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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通州区老旧小区市政管线改造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招标)编号:
2023 年通州区老旧小区市政管线改造项目
(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设计招标文件
招 标 人(盖章):北京市通州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北京观亿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日 期: 2024 年 03 月08日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3 一、招标条件 ..................................................... 4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 4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5 四、是否有投标补偿 ............................................... 5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 5 六、投标文件递交 ................................................. 6 七、其他公告内容 ................................................. 6 八、联系方式 ..................................................... 6 第二章 投标须知 ..................................................... 7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 10 二、投标须知 .................................................... 15(一) 总则 ..................................................... 15(二) 招标文件说明 ............................................. 17(三) 投标文件的编写 ........................................... 18(四) 投标文件的提交 ........................................... 21(五) 开 标 .................................................. 23(六) 评 标 .................................................. 24(七) 授予合同 ................................................. 27(八) 其他 ..................................................... 27 第三章 合同条件及格式 ............................................. 29 第四章 设计条件及技术要求 .......................................... 75 第五章 投标文件及格式 ............................................. 101 一、商务部分 ...................................................... 102(一)投标函格式 .................................................. 103(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105(三)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适用) .............................. 106(四)设计费投标报价表 ............................................ 108(五)合同条件响应情况表 .......................................... 109
1
(六)项目分项投资估算表 .......................................... 110(七)服务承诺 .................................................... 111(八)资格审查资料 ................................................ 112(九)其它资料 .................................................... 117 二、技术部分 ...................................................... 118(一)设计说明 .................................................... 119(二)设计方案图册 ................................................ 120 第六章 评标标准和方法 ............................................. 121 一、总 则 ...................................................... 122 二、评标标准及说明 ............................................. 122 三、废标情形 ................................................... 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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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3
2023 年通州区老旧小区市政管线改造项目
(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 年通州区老旧小区市政管线改造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 计),已由北京市通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北京市通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 2023 年通州区老旧小区市政管线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北京市通州 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投资额为11909.22 万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自筹资金,项 目出资比例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2023 年通州区老旧小区市政管线改造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 计)
2、建设地点:北京市通州区中仓街道、宋庄镇、通运街道、北苑街道、九棵树街 道。
3、规模:地上建筑规模: 破除恢复沥青路面 57551.11 平方米,破除恢复步道方 砖 15839.43 平方米,破除恢复绿化 4709.79 平方米;地下建筑规模:本次改造涉及 5 个镇/街道,14 个小区。分别为中仓街道水月院 16 号院、新城东里、西上园三区,宋 庄镇疃里新村、四海公寓,通运街道水仙园、通胡大街 15 号院,北苑街道后南仓小区 玉 1、玉 5、潞河中学北街 26 号院、潞河中学北街 6、8、10 号楼、玉带河西街 8 号 院、北苑南路 42 号院,九棵树街道翠屏北里小区、公路局家属院的雨水、污水、给 水、热力管线改造,雨水管 D300 毫米~D800 毫米,钢筋砼雨水方沟 W×H=400×300 毫米~W×H=1400×1000 毫米,污水管 D300 毫米~D500 毫米,给水管 DN50 毫米~DN200 毫米,热力管 DN20 毫米~DN300 毫米;雨水工程(红线内外):新建管沟 12722.3 米,疏通管沟 86 米,检查井 465 座;污水工程(红线内外):新建管线 16430 米,疏通管线 3269.5 米,检查井 1566 座,给水工程(红线内外):新建管线 12033.1 米,检查井 735 座,热力工程:楼内管线 8315 米;室外红线内外管线 8115 米;建筑 面积: 0 ㎡;建筑高度:0 ;长度:16430m。
4、招标范围:2023 年通州区老旧小区市政管线改造项目范围内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给水工程、热力工程等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施工阶段全部设计工作和服务。 5、招标内容:设计。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
7、预计投资额:总投资估算约 11909.22 万元, 其中雨水工程投资额 3383.19 万元、污水工程投资额 4423.88 万元、给水工程投资额 2542.35 万元、热力工程投资额 1559.8 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应具有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与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与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近五年(2019 年 03 月 01 日起至今)承担过市政工程设计业绩。 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
5、投标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投标人近五年(2019 年 03 月 01 日至今)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 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投标人近五年(2019 年 03 月 01 日至今)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 程质量问题。
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3 家。
(4)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投标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 人承担连带责任。
四、是否有投标补偿
是否有投标补偿:否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采用现场领取方式;
2、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 年 03 月 08 日 09 时 30 分至 2024 年 03 月 12 日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
3、领取招标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 授权委托书原件(含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获 取文件回执单,以联合体名义投标的还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现场领取(以上资料 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4、招标文件领取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张家湾中心小学西侧 300 米路北第一幢一层
5
第一幢一层招标部,现场获取文件。
5、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 元整(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3 月 28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递交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 1 号(六里桥西南角)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 五层开标室。
3、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文件
七、其他公告内容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不限制投标单位名额。
2、获取招标文件时请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含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获取文件 回执单、以联合体名义投标的还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原件。
3、投标文件提交及评标地址(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分平台):北京市政务服务 中心五层(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 1 号,联系电话 :89151371)。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市通州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西海子西路 12 号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观亿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张家湾中心小学西侧 300 米路北第一幢一层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箱:gyhzb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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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投标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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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号 条款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
1 1.1.1 项目名称 2023 年通州区老旧小区市政管线改造项目(初步设 计、施工图设计)
2 1.1.2 建设地点 北京市通州区中仓街道、宋庄镇、通运街道、北苑街道、九棵树街道。
3 1.1.3 规模 地上建筑规模: 破除恢复沥青路面 57551.11 平方米,破除恢复步道方砖 15839.43 平方米,破除恢复绿化 4709.79 平方米;地下建筑规 模:地下建筑规模:本次改造涉及 5 个镇/街 道,14 个小区。分别为中仓街道水月院 16 号 院、新城东里、西上园三区,宋庄镇疃里新 村、四海公寓,通运街道水仙园、通胡大街 15 号院,北苑街道后南仓小区玉 1、玉 5、潞河中 学北街 26 号院、潞河中学北街 6、8、10 号 楼、玉带河西街 8 号院、北苑南路 42 号院,九 棵树街道翠屏北里小区、公路局家属院的雨 水、污水、给水、热力管线改造,雨水管 D300 毫米~D800 毫米,钢筋砼雨水方沟 W×H=400×300 毫米~W×H=1400×1000 毫米,污水管 D300 毫米~D500 毫米,给水管 DN50 毫米~DN200 毫米,热力管 DN20 毫米~DN300 毫 米;雨水工程(红线内外):新建管沟 12722.3 米,疏通管沟 86 米,检查井 465 座;污水工程(红线内外):新建管线 16430 米,疏通管线 3269.5 米,检查井 1566 座,给水工程(红线 内外):新建管线 12033.1 米,检查井 735 座,热力工程:楼内管线 8315 米;室外红线内外管 线 8115 米;建筑面积: 0 ㎡;建筑高度:0 ;长 度:1643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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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号 条款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
4 1.1.6 预计投资额 总投资估算约 11909.22 万元, 其中雨水工程投资额 3383.19 万元、污水工程投资额 4423.88 万元、给水工 程投资额 2542.35 万元、热力工程投资额 1559.8 万元。
5 招标人(和招标 代理机构) 招标人:北京市通州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观亿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6 项目审批文件 《北京市通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 2023 年通州区 老旧小区市政管线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京通州发 改(审)〔2024〕19 号
7 规划批准文件 《关于 2023 年通州区老旧小区市政管线改造项目小区 红线外新建管线位置及长度征求意见的复函》京规自通 函〔2023〕708 号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下达 2022 年第二批市属 老旧小区管线改造计划任务的函》(京管函〔2022〕202 号)
8 投标周期 2024 年 03 月 08 日 09 时 30 分起发售招标文件,投 标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03 月 28 日 14 时 30 分,共计 24 日历天。
9 1.2 招标范围 2023 年通州区老旧小区市政管线改造项目范围内雨水 工程、污水工程、给水工程、热力工程等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施工阶段全部设计工作和服务。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设计条件与技术要求”
1.3 设计周期 30 日历天
10 2.1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与市政 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与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近五年(2019 年 03 月 01 日起至今)承担过 市政工程设计业绩。 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工 程师职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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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号 条款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
5、投标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投标人近五年(2019 年 03 月 01 日至今)内没有处 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投标人近五年(2019 年 03 月 01 日至今)内没有骗 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 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 人和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 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3 家。 (4)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投标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 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11 2.2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12 3.1 投标预备会议 不组织
