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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公安局:长沙市公安局信息化设备统一托管托维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功能及要求:
长沙市公安局为满足全局信息化设备统一管理、统一运维的要求,将信息化设备迁移部署至设备托管运行场地(IDC机房),由受托方提供设备运行所需的动力、网络接入和环境保障等条件,并提供机房巡检,故障告警等服务,同时对托管设备的信息设备提供硬件和操作系统的故障维护,保障公安信息化系统的正常运行与使用。目前长沙市公安局已在长沙市证通云谷科技园1号楼2-2机房托管服务器1149台,其中市局机关设备50台、交警支队设备469台,网技支队319设备、长沙市政务云一期警务部分设备311台,本次采购内容将以上设备进行统一托管运维,并考虑长沙市公安局未来三年信息化建设的设备增长需求,预留301台设备空间,总计规划托管服务器约1450台。
二、相关标准:
《公安部信息中心等级评定办法》、《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运维规范》及其他国家现行标准。
三、技术规格:
序号
采购服务名称
型号规格、标准及配置(或服务内容、标准)
数量
备注
1
信息化设备托管服务
提供运行场地(IDC机房),及设备运行所需的动力、网络接入和环境保障等条件,并提供机房巡检,故障告警等服务,设备信息具体详见附件1。
1
三年
2
信息化设备托维服务
对托管设备的信息设备提供硬件和操作系统的故障维护。
1
三年
3
警务云设备托管服务
为警务云设备提供运行场地(IDC机房),及设备运行所需的动力、网络接入和环境保障等条件,并提供机房巡检,故障告警等服务,警务云设备信息具体详见附件2。
1
三年
4
警务云设备托维服务
对警务云设备的信息设备提供硬件和操作系统的故障维护。
1
三年
5
网络链路服务
为托管机房内各业务警种开通所需网络,具体详见附件3。
1
三年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项目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到期后续签,服务期以签订第一年度服务合同后及项目验收合格正式提供服务之日起的第一个工作日起算。
2、 服务交付时间:项目验收合格后。
3、 服务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五、服务标准:
5.1 托管服务
设备托管是指长沙市公安局为满足全局信息化设备统一管理、统一运维的要求,将信息化设备迁移部署至设备托管运行场地(IDC机房),由受托方提供设备运行所需的动力和环境保障等条件,并提供机房巡检,故障告警等服务。
设备托管运行场地(IDC机房)要求达到《GB50174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GB2887计算站场地技术条件》A级机房标准规范。
设备托管服务提供单位应在设备托管运行场地(IDC机房)免费提供设备托管所需强弱电接入、空调、消防、动环监控、环境保障等条件。
设备托管服务提供单位应免费提供所有托管设备的搬迁、系统迁移、线缆耗材以及公安所使用的专线铺设。
★设备托管机房要求选址在长沙市城区,机房物理独立,交由长沙市公安局管理。
5.1.1 设备清单
信息化设备详见附件1。
警务云设备详见附件2。
5.1.2 机房基础条件要求
1、机房分级
根据《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2008)标准,机房应满足A级容错型机房标准。
2、功能区域划分
机房功能分区应包括机房区、配套区和辅助用房区。
(1)机房区。机柜采用模块化方式建设或冷热气流封闭通道方式建设,达到节能的需求,机房区可以根据用户的需求进行功能分区和管理。
(2)辅助用房区包括测试室、研讨室等。
(3)配套区包括变配电室、柴油发电机房、电力电池室、空调机房、消防设施用房、消防和安防控制室等,由服务提供单位统筹安排。
3、场地基本要求
机房场地所配备基础设施的技术指标应符合机房相关标准,数据机房:层高≥4.5米,承重≥8KN/m2。
机房应位于电力供应稳定可靠,交通、通信便捷;自然环境清洁,远离闹市区,周边地形平坦;应远离产生粉尘、油烟、有毒气体以及生产或储存具有腐蚀性、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应远离火灾、水灾等隐患区域;远离堆积场所;远离强震源、强噪声源;远离高压电站、铁塔、无线发射塔等电磁场干扰区域;有专用停车场。
4、机房使用规划
机房配置按大约600(或800)×1200×2050(或2200)mm机柜布放,不低于180个(按机房平面图给出计算依据),机柜承重能力达到国家相关标准。
5、机房装修
