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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西丰县监管大队生物质燃料采购更正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2023年西丰县监管大队生物质燃料采购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3-10-31 至 2023-11-06
撰写单位: 西丰县财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 撰写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023年西丰县监管大队生物质燃料采购)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3-211223-0010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3年西丰县监管大队生物质燃料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0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事项一:招标文件第一章16.1投标文件及电子文档份数由正本1份,副本4份,开标一览表1份单独密封更正为电子文档1 份,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电子文件1份,存入U盘密封加盖公章递交到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事项二:开标时间由2023年11月20日9:00更正为2023年11月24日9:00.
更正日期:2023年11月09日 17时35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备份文件密封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内容并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按规定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时限为30分钟。如投标人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3.请投标人自行准备解密设备进行电子解密。同时投标人须自行准备好备份投标文件。如未递交备份文件的,投标无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文件没有进行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西丰县公安局监管大队
地  址: 西丰镇执中村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西丰县财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 六安新村
联系方式: 024-779949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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