13 3.2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4 5.1 6.2 投标人疑问及 澄清 接收疑问截止时间:2024 年 3 月 13 日 12 时 00 分 招标人澄清发出时间:2024 年 3 月 13 日 16 时 00 分 投标人收到确认时间:4 小时内。
15 11 设计费计价及 特殊的报价规定 (1)设计费计价标准:参照(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 会和建设部联合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 价格<2002>10 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 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 号)及相关工程设计收费规定进行报价,投标报价实施 市场调节价。 (2)特殊的报价规定:本项目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3370804.86 元 计算明细: 设 计 费 (3,370,804.86)= 工 程 设 计 收 费 基 价 (3,548,215.64)×专业调整系数(1.00)×工程复杂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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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号 条款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
度调整系数(1.00)×附加调整系数(1.0)×折扣(0.95)
16 12 报价采用的币种 人民币
17 13 投标有效期 从投标截止之日起:90 日历天。
18 14 投标保证金额
19 15 投标人的 备选方案 不要求
20 16 投标文件份数 一份正本,四份副本,投标人须同时提交商务部分、技 术部分盖章版的彩色 PDF 电子版光盘 3 张(能使用 CAD 编辑的文件,扩展名必须为 dwg,其他文件可为 jpg 或 pdf 或 ppt,内容与正本一致)
21 17.7 技术部分 编制要求 技术部分采用 A3 纸装订,设计方案图册要求纸张采用 A3 规格、横向装订,如无法容纳在 A3 图纸之内,则应 该将图纸折叠成 A3 规格。设计方案采用“暗标”方式 评审。其副本的封面及正文中均不得出现投标人的名称 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的字符及徽标等,否则按无效标处 理。正本为备查件,不与评委见面,其封面应标识投标 人的名称和正本字样。技术部分副本封皮必须是白色空 白复印纸。
22 18.1 18.2 投标文件提交 地点及截止时间 收件人:北京市通州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地 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 1 号(六里桥西南角)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五层开标室 时 间:2024 年 3 月 28 日 14 时 30 分
23 20.1 开 标 开标时间:2024 年 03 月 28 日 14 时 30 分 地 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 1 号(六里桥西南 角)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五层开标室 特别提醒: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 理人应随身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适用 于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或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适用于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参加开标会代表本人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及由所在投标单位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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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号 条款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
的近半年社保缴费证明文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及资质 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委 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事宜:参加开标会、签署开标记录 等相关信息)
24 25.1 设计方案陈述 不要求
25 26.2 评标方法及标准 综合评估法,详见第六章“评标标准和方法”。
26 31 设计责任保险 不要求
27 34 未中标补偿
28 35 投标人在投标报 价中应考虑的其 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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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须知
本项目设计招标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八部 委《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原)国家计委等七部委《评标委员会和评 标方法暂行规定》、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北京市招标投标条 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
(一) 总则
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和设计周期要求
1.1 项目概况
1.1.1 项目名称:2023 年通州区老旧小区市政管线改造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 计)
1.1.2 建设地点:北京市通州区中仓街道、宋庄镇、通运街道、北苑街道、九棵树 街道。
1.1.3 建设规模:地上建筑规模: 破除恢复沥青路面 57551.11 平方米,破除恢复 步道方砖 15839.43 平方米,破除恢复绿化 4709.79 平方米;地下建筑规模:本次改造 涉及 5 个镇/街道,14 个小区。分别为中仓街道水月院 16 号院、新城东里、西上园三 区,宋庄镇疃里新村、四海公寓,通运街道水仙园、通胡大街 15 号院,北苑街道后南 仓小区玉 1、玉 5、潞河中学北街 26 号院、潞河中学北街 6、8、10 号楼、玉带河西街 8 号院、北苑南路 42 号院,九棵树街道翠屏北里小区、公路局家属院的雨水、污水、给水、热力管线改造,雨水管 D300 毫米~D800 毫米,钢筋砼雨水方沟 W×H=400×300 毫米~W×H=1400×1000 毫米,污水管 D300 毫米~D500 毫米,给水管 DN50 毫 米~DN200 毫米,热力管 DN20 毫米~DN300 毫米;雨水工程(红线内外):新建管沟 12722.3 米,疏通管沟 86 米,检查井 465 座;污水工程(红线内外):新建管线 16430 米,疏通管线 3269.5 米,检查井 1566 座,给水工程(红线内外):新建管线 12033.1 米,检查井 735 座,热力工程:楼内管线 8315 米;室外红线内外管线 8115 米;建筑 面积: 0 ㎡;建筑高度:0 ;长度:16430m。
1.1.4 气候条件:通州区全年平均气温 13.8℃,年平均最高气温为 17.4℃,年平均 最低气温 5.8℃,最热月 7 月平均气温 25.7℃,最冷月 1 月平均气温-5.1℃,年极端最 高气温为 40.3℃,极端最低气温为-21℃,无霜期 190 天左右。春季日平均气温稳定通 过 0℃的平均初日为 3 月 2 日,秋季日平均气温稳定降至 0℃以下的平均日期为 11 月 26
15
日;全年高于 0℃的持续日数为 269 天。
一年中春季风速最大,4 月份平均风速为 3.6m/s,夏季平均风速最小,8 月份平均 风速为 1.8m/s,多年 10 分钟最大风速达 22m/s;年平均相对湿度为 60%;历年平均蒸发 量为 1895mm。年主导风向为西南风,次风为西北风,西风出现的几率最小,全年平均风 速为 2.9m/s。
1.1.5 区域地质、地貌:通州区地处永定河、潮白河冲积洪积平原,地势平坦,自 西北向东南倾斜,海拔最高点 27.6m,最低点仅 8.2m。
1.1.6 预计投资额:总投资估算约 11909.22 万元, 其中雨水工程投资额 3383.19 万 元、污水工程投资额 4423.88 万元、给水工程投资额 2542.35 万元、热力工程投资额 1559.8 万元。
1.2 招标范围
本次设计招标的范围: 2023 年通州区老旧小区市政管线改造项目范围内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给水工程、热力工程等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施工阶段全部设计工 作和服务。
1.3 设计周期
设计周期:30 日历天
2、 资格合格的投标人
2.1 投标人应符合下列全部资格要求条件: 2.1.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1.2 投标人应具有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与市政行业(排水 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与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2.1.3 投标人近五年(2019 年 03 月 01 日起至今)承担过市政工程设计业绩。 2.1.4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
2.1.5 投标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1.6 投标人近五年(2019 年 03 月 01 日至今)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 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1.7 投标人近五年(2019 年 03 月 01 日至今)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 大工程质量问题。
2.1.8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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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3 家。
(4)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投标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 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2 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3、投标预备会议及现场踏勘
3.1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议。
3.2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
3.3 投标人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产生的费用应自行承担。
3.4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 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
3.5 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 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 任和风险。
(二) 招标文件说明
4、招标文件的组成
4.1 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须知
第三章 合同条件及格式
第四章 设计条件及技术要求
第五章 投标文件及格式
第六章 评标标准和方法
4.2 除 4.1 内容外,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 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 作用。
4.3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 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 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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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 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 能被拒绝。
4.4 在获取招标文件后,如投标人决定放弃投标,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后三日内以 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否则即视为投标人承诺参与本项目投标。
5、招标文件的澄清
5.1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接受疑问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提出澄 清要求,邮件至 gyhzbb@163.com(需将问题盖章扫描件发至邮箱)。无论是招 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 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于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同时将书面澄清文件向所有投标人发送。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 4 小时 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该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6、招标文件的修改
6.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 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6.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 后 4 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 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6.3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 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 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6.4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 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如认为有必要,可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
(三) 投标文件的编写
7、投标语言
投标文件、投标交换的文件和往来信件应以中文书写。 8、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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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工程规范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定计量单位。
9、 投标文件的组成
9.1 投标文件由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包括电子版光盘)两部分组成。
9.2 商务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9.2.1 投标函;
9.2.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社保证明文件; 9.2.3 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适用);
9.2.4 设计费投标报价表;
9.2.5 合同条件响应情况表;
9.2.6 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如有)
9.2.7 项目分项投资估算表;
9.2.8 服务承诺;
9.2.9 营业执照;
9.2.10 资质证书;
9.2.11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9.2.12 项目设计组人员相关材料;
(1)拟投入本项目设计人员汇总表;
(2)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设计人简历表;
9.2.13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9.3 技术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详见第四章“设计条件及技术要求”部分) 10、投标文件格式
10.1 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 9 条中的全部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 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及格式”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 同样格式扩展)。
11、投标报价
11.1 本工程的投标报价规定
(1)报价标准及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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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照(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和建设部联合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 准》(计价格<2002>10 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 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 号)及相关工程设计收费规定进行 报价,投标报价实施市场调节价。
(2)报价内容
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其中包括招标 范围规定的设计及其配套技术服务所需的所有费用,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投标报价应采用设计费投标报价表规定的格式)