机房设计力求简洁大方、安全、经济、适用、美观,满足工艺要求。机房内装修材料选择防火、防水、不起尘、抗静电、保温隔热、环保型材料,地面配置防静电措施(抗静电地板),四壁有墙内防电磁干扰措施,送、回风通道科学合理。
6、配套用房装修
投标人提供测试室 (区),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供业务托管单位、运营服务商、相关应用开发人员等进行系统的开发调试维护等工作。按照正常办公室标准装修,提供工具、磁盘、光盘等存储介质专用工作柜5个以上,办公工位不少于6个,并按业务托管单位要求开通相应业务网络。
投标人提供业务托管单位值班用房,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床位不少于四个,按简单装修,提供值班所需水电及网络保障。
测试室 (区)值班用房须与机房在同一个大院内。
7、防火消防
机房消防设计严格按防火设计规范进行设计。耐火等级为一级,建筑物和机房装修所用材料耐火、阻燃,电缆与楼板间的孔隙采用防火岩棉密封。
机房内配置全淹没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有防火烟感报警系统,能自动监测火情、自动报警、自动切断电源和启动自动灭火系统设备或通过其他应急设施,实现消防系统的自动化。机房的自动消防灭火系统由探测器、控制器、执行装置和灭火容器组成一个独立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既可自动操作,也可手动操作。
机房消防系统需通过相关职能部门的评审及验收。
机房与其他部位之间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2h的隔墙。
8、抗震防水
湖南地区地震基本烈度为6度,根据“电信专用房屋设计规范”及“邮电通信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机房设计抗震设防烈度≥6度。
机房屋面防水等级≥2级。
9、环保节能
机房需满足环保、节能的要求。
机房内应最大程度减少辐射污染,减少电子辐射对人体的危害。提供相关管理部门的噪音、辐射检测报告。
机房应通过节能技术的应用降低能源损耗,PUE值≤2。
10、★防雷接地
(1)在下列部位设置浪涌保护器(SPD):主干电缆引入到机房电源室、主干电缆引入到机房空调配电箱、UPS输出配电柜。
(2)机房所有机柜外壳、进入机房所有金属进行等电位连接并接地。
(3)接地电阻<1Ω。
11、照明系统
机房照明系统包括工作照明和事故照明(应急照明)二个部分:工作照明(即普通照明),保证机房内有足够的灯光,以便维护与操作。提供在市电停电或应急情况下所需的应急照明。线路开关控制采用分组分区控制,节省耗电支出以及增长系统寿命。
机房区照度要求≥500Lux,事故应急照明≥50 Lux。
5.1.3 机房供配电系统要求
本项目必须提供稳定可靠的7*24h不间断供配电系统。
1、高低压供配电:机房为一级负荷,要求供配电系统具有较高的可靠性,需采用双回路供电系统。机房需提供双回路高压线和双变压器的安全保护配置,提供性能良好的高低压配电系统。瞬时电压浪涌抑制应该被安装在电力分配系统的每一级上,并且采用适当规格,以便能够抑制可能发生的瞬时能量。
2、★油机:配备柴油发电机组,满足断电时机房用电的需求,切换时间小于15分钟,持续时间应不小于4小时,油机配备满足设备、空调等的用电需要。
3、机房供电:机房提供独立供配电系统,采用三相四线,接地采用TN-S方式,在稳态下,应达到电压220V±2%,频率50±0.02 HZ,波形失真不大于5%,瞬时断电时间小于4 ms。每排机柜配有列头柜,每个机柜2路独立UPS供电,电源线的负载≥32A,特殊需求的另行布线。
4、动力配电柜由自动空气开关控制,设过负荷、短路及缺相保护等功能,另外动力配电柜具有火警联动保护功能,可以与消防系统联动及时切断电源。
5、UPS配电系统的供电范围是:机房内计算机设备(主机和附属设备)、数据库及存储、通信设备、网络设备、安全设备、保安监控系统设备等。
市电配电系统的供电范围是:空调设备、普通照明、新风排气设备、维修插座、一般动力等。各相用电分配要尽量均衡。
6、UPS配置容量初期需达到1560KVA,后期方便扩充到3000KVA(不另增加费用)。UPS负载满负荷时电池后备时间≥20分钟。
7、市电增至两套以上,并做到自动切换。
8、每机柜内提供至少12组PDU插口,或者空气开关,同时可接12台设备(两路互备的算一组)。
5.1.4 机房空调安装及通风要求
有恒温、恒湿、新风装置,采用机房专用空调等相关设备,,保证达到以下要求:
1、设备环境温湿度要求:
开机时:温度  22±2℃(冬季)
20±2℃(夏季)
相对湿度  45~65%
温度变化率<5℃/h,并不得结露
停机时:温度  5~35℃
相对湿度  40~70%
温度变化率  <5℃/h,并不得结露
机房温度梯度控制在3度以内。
2、防尘:静态条件下测试,空气中≥0.5μm的尘粒数应少于18000粒/升,≥5μm的尘粒数应少于300粒/升.
