通过投标文件经济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中,按步骤 42.4 确 定的投标人第二阶段排序,推荐前 3 名依次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至第三中标候选人,并编 制评标报告。
42.7 若通过经济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三家,应当依法重新招标。(当 N 个标 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若有效投标人不足 N+2 家,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可选办法五(适合综合评分法三,技术标与经济标先后分别开启)
40.开标和评标程序:
40.1 投标人递交技术标、经济标投标文件;
40.2 技术标投标文件公开开标;
40.3 由评标委员会对所有已公开开标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0.4 技术标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
40.5 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
40.6 计算第一阶段得分,并按照总分从高到低排列先后次序,编写第一阶段评审报 告;
40.7 对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经济标投标文件公开开标;
40.8 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25 项规定,确定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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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9 将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投标人进行排序;
40.10 按排序对经济标投标文件进行有效性审查(含投标报价算术校核),直至评 出所有中标候选人;
40.11 评标委员会编写评标报告,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41. 开标细则
41.1 开标由招标人主持;
41.2 细则
41.2.1 投标截止期前,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标投标文件、经济标投标 文件)至 交易平台。有关投标文件提交的事项详见第一章投标须知。
41.2.2 先开技术标;
41.2.3 对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开启其经济标投标文件;
41.2.4 开标时,投标人代表有权出席开标会,也可以自主决定不参加开标会,若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提出异议,该投标人代表须同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
41.3 按 36.5.1 的规定完成解密后,公布下列内容,并予以记录,记录提交评标委 员会评审:
41.3.1 技术标开标时,公布:a、投标人名称;b、投标文件密封情况;c、法定代 表人证明及授权委托;d、投标保证金;e、项目经理(负责人)名称等主要内容以及开 标记录表中的其他必要内容。
41.3.2 经济标开标前,首先公布技术标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招标人依次开启 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经济标。开标时,公布:a、投标人名称;b、投标文 件密封情况;c、投标报价等主要内容以及开标记录表中的其他必要内容。投标报价以 数字和文字两种方式表述的,应公布文字表述的投标报价。
41.4 招标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投标人在开标记录上签字。
41.5 招标人将上述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送至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42. 评标细则
42.1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方式。
方式一:评标委员会为综合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
方式二:评标委员会由技术评审组和经济评审组组成。其中:资格审查、技术评审 由技术评标组负责,经济评审由经济评审组负责。
42.2 投标人资格审查
42.2.1 资格审查文件中全部符合附表一《资格审查表》中情形的,为资格审查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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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则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如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标委员会过半数 成员的意见作为评标委员会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
42.2.2 汇总资格审查情况,编写资格审查报告。
42.2.3 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不参加下一阶段的评标,不参与评标参考价的计 算。
42.2.4 资格审查时,投标企业名称已经工商变更的,但企业及个人的资质证书未完 成企业名称变更,仍然承认其有效。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之间登记的信息不一致,应当允许投标人澄清,不得直接否决其投标。
42.2.5 资审合格后,投标人的资格发生变化而不满足投标人合格条件,在发出中标 通知书前,资格问题仍未解决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2.2.6 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少于 3 名的(当 N 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少于 N+2 名),则本项目招标失败。
42.3 第一阶段评审
42.3.1 技术标的有效性审查:投标文件中没有任一种列于本办法附表二《技术标有 效性审查表》中情形的,为有效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如评标委员会成 员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标委员会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标委员会对该情形的认 定结论。若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三家,则重新招标。(当 N 个标段同时 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若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投标人不足 N+2 家,则重新招标)42.3.2 详细审查评分:评标委员会按照本办法附表
《详细审 查评分表》对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审查,评出 得分。
42.3.3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一阶段得分=”的公式及投标 须知前附表第 27 项的规定,计算各投标人第一阶段得分(按四舍五入的原则保留两位小 数),并按照得分从高到低排列先后次序,若投标人得分相同的,则名次并列,占用名 次。编写第一阶段评审报告。
42.3.4 招标人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明确选择使用施工企业总排名或相应的施 工专业承包排名计分。
42.4 第二阶段评审
42.4.1 开启经济标后,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25 项规定,确定进入第二阶段评审 的投标人。若在进入第二阶段的最后名次发生并列的,则所有并列的投标人均进入第二 阶段。
42.4.2 若进入第二阶段投标人中所有投标报价均大于等于最高投标限价*D%(D 的 61
取值范围为<94,100>,由招标人自主确定)的(具体金额为:元),则本项目招 标失败,由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
42.4.3 投标文件经济标的评分
42.4.3.1 按方法 计算评标参考价:
方法一:加权平均法
技术标或技术标加诚信得分或第一阶段入围得分(具体由招标人自定)前 N 名(N≥5,具体由招标人自定)的经济报价加权平均,计算评标参考价。公式如下:评标参考价=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报价权重)。
其中:报价权重的计算方法为:将 N 名投标人按技术分由高至低进行排序,第一名
投标人的权重为(),第二名投标人的权重为(),以此类推,最后一名投
标人的权重为()。
方法二:区间抽取法
设立入围合格分数线(技术标或技术标加诚信得分或第一阶段入围得分,具体数值 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确定),达到或超过及格线的投标人的报价方能参与评标参考价 的计算。将达到或超过技术标及格分数线的投标报价由低至高进行排列,按以下公式计 算评标参考价,计算公式如下:
评标参考价=(Q 高-Q 低)/100*X+Q 低
Q 低:为达到或超过技术标及格分数线的投标人最低报价与工程成本警示价两者中的 较高值;
Q 高:为(最高投标限价*D%)(D 的取值范围为<94,100>,由招标人自定)
X:为等分点值,在开标前从<0,100>整数中随机抽取
42.4.3.2 当标价等于评标参考价时得 100 分,标价每高于评标参考价 1%,扣 1.5 分,每低于评标参考价 1%,扣 1 分,扣至 0 分为止,得出经济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42.4.3.3 评标委员会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32 项的规定确定排序。
42.4.4 经济标的有效性审查:按照投标人第二阶段排序,依次对进入第二阶段评审 的投标文件进行有效性审查,投标文件中没有任一种列于本办法附表三《经济标有效性 审查表》中情形的,为有效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如评标委员会成员的 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标委员会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标委员会对该情形的认定结 论。
62
42.4.5 经济标的算术校核。评标委员会对进行经济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投标报 价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进行算术校核,具体标准如下:
42.4.5.1 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 为准;
42.4.5.2 经算术复核的投标人报价与其投标报价不一致时,按就低不就高原则确定 其最终报价;
42.4.5.3 当单价与数量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时,若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 时,按就低不就高原则确定修改单价或是合价。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小于合价,以单价 为准,修改合价,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 为准,并修改单价;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大于合价,以合价为准,修改单价;