(3)如有报价的补充规定:见本须知前附表“招标基本情况表”第 15 项。 11.2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范围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作为投标人计算单价或总价的依据。除非招标人 对招标文件予以修改,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及招标人提供的技术资料进行 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11.3 投标人应先到项目所在地踏勘,以充分了解项目位置、地质地貌、气候与水 文条件、交通状况、电力、上水、下水、热力和天然气等市政基础设施及任 何其他足以影响其提交设计方案的可实现性和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中标人 忽视或误解项目基本情况,而使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蒙受的损失,将由 中标人按一定比例对招标人进行赔偿。
12、投标货币
12.1 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13、投标有效期
13.1 投标有效期为 90 日历天,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 保持有效。
13.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 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但投标人将会失 去中标的机会。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 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 知第 19 条关于投标担保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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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适用
15、投标人的备选方案
15.1 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本项目不允许投标人提交 备选方案。
16、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6.1 投标人提供投标文件的份数为: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投标人须同时提交商 务部分、技术部分盖章版的彩色 PDF 电子版光盘 3 张(能使用 CAD 编辑的文 件,扩展名必须为 dwg,其他文件可为 jpg 或 pdf 或 ppt,内容与正本一致)。 16.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 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技术部分的副本除外)。正本和副 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6.3 投标文件封面(技术部分的副本除外)、商务标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 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在投标文件中须 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 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
16.4 任何情况下,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不得进行任何修改。
(四) 投标文件的提交
17、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17.1 投标文件采用 A4 纸(技术部分采用 A3 纸),左侧胶装装订。设计方案、图集 等应单独装订成册。
17.2 投标人应将所有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分别密封,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 标明“正本”或“副本”;
17.3 在内层和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均应:
17.3.1 写明招标人名称和地址;
17.3.2 注明下列识别标记:
(1)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
(2) 工程名称;
21
(3) 2024 年 3 月 28 日 14 时 30 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17.4 除了按本须知第 17.2 款和第 17.3 款所要求的识别字样外,在内层投标文件 密封袋上还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与地址、邮政编码,以便本须知第 18.2 条规 定情况发生时,招标人可按内层密封袋上标明的投标人地址将投标文件原封 退回。
17.5 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本投标须知第 17.1 款、第 17.2 款和第 17.3 款的规定装 订和注明标记及密封,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提前开封的责任。对由此造成 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17.6 所有投标文件的内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所有投标文件的外层 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密封章。
17.7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 A3 纸装订,设计方案图册要求纸张采用 A3 规格、横向 装订,如无法容纳在 A3 图纸之内,则应该将图纸折叠成 A3 规格。设计方案采 用“暗标”方式评审。其副本的封面及正文中均不得出现投标人的名称和其他 可识别投标人的字符及徽标等,否则按无效标处理。正本为备查件,不与评委 见面,其封面应标识投标人的名称和正本字样。技术部分副本封皮必须是白色 空白复印纸。投标人需按照上述所规定的的有关格式及要求填报,否则按无效 标处理。
18、投标文件的提交
18.1 投标人应在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 1 号(六里桥西南角)北京市政务服务中 心五层开标室,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 14 时 30 分前提交投标文件。
18.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 年 3 月 28 日 14 时 30 分,招标人在投标 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
18.3 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 6 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 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 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18.4 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 3 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 招标。
19、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19.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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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 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9.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 17 条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 提交,并在内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19.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19.4 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 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五) 开 标
20、开标
20.1 开标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 1 号(六里桥西南角)北京市政务服务中 心五层开标室,开标时间:2024 年 3 月 28 日 14 时 30 分,招标人按照上述 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特别提醒: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随身携带: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或委托代理人授权委 托书原件(适用于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参加开标会代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及 复印件加盖公章及由所在投标单位出具的近半年社保缴费证明文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委托代理 人授权委托书事宜:参加开标会、签署开标记录等相关信息)
20.2 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招标人不予接受: a)逾期送达的;
b)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20.3 开标程序:
20.3.1 开标会由招标人主持,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20.3.2 由各投标人检查其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20.3.3 经确认无误后,招标人将当场拆封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并检查 投标文件签署和内容的完备等情况,如发现问题应如实记录,由招标人宣 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设计周期、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和投标文件 的其他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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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开标时 都应当众予以拆封、宣读。
20.5 招标代理公司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经招标人、各投标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 查。
(六) 评 标
21、评标委员会与评标
21.1 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 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 5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1 人;技 术、经济方面的专家 4 人;其中,技术专家 3 人,经济专家 1 人。本项目 评标委员会专家的产生方式须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评标专家产生方式的规定。 21.2 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
22、评标的内容与程序
22.1 评标的内容包括对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的评审和比较。
22.2 评标程序如下:
组建评标委员会→评委预备会→技术部分(技术暗标)评审→资格评审→形式评审→详细评审→完成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按照本办法,对进入详细评审的投标文件 进行独立评标打分,按评标委员会成员分值算术计算出的数值即为投标人的得分,依据投标人得分多少确定其排名次序。
23、投标及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23.1 评标过程中,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废标),不再进入详细评标:
23.1.1 投标文件有关内容未按规定加盖投标人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 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或有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但未随投标文件一 起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的;
23.1.2 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23.1.3 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23.1.4 投标人提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本 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但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
23.1.5 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恶性竞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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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6 投标文件的设计周期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设计周期的; 23.1.7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未提交共同投标协议的。
23.2 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作废标处理或被否决:
23.2.1 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23.2.2 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报价,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
23.2.3 以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
23.2.4 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
23.2.5 投标文件中标明的投标人与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在名称和组织结构上存 在实质性差别的;
23.2.6 联合体通过资格预审后在组成上发生变化,含有未经过资格预审或资格 预审不合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
23.2.7 设计文件规格不符合规定或不符合“暗标”要求,出现了投标人的名称 或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图案、照片、徽标等;
23.2.8 对评标委员会提出的质疑不能合理解释或者提供证明材料,又拒绝根据 评标委员会建议进行修正的。
24、对投标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
24.1 评标委员会将组织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规定的设计方案是否提交,要求的 投标保证金是否已有效提供,文件是否恰当地签署。
24.2 评标委员会将确定每一投标人是否对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了实质性的响应,而 没有重大偏离。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是指投标符合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 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设计方案与招标文件主要 技术指标不一致,或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范围、设计质量和要求,或限 制了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提交实 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
24.3 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24.4 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 回不符合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25、投标文件的陈述与澄清
25.1 如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有疑问,可以向投标人发出书面质疑函。投标人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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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质疑函中的问题逐一进行书面解答,并由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按照评标委 员会要求的时间提交。如投标人不按要求提交对质疑函的书面解答或其书面 解答不被评标委员会接受,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26、投标文件的评估和比较
26.1 对所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采用相同的程序和 标准,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按综合评估法进行评审,确定投 标人的排名。
26.2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六章“评标标准和方法”。
26.3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第六章“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和比较,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依次推荐排名位于前一~三名的合格 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6.4 如果评标委员会根据本投标须知第 23 条的规定作废标处理后,有效投标单位 不足三家时,评标委员会应根据《北京市招标投标条例》第 34 条规定和《评 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七部委 12 号令)第 27 条规定(“否决不合格 投标或界定为废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三家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 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投标人少于三家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 依法重新招标”)。