3、室外大气污染物形成的电化学腐蚀不能影响通信设备使用寿命
4、通过新风系统,维持机房与相邻房间正压>4.9Pa,机房与室外正压>9.8Pa。
5、采用“下送风+冷池”的冷风循环方式,采用冷热风道布局。
5.1.5 环境监控系统
对机房内动力环境设备进行统一控制与管理。主要包括专用空调、配电柜进线、UPS电源机组、空调漏水检测系统、新风机组、重要房间温湿度、视频信号等。实时监视各设备的运行状态,记录和处理相关数据,及时侦测故障和告警信息,并通知人员处理。
视频监控系统:(1)对机房内所有机柜及重要设施监控无盲区。(2)采用红外线高清摄像头。(3)能实时查看和回放每一路摄像头的图像,视频数据保存90天以上。
长沙市公安局能在授权情况下通过网络远程监控动环监控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机房的视频监控不能有死角。
5.1.6 门禁管理系统
应在机房各主要房间出入口和重要部位设置门禁,有效的权限控制,相对独立。整个系统由UPS供电,且与消防联动。在灾害发生时,供电系统自动关闭,电控锁会自动开启,保证受控门的通畅。
机房屏蔽区必须使用定制的门禁系统,门禁因保密需要有特殊要求。
5.1.7 布线要求
1、机房(区)应根据功能要求划分成若干布线区域,包括网络接入间(区)、主配线区域、水平配线区域、区域配线区域和设备配线区域。
2、机房线缆布放应采用上走线方式,线缆布放时应采用走线架,走线架应选择开放式线架,强电、弱电应分别布线,光纤、铜缆宜分别布线。
3、走线架应整体规划,整体走线架设施应不影响机房空调气流组织。
4、机房内电缆竖井和穿线孔洞全部按照规定封堵,并保持良好的封堵状况。
5、所有的线缆应布设在线槽或线管内,线缆的布设应平直,拐弯半径应符合规范要求,严禁产生扭绞、打圈等现象,不应受到外力的挤压和损伤。
6、进入机房的所有线缆用扎线带捆绑,做出特殊标识,防止不明线缆连入机房导致泄密。
5.1.8 机架要求
1、机房应采用19英寸标准工业机架,机柜尺寸大约为2200(或者2050) X 800(或600) X 1200mm(高度x宽度X深度),承重能力达到国家相关标准。
2、机架内宜设置机架式电源分配单元,设备不跨机架取电。
3、机架应有接地装置与机房总接地排相连,机架应提供设备接地用的接地端子。
4、机架后部应设置走线空间和线缆管理装置,以便于管理、布设和大量缆线的存储。数据线和电源线分开部署,同时应避免电源线和数据线走线路径妨碍热气流排出。
5.1.9 托管整体服务要求
1、机房基础环境运维服务
服务类别
服务内容
机房管理服务
1.机房卫生服务,包括地面、机柜以及设备表面的卫生清洁服务;
2.机房出入管理;
3.机房防鼠患服务;
4.机房设备的标识检查与整治;
5.机房线缆的整理与标识服务;
6.IT设备管理,并录入IT设备管理系统,进行全生命周期管理;
供配电系统运维服务
1.UPS主机巡检服务,包括电路、系统输入、输出情况检查,总负载情况检查,相平衡情况检查,冷却系统检查,设备温度检查,设备自检记录审计等服务;
2.蓄电池巡检服务,检查内容包括电池外观、漏液、电压;
3.UPS系统日志分析服务,包括日志审核分析,日志备份;
4.蓄电池例行充放电服务;
5.设备出现故障时,中标人应第一时间通过维修或者更换部件排除故障。
空调系统运维服务
1.巡检服务:包括设备工作状态巡检;
2.协助原厂商进行巡检、更换与清洁过滤网、清洗外机、处理故障;
3. 设备出现故障时,中标人应第一时间通过维修或者更换部件排除故障。
动力环境监控系统运维服务
1.巡检服务:包括视频、漏水、温湿度、电量仪等传感器状态巡检;
2. 对设备故障、软件故障、配置故障进行检测、记录、调查、分析、处理。
3.设备出现故障时,中标人应第一时间通过维修或者更换部件排除故障。

2、托管设备承载的信息化系统运行所需公安网、天网、智能交通专网、WA 业务专网、530网、电子政务外网、互联网出口(含出口IP地址)等网络需由长沙市公安局指点地点开通至设备托管区域机柜成端上架,并满足市公安局对网络接口、网络带宽、流量、安全控制等方面的需求,开通网络所需网络交换、安全等设备及链路由设备托管服务提供单位免费提供和实施。