42.4.5.4 当合价、金额累加错误时,按就低不就高原则,如果累加修正值小于原累 加值,则按累加修正值;如果累加修正值大于原累加值,则按原累加值;
42.4.5.5 如果投标人的有关规费、暂列金额、暂估价、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等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填写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进行修正;42.4.5.6①分部分项工程量比招标文件少、单位比招标文件小或错误时,以招标文 件的工程量或单位为准,合价不变,修改综合单价。分部分项工程量比招标文件多或单 位比招标文件大时,工程量、单位、综合单价及合价均不作修改;②分部分项项目对比 招标文件(招标工程量清单)漏项的,则该漏项费用视为已分配在其他项目中,不再修 改;③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的综合单价与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的综合单价不一致时,以 价低者为准;④分部分项工程量计价表中的项目编码或项目名称或计量单位或工程数量 缺省或不填时,由评委以招标文件中招标人工程量清单为准进行修正;若同时缺省或不 填项目编码和项目名称,则该项按增项处理;⑤分部分项项目增项的,不予修改;⑥其 它招标文件规定需要修改的,均以就低不就高原则进行修改;
42.4.5.7 按就低不就高原则,当修正后报价小于原报价,总价按修正后报价;当修 正后报价大于原报价,总价按原报价,并在签订合同时载明在结算价中扣除修正报价与 原报价的差额。
42.4.5.8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 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且其投标保证金也将不予退还。
42.5 评标委员会按只有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方可进入下一阶段评 审的评审原则,根据有效性审查结果,取消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的排序,其余通过有效 63
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排序依次上升替补确定,以此类推。直至评审出 3 名投标人通过经济 标有效性审查,经济标有效性审查结束。
42.6 评标委员会应在通过投标文件经济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中,按步骤 42.4 确 定的投标人第二阶段排序,推荐前 3 名依次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至第三中标候选人,并编 制评标报告。
42.7 若通过经济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三家,应当依法重新招标。(当 N 个标 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若有效投标人不足 N+2 家,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可选办法六(适合综合评分法三,技术标与经济标同时开启)
40.开标和评标程序:
40.1 投标人递交技术标、经济标投标文件;
40.2 技术标与经济标投标文件同时公开开标;
40.3 由评标委员会对所有已公开开标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0.4 技术标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
40.5 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
40.6 计算第一阶段得分,并按照总分从高到低排列先后次序,编写第一阶段评审报 告;
40.7 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25 项规定,确定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投标人;
40.8 将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投标人进行排序;
40.9 按排序对经济标投标文件进行有效性审查(含投标报价算术校核),直至评出 所有中标候选人;
40.10 评标委员会编写评标报告,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41. 开标细则
41.1 开标由招标人主持;
41.2 细则
41.2.1 投标截止期前,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标投标文件、经济标投标 文件)至 交易平台。有关投标文件提交的事项详见第一章投标须知。
41.2.2 开标时,投标人代表有权出席开标会,也可以自主决定不参加开标会,若投 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提出异议,该投标人代表须同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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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 按 36.5.1 的规定完成解密后,公布下列内容,并予以记录,记录提交评标委 员会评审:
41.3.1 开标时,公布:a、投标人名称;b、投标文件密封情况;c、投标报价;d、投标保证金;e、项目经理(负责人)名称;f、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委托等主要内容 及开标记录表中的其他必要内容。投标报价以数字和文字两种方式表述的,应公布文字 表述的投标报价。
41.4 招标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投标人在开标记录上签字。
41.5 招标人将上述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送至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42. 评标细则
42.1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方式。
方式一:评标委员会为综合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
方式二:评标委员会由技术评审组和经济评审组组成。其中:资格审查、技术评审 由技术评标组负责,经济评审由经济评审组负责。
42.2 投标人资格审查
42.2.1 资格审查文件中全部符合附表一《资格审查表》中情形的,为资格审查合格;否则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如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标委员会过半数 成员的意见作为评标委员会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
42.2.2 汇总资格审查情况,编写资格审查报告。
42.2.3 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不参加下一阶段的评标,不参与评标参考价的计 算。
42.2.4 资格审查时,投标企业名称已经工商变更的,但企业及个人的资质证书未完 成企业名称变更,仍然承认其有效。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之间登记的信息不一致,应当允许投标人澄清,不得直接否决其投标。
42.2.5 资审合格后,投标人的资格发生变化而不满足投标人合格条件,在发出中标 通知书前,资格问题仍未解决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2.2.6 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少于 3 名的(当 N 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少于 N+2 名),则本项目招标失败。
42.3 第一阶段评审
42.3.1 技术标的有效性审查:投标文件中没有任一种列于本办法附表二《技术标有 效性审查表》中情形的,为有效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如评标委员会成 员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标委员会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标委员会对该情形的认 65
定结论。若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三家,则重新招标。(当 N 个标段同时 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若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投标人不足 N+2 家,则重新招标)42.3.2 详细审查评分:评标委员会按照本办法附表《详细审查评 分表》对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审查,评出 得分。
42.3.4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一阶段得分= 的公式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 27 项的规定,计算各投标人第一阶段得分(按四舍五入的原则保留两位小数),并按 照得分从高到低排列先后次序,若投标人得分相同的,则名次并列,占用名次。编写第 一阶段评审报告。(适用于进行了技术标评分的)
42.3.5 招标人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明确选择使用施工企业总排名或相应的施 工专业承包排名计分。
42.4 第二阶段评审
42.4.1 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25 项规定,确定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投标人。若在 进入第二阶段的最后名次发生并列的,则所有并列的投标人均进入第二阶段。
42.4.2 若进入第二阶段投标人中所有投标报价均大于等于最高投标限价*D%(D 的 取值范围为<94,100>,由招标人自主确定)的(具体金额为:元),则本项目招 标失败,由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
42.4.3 投标文件经济标的评分
计算评标参考价:42.4.3.1 按方法
方法一:加权平均法
技术标或技术标加诚信得分或第一阶段入围得分(具体由招标人自定)前 N 名(N≥5,具体由招标人自定)的经济报价加权平均,计算评标参考价。公式如下:评标参考价=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报价权重)。
其中:报价权重的计算方法为:将 N 名投标人按技术分由高至低进行排序,第一名
投标人的权重为(),第二名投标人的权重为(),以此类推,最后一名投
标人的权重为()。
方法二:区间抽取法
设立入围合格分数线(技术标或技术标加诚信得分或第一阶段入围得分,具体数值 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确定),达到或超过及格线的投标人的报价方能参与评标参考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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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计算。将达到或超过技术标及格分数线的投标报价由低至高进行排列,按以下公式计 算评标参考价,计算公式如下:
评标参考价=(Q 高-Q 低)/100*X+Q 低
Q 低:为达到或超过技术标及格分数线的投标人最低报价与工程成本警示价两者中的 较高值;