26.5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排名第一为中标人。
26.6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 标。所有投标被否决后,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
27、评标过程的保密
27.1 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工作有关的工作 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 有关的其他情况。
27.2 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 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7.3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 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 况和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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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授予合同
28、招标人拒绝投标的权力
28.1 招标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有 权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拒绝不合格的投标。
29、中标通知书
29.1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9.2 招标人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将中标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未中标的 投标人。
30、设计合同的签订
30.1 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 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设计合同。
30.2 中标人如因自身原因不按本投标须知第 30.1 款的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则 招标人将废除授标,投标担保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 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0.3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的设计任务,不得将中标 项目的设计转让(转包)给他人。
31、设计责任保险
31.1 不要求。
(八) 其他
32、重新招标
32.1 出现废标情况时至使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应根据《北京市招标投标条例》第 34 条规定和《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七部委 12 号令)第 27 条 的规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废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 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投标人少于三个或者所有投标 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33、未中标投标文件的返还
33.1 招标人应在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人后七个工作日内,逐一返还未中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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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投标文件。
33.2 招标人或者中标人采用其他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技术方案的,将征得该未中 标人的书面同意,并支付合理的使用费。
34、未中标补偿
34.1 无。
35、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应考虑的其他费用
35.1 无。
36、著作权
36.1 此次招标的所有有效投标方案成果,恕不退还。
36.2 其中中标方案的著作权除署名权外归招标人所有,招标人有权通过传播媒体、书刊杂志等形式对其展示、评价或其他处置。未中标的方案著作权归投标人所 有,招标人有责任进行保护,未经投标人同意,不得擅自使用、修改、复制、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其他项目。
36.3 用于本次招标的所有文件(包括招标文件和随招标文件提供的图纸),投标人 只能用于投标和中标后的项目实施,不能用于本招标项目以外的任何场合或 提供给与本次招投标无关的第三方。
28
第三章 合同条件及格式
29
GF—2015—0210
合同编号: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
(专业建设工程)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30
制定

说 明
为了指导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 关法律法规,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对《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二)(专业建设工程设计 合同)》(GF-2000-0210)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专业建设工 程)》(GF-2015-0210)(以下简称《示范文本》)。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 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示范文本》的组成
《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
(一)合同协议书
《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二)通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设计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 性约定。
通用合同条款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工程设计管理 的特殊需要。
(三)专用合同条款
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 条款。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 应的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在使用专用合同条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专用合同条款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的编号一致;
2.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合同条款的修改,满足具体建设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 直接修改通用合同条款;
3.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细 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
二、《示范文本》的性质和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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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文本》供合同双方当事人参照使用。
《示范文本》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以外各行业建设工程项目的主体工程和配套工程(含 厂/矿区内的自备电站、道路、专用铁路、通信、各种管网管线和配套的建筑物等全部配套 工程)以及与主体工程、配套工程相关的工艺、土木、建筑、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消防、安全、卫生、节能、防雷、抗震、照明工程等工程设计活动。
房屋建筑工程以外的各行业建设工程统称为专业建设工程,具体包括煤炭、化工石化 医药、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电力、冶金、军工、机械、商物粮、核工业、电子通信广 电、轻纺、建材、铁道、公路、水运、民航、市政、农林、水利、海洋等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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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北京市通州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设计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 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2023 年通州区老旧小区市政管线改造项目(初 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设计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2023 年通州区老旧小区市政管线改造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2.工程批准、核准或备案文号: 。
3.工程内容及规模:地上建筑规模: 破除恢复沥青路面 57551.11 平方米,破除恢复 步道方砖 15839.43 平方米,破除恢复绿化 4709.79 平方米;地下建筑规模:本次改造涉及 5 个镇/街道,14 个小区。分别为中仓街道水月院 16 号院、新城东里、西上园三区,宋庄 镇疃里新村、四海公寓,通运街道水仙园、通胡大街 15 号院,北苑街道后南仓小区玉 1、玉 5、潞河中学北街 26 号院、潞河中学北街 6、8、10 号楼、玉带河西街 8 号院、北苑南路 42 号院,九棵树街道翠屏北里小区、公路局家属院的雨水、污水、给水、热力管线改造,雨水管 D300 毫米~D800 毫米,钢筋砼雨水方沟 W×H=400×300 毫米~W×H=1400×1000 毫米,污水管 D300 毫米~D500 毫米,给水管 DN50 毫米~DN200 毫米,热力管 DN20 毫 米~DN300 毫米;雨水工程(红线内外):新建管沟 12722.3 米,疏通管沟 86 米,检查井 465 座;污水工程(红线内外):新建管线 16430 米,疏通管线 3269.5 米,检查井 1566 座,给水工程(红线内外):新建管线 12033.1 米,检查井 735 座,热力工程:楼内管线 8315 米;室外红线内外管线 8115 米;
4.工程所在地详细地址:北京市通州区中仓街道水月院 16 号院、新城东里、西上园三 区,宋庄镇疃里新村、四海公寓,通运街道水仙园、通胡大街 15 号院,北苑街道后南仓小 区玉 1、玉 5、潞河中学北街 26 号院、潞河中学北街 6、8、10 号楼、玉带河西街 8 号院、北苑南路 42 号院,九棵树街道翠屏北里小区、公路局家属院。
5.工程投资估算: 。
6.工程进度安排:详见附件 5:设计进度表。
7.工程主要技术标准:详见专用合同条款。
二、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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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设计范围:2023 年通州区老旧小区市政管线改造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2.工程设计阶段: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设计配合服务。
3.工程设计服务内容:提供施工现场技术服务,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设计问题,参 加竣工验收;协助施工招标的技术文件编制,参加业主组织的招标文件论证或审核会;配 合建设单位办理与项目设计相关的各项审批手续;开展与项目设计相关的各项检查验收和 技术论证活动等。
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详见专用合同条款附件 1。
三、工程设计周期
计划开始设计日期: 年 月 日。
计划完成设计日期: 年 月 日。
具体工程设计周期以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的约定为准。
四、合同价格形式与签约合同价
1.合同价格形式:本项目参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 年修订本)规定标准及 以设计范围内的市政道路及综合管线工程设计概算中建安工程费为计算基数计算设计费为 本合同设计费用。
2.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 元)。(其中不含税合同价 款: ,税率: ,税金: 。)
五、发包人代表与设计人项目负责人
发包人代表: 。
设计人项目负责人: 。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2)通用合同条款;
(3)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4)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5)发包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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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技术标准;
(7)发包人提供的上一阶段图纸(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 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设计依据,并按合 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设计人承诺按照法律和技术标准规定及合同约定提供工程设计服务。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签订。
十、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生效。
十二、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副本一式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正本 份、副本 份,设计人执正本 份、副本 份。
发包人: (盖章) 设计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纳税人识别码: 纳税人识别码: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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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时 间: 年 月 日 时 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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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与解释
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1.1 合同
1.1.1.1 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当事人约定具有约束力的文件,构成合同的 文件包括合同协议书、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通用合同条款、中标通知书(如果有)、投 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发包人要求、技术标准、发包人提供的上一阶段图纸(如果有)以及其他合同文件。
1.1.1.2 合同协议书:是指构成合同的由发包人和设计人共同签署的称为“合同协议 书”的书面文件。
1.1.1.3 中标通知书:是指构成合同的由发包人通知设计人中标的书面文件。
1.1.1.4 投标函:是指构成合同的由设计人填写并签署的用于投标的称为“投标函”的文件。
1.1.1.5 投标函附录:是指构成合同的附在投标函后的称为“投标函附录”的文件。
1.1.1.6 发包人要求:是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发包人就工程项目的目的、范围、功能要求及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的范围和内容等提出相应要求的书面文件,又称设计 任务书。
1.1.1.7 技术标准:是指构成合同的设计应当遵守的或指导设计的国家、行业或地方 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1.1.1.8 其他合同文件:是指经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与工程设计有关的具有合同约束力 的文件或书面协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进行约定。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1 合同当事人:是指发包人和(或)设计人。
1.1.2.2 发包人:是指与设计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 继承人。
1.1.2.3 设计人:是指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具有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的当事人 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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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分包人:是指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分包部分工程设计工作,并与设计 人签订分包合同的具有相应资质的法人。
1.1.2.5 发包人代表:是指由发包人指定负责工程设计方面在发包人授权范围内行使 发包人权利的人。
1.1.2.6 项目负责人:是指由设计人任命负责工程设计,在设计人授权范围内负责合 同履行,且按照法律规定具有相应资格的项目主持人。
1.1.2.7 联合体:是指两个以上设计人联合,以一个设计人身份为发包人提供工程设 计服务的临时性组织。
1.1.3 工程设计服务、资料与文件
1.1.3.1 工程设计服务:是指设计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的服务,包括工程设计基本服 务、工程设计其他服务。
1.1.3.2 工程设计基本服务:是指设计人根据发包人的委托,提供编制专业建设工程 初步设计文件(含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文件服务,并相应提供设计技术交底、解决 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竣工验收等服务。基本服务费用包含在设计费中。
1.1.3.3 工程设计其他服务:是指发包人根据工程设计实际需要,要求设计人另行提 供且发包人应当单独支付费用的服务,包括总体设计服务、主体设计协调服务、采用标准 设计和复用设计服务、非标准设备设计文件编制服务、施工图预算编制服务、竣工图编制 服务等。