上述网络开通的所需的主干光纤线路和搬迁实施中所需的临时线路由设备托管服务提供单位免费提供和实施。
网络链路详见附件3
3、设备托管服务提供单位需对设备托管运行场地(IDC机房)进行科学规划,托管设备上架前须制定上架方案和上架区域图,报长沙市公安局审批后实施。
4、设备托管服务提供单位需免费负责托管设备的安装、上架等实施工作,包括设备安装固定、网络联通(IP地址分配)、安全策略开通等,并满足不同设备对网络、电源的各类接口需求,托管设备上架所需PDU、网线、光模块、光纤跳线、测线仪、网线钳等辅材和工具由设备托管服务提供单位免费提供(网络类型包括且不限于公安专网、视频专网、交警智能专网、互联网、WA网、530网等)。
5、满足长沙市公安局对于机房屏蔽区域(相对独立、隔离,视频监控等安防措施)的需求。
6、设备托管服务提供单位需建立机房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人员、场所、机房进出等,并制定相关方案。
7、设备托管服务提供单位应与长沙市公安局签署安全保密协议,并在服务提供中严格遵守保密协议。
8、投标人提供的托管机房不是长沙市证通云谷科技园1号楼2-2机房的,投标人须将附件1、2中共计1149台设备及所承载的业务系统迁移部署至提供的新托管机房,迁移实施过程中要求单个业务中断时间不超过48小时,完成整体迁移部署时间不超过60天,设备从原机房下架、搬迁至新托管机房、重新上架部署、新托管机房内网络布设、业务系统上线测试验证等机房迁移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5.1.10 设备托管计价方式
根据长沙市公安局信息化设备托管托维项目现有设备部署数量,考虑警务云政务部分到期及三年增长规划,本次托管设备组成规划如下:
所属部门
现有数量
规划数量
市局机关
50
450(含警务云311台)
交警支队
469
650
网技支队
319
350
合计
838
1450

设备托管费用以平均单价方式计价,单台设备托管单价取3200元/年,本次托管设备总数不超过1450台,具体费用以实际托管设备为准,每年托管费用总价不超过464 万元。
托管设备的认定:设备完成上架安装调试,业务正常运行后,由托管方和托管服务提供单位共同签字确认。
5.2 托维服务
设备托维是指在上述信息化设备和警务云设备托管基础上提供硬件和操作系统的故障维护。
5.2.1 设备清单
信息化设备详见附件1。
警务云设备详见附件2。
5.2.2 服务器设备维护要求
在服务期内,要求对现有服务器的状态进行定期检查。设备的状态检查分为硬件状态检查和软件状态检查。其中硬件状态检查主要检查设备的指示灯、供电系统、连接线缆、散热系统、工作环境温湿度等;软件状态检查主要检查设备的CPU使用率、内存使用率、网络带宽使用率、网络延迟、网络连通性、流畅性等。具体服务内容如下:
? 每天通过巡检方式对现有服务器的运行状态、性能监测检查及日志分析,以及服务器进程、服务、磁盘性能等监控及检查。
? 根据需要完成服务器的上架、系统安装、网络连通基本服务。
? 制定应用服务上线流程规范,规定应用部署的位置及命名。
? 定期对维护中产生的安全事故进行阶段性总结。
? 协助系统开发商对应用迁移、架设、升级、备份服务。
5.2.3 存储设备维护要求
在服务期内, 要求对现有存储设备定期检查。针对存储系统各设备的硬件运行状态,软件运行状态等,具体服务内容如下:
? 每日对存储硬件状态进行检查,确保存储硬件工作正常。
? 通过分析存储空间的使用情况,结合业务的实际情况,分析数据存储趋势。
? 通过对存储设备的任务状态检查,检查备份任务是否成功完成、在备份的过程中是否存在相关告警信息等。
? 结合备份状态对备份软件及备份介质进行维护管理,使设备硬件状态工作正常。
当业务数据出现丢失、损坏时,配合业务厂商进行数据的恢复操作。
5.2.4 硬件维保
硬件设备维护服务旨在使维保范围内的硬件设备能保持或及时恢复其技术规格。