Q 高:为(最高投标限价*D%)(D 的取值范围为<94,100>,由招标人自定)
X:为等分点值,在开标前从<0,100>整数中随机抽取
42.4.3.2 当标价等于评标参考价时得 100 分,标价每高于评标参考价 1%,扣 1.5 分,每低于评标参考价 1%,扣 1 分,扣至 0 分为止,得出经济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42.4.3.3 评标委员会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32 项的规定确定排序。
42.4.4 经济标的有效性审查:按照投标人第二阶段排序,依次对进入第二阶段评审 的投标文件进行有效性审查,投标文件中没有任一种列于本办法附表三《经济标有效性 审查表》中情形的,为有效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如评标委员会成员的 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标委员会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标委员会对该情形的认定结 论。
42.4.5 经济标的算术校核。评标委员会对进行经济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投标报 价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进行算术校核,具体标准如下:
42.4.5.1 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 为准;
42.4.5.2 经算术复核的投标人报价与其投标报价不一致时,按就低不就高原则确定 其最终报价;
42.4.5.3 当单价与数量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时,若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 时,按就低不就高原则确定修改单价或是合价。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小于合价,以单价 为准,修改合价,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 为准,并修改单价;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大于合价,以合价为准,修改单价;
42.4.5.4 当合价、金额累加错误时,按就低不就高原则,如果累加修正值小于原累 加值,则按累加修正值;如果累加修正值大于原累加值,则按原累加值;
42.4.5.5 如果投标人的有关规费、暂列金额、暂估价、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等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填写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进行修正;42.4.5.6①分部分项工程量比招标文件少、单位比招标文件小或错误时,以招标文 件的工程量或单位为准,合价不变,修改综合单价。分部分项工程量比招标文件多或单 67
位比招标文件大时,工程量、单位、综合单价及合价均不作修改;②分部分项项目对比 招标文件(招标工程量清单)漏项的,则该漏项费用视为已分配在其他项目中,不再修 改;③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的综合单价与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的综合单价不一致时,以 价低者为准;④分部分项工程量计价表中的项目编码或项目名称或计量单位或工程数量 缺省或不填时,由评委以招标文件中招标人工程量清单为准进行修正;若同时缺省或不 填项目编码和项目名称,则该项按增项处理;⑤分部分项项目增项的,不予修改;⑥其 它招标文件规定需要修改的,均以就低不就高原则进行修改;
42.4.5.7 按就低不就高原则,当修正后报价小于原报价,总价按修正后报价;当修 正后报价大于原报价,总价按原报价,并在签订合同时载明在结算价中扣除修正报价与 原报价的差额。
42.4.5.8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 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且其投标保证金也将不予退还。
42.5 评标委员会按只有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方可进入下一阶段评 审的评审原则,根据有效性审查结果,取消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的排序,其余通过有效 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排序依次上升替补确定,以此类推。直至评审出 3 名投标人通过经济 标有效性审查,经济标有效性审查结束。
42.6 评标委员会应在通过投标文件经济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中,按步骤 42.4 确 定的投标人第二阶段排序,推荐前 3 名依次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至第三中标候选人,并编 制评标报告。
42.7 若通过经济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三家,应当依法重新招标。(当 N 个标 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若有效投标人不足 N+2 家,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可选办法七(适合综合评分法四,技术标与经济标同时开启)
40.开标和评标程序
40.1 技术标(含资格审查文件)与经济标投标文件同时公开开标;40.2 由评标委员会对所有已公开开标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40.3 技术标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
40.4 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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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5 经济标详细审查评分;
40.6 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总得分由高至低排序;
40.7 经济标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
40.8 评标委员会按排序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并递交资格审查报告及评标 报告。
41.开标细则
41.1 开标由招标人主持;
41.2 细则
41.2.1 投标截止期前,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标投标文件、经济标投标 文件)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有关投标文件提交的事项详见第一章投标须 知。
41.2.2 开标前,首先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该工程计算评标参考价的等分点值 X。
41.2.3 开标时,投标人代表有权出席开标会,也可以自主决定不参加开标会,若投 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提出异议,该投标人代表须同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
41.2.4 按 36.5.1 的规定完成解密后,公布下列内容,并予以记录,记录提交评标 委员会评审:
41.2.4.1 开标时,公布:a、投标人名称;b、投标文件密封情况;c、投标报价;d、投标保证金;e、项目经理(负责人)名称;f、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委托等主要内容 及开标记录表中的其他必要内容。投标报价以数字和文字两种方式表述的,应公布文字 表述的投标报价。
41.3 招标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投标人在技术标开标记录上签字。41.4 招标人将上述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送至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42. 资格审查及评标细则
42.1 资格审查及评标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42.2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方式 一 。
方式一:评标委员会为综合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及评标工作。
方式二:评标委员会由技术评审组和经济评审组组成。其中:资格审查及技术评审 由技术评标组负责,经济评审由经济评审组负责。
43.投标人资格审查
43.1 资格审查文件中全部符合附表一《资格审查表》中情形的,为资格审查合格;否则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如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标委员会过半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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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的意见作为评标委员会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
43.2 汇总资格审查情况,编写资格审查报告。
43.3 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不参加下一阶段的评标,不参与评标参考价的计算。
43.4 资格审查时,投标企业名称已经工商变更的,但企业及个人的资质证书未完成 企业名称变更,仍然承认其有效。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之间登记的信息不一致,应当允许投标人澄清,不得直接否决其投标。
43.5 资审合格后,投标人的资格发生变化而不满足投标人合格条件,在发出中标通 知书前,资格问题仍未解决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3.6 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少于 3 名的(当 N 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资 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少于 N+2 名),则本项目招标失败。
44.技术标评审
44.1 技术标的有效性审查:投标文件中没有任一种列于本办法附表二《技术标有效 性审查表》中情形的,为有效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被否决的投标人不 参与下一阶段评审,不参与评标参考价的计算。如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 评标委员会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标委员会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若通过技术标有效 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 3 名(当 N 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若通过技术标有效性 审查投标人不足 N+2 名),则本项目招标失败。