1.1.3.4 暂停设计:是指发生设计人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全部或部分义务情形而暂 时中断工程设计服务的行为。
1.1.3.5 工程设计资料:是指根据合同约定,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供的用于完成工程设 计范围与内容所需要的资料。工程设计资料包括项目基础资料和现场障碍资料。项目基础 资料包括经有关部门对项目批准、核准或备案的文件、报告(如选址报告、资源报告、勘 察报告、专项评估报告等)、资料(如气象、水文、地质等)、协议(如燃料、水、电、气、运输等)和有关数据等其他基础资料。现场障碍资料包括地上和地下已有的建筑物、构筑 物、线缆、管道、受保护的古建筑、古树木等坐标方位、数据和其他相关资料。
1.1.3.6 工程设计文件:指按照合同约定和技术要求,由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供的阶段 性成果、最终工作成果等,且应当采用合同中双方约定的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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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日期和期限
1.1.4.1 开始设计日期:包括计划开始设计日期和实际开始设计日期。计划开始设计 日期是指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始设计日期;实际开始设计日期是指发包人发出的开始设计 通知中载明的开始设计日期。
1.1.4.2 完成设计日期:包括计划完成设计日期和实际完成设计日期。计划完成设计 日期是指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完成设计及相关服务的日期;实际完成设计日期是指设计人交 付全部或阶段性设计成果及提供相关服务日期。
1.1.4.3 设计周期又称设计工期:是指在合同协议书约定的设计人完成工程设计及相 关服务所需的期限,包括按照合同约定所作的期限变更。
1.1.4.4 基准日期:招标发包的工程设计以投标截止日前 28 天的日期为基准日期,直 接发包的工程设计以合同签订日前 28 天的日期为基准日期。
1.1.4.5 天:除特别指明外,均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 24:00 时。
1.1.5 合同价格
1.1.5.1 签约合同价:是指发包人和设计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确定的总金额。
1.1.5.2 合同价格又称设计费:是指发包人用于支付设计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设 计范围内全部工作的金额,包括合同履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发生的价格变化。
1.1.6 其他
1.1.6.1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 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 语言文字
合同以中国的汉语简体文字编写、解释和说明。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使 用两种以上语言时,汉语为优先解释和说明合同的语言。
1.3 法律
合同所称法律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 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等。
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合同适用的其他规范性文件。
1.4 技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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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 适用于工程的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标准,以 及相应的规范、规程等,合同当事人有特别要求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1.4.2 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技术标准的,发包人与设计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原文 版本和中文译本提供方及提供标准的名称、份数、时间及费用承担等事项。
1.4.3 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功能要求高于或严于现行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的,应当在专用合同条款中予以明确。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应视为设计人在签订合 同前已充分预见前述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复杂程度,签约合同价中已包含由此产生的设 计费用。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 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5)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6)发包人要求;
(7)技术标准;
(8)发包人提供的上一阶段图纸(如果有);
(9)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 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并根据其性质 确定优先解释顺序。
1.6 联络
1.6.1 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确定 和决定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送达接收人和送达地点。
1.6.2 发包人和设计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各自的送达接收人、送达地点、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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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任何一方合同当事人指定的接收人或送达地点或电子邮箱发生变动的,应提前 3 天 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视为未发生变动。
1.6.3 发包人和设计人应当及时签收另一方送达至送达地点和指定接收人的来往信函,如确有充分证据证明一方无正当理由拒不签收的,视为拒绝签收一方认可往来信函的内 容。
1.7 严禁贿赂
合同当事人不得以贿赂或变相贿赂的方式,谋取非法利益或损害对方权益。因一方合 同当事人的贿赂造成对方损失的,应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8 保密
除法律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发包人同意,设计人不得将发包人提供的图纸、文件以及声明需要保密的资料信息等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
除法律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将设计人提供的技术文 件、技术成果、技术秘密及声明需要保密的资料信息等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
保密期限由发包人与设计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2. 发包人
2.1 发包人一般义务
2.1.1 发包人应遵守法律,并办理法律规定由其办理的许可、核准或备案,包括但不 限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许可、核准或备案。
发包人负责本项目各阶段设计文件向有关管理部门的送审报批工作,并负责将报批结 果书面通知设计人。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及时办理完毕前述许可、核准或备案手续,导致设 计工作量增加和(或)设计周期延长时,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设计费用和(或)延长 的设计周期。
2.1.2 发包人应当负责工程设计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包括但不限于当地政府主管 部门等),为设计人履行合同提供必要的外部条件。
2.1.3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义务。
2.2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其负责工程设计的发包人代表的姓名、职务、联系方 式及授权范围等事项。发包人代表在发包人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与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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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人有关的具体事宜。发包人代表在授权范围内的行为由发包人承担法律责任。发包人更 换发包人代表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提前书面通知设计人。
发包人代表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职责及义务,并导致合同无法继续正常履行的,设计人可以要求发包人撤换发包人代表。
2.3 发包人决定
2.3.1 发包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有权对设计人的设计工作、设计项目和/或设计文件 作出处理决定,设计人应按照发包人的决定执行,涉及设计周期或设计费用等问题按本合 同第 11 条〔工程设计变更与索赔〕的约定处理。
2.3.2 发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设计人书面提出的事项作出书面决定,如发包人不在确定时间内作出书面决定,设计人的设计周期相应延长。
2.4 支付合同价款
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设计人及时足额支付合同价款。
2.5 设计文件接收
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及时接收设计人提交的工程设计文件。
3. 设计人
3.1 设计人一般义务
3.1.1 设计人应遵守法律和有关技术标准的强制性规定,完成合同约定范围内的专业 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提供符合技术标准及合同要求的工程设计文件,提供施 工配合服务。
设计人应当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配合发包人办理有关许可、核准或备案手续的,因 设计人原因造成发包人未能及时办理许可、核准或备案手续,导致设计工作量增加和(或)设计周期延长时,由设计人自行承担由此增加的设计费用和(或)设计周期延长的责任。
3.1.2 设计人应当完成合同约定的工程设计其他服务。
3.1.3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义务。
3.2 项目负责人
3.2.1 项目负责人应为合同当事人所确认的人选,并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项目负责 人的姓名、执业资格及等级与注册执业证书编号或职称、联系方式及授权范围等事项,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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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负责人经设计人授权后代表设计人负责履行合同。
3.2.2 设计人需要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提前书面通知 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通知中应当载明继任项目负责人的注册执业资格或职称、管理经验等资料,继任项目负责人继续履行第 3.2.1 项约定的职责。未经发包人书面同 意,设计人不得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设计人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应按照专用合同条 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于设计人项目负责人确因患病、与设计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工伤等原因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更换。
3.2.3 发包人有权书面通知设计人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负责人,通知中应当载明 要求更换的理由。对于发包人有理由的更换要求,设计人应在收到书面更换通知后在专用 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进行更换,并将新任命的项目负责人的注册执业资格或职称、管理 经验等资料书面通知发包人。继任项目负责人继续履行第 3.2.1 项约定的职责。设计人无 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3 设计人人员
3.3.1 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设计人应在接到开始设计通知后 7 天内,向发包人提交设计人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安排的报告,其内容应包括工艺、土建、设备等 专业负责人名单及其岗位、注册执业资格或职称等。
3.3.2 设计人委派到工程设计中的设计人员应相对稳定。设计过程中如有变动,设计 人应及时向发包人提交工程设计人员变动情况的报告。设计人更换专业负责人时,应提前 7 天书面通知发包人,除专业负责人无法正常履职情形外,还应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通知 中应当载明继任人员的注册执业资格或职称、执业经验等资料。
3.3.3 发包人对于设计人主要设计人员的资格或能力有异议的,设计人应提供资料证 明被质疑人员有能力完成其岗位工作或不存在发包人所质疑的情形。发包人要求撤换不能 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职责及义务的主要设计人员的,设计人认为发包人有理由的,应当撤换。设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的,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4 设计分包
3.4.1 设计分包的一般约定
设计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设计转包给第三人,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设计肢解 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给第三人。设计人不得将工程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及专用合同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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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禁止分包的工程设计分包给第三人,工程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由合同当事人按 照法律规定在专用合同条款中予以明确。设计人不得进行违法分包。
3.4.2 设计分包的确定
设计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或经过发包人书面同意后进行分包,确定分包人。按 照合同约定或经过发包人书面同意后进行分包的,设计人应确保分包人具有相应的资质和 能力。工程设计分包不减轻或免除设计人的责任和义务,设计人和分包人就分包工程设计 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3.4.3 设计分包管理
设计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向发包人提交分包人的主要工程设计人员名单、注 册执业资格或职称及执业经历等。
3.4.4 分包工程设计费
(1)除本项第(2)目约定的情况或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分包工程设计费由设 计人与分包人结算,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向分包人支付分包工程设计费;(2)生效的法院判决书或仲裁裁决书要求发包人向分包人支付分包工程设计费的,发 包人有权从应付设计人合同价款中扣除该部分费用。
3.5 联合体
3.5.1 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应为履行合同向发包 人承担连带责任。
3.5.2 联合体协议,应当约定联合体各成员工作分工,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合同附件。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修改联合体协议。
3.5.3 联合体牵头人负责与发包人联系,并接受指示,负责组织联合体各成员全面履 行合同。
3.5.4 发包人向联合体支付设计费用的方式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4. 工程设计资料
4.1 提供工程设计资料
发包人应当在工程设计前或专用合同条款附件 2 约定的时间向设计人提供工程设计所 必需的工程设计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按照法律规定确需在工程设计开始后方能提供的设计资料,发包人应及时地在相应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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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设计文件提交给发包人前的合理期限内提供,合理期限应以不影响设计人的正常设计为 限。
4.2 逾期提供的责任
发包人提交上述文件和资料超过约定期限的,超过约定期限 15 天以内,设计人按本合 同约定的交付工程设计文件时间相应顺延;超过约定期限 15 天以外时,设计人有权重新确 定提交工程设计文件的时间。工程设计资料逾期提供导致增加了设计工作量的,设计人可 以要求发包人另行支付相应设计费用,并相应延长设计周期。
5. 工程设计要求
5.1 工程设计一般要求
5.1.1 对发包人的要求
发包人应当遵守法律和技术标准,发包人提出的有关安全、质量、环境保护和职业健 康的要求应当符合法律和技术标准的规定,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设计人违反法律、技术标 准进行设计。发包人鼓励设计人使用可靠的创新技术和新材料。
5.1.2 对设计人的要求
5.1.2.1 设计人应当按法律和技术标准的强制性规定及发包人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有 关工程设计的特殊标准或要求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设计人发现发包人提供的工程设计资料有问题的,设计人应当及时通知发包人并经发 包人确认。
5.1.2.2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设计人完成设计工作所应遵守的法律以及技术标准,均 应视为在基准日期适用的版本。基准日期之后,前述版本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有新的法律 以及技术标准实施的,设计人应就推荐性标准向发包人提出遵守新标准的建议,对强制性 的规定或标准应当遵照执行。因发包人采纳设计人的建议或遵守基准日期后新的强制性的 规定或标准,导致增加设计费用和(或)设计周期延长的,由发包人承担。