在维保期内,由于非不当使用及非不可抗力而产生的硬件故障,由服务提供单位负责全免费维修、更换,包括免除上门费、免除差旅费、免除往来运费、免除人工费、免除故障替换件费用;本系统内设备故障件如无法维修或维修后无法满足正常运行要求的,免费提供故障件的替代件;故障件的替代件为全免费提供。 
5.2.5 备品备件 
为更好的提供运维服务、加快故障修复速度,服务提供单位需具有备件库,并提供备件库信息,信息包括但不仅限于如下内容:备件库地址、备件库规模、 备件库所属单位等。
在维修时,服务提供单位所提供备品备件应与已经安装设备的相应部件能够互换,具有相同的技术规范和相同的规格、材质、制造工艺,能保证系统兼容性并正常运行的,同时不得对本系统原有设备需求、原有系统功能、性能产生实质性影响。
服务提供单位需提供 7*24 小时的备件供应;所有备件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招标方有权对中标服务提供单位备品备件库进行现场核实,如不满足要求且不按期整改的,招标方有权废止该服务提供单位合同。
5.2.6 重要事件的现场值守服务
在特殊时段、敏感时期和突发事件时,服务提供单位工程师必须按采购人的要求坚守岗位,提供应急现场值守服务。在发生应急事件时(包括非工作时间),服务提供单位工程师要迅速查明事件原因,迅速应急处理,并负责联系服务提供单位相关工程师或相关厂商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提供服务。
5.2.7 巡检服务要求
服务提供单位应定期对服务范围内的软硬件设备提供巡检服务,并详细记录每一项巡检服务内容的检查情况及有关指标参数。
检查设备告警信息,对告警进行认真分析诊断,采取相应措施,消除故障和问题;收集各硬件的日志信息,对日志进行全面分析诊断,采取相应措施,消除故障隐患;检查各硬件的资源使用情况,如网络设备CPU、内存、软件版本等提出合理的资源优化升级建议。
5.2.8 运维监控管理服务
服务提供单位需提供一套运维服务监控软件供长沙公安使用。其包含软件使用安全许可,配置包含资源管理功能模块、自动部署功能模块、实时监控功能模块、故障自愈功能模块、自动巡检功能模块等。并提供基于WEB中文界面的集中管理授权,为长沙公安运维的监控及主动发现问题提供工具支持。
同时满足7*24小时核心业务系统的实时监控,通过可视化大屏展示,关联阈值设置告警等。并实现设备对象管理,机房—机柜—设备信息关联,通可视化技术实现设备状态的展示。详细记录机柜数量、设备数量,并包含机架高度、型号、空间利用率等。
5.2.9 设备托维计价方式
托维设备的认定:由长沙市公安局认定的设备为准
设备托维费用按平均单价方式计价,单台设备托维单价取4200元/年,网技支队设备自行运维,本次托维设备总数不超过1100台,具体费用以实际托维设备数量为准,托维总费用不超过462万元/年。
5.3 网络链路服务
网络链路清单见附件3。
5.4 托管/托维服务设备及时间认定
1、托管/托维设备上架正常运行,由采购人与服务提供方对设备状况进行确认后,共同签署《设备托管/托维服务确认单》,明确设备型号、价格、档次及设备入场时间和服务计费开始时间。
2、托管/托维服务实施按月计费,服务计费开始时间以《设备托管/托维服务确认单》签署日期的下个月起算。
3、托管/托维服务考核计分按年度累加计算,具体考核计分项以下列考核计分表为准。
5.5 服务考核
5.5.1 托管服务级别定义
级别
描述
响应时间
处置时限
一级服务事件
因托管方原因造成机房内设备出现规模性掉电、断网的情形
0分钟
15分钟
二级服务事件
因故障导致或可能导致机房内的业务系统受影响以及机房数据安全事件
5分钟
30分钟
三级服务事件
机房内的设备故障,但不影响业务系统
10分钟
60分钟
四级服务事件
一般告警事件
10分钟
120分钟
其他非一、二、三级服务事件
10分钟
180分钟

注:A、本表所列是指托管方对服务事件的责任响应时间与处理时限,如果事件涉及第三方处理,则处置时限为判断事件原因并通知第三方的时间,并有责任协助第三方快速处置。B、需要设备原厂商工程师提供服务的,处理时限依照相应设备原厂维保条款执行。