44.2 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评标委员会按照附表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的标 准,对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技术标进行详细审查,评出技术分,得分四舍 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45.经济标评审和得分汇总
45.1 若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中所有投标报价均大于等于最高投标限价 *D%(D 的取值范围为<94,100>,由招标人自主确定)的(具体金额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58 元),则本项目招标失败,由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
45.2 按方法 一 计算评标参考价:
方法一:加权平均法
技术标或技术标加诚信得分(具体由招标人自定)前 N 名(N≥5,具体由招标人自 定)的经济报价加权平均,计算评标参考价。公式如下:
评标参考价=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报价权重)。
其中:报价权重的计算方法为:将 N 名投标人按技术分由高至低进行排序,第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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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的权重为(),第二名投标人的权重为(),以此类推,最后一名投
标人的权重为()。
方法二:区间抽取法
设立入围合格分数线(技术标或技术标加诚信得分,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 中确定),达到或超过及格线的投标人的报价方能参与评标参考价的计算。将达到或超 过技术标及格分数线的投标报价由低至高进行排列,按以下公式计算评标参考价,计算 公式如下:
评标参考价=(Q 高-Q 低)/100*X+Q 低
Q 低:为达到或超过技术标及格分数线的投标人最低报价与工程成本警示价两者中的 较高值;
Q 高:为(最高投标限价*D%)(D 的取值范围为<94,100>,由招标人自定)
X:为等分点值,在开标前从<0,100>整数中随机抽取
45.3 当标价等于评标参考价时得 100 分,标价每高于评标参考价 1%,扣 0.5 分,每低于评标参考价 1%,扣 0.3 分,扣至 0 分为止,得出经济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45.4 计算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总得分。投标人总得分=【(技术得分+经济得分×经济得分权重(80%)】技术、经济得分权重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执行。总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总得分相同的投标文件,以技术分较高的排前;技术分 均相同的投标文件,以报价较低的排前;报价与技术得分均相同,以诚信综合评价分数 高的排前;如仍存在相同情况,则对具有相同情况的投标人,由评标委员会采用以差额 选举的记名投票方式决定先后顺序,确定投标人的排序。
46.经济标的有效性审查
46.1 经济标的有效性审查:按照投标人总得分排序,依次对投标文件进行经济标有 效性审查,投标文件中没有任一种列于本办法附表三《经济标有效性审查表》中情形的,为有效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如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标委员会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标委员会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
46.2 经济标的算术校核。评标委员会对进行经济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投标报 价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进行算术校核,具体标准如下:
46.2.1 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 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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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2.2 经算术复核的投标人报价与其投标报价不一致时,按就低不就高原则确定 其最终报价;
46.2.3 当单价与数量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时,若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 时,按就低不就高原则确定修改单价或是合价。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小于合价,以单价 为准,修改合价,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 为准,并修改单价;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大于合价,以合价为准,修改单价;
46.2.4 当合价、金额累加错误时,按就低不就高原则,如果累加修正值小于原累 加值,则按累加修正值;如果累加修正值大于原累加值,则按原累加值;
46.2.5 如果投标人的有关规费、暂列金额、暂估价、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等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填写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进行修正;46.2.6①分部分项工程量比招标文件少、单位比招标文件小或错误时,以招标文件 的工程量或单位为准,合价不变,修改综合单价。分部分项工程量比招标文件多或单位 比招标文件大时,工程量、单位、综合单价及合价均不作修改;②分部分项项目对比招 标文件(招标工程量清单)漏项的,则该漏项费用视为已分配在其他项目中,不再修改;③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的综合单价与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的综合单价不一致时,以价低 者为准;④分部分项工程量计价表中的项目编码或项目名称或计量单位或工程数量缺省 或不填时,由评委以招标文件中招标人工程量清单为准进行修正;若同时缺省或不填项 目编码和项目名称,则该项按增项处理;⑤分部分项项目增项的,不予修改;⑥其它招 标文件规定需要修改的,均以就低不就高原则进行修改;
46.2.7 按就低不就高原则,当修正后报价小于原报价,总价按修正后报价;当修正 后报价大于原报价,总价按原报价,并在签订合同时载明在结算价中扣除修正报价与原 报价的差额。
46.2.8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投 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取消其投标资格,并 且其投标保证金也将不予退还。
47.评标委员会按只有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方可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的评审原则,根据有效性审查结果,取消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的排序,其余通过有效性 审查的投标人的排序依次上升替补确定,以此类推。直至评审出 3 名投标人通过经济标 有效性审查,经济标有效性审查结束。
48.评标委员会应在通过投标文件经济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中,按步骤 45.4 确定 的投标人第二阶段排序,推荐前 3 名依次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至第三中标候选人,并编制 72
评标报告。
49.若通过经济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三家,应当依法重新招标。(当 N 个标 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若有效投标人不足 N+2 家,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可选办法八(适合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技术标与经济标同时开启)
40. 开标和评标程序
40.1 投标人递交技术标、经济标投标文件;
40.2 技术标与经济标投标文件同时公开开标;
40.3 由评标委员会对所有已公开开标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0.4 技术标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
40.5 对经济标投标报价进行算术校核;
40.6 计算投标人总得分,并按总得分从高到低,确定经济标评审排序;40.7 按排序对经济标投标文件进行有效性审查,直至评出所有中标候选人;40.8 评标委员会编写经济标评审报告,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
41. 开标细则
41.1 开标由招标人主持;
41.2 细则
41.2.1 投标截止期前,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标投标文件、经济标投标 文件)至 交易平台。有关投标文件提交的事项详见第一章投标须知。
41.2.2 开标时,投标人代表有权出席开标会,也可以自主决定不参加开标会,若投 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提出异议,该投标人代表须同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
41.3 按 36.5.1 的规定完成解密后,公布下列内容,并予以记录,记录提交评标委 员会评审:
41.3.1 开标时,公布:a、投标人名称;b、投标文件密封情况;c、投标报价;d、投标保证金;e、项目经理(负责人)名称;f、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委托等主要内容 及开标记录表中的其他必要内容。投标报价以数字和文字两种方式表述的,应公布文字 表述的投标报价。
41.4 招标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投标人在开标记录上签字。
41.5 招标人将上述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送至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42.评标细则
73
42.1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评标委员会为综合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
42.2 投标人资格审查
42.2.1 资格审查文件中全部符合附表一《资格审查表》中情形的,为资格审查合格;否则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如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标委员会过半数 成员的意见作为评标委员会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
42.2.2 汇总资格审查情况,编写资格审查报告。
42.2.3 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不参加下一阶段的评标,不参与评标参考价的计 算。