5.1.2.3 设计人在工程设计中应当采用合同约定的技术、工艺和设备,满足质量、安 全、节能、环保等要求。
5.2 工程设计保证措施
5.2.1 发包人的保证措施
发包人应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完成与工程设计有关的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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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 设计人的保证措施
设计人应做好工程设计的质量与技术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工程设计质量保证体系,加 强工程设计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建立完整的设计文件的设计、复核、审核、会签和批准制 度,明确各阶段的责任人。
5.3 工程设计文件的要求
5.3.1 工程设计文件的编制应符合法律、技术标准的强制性规定及合同的要求。
5.3.2 工程设计依据应完整、准确、可靠,设计方案论证充分,计算成果可靠,并能 够实施。
5.3.3 工程设计文件的深度应满足本合同相应设计阶段的规定要求,并符合国家和行 业现行有效的相关规定。
5.3.4 工程设计文件应当保证工程施工及投产后安全性要求,满足工程经济性包括节 约投资及降低生产成本要求、合理布局要求,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在工程设计文件中提出保 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安全设施应当按规定同步设计。
5.3.5 应根据法律、技术标准要求,保证专业建设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并应在 工程设计文件中注明相应的合理使用寿命年限。
5.4 不合格工程设计文件的处理
5.4.1 因设计人原因造成工程设计文件不合格的,发包人有权要求设计人采取补救措 施,直至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并按第 14.2 款〔设计人违约责任〕的约定承担责任。
5.4.2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设计文件不合格的,设计人应当采取补救措施,直至达 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由此增加的设计费用和(或)设计周期的延长由发包人承担。
6. 工程设计进度与周期
6.1 工程设计进度计划
6.1.1 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的编制
设计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提交工程设计进度计划,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的编制应 当符合法律规定和一般工程设计实践惯例,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经发包人批准后实施。工程 设计进度计划是控制工程设计进度的依据,发包人有权按照工程设计进度计划中列明的关 键性控制节点检查工程设计进度情况。
工程设计进度计划中的设计周期应由发包人与设计人协商确定,明确约定各阶段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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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的完成时间区间,包括各阶段设计过程中设计人与发包人的交流时间,但不包括相关 政府部门对设计成果的审批时间及发包人的审查时间。
6.1.2 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的修订
工程设计进度计划不符合合同要求或与工程设计的实际进度不一致的,设计人应向发 包人提交修订的工程设计进度计划,并附具有关措施和相关资料。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 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收到修订的工程设计进度计划后 5 天内完成审核和批准或提出修 改意见,否则视为发包人同意设计人提交的修订的工程设计进度计划。
6.2 工程设计开始
发包人应按照法律规定获得工程设计所需的许可。发包人发出的开始设计通知应符合 法律规定,一般应在计划开始设计日期 7 天前向设计人发出开始工程设计工作通知,工程 设计周期自开始设计通知中载明的开始设计的日期起算。
设计人应当在收到发包人提供的工程设计资料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定金或预付款后,开始工程设计工作。
各设计阶段的开始时间均以设计人收到的发包人发出开始设计工作的书面通知书中载 明的开始设计的日期起算。
6.3 工程设计进度延误
6.3.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设计进度延误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包人导致工程设计进度延误的情形主要有:
(1)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工程设计资料或所提供的工程设计资料不符合合同约 定或存在错误或疏漏的;
(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日期足额支付定金或预付款、进度款的;
(3)发包人提出影响设计周期的设计变更要求的;
(4)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其他情形。
因发包人原因未按计划开始设计日期开始设计的,发包人应按实际开始设计日期顺延 完成设计日期。
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设计人应在发生上述情况后 5 天内向发包人发出 要求延期的书面通知,在发生上述情况后 10 天内提交要求延期的详细说明供发包人审查。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发包人收到设计人要求延期的详细说明后,应在 5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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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进行审查并就是否延长设计周期及延期天数向设计人进行书面答复。
如果发包人在收到设计人提交要求延期的详细说明后,在约定的期限内未予答复,则 视为设计人要求的延期已被发包人批准。如果设计人未能按本款约定的时间内发出要求延 期的通知并提交详细资料,则发包人可拒绝作出任何延期的决定。
发包人上述工程设计进度延误情形导致增加了设计工作量的,发包人应当另行支付相 应设计费用。
6.3.2 因设计人原因导致工程设计进度延误
因设计人原因导致工程设计进度延误的,设计人应当按照第 14.2 款〔设计人违约责任〕承担责任。设计人支付逾期完成工程设计违约金后,不免除设计人继续完成工程设计的 义务。
6.4 暂停设计
6.4.1 发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设计
因发包人原因引起暂停设计的,发包人应及时下达暂停设计指示。
因发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设计,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设计费用和(或)延长的设 计周期。
6.4.2 设计人原因引起的暂停设计
因设计人原因引起的暂停设计,设计人应当尽快向发包人发出书面通知并按第 14.2 款〔设计人违约责任〕承担责任,且设计人在收到发包人复工指示后 15 天内仍未复工的,视 为设计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情形,设计人应按第 16 条〔合同解除〕的约定承担责任。
6.4.3 其他原因引起的暂停设计
当出现非设计人原因造成的暂停设计,设计人应当尽快向发包人发出书面通知。
在上述情形下设计人的设计服务暂停,设计人的设计周期应当相应延长,复工应有发 包人与设计人共同确认的合理期限。
当发生本项约定的情况,导致设计人增加设计工作量的,发包人应当另行支付相应设 计费用。
6.4.4 暂停设计后的复工
暂停设计后,发包人和设计人应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消除暂停设计的影响。当工程具备 复工条件时,发包人向设计人发出复工通知,设计人应按照复工通知要求复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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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设计人原因导致暂停设计外,设计人暂停设计后复工所增加的设计工作量,发包人 应当另行支付相应设计费用。
6.5 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
6.5.1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发包人应向设计人下达提前交付 工程设计文件指示,设计人应向发包人提交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建议书,提前交付工程 设计文件建议书应包括实施的方案、缩短的时间、增加的合同价格等内容。发包人接受该 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建议书的,发包人和设计人协商采取加快工程设计进度的措施,并 修订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由此增加的设计费用由发包人承担。设计人认为提前交付工程设 计文件的指示无法执行的,应向发包人提出书面异议,发包人应在收到异议后 7 天内予以 答复。任何情况下,发包人不得压缩合理设计周期。
6.5.2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或设计人提出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 件的建议能够给发包人带来效益的,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提前交付工程 设计文件的奖励。
7. 工程设计文件交付
7.1 工程设计文件交付的内容
7.1.1 工程设计图纸及设计说明。
7.1.2 发包人可以要求设计人提交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具体形式的电子版设计文件。
7.2 工程设计文件的交付方式
设计人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给发包人,发包人应当出具书面签收单,内容包括图纸名称、图纸内容、图纸形式、份数、提交和签收日期、提交人与接收人的亲笔签名。
7.3 工程设计文件交付的时间和份数
工程设计文件交付的名称、时间和份数在专用合同条款附件 3 中约定。
8. 工程设计文件审查
8.1 设计人的工程设计文件应报发包人审查同意。审查的范围和内容在发包人要求中 约定。审查的具体标准应符合法律规定、技术标准要求和本合同约定。
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自发包人收到设计人的工程设计文件以及设计人 的通知之日起,发包人对设计人的工程设计文件审查期不超过 15 天。
发包人不同意工程设计文件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设计人,并说明不符合合同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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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设计人应根据发包人的书面说明,对工程设计文件进行修改后重新报送发包人 审查,审查期重新起算。
合同约定的审查期满,发包人没有做出审查结论也没有提出异议的,视为设计人的工 程设计文件已获发包人同意。
8.2 设计人的工程设计文件不需要政府有关部门审查或批准的,设计人应当严格按照 经发包人审查同意的工程设计文件进行修改,如果发包人的修改意见超出或更改了发包人 要求,发包人应当根据第 11 条〔工程设计变更与索赔〕的约定,向设计人另行支付费用。
8.3 工程设计文件需政府有关部门审查或批准的,发包人应在审查同意设计人的工程 设计文件后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向政府有关部门报送工程设计文件,设计人应 予以协助。
对于政府有关部门的审查意见,不需要修改发包人要求的,设计人需按该审查意见修 改设计人的工程设计文件;需要修改发包人要求的,发包人应重新提出发包人要求,设计 人应根据新提出的发包人要求修改设计人的工程设计文件,发包人应当根据第 11 条〔工程 设计变更与索赔〕的约定,向设计人另行支付费用。
8.4 发包人需要组织审查会议对工程设计文件进行审查的,审查会议的审查形式和时 间安排,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发包人负责组织工程设计文件审查会议,并承担会议费 用及发包人的上级单位、政府有关部门参加的审查会议的费用。
设计人按第 7 条〔工程设计文件交付〕的约定向发包人提交工程设计文件,有义务参 加发包人组织的设计审查会议,向审查者介绍、解答、解释其工程设计文件,并提供有关 补充资料。
发包人有义务向设计人提供设计审查会议的批准文件和纪要。设计人有义务按照相关 设计审查会议批准的文件和纪要,并依据合同约定及相关技术标准,对工程设计文件进行 修改、补充和完善。
8.5 因设计人原因,未能按第 7 条〔工程设计文件交付〕约定的时间向发包人提交工 程设计文件,致使工程设计文件审查无法进行或无法按期进行,造成设计周期延长、窝工 损失及发包人增加费用的,设计人按第 14.2 款〔设计人违约责任〕的约定承担责任。
因发包人原因,致使工程设计文件审查无法进行或无法按期进行,造成设计周期延长、窝工损失及设计人增加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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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因设计人原因造成工程设计文件不合格致使工程设计文件审查无法通过的,发包 人有权要求设计人采取补救措施,直至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并按第 14.2 款〔设计人 违约责任〕的约定承担责任。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设计文件不合格致使工程设计文件审查无法通过的,由此增加 的设计费用和(或)延长的设计周期由发包人承担。
8.7 工程设计文件的审查,不减轻或免除设计人依据法律应当承担的责任。
9. 施工现场配合服务
9.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为设计人派赴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
9.2 设计人应当提供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设计技术问题和竣工验收服务。如果 发包人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施工现场服务时限外仍要求设计人负责上述工作的,发包人 应按所需工作量向设计人另行支付服务费用。
10. 合同价款与支付
10.1 合同价款组成
发包人和设计人应当在专用合同条款附件 6 中明确约定合同价款各组成部分的具体数 额,主要包括:
(1)工程设计基本服务费用;
(2)工程设计其他服务费用;
(3)在未签订合同前发包人已经同意或接受或已使用的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工 作的相应费用等。
10.2 合同价格形式
发包人和设计人应在合同协议书中选择下列一种合同价格形式:
(1)单价合同
单价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以建筑面积(包括地上建筑面积和地下建筑面积)每平 方米单价或实际投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等双方认可方式进行合同价格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 设工程设计合同,在约定的范围内合同单价不作调整。合同当事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 定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并约定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格的调整方 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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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总价合同
总价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以发包人提供的上一阶段工程设计文件及有关条件进行 合同价格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在约定的范围内合同总价不作调整。合 同当事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并约定风 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3)其它价格形式
合同当事人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其他合同价格形式。
10.3 定金或预付款
10.3.1 定金或预付款的比例
定金的比例不应超过合同总价款的 30%。预付款的比例由发包人与设计人协商确定,一 般不低于合同总价款的 30%。
10.3.2 定金或预付款的支付
定金或预付款的支付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执行,但最迟应在开始设计通知载明的开 始设计日期前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支付。
发包人逾期支付定金或预付款超过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的,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 发出要求支付定金或预付款的催告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 7 天内仍未支付的,设计人有 权不开始设计工作或暂停设计工作。
10.4 进度款支付
10.4.1 发包人应当按照专用合同条款附件 6 约定的付款条件及时向设计人支付进度 款。
10.4.2 进度付款的修正
在对已付进度款进行汇总和复核中发现错误、遗漏或重复的,发包人和设计人均有权 提出修正申请。经发包人和设计人同意的修正,应在下期进度付款中支付或扣除。
10.5 合同价款的结算与支付
10.5.1 对于采取固定总价形式的合同,发包人应当按照专用合同条款附件 6 的约定及 时支付尾款。
10.5.2 对于采取固定单价形式的合同,发包人与设计人应当按照专用合同条款附件 6 约定的结算方式及时结清工程设计费,并将结清未支付的款项一次性支付给设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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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3 对于采取其他价格形式的,也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及时结算和支付。
10.6 支付账户
发包人应将合同价款支付至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设计人账户。
11. 工程设计变更与索赔
11.1 发包人变更工程设计的内容、规模、功能、条件等,应当向设计人提供书面要求,设计人在不违反法律规定以及技术标准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应当按照发包人要求变更工 程设计。
11.2 发包人变更工程设计的内容、规模、功能、条件或因提交的设计资料存在错误或 作较大修改时,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设计人可按本条约定 和专用合同条款附件 7 的约定,与发包人协商对合同价格和/或完工时间做可共同接受的修 改。