5.5.2 托管服务考核计分表
序号
分类
权重
考核指标
指标定义及标准
计分办法
1
特殊事件
10
发生一级事件
发生即扣分
发生一次扣1分
发生二级事件
每月发生超过1次即扣分
每发生超过1次扣0.5分
2
事件响应
20
一级事件响应
一级事件发生后,须立即响应
每超过3分钟(含不足3分钟)扣0.5分
二级事件响应
二级事件发生后,响应时间≤5分钟
超过响应时间上限扣0.5分,每超过5分钟(含不足5分钟)扣0.5分
三级事件响应
三级事件发生后,响应时间≤10分钟
超过响应时间上限扣0.5分,每超过10分钟(含不足10分钟)扣0.5分
四级事件响应
四级事件发生后,响应时间≤10分钟
超过响应时间上限扣0.5分,每超过10分钟(含不足10分钟)扣0.5分
3
事件恢复
20
一级事件处置时间
事件≤15分钟
超过处置时间上限扣0.5分,每超过15分钟(含不足15分钟)扣0.5分
二级事件处置时间
事件≤30分钟
超过处置时间上限扣0.25分,每超过30分钟(含不足30分钟)扣0.25分
三级事件处置时间
事件≤60分钟
超过处置时间上限扣0.1分,每超过60分钟(含不足60分钟)扣0.1分
四级事件处置时间
C1事件≤120分钟
超过处置时间上限扣0.1分,每超过150分钟(含不足150分钟)扣0.1分
C2事件≤180分钟
3
服务质量及保障
40
满意度
用户回访满意度≥95%
满意度每低于95%一个百分点扣0.5分
投诉次数
要求达到零投诉
每发生一起投诉事件扣0.5分
运维人员到位
一线运维人员在岗情况是否符合要求
随机检查每发生一人次,扣0.25分
运维人员稳定性
是否频繁更换(病、事假及公休除外)
评价周期更换一人扣0.25分
巡检情况检查
检查巡检是否按计划制定并执行,巡检文档提交是否及时准确填写
检查一次不合格扣0.25分,巡检周期内没有发现巡检范围内的故障每次扣0.5分
是否由于巡检、监控没有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导致发生故障
属于一级故障一次扣1分,二级故障扣0.5分,三级故障扣0.25分
管理制度
中标人运维违反采购人的管理制度规范
一次扣1分
操作规范
由于中标人违规操作导致策略失控或故障发生
属于一级故障一次扣5分,二级故障扣2.5分,三级故障扣1.5分
能力考核
考核中标人技术团队处置事件能力
考核一次不合格扣1分
4
文档管理及其他
10
设备配置文档
检查设备及系统配置文档管理情况
文档检查一次不满足要求扣0.5分
服务过程文档
检查服务过程文档是否齐全,并按时提交,服务结束后2天内提交
月度、年度总结报告
月度、年度总结报告在服务周期结束后1周内按时提交
交办事项
采购人交办合同约定服务范围相关事项不能按合理规定时限内完成
每次未如期完成扣0.5分

5.5.3 托维服务考核计分表
序号
指标名称
指标定义
计分
计分办法
1
故障及时处理指标
在标准时限内完成故障处理
本项45分
托维设备发生故障:
(1)硬件设备发生故障未在两小时内完成修复的,每发生一次扣0.5分;
(2)因硬件设备发生故障需进行更换无法在两小时内修复的,需在24小时内提供备用配件或设备并及时通知长沙市公安局进行业务迁移,未达成上述要求的,每发生一次扣0.5分;
(3)软件发生故障(服务器操作系统故障、交换机、存储设备配置错误等)未在一小时内完成修复的,每发生一次扣0.5分;
(4)软硬件设备故障修复发生上述超时情况的,每超过24小时为一个扣分周期,每个周期扣0.5分,并累计扣分;
2
驻场人员考核
驻场人数需具备托管托维所需资质证书,按长沙市公安局要求值守
本项15分
1、每少一人(证)扣0.5分;
2、每发生一次迟到早退扣0.1分
3、每缺勤一次0.25分;
3
日常维护管理
对机房管理、托管托维设备符合日常管理要求
本项15分
1、无关人员进入机房的,每发生一次扣0.25分;
2、未经许可,带入与维护无关的设备、物品的,每发生一起,扣0.25分;