42.2.4 资格审查时,投标企业名称已经工商变更的,但企业及个人的资质证书未完 成企业名称变更,仍然承认其有效。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之间登记的信息不一致,应当允许投标人澄清,不得直接否决其投标。
42.2.5 资审合格后,投标人的资格发生变化而不满足投标人合格条件,在发出中标 通知书前,资格问题仍未解决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2.2.6 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少于 3 名的(当 N 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少于 N+2 名),则本项目招标失败。
42.3 技术标的有效性审查:投标文件中没有任一种列于本办法附表二《技术标有效 性审查表》中情形的,为有效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如评标委员会成员 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标委员会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标委员会对该情形的认定 结论。
42.4 投标文件算术校核:
评标委员会将对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投标报价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 则进行算术校核,具体标准如下:
42.4.1 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 准;
42.4.2 经算术复核的中标候选人报价与其投标报价不一致时,按就低不就高原则确 定其最终报价;
42.4.3 当单价与数量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时,若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按就低不就高原则确定修改单价或是合价。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小于合价,以单价为准,修改合价,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大于合价,以合价为准,修改单价;
42.4.4 当合价、金额累加错误时,按就低不就高原则,如果累加修正值小于原累加 74
值,则按累加修正值;如果累加修正值大于原累加值,则按原累加值;
42.4.5 如果投标人的有关规费、暂列金额、暂估价、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等未 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填写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进行修正;42.4.6 ①分部分项工程量比招标文件少、单位比招标文件小或错误时,以招标文 件的工程量或单位为准,合价不变,修改综合单价。分部分项工程量比招标文件多或单 位比招标文件大时,工程量、单位、综合单价及合价均不作修改;②分部分项项目对比 招标文件(招标工程量清单)漏项的,则该漏项费用视为已分配在其他项目中,不再修 改;③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的综合单价与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的综合单价不一致时,以 价低者为准;④分部分项工程量计价表中的项目编码或项目名称或计量单位或工程数量 缺省或不填时,由评委以招标文件中招标人工程量清单为准进行修正;若同时缺省或不 填项目编码和项目名称,则该项按增项处理;⑤分部分项项目增项的,不予修改;⑥其 它招标文件规定需要修改的,均以就低不就高原则进行修改;
42.4.7 按就低不就高原则,当修正后报价小于原报价,总价按修正后报价;当修正 后报价大于原报价,总价按原报价,并在签订合同时载明在结算价中扣除修正报价与原 报价的差额。
42.4.8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投 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取消其投标资格,并 且其投标保证金也将不予退还。
42.5 确定投标文件的评审次序
42.5.1 确定评标参考价
42.5.1.1 企业综合诚信评价分数前 名(不少于 100 名,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 中明确)且经算术校核后的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参考价。
42.5.2 计算投标人的总得分(满分为 100 分)
42.5.2.1 当标价等于评标参考价时得 100 分,标价每高于评标参考价 1%,扣 1.5 分;扣至 0 分为止,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标价低于评标参考价的,得 0 分。
42.5.3 按照投标人总得分从高至低进行排序,确定经济标评标的先后排序。总得分 相同的投标文件,以综合诚信评价分数靠前的排前;总得分与综合诚信评价分数均相同 的投标文件,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的上一年度施工项目总中标金额高的排前;如仍存在相同情况,则对具有相同情况的投标人,按中标候选人数量规定,由评标委员 会采用随机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序。
42.5.4 招标人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明确选择使用施工企业总排名或相应的施 75
工专业承包排名计分。
42.6 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审查
投标文件中没有任一种列于本办法附表三《经济标有效性审查表》中情形的,为有 效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如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 标委员会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标委员会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
42.7 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在通过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中,按照原 投标文件的评审次序,推荐前 3 名依次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至第三中标候选人,并编写评 标报告。
42.8 若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应当依法重新招标。(当 N 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 兼中时,若有效投标人不足 N+2 家,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76
附表一:
资格审查表
工程名称:一方东山文化创意园二期项目
投标人名称:
序 号审查项目须审查的资料审查 结果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 人代表被授权有效投标人声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委托投标的还应提供法人授权委托 证明书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 律经营营业执照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 理平台内上传件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 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投 标人资质符合公告要求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在广州 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上传 件;
4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符合 公告要求使用有效期内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 书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平台内上 传件。 (注:①打印建造师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再上 传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平台,上传 件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 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②电子 证书使用时限为 180 天,但使用时 限距注册专业有效期或建造师满 65 周岁不足 180 天的,使用时限截止 日期以注册专业有效期截止日期或 建造师满 65 周岁当日为准。上传件 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 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 时限。)
5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 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 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 证)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 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在广州市住建行 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上传件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符合 公告要求拟委托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扫描 件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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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考核合格证(C 证)或建筑施工企 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 核合格证(C3),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 全员不为同一人。(C 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3)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 平台内上传件,项目负责人和专职 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8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符合公告要 求投标人声明
9投标人声明中签字的项目负责人和技 术负责人与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 和技术负责人一致网上投标时选择拟投标的项目负责 人、资格审查文件中拟委派的技术 负责人及投标人声明