11.3 如果由于发包人要求更改而造成的项目复杂性的变更或性质的变更使得设计人 的设计工作减少,发包人可按本条约定和专用合同条款附件 7 的约定,与设计人协商对合 同价格和/或完工时间做可共同接受的修改。
11.4 基准日期后,与工程设计服务有关的法律、技术标准的强制性规定的颁布及修改,由此增加的设计费用和(或)延长的设计周期由发包人承担。
11.5 如果发生设计人认为有理由提出增加合同价款或延长设计周期的要求事项,除专 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设计人应于该事项发生后 5 天内书面通知发包人。除专用 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在该事项发生后 10 天内,设计人应向发包人提供证明设计人 要求的书面声明,其中包括设计人关于因该事项引起的合同价款和设计周期的变化的详细 计算。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接到设计人书面声明后的 5 天内,予以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视为发包人同意设计人关于增加合同价款或延长设计周期 的要求。
12. 专业责任与保险
12.1 设计人应运用一切合理的专业技术和经验知识,按照公认的职业标准尽其全部职 责和谨慎、勤勉地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责任和义务。
12.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设计人应具有发包人认可的、履行本合同所需要的 工程设计责任保险并使其于合同责任期内保持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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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 工程设计责任保险应承担由于设计人的疏忽或过失而引发的工程质量事故所造 成的建设工程本身的物质损失以及第三者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或费用的赔偿责任。
13. 知识产权
13.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提供给设计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 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格书以及反映发包人要求的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属 于发包人,设计人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 其他事项。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设计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 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13.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设计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的文件的著作权属于设计 人,发包人可因实施工程的运行、调试、维修、改造等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 擅自修改或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设计人书面同意,发包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 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13.3 合同当事人保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侵犯对方及第三方的知识产权。设计人在工 程设计时,因侵犯他人的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所引起的责任,由设计人承担;因发包人 提供的基础资料导致侵权的,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13.4 合同当事人双方均有权在不损害对方利益和保密约定的前提下,在自己宣传用的 印刷品或其他出版物上,或申报奖项时等情形下公布有关项目的文字和图片材料。
13.5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设计人在合同签订前和签订时已确定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的使用费应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
14. 违约责任
14.1 发包人违约责任
14.1.1 合同生效后,发包人因非设计人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 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或发包人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向设计人支付违约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按照设计人已完成的实际工作量计算设计费,完成工作量 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设计费;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 付设计费。
14.1.2 发包人未按专用合同条款附件 6 约定的金额和期限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的,应 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设计人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15 天时,设计人有权书面通知发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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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止设计工作。自中止设计工作之日起 15 天内发包人支付相应费用的,设计人应及时根据 发包人要求恢复设计工作;自中止设计工作之日起超过 15 天后发包人支付相应费用的,设 计人有权确定重新恢复设计工作的时间,且设计周期相应延长。
14.1.3 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进行审批或本合同工程停建、缓建,发包人应在事件发生之日起 15 天内按本合同第 16 条〔合同解除〕的约定向设计人结算 并支付设计费。
14.1.4 发包人擅自将设计人的设计文件用于本工程以外的工程或交第三方使用时,应 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应赔偿设计人因此遭受的损失。
14.2 设计人违约责任
14.2.1 合同生效后,设计人因自身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按发包人已支 付的定金金额双倍返还给发包人或设计人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14.2.2 由于设计人原因,未按专用合同条款附件 3 约定的时间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前述违约金经双方确认后可在发包人应付 设计费中扣减。
14.2.3 设计人对工程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原因产 生的设计问题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或其他事故时,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当通过 所投建设工程设计责任保险向发包人承担赔偿责任或者根据直接经济损失程度按专用合同 条款约定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
14.2.4 设计人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对工程设计进行分包的,发包人有权要求设计人解 除未经发包人同意的设计分包合同,设计人应当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5. 不可抗力
15.1 不可抗力的确认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且不能 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骚乱、戒严、暴动、战争和专用 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其他情形。
不可抗力发生后,发包人和设计人应收集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证 据,并及时认真统计所造成的损失。合同当事人对是否属于不可抗力或其损失发生争议时,按第 17 条〔争议解决〕的约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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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 不可抗力的通知
合同一方当事人遇到不可抗力事件,使其履行合同义务受到阻碍时,应立即通知合同 另一方当事人,书面说明不可抗力和受阻碍的详细情况,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必要的证明。
不可抗力持续发生的,合同一方当事人应及时向合同另一方当事人提交中间报告,说 明不可抗力和履行合同受阻的情况,并于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28 天内提交最终报告及有关 资料。
15.3 不可抗力后果的承担
不可抗力引起的后果及造成的损失由合同当事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各自承担。不可抗力发生前已完成的工程设计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支付。
不可抗力发生后,合同当事人均应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和减少损失的扩大,任何一方当 事人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在迟延履行期间遭遇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16. 合同解除
16.1 发包人与设计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16.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1)设计人工程设计文件存在重大质量问题,经发包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修改后 仍不能满足国家现行深度要求或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设计质量要求的,发包人可以解除合 同;
(2)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设计费用,经设计人催告后,在 30 天内仍未支付的,设计人可以解除合同;
(3)暂停设计期限已连续超过 180 天,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4)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5)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实际履行或实际履行已无必要;
(6)因本工程项目条件发生重大变化,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16.3 任何一方因故需解除合同时,应提前 30 天书面通知对方,对合同中的遗留问题 应取得一致意见并形成书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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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 合同解除后,发包人除应按第 14.1.1 项的约定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期限内向设 计人支付已完工作的设计费外,应当向设计人支付由于非设计人原因合同解除导致设计人 增加的设计费用,违约一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7. 争议解决
17.1 和解
合同当事人可以就争议自行和解,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作为合同 补充文件,双方均应遵照执行。
17.2 调解
合同当事人可以就争议请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或其他第三方进行调解,调 解达成协议的,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作为合同补充文件,双方均应遵照执行。
17.3 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采取争议评审方式解决争议以及评审规则,并按下 列约定执行:
17.3.1 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合同当事人可以共同选择一名或三名争议评审员,组成争议评审小组。除专用合同条 款另有约定外,合同当事人应当自合同签订后 28 天内,或者争议发生后 14 天内,选定争 议评审员。
选择一名争议评审员的,由合同当事人共同确定;选择三名争议评审员的,各自选定 一名,第三名成员为首席争议评审员,由合同当事人共同确定或由合同当事人委托已选定 的争议评审员共同确定,或由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评审机构指定第三名首席争议评审员。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评审所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和设计人各承担一半。
17.3.2 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可在任何时间将与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共同提请争议评审小组进行评审。争议评审小组应秉持客观、公正原则,充分听取合同当事人的意见,依据相关法律、技术 标准、行业惯例等,自收到争议评审申请报告后 14 天内作出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合同 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对本事项另行约定。
17.3.3 争议评审小组决定的效力
争议评审小组作出的书面决定经合同当事人签字确认后,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双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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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照执行。
任何一方当事人不接受争议评审小组决定或不履行争议评审小组决定的,双方可选择 采用其他争议解决方式。
17.4 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产生的争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以下一种 方式解决争议:
(1)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7.5 争议解决条款效力
合同有关争议解决的条款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无效或者被撤销均不 影响其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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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与解释
1.1.1 合同
1.1.1.8 其他合同文件包括: / 。
1.3 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适用于工程的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工 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标准,以及相应的规范、规程等。
1.4 技术标准
1.4.1 适用于工程的技术标准包括: / 。
1.4.3 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 。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6 联络
按照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
1.6.1 发包人和设计人应当在 5 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6.2 发包人与设计人联系信息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发包人指定的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 ;
设计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设计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设计人指定的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 ;
1.8 保密
保密期限:永久保密。与本工程设计有关的一切资料、文件,发包人、设计人均应 保密,上级主管部门或有监管权的政府部门因工作需要依法获取的除外。
2. 发包人
2.1 发包人一般义务
2.1.3 发包人其他义务:发包人应在其实施本合同的全部工作中,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积极参与、配合、支持设计人在项目设计过程中与政府部门及时进行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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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交流,以便本项目设计成果能够顺利获得审批。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强 制性规定和有关标准进行设计工作。
2.2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姓 名: ; 身份证号: ; 职 务: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代表发包人接受设计文件、发出指令。 发包人更换发包人代表的,应当提前 5 天书面通知设计人。
2.3 发包人决定
2.3.2 发包人应在 5 天内对设计人书面提出的事项作出书面决定。
3. 设计人
3.1 设计人一般义务
3.1.1 设计人 需 (需/不需)配合发包人办理有关许可、批准或备案手续。 3.1.3 设计人其他义务: / 。
3.2 项目负责人
3.2.1 项目负责人
姓 名: ;
执业资格及等级: ;
注册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通信地址: ;
设计人对项目负责人的授权范围如下:设计汇报、施工交底及施工现场设计服务工 作;签订所有与本合同履行有关文件。
3.2.2 设计人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应提前 7 天书面通知发包人。