3、因托管托维服务提供方原因造成一机两用、病毒传播、未经许可使用存储介质等信息安全事件的,每起扣0.5分;
4、未按规范和时限要求开展设备上架、布线、安装、调试工作的,每发生一次(台)扣0.5分;
4
日常服务工作完成指标
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本项15分
未按长沙市公安局要求完成相关工作任务的,每发生一次扣0.5分;
5
文档质量指标
定期对服务文档记录进行检查。
本项10分
未按要求提供设备上架、维护方案、设备巡检记录、机房进出登记表等台账记录的,每发生一次扣1分;
6
重大事故
火灾、漏水、停电、空调停机、信息泄露等安全事故
 
1、非因不可抗力发生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造成长沙市公安局的重大损失的,终止托管托维服务并赔偿长沙市公安局所有损失;
2、发生数据泄露、网络安全等信息安全事故,导致相关责任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终止托管托维服务并赔偿长沙市公安局所有损失;

5.6 运维服务人员要求
1、投标人需按照长沙市公安局要求在指定地点组建本项目专职运维团队,负责本项目相关系统的故障受理、处理、跟踪、结果汇报工作。乙方需制定规范的服务管理流程,并指派项目服务团队专职负责人,运维人员团队需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相应证书资质。
2、投标人须提供7x24现场值班服务,7x24电话ON CALL运维保障服务。
3、项目服务期限内,投标人提供驻场核心工程师未经长沙市公安局书面同意不得更换。项目驻场核心工程师年度更换不得超过3人次(长沙市公安局主动提出更换除外)。
4、驻场人员一律纳入长沙市公安局日常管理。以长沙市公安局项目责任人确认的考勤记录为准。
5、投标人须保证服务团队不少于9人,7*24小时在岗值守人员不少于驻场服务团队总人数三分之一。
6、服务提供方需提供采购方现场派驻人员住宿环境及相关生活便利。
六、验收标准:
1、本项目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号文)要求进行验收。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采购人原因造成的,由采购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中标单位承担。
七、其他要求:
1、项目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到期后续签,服务期以签订第一年度服务合同后及项目验收合格正式提供服务之日起的第一个工作日起算。
2、 服务交付时间:项目验收合格后。
3、 服务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4、结算方法
付款人:长沙市公安局。
付款方式: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付款条件:①托管托维服务按服务年度考核。②年度服务期满,根据年度服务费审计结论结合服务考核结果进行费用支付。
考核结果应用:托管/托维服务考核得分在95分以上(含95分)的,全额计算托管/托维费用;托管/托维服务考核得分在95分(不含95分)以下,60分以上(含60分)的,按考核得分比率计算托管/托维/警务云运维费用,即:托管费用*托管服务考核得分/100+信息化设备托维费用*托维服务考核得分/100;托管/托维服务考核得分在60分以下(不含60分)的,不计算托管/托维/警务云运维费用。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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