10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 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 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 本企业中的在册人员投标人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 平台内企业信用档案的企业和人员 信息
12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 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 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投标人声明
13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 参与相关项目投标的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交易系统 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备注:
1、每一项目符合的打“○”,不符合的打“×”;
2、若评委意见不一致时,则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评审结论。汇总后,出现一个“×”
的结论为“不通过”。
78

附表二
技术标有效性审查表
工程名称:
投标人


评审内容
1 不能满足完成投标项目工期的;
不符合招标文件及有关技术规格、质量要求、检验标准和
2
方法的;
投标文件中没有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由委托代理
3
人签署的投标文件中没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指“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的
4 附件一、附件二、附件三)填写,或主要内容不全,或关
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投标人之间存在《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
5
法>》第十六条所禁止的情形的;
6 无《参与编制技术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的
7 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投标人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
8 特征码一致的(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评标系
统的检索信息为准)
注:1.本表使用 GZZB2018-3 招标文件范本,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技术标评审中,响应性、承诺性内容不应作为评分因素,可在该表中对上 述内容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查标准须具备可操作性。
2.若出现评标委员会否决投标的,应在评标报告中载明否决投标的具体情形、原因。
3.凡出现以上任何一项情形,结论均为无效,否则就为有效。
4.如对本表中某种情形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标委员会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标委员会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
评委签名:
79

附表三
经济标有效性审查表
工程名称:
投标人


评审内容
对同一招标项目出现两个或以上的投标报价,且没有申明哪个有
1
效;
2 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3 投标报价低于成本的;
4 算术复核后的投标报价与原投标报价相比存在 1%或以上误差的;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指“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的附件一、
附件二、附件三)填写,或主要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
5 法辨认的;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相似度达
6 到 80%及以上的(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评标系统的
检索信息为准)
投标人之间存在《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
7
十六条所禁止的情形的;
8 无《参与编制经济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的;
9 无《对投标文件编制的承诺》
投标人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编制机器硬件
10
信息一致的(以交易平台评标系统的检索信息为准)
注:1.本表使用 GZZB2018-3 招标文件范本,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
2.凡出现以上任何一项情形,结论均为无效,否则就为有效。
3.如对本表中某种情形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标委员会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标委员会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
评委签名:
80
附表四
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序号评分 项目评分内容分值评审标准
企业 资信 (6 分)类似业绩1.5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完成过的金额大于或等于 610 万元的类似工程业绩,(1)累计 8 项或以上,得 1.5 分; (2)累计 5~7 项,得 0.7 分; (3)累计 1~4 项,得 0.3 分。
工程奖项3投标人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的建筑装修装饰施工专业承包工程,获得过国家级工程质量奖项的,每项得 1 分,最高 3 分;获得过省级工程质量奖的,每项得 0.5 分,最高 1 分;获得过市级工程质量奖的,每项得 0.1 分,最高 0.1 分。本项累计最高得 3 分,无提供不得分。
第三方评价1.2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工程施工 安全标准化体系认证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诚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售后 服务认证证书 (1)同时具有以上 8 项认证证书的,得 1.2 分; (2)同时具有其中 4-7 项认证证书的,得 0.6 分; (3)同时具有其中 1-3 项认证证书的,得 0.3 分 (4)不提供不得分。
工程研发能力0.3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得 0.3 分。
项目管 理机构 能力 (14 分)人员配置1项目管理团队配置人员完全满足附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要求表》要求得 1 分; 其余不得分。在此基础上计算以下人员得分:
技术负责人1.5(1)取得建筑装饰施工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加 0.5 分;作为技术负责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 绩的,加 0.5 分。 (2)工作经历: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 20 年(不含)以上的,加 0.5 分;11-20 年的,加 0.2 分;10 年及以下的,加 0.1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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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评分 项目评分内容分值评审标准
质量负责人1.5(1)取得建筑装饰施工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加 1 分。 (2)工作经历: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 20 年(不含)以上的,加 0.5 分;11-20 年的,加 0.2 分;10 年及以下的,加 0.1 分。
安全负责人1.5(1)取得建筑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加 1 分。 (2)工作经历: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 20 年(不含)以上的,加 0.5 分;11-20 年的,加 0.2 分;10 年及以下的,加 0.1 分。
造价负责人2(1)取得建筑工程造价类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 15 年(不含)以上的,加 1 分;取得建筑工程造价类高级(或 以上)工程师职称 15 年及以下的,加 0.5 分。 (2)工作经历:从造价师初始注册时间开始计算,工程造价从业经历 20 年(不含)以上的,加 1 分;11-20 年的,加 0.5 分;10 年及以下的,加 0.2 分。
深化设计负责 人1(1)取得建筑装饰设计或环境艺术设计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15 年(不含)以上的,加 0.5 分;取得建筑装 饰设计或环境艺术设计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15 年以下的,加 0.2 分。 (2)工作经历: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 20 年(不含)以上的,加 0.5 分;11-20 年的,加 0.2 分;10 年及以下的,加 0.1 分。
装饰专业工程 师4(1)具有建筑装饰类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每人加 0.5 分,最高 2 分。 (2)工作经历: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 15 年(不含)以上的,加 0.5 分;11-15 年的,加 0.2 分;10 年及以下的,加 0.1 分。
电气专业工程 师1(1)取得电气施工类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5 年(不含)以上的,加 0.5 分。 (2)工作经历: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 15 年(不含)以上的,加 0.5 分;11-15 年的,加 0.2 分;10 年及以下的,加 0.1 分。
注册安全工程 师0.5(1)取得“建筑施工安全”类别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 5 年(不含)以上的,加 0.3 分。 (2)工作经历: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 15 年(不含)以上的,加 0.2 分;15 年及以下的,加 0.1 分。
合 计20

注:
1、类似业绩:业绩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质量合格且金额大于或等于 610 万元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业绩。投标人须提供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名 称及业绩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中项目编号。不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的业绩不予评审。若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名称与项目编号不一致:①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在平台内分别
82
对应不同业绩的,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②项目名称存在对应业绩的,项目编号在平台内不存在对应业绩,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③项目名称在平台内不存在对应业绩,项目 编号存在对应业绩的,以项目编号对应的业绩为准。评标委员会对业绩的评审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为依据。(投标文件中可不需重复提交相关业绩上传件)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业绩的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如中标通知书与施工合同均不能单独体现对应的专 业工程金额,则以建设单位提供的证明资料中载明的对应专业金额为准。
用于本项目投标的类似业绩,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中“工程对应的企业资质”栏中须登记有与本项目要求相对应的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专业承包项目完成时间以 竣工验收文件为准。
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2、 企业获奖:
(1)奖项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投标人须提供获奖工程的项目名称及工程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中项目编号、相应工程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网页信 息截图(截图须包含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中的“项目基本信息”、“奖项信息”、“工程对应 的企业资质”栏)。不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网页信息截图的工程奖项不予评审。评 标委员会对工程奖项的评审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平台内工程奖项上传件为依据(投标文件中可不需重复提交相关工程奖项上传件)。用于本项目投标的获奖工程,在平台中“工程对应的企业 资质”栏中须登记有与本项目要求相对应的资质(具体资质要求: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平台内工程奖项上传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工程奖项证明资料不 相符的,该项工程不予认定。
(2)时间以获奖证书时间为准。
(3)国家级质量奖项是指鲁班奖、詹天佑奖、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不含设计和幕墙类获奖) ;省或市级工程质量奖项指:由省市级建 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行业协会或学会须在民政部门备案)的工程质量奖项。
(4)同一工程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只计算 其符合要求的最高奖项得分,不重复计分。
3、 第三方评价:须提供证书扫描件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对证书的查询结果截图为证明材料,不提供不得分。
4、 工程研发能力:
投标人需提交有效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扫描件,不在有效期内不予以认可;提供网上查询截图 http://www.innocom.gov.cn/;不符合上述条件或不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5、 项目管理机构:
(1)以上全部人员需提供在本投标单位近 1 个月(2024 年 3 月)有效社保证明(退休返聘人员没有社保证明的,可以提供退休证及聘用期内的返聘协议)。
(2)人员须提供对应的学历证明(如有)、职称证书、资格证书扫描件。按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的规定,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 行规定》(人发〔1996〕77 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限期内的,等同于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专业以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为准,如注册证书未体现注册专 业 的 , 以 全 国 建 筑 市 场 监 管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 http://jzsc.mohurd.gov.cn/ ) 信 息 截 图 为 准 。 一 级 造 价 工 程 师 注 册 信 息 查 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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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cceamember.jianshe99.com/evalution/engineerSelect.do ) 网 页 截 图 , 执 业 状 态 栏 须 显 示 “ 正 常 ” , 否 则 不 得 分 。 有 效 期 以 一 级 造 价 工 程 师 注 册 信 息 查 询(https://cceamember.jianshe99.com/evalution/engineerSelect.do)网页截图为准,初始注册时间以有效期内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上显示的初始注册日期计算(如因故重新注册,则不含重新注册前的时间)不提供或提供不齐全不得分。
(3)如相同岗位投入人员姓名与投标人提供的施工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表不一致的,以施工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表中姓名为准;投标人提供的团队人员职称或资格(含证书编号)情况与施工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表不一致的,以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准。
(4)以上所附证书、证明文件均须提供原件彩色扫描件,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网页截图或原件彩色扫描件必须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如因网页截图或原件彩色扫描件内容模糊导致评标时 无法判断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上述资料不提供或提供不完整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6、投标人得分为各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若分数出现小数点时,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评委签名: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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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要求表
序号类别数量任职条件备注
1项目负责人1 人符合招标公告要求按招标公告提供
2技术负责人1 人符合招标公告要求按招标公告提供
3专职安全员1 人符合招标公告要求按招标公告提供
4质量负责人1 人具有建筑装饰施工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
5安全负责人1 人具有建筑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
6造价负责人1 人具有建筑工程造价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有效期内的土木建筑专业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 书提供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及“全 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http://jzsc.mohurd.gov.cn)”查询结果 截图(注册专业以平台查询的为准)
7深化设计负责人1 人具有建筑装饰设计或环境艺术设计专业工程师(或 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
8装饰专业工程师5 人具有建筑装饰施工类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
9电气专业工程师2 人具有电气施工类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
10注册安全工程师1 人具有“建筑施工安全”类别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 证提供执业证
11造价工程师1 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安装工程专业一级造价工程师注 册证书提供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全国建筑市场 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http://jzsc.mohurd.gov.cn)”查询结果 截图(注册专业以平台查询的为准)

85
附表五(适用于加权平均法)
经济标评分表 工程名称:一方东山文化创意园二期项目
投标人名称
投标报价 PT(元)
报价权重
评标参考价 PC(元)
偏差((PT-PC)/PC)(%)
减分(A)
得分(I=100-A)
得分排名次序

评委签名:
86
附表五(适用于区间抽取法)
经济标评分表 工程名称:
投标人名称
投标报价 PT(元)
计算评标参考价的 等分点值 X
评标参考价 PC(元)
偏差((PT-PC)/PC)(%)
减分(A)
得分(I=100-A)
得分排名次序

评委签名:
87

附表六
算术复核表
工程名称:投标人: 单位:元
修正率
修正前投标 修正后投标 经 评 审 的 最 当 B>A 时,修正后报价与原报价的
编号 算术校核项目 r=|A-B|/A*10
报价 A 报价 B 终投标报价 差额;当 B≤A 时,R=0
0%
1 <单位工程 1>
2 <单位工程 2>
……
……
……
n <单位工程 n>
∑投标总报价∑A=A1+A2+…An;∑B=B1+B2+…Bn
修正原则:按就低不就高原则,当修正后报价小于原报价,总价按修正后报价;当修正后报价大于原报价,总价按原报价,并在签订合同时载明在结算价中扣
除修正报价与原报价的差额。
评委签名:日期:
88
算术复核表 工程名称:一方东山文化创意园二期项目
编号投标人名称原投标报价(A) 算 数 复 核 后 投 标 报 价(B)误差率(r=|A-B|/A*100%)

评委签名:
89
第三章 合同条款
注:另册。
90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一
(适用于技术标与经济标同时开启)
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
工 程 名 称
投标总报价(元)
其中:人工费(元)
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元)
投 标 总工 期
工程质量标准
保 修 期 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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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投标文件编制人员名单
一、参与编制技术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
投标人名称
姓名职务所承担工作身份证号码本人签名栏

二、参与编制经济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
投标人名称
姓名职务所承担工作身份证号码本人签名栏

注:参与编制投标文件所有人员名单应包括如编制技术投标方案、编制各种专业工程量
清单投标报价、负责清样校对、负责打印及复印等所有人员在内的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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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对投标文件编制的承诺
本公司授权(身份证号:)负责对投标文件的 编制及内容进行解释、说明,并承诺以下事项:
1.被授权人清楚投标文件编制的具体情况,包括技术方案文件、工程量清 单、以及投标文件的加密打包的理解;
2.在本项目开标至评标结束前,努力确保被授权人在项目评标所在地附近;3.从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起二小时内,被授权人应如实地书面澄清。如由于未遵守上述承诺内容之一导致无法进行澄清的,我公司认可和接受 评标委员会作出的评审结论。
附件:《投标文件编制情况》
投标人名称(盖法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 月 日
投标文件编制情况
1.投标文件报价编制方式: □自行编制的,编制的负责人: (盖造价工程 师执业专用章或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章,执业单位应与投标人一致) 。□委托 编制的,受委托单位,编制的负责人: (盖造价工程师 执业专用章或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章,执业单位应与受委托单位一致) 。
2.投标文件加密打包的电脑情况
投标文件加密打包的电脑 自有□外包□其他□
电脑类型
电脑所属单位
(如××市××区(县) ××街(路)××号××大厦 电脑所在地址
××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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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四
投入主要人员汇总表
序 号在本项目担 任的职务姓名年龄职称专业从事相 关工作 年限工程师注册(或岗位)证号备注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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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五
主要人员简历表
姓名性别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职称学历
参加工作时 间担任相应 职务年限
资格证书号
业绩简介
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开、竣工日期在建或已完工程质量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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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
如果中标,中标人应于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按建设单位要求,编制详细的施 工组织设计,作为工程施工的指导性文件,向建设单位提交一式六份的《施工组 织设计方案》。
1、编制说明
1)设计文件、立项批文、规划报建文件等相关文件。
2)国家、广东省、广州市及工程所在地的有关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标准和 操作规程等要求。
3)指导方针:
确保施工工期满足业主要求。按本工程规定的总工期,编制出完善的施工 进度控制计划,力争提前完成工程任务。
发挥技术优势,优化管理水平。安排经验丰富的优秀管理人员和高素质的 工人参加本项目施工,采用先进的技术设备,优化施工管理,充分发挥施工单位 在管理和技术方面的优势。
2、工程概况说明
2.1、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一方东山文化创意园二期项目
2)、建设单位: 广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3)、工程地点:
4)、工程规模:
5)、结构形式:
6)、工程投资:
元 2.2、承包范围及工程量
本施工组织设计所涉施工范围详见设计文件、工程量清单。
2.3、气候特征
广州市地处亚热带,属海洋性季风气候,全年大部分时间光照充足,雨量 大,雨季长,台风和强热带风暴频繁,每年四至九月为雨季,夏秋季有台风袭击。根据这一地区特征,在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除要做好与气象台的联系工作,提 前采取措施外,做好雨季防雷及炎热季节施工措施,对保证工程进度和质量意义
96
重大。
3、施工部署与领导机构
一、施工管理组织架构
为更好完成该工程的施工任务,应从施工方案、人员设置、机械配备、材 料供应和工程服务等方面全力进行合理的安排和调配。同时在施工中,将从建设 单位的整体利益出发,积极与质量监督部门、监理单位配合,协调好内外关系及 地盘管理,通过有效地对工序、材料、人员进行控制,不仅保证工程质量,而且 保证安全文明施工得到有效保障。通过有效的环保措施,使声、光、尘污染得到 有效控制,创建安全文明施工的模范工地。
二、施工管理体系
1. 质量管理体系
2.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体系
3. 进度控制体系
4. 安全管理防火体系
三、施工阶段划分
根据设计文件科学合理的进行划分。
四、施工部署
1. 用先进的施工技术;
2. 投入现代化的施工机械设备;
3. 合理的施工方案和先进的施工组织。
施工的原则是充分利用平面、空间和时间,进行平面分区,两段流水,多 工种立体交叉的施工方法。
根据工程进度计划,提早组织材料订购、质量检测、配方测试,确保材料 质量和供应。消防与安装工程的配合以装饰工程为主导。
五、项目施工目标
配备强有力的管理人员和技术力量,投入先进的施工机械设备,对工程实 施标准化、规范化的项目管理,真诚与建设单位合作,以优质高速完成本工程。
1、质量目标
本工程质量确保合格。
97
2、安全目标
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控制工、伤、轻伤事故在千分之一内。
3、工期目标
下达开工令后 180 日历天完成竣工验收。
4、文明施工目标
按工程所在地的有关规定执行。
4、施工准备工作
4.1、组织施工机具进场
根据中标的资格预审文件拟报数据组织施工机械、设备和工具进场,按规 定地点和方式存放,并应进行相应的保养和试运转等项工作。
4.2、组织建筑材料进场
根据建筑材料、构(配)件和制品需要量计划,组织其进场,按规定地点 和方式储存或堆放。
4.3、拟定有关试验、试制项目计划
建筑材料进场后,应进行各项材料的试验、检验。对于新技术项目,应拟 定相应试制和试验计划,并均应在开工前实施。
为落实上述各项施工准备工作,建立,健全施工准备的责任和检查等制度,使其有领导、有组织和有计划地进行,应编制施工准备工作计划。
5、施工进度计划及施工进度保证措施
5.1、施工进度计划
本项具体开工时间以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5.2、施工进议保证措施如下:
1. 重点加强管理,从人才、资金、机械设备及测量检试仪器为重点支持,首先是调配经验较丰富和技术水平较高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主管施工员和 质量安全检查员等组成强有力的项目经理部班子,全面负责本工程施工管理。
2. 在施工部署上以最大限度地利用施工工作面,调配足够数量且素质较好 的工人队组,集中力量打歼来战,快速完成基础等关键项目。
3. 工程安排、方案选择方面采用分段流水均衡插入立体交叉作业施工。4. 选好影响施工进度的主导工序,关键工作。
98
5. 施工准备准确及时,要求精、细。做到施工与材料、施工与加工构件、土建主体施工与专业交叉配合同步,按期正点完成施工各分部分项工作。6. 保证工程质量,一次成活,避免返工。
7. 积极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及监理单位的配合,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对 施工进度干遇到和发现的一些问题,及时研究协调。
8. 自备柴油发电机,原有电容不足或停电时,自己发电,保证施工连续性。
6、施工总平面布置及管理
6.1、现场现面布置
施工用水
施工用水:从现场接驳引入施工用水。
生活废水直接排入城市下水道。厕所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 道。
施工用电
根据现场实际供电状况,分供搅拌机、铁工对焊机、楼层扎生活区等。其 中对焊机需专路供电,以保持电压稳定,保证焊接质量。
施工道路
利用现有道路。
现场布置
现场设材料堆放场、办公房、宿舍、门卫、厕所等。
6.2、平面管理
各种机械设备、材料堆场,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平面图布置,水、电线路必 须按平面布置图的要求敷设。
进入现场的材料必须按平面布置图指定的位置堆放整齐,不得随意堆放。临时道路要做路基,现场排水沟要求保持通畅。
现场入口处设门卫,并张挂出入制度、场容管理条例、安全制度等。
施工现场的水准点、轴线、控制点,应有醒目标志,并加以保护,任何人 不得损坏。
7、主要技术组织措施
7.1、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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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中,要严格执行有关技术操作的各项规程,要注意落实下列各点 中的技术措施。
一般要求:
(1)实行目标管理,明确总目标为合格。
(2)成立以总工程师为首的全面质量和管理小组。
(3)明确并认真落实技术岗位责任制和技术交底制度。
(4)把信图纸会审,定位放线、预检复核、材质验收、成品保护等关。
(5)严格执行自检,互检(交接检)末检制度。
(6)特殊工种,坚持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7)认真做好施工记录、隐蔽工程记录及质量评定工作等。
(8)对主要分项工程实行质量预控。
水平标高、轴线的放线(1)本工程对水平标高的准确度要求高,施工过程 中要经常检查水准仪,如有误差,要调校后才能使用。(2)利用现场轴线基点 放线时,要先行后视检查,证实基点无变动后才能使用。
严格技术档案资料的形成与管理制度
责任分工的基本原则是:原始记录资料必须由施工员负责填写,质检员复核签字,有竣工验收资料,并经施工员、质检员及有关负责人签认后再上报。
8、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
采取严格的施工管理措施,严格按照《广州市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标准》、《建 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等管理规定的要求,做好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工作。
100
第六章 图纸及勘察资料
注:另册。
101
第七章 工程量清单
注:另册。
102
第八章 最高投标限价
注:另册。
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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