设计人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 责任和损失均由设计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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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 设计人应在收到书面更换通知后 5 天内更换项目负责人。
设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责任和损失均由设计人负责。
3.3 设计人人员
3.3.1 设计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设计人应在接到开始设计 通知后 7 天内,向发包人提交设计人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安排的报告。
3.3.3 设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设计人员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单方面终 止合同,由此产生的责任和损失均由设计人负责。
3.4 设计分包
3.4.1 设计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设计分包的工程包括:本项目设计工作的一切内容。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 / 。
3.4.2 设计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 / 。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 。
3.4.3 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有关分包人资料包括: / 。
3.4.4 分包工程设计费支付方式: / 。
3.5 联合体
3.5.4 发包人向联合体支付设计费用的方式: / 。
5. 工程设计要求
5.1 工程设计一般要求
5.1.2.1 工程设计的特殊标准或要求: / 。
5.1.2.2 工程设计适用的技术标准:实施本合同项下设计工作有关的国家和地方法 律、法规、规章以及设计技术标准与规范。
5.3 工程设计文件的要求
5.3.3 工程设计文件深度规定:工程设计文件的深度应满足本合同相应设计阶段的 规定要求,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有效的相关规定。
5.3.5 建筑物及其功能设施的合理使用寿命年限: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6. 工程设计进度与周期
6.1 工程设计进度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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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 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的编制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工程设计进度计划提交的时间:其签订合同 7 日内。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工程设计进度计划应包括的内容:法律规定和一般工程设计实践 惯例应包括的内容。
6.1.2 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在收到工程设计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计划后 7日内。
6.3 工程设计进度延误
6.3.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设计进度延误
(4)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设计进度延误的其他情形: / 。
设计人应在发生进度延误的情形后 5 天内向发包人发出要求延期的书面通知,在发生该情形后 3 天内提交要求延期的详细说明。
发包人收到设计人要求延期的详细说明后,应在 5 天内进行审查并书面答复。
6.5 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
6.5.2 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奖励: / 。
7. 工程设计文件交付
7.1 工程设计文件交付的内容
7.1.2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提交电子版设计文件的具体形式为:文本文件使用 doc 格 式,图纸使用 dwg 格式,效果图使用 jpg 格式,中文字体应从微软 FONTS 字库中选择。
8. 工程设计文件审查
8.1 发包人对设计人的设计文件审查期限不超过 20 天。
8.3 发包人应在审查同意设计人的工程设计文件后在 10 天内,向政府有关部门 报送工程设计文件。
8.4 工程设计审查形式及时间安排:按照项目进度需求确定。
9. 施工现场配合服务
9.1 发包人为设计人派赴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便利条件的内容包括:工作配合。
9.2 设计人应当在交付施工图设计文件并经审查合格后工程竣工时间内提供施工 现场配合服务。
10. 合同价款与支付
10.2 合同价格形式
(1)单价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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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 。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 。
(2)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 。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 。
(3)其他价格形式:本项目参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 年修订本)规定 标准及以设计范围内的市政道路及综合管线工程设计概算中建安工程费为计算基数计 算设计费为本合同设计费用。
10.3 定金或预付款
10.3.1 定金或预付款的比例
定金的比例 / 或预付款的比例 20% 。
10.3.2 定金或预付款的支付
定金或预付款的支付时间:本合同生效且资金到位后 30 天内,但最迟应在开始设 计通知载明的开始设计日期 / 天前支付。
10.4 进度款及结算款支付方式
本合同施工图(含初步设计)完成并经发包人确认且资金到位后 30 天内,发包人 向设计人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40%。剩余尾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后,通州区财政投资评审中 心结算评审金额为准。
11. 工程设计变更与索赔
11.5 设计人应于认为有理由提出增加合同价款或延长设计周期的要求事项发生后 5 天内书面通知发包人。
设计人应在该事项发生后 5 天内向发包人提供证明设计人要求的书面声明。 发包人应在接到设计人书面声明后的 5 天内,予以书面答复。
12. 专业责任与保险
12.2 设计人 需 (需/不需)有发包人认可的工程设计责任保险。
13. 知识产权
13.1 关于发包人提供给设计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 技术规格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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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仅用于本工程。
13.2 关于设计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关于设计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13.5 设计人在设计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由设计 人承担。
14. 违约责任
14.1 发包人违约责任
14.1.1 发包人支付设计人的违约金: / 。
14.1.2 发包人逾期支付设计费的违约金: 参见通用条款。
14.2 设计人违约责任
14.2.1 设计人支付发包人的违约金: / 。
14.2.2 设计人逾期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违约金:参见通用条款。
设计人逾期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违约金的上限: / 。
14.2.3 设计人设计文件不合格的损失赔偿金的上限: / 。
14.2.4 设计人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对工程设计进行分包的违约责任: / 。
15. 不可抗力
15.1 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 。
16. 合同解除
16.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合同:
(3)暂停设计期限已连续超过 20 天。
16.4 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已完工作设计费的期限为 合同解除后 30 天内。
17. 争议解决
17.3 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否。
17.3.1 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 / 。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 / 。
评审所发生的费用承担方式: / 。
其他事项的约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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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3.2 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关于本事项的约定: / 。
17.4 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2) 种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通州区 人民法院起诉。
18. 其他(如果没有,填“无”)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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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附件 1: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
附件 2: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一览表 附件 3: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工程设计文件目录 附件 4:设计人主要设计人员表
附件 5: 设计进度表
附件 6: 设计费明细及支付方式
附件 7: 设计变更计费依据和方法
66
附件 1:
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
一、本工程设计范围
二、本工程设计阶段划分
1.初步(基础)设计阶段
2.非标准设备设计阶段(如有)
3.施工图设计阶段
4.施工配合阶段(包括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设计技术问题、参加试车(试运行)考
核和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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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一览表
序 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1 项目立项报告和审批文件
2 当地规划部门的规划意见书
3 14 个小区基本情况和区域位置图

份数 提交日期 有关 事宜
各 1 施工图开始前 3 天
1 施工图开始前 3 天
1 施工图开始前 3 天

(上表内容仅供参考,发包人和设计人应当根据行业特点及项目具体情况详细列举)
68
附件 3:
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工程设计文件目录
序 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 提交日期 有 关 事 宜
1 初步(基础)设计文件
2 非标准设备设计文件
3 施工图设计文件

特别约定:
1.在发包人所提供的设计资料(含设计确认单、规划部门批文、政府各部门批文等)能满 足设计人进行各阶段设计的前提下开始计算各阶段的设计时间。
2.上述设计时间不包括法定的节假日。
3.图纸交付地点:设计人工作地(或发包人指定地)。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提供电子版设计文 件时,设计人有权对电子版设计文件采取加密、设置访问权限、限期使用等保护措施。 4.如发包人要求提供超过合同约定份数的工程设计文件,则设计人仍应按发包人的要求提 供,但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支付工本费。
69
附件 4:
设计人主要设计人员表
名 称 姓名 职务 注 册 执 业 资 格 或 职 称 承担过的主要项目
一、总部人员
项目主管
其他人员
二、项目组成员
项目负责人
项目 副负责人
工艺专业 负责人
土建专业 负责人
设备专业 负责人
其他专业 负责人

70
附件 5:
设计进度表
71
附件 6:
设计费明细及支付方式
一、设计费总额(固定合同价):
二、设计费总额构成:
1.工程设计基本服务费用:固定总价: /
固定单价(实际投资额×费率 / %)
2.工程设计其他服务费用: /
3.合同签订前设计人已完成工作的费用: /
4.特别约定:
(1)工程设计基本服务费用包含设计人员赴工地现场的旅差费 / 人次日,每人每次不超 2 天;不含长期驻现场的设计工地代表和现场服务费。
(2)超过上述约定人次日赴项目现场所发生的费用(包括往返机票费、机场建设费、交通 费、食宿费、保险费等)和人工费由发包人另行支付。其中人工费支付标准为 / 。(建 议参照本单位年人均产值确定人工费标准)
(3)其它: / 。
三、设计费明细计算表
本项目参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 年修订本)规定标准及以设计范围内的市 政道路及综合管线工程设计概算中建安工程费为计算基数计算设计费为本合同设计费用。
四、设计费支付方式
1. 本合同生效且资金到位后 30 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20%作为预付款。 2. 本合同施工图(含初步设计)完成并经发包人确认且资金到位后 30 天内,发包人向设 计人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40%。剩余尾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后,通州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结算评 审金额为准。
3.本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资金+自筹资金,如果因资金拨付延迟及其他非发包人原因而导致 发包人不能按照合同的约定向设计人支付合同价款时,不构成发包人的违约行为,发包人
72
不承担违约责任,设计人亦不追究发包人的责任。
4.设计人应向发包人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等,发包人有权直接从应支付设计人的款项中 直接扣除,不足以抵扣的,设计人应另行向发包人支付。
73
附件 7 :
设计变更计费依据和方法
74
第四章 设计条件及技术要求
(设计任务书)
75
2023 年通州区老旧小区市政管线改造项目
(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条件及技术要求
一、项目概述
1、工程名称:2023 年通州区老旧小区市政管线改造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 计)
2、建设地点:北京市通州区中仓街道、宋庄镇、通运街道、北苑街道、九棵树街 道。
3、改造内容:包括 14 个老旧小区,其中北苑街道 5 个小区分别是后南仓小区玉 1,潞河中学北街 26 号院,潞河中学北街 6、8、10 号楼,玉带河西街 8 号院,北苑南 路 42 号院;中仓街道 3 个小区分别是水月院 16 号院,新城东里,西上园三区;通运 街道 2 个小区分别是水仙园,通胡大街 15 号院;九棵树街道 2 个小区分别是翠屏北里 小区,公路局家属院;宋庄镇 2 个小区分别是疃里新村,四海公寓。实施改造的范 围:雨水自小区雨水管起点至市政排水接口;污水自建筑外线的第一个检查井至外部 市政排水接口。给水自建筑外线的户线水表井至市政给水接口;热力按照专业公司的 改造需求。
4、建设规模:地上建筑规模: 破除恢复沥青路面 57551.11 平方米,破除恢复步 道方砖 15839.43 平方米,破除恢复绿化 4709.79 平方米;地下建筑规模:本次改造涉 及 5 个镇/街道,14 个小区。分别为中仓街道水月院 16 号院、新城东里、西上园三 区,宋庄镇疃里新村、四海公寓,通运街道水仙园、通胡大街 15 号院,北苑街道后南 仓小区玉 1、玉 5、潞河中学北街 26 号院、潞河中学北街 6、8、10 号楼、玉带河西街 8 号院、北苑南路 42 号院,九棵树街道翠屏北里小区、公路局家属院的雨水、污水、给水、热力管线改造,雨水管 D300 毫米~D800 毫米,钢筋砼雨水方沟 W×H=400×300 毫米~W×H=1400×1000 毫米,污水管 D300 毫米~D500 毫米,给水管 DN50 毫 米~DN200 毫米,热力管 DN20 毫米~DN300 毫米;雨水工程(红线内外):新建管沟 12722.3 米,疏通管沟 86 米,检查井 465 座;污水工程(红线内外):新建管线 16430 米,疏通管线 3269.5 米,检查井 1566 座,给水工程(红线内外):新建管线 12033.1 米,检查井 735 座,热力工程:楼内管线 8315 米;室外红线内外管线 8115 米;各小 区明细如下:
76
(1)水月院 16 号院:雨水管沟长 57.2 米、污水管线长 90 米,雨水检查井 7 座、污水检查井 13 座;(2)新城东里:雨水管沟 1076.2 米、污水管线 1308.3 米、给水管 线 1773.8 米;雨水管疏通 22.8 米、污水管疏通 99.3 米;雨水检查井 34 座、污水检 查井 164 座、给水检查井 121 座;(3)疃里新村:雨水管沟 2573.7 米、污水管线 2070.7 米、给水管线 3386 米;污水管疏通 1483.8 米;雨水检查井 100 座、污水检查 井 203 座、给水检查井 194 座;(4)四海公寓:雨水管沟 4436 米、污水管线 5245.2 米、给水管线 5506 米;雨水管疏通 63.2 米、污水管疏通 1138.2 米;雨水检查井 143 座、污水检查井 410 座、给水管线 320 座;(5)水仙园:雨水管沟 1632.6 米、污水管 线 2323.7 米;污水管疏通 181 米;雨水检查井 73 座、污水检查井 204 座;(6)后南 仓小区玉 1、玉 5:雨水管沟 20.4 米、污水管线 30.1 米、给水管线 76.6 米;雨水检 查井 2 座、污水检查井 4 座、给水检查井 8 座;(7)潞河中学北街 26 号院:雨水管沟 451.5 米、污水管线 490.1 米、热力管线 1640 米;污水检查井 50 座;(8)潞河中学北 街 6、8、10 号院:雨水管沟 110.2 米、污水管线 257.9 米、给水管线 270.2 米、热力 管线 610 米;雨水检查井 1 座、污水检查井 35 座、给水检查井 28 座;(9)玉带河西 街 8 号院:雨水管沟 211.4 米、污水管线 310.3 米;雨水检查井 15 座、污水检查井 33 座;(10)通胡大街 15 号院:雨水管沟 485.5 米、污水管线 574.1 米、给水管线 597.5 米、热力管线 2348 米;雨水检查井 28 座、污水检查井 87 座、给水检查井 59 座;(11)北苑南路 42 号院:雨水管沟 169.4 米、污水管线 368.5 米、给水管线 423 米;雨水检查井 5 座、污水检查井 40 座、给水检查井 5 座;(12)翠屏北里:雨水管沟 1036.6 米、污水管线 1545.3 米、热力管线 8978.8 米;污水管线疏通 367.2 米;雨水 检查井 45 座、污水检查井 240 米;(13)西上园三区:雨水管沟 297.2 米、污水管线 550.3 米;雨水检查井 11 座、污水检查井 56 座;(14)公安局家属院:雨水管沟 164.4 米、污水管线 215.1 米、热力管线 2853.2 米;雨水检查井 1 座、污水检查井 27 座;建筑面积: 0 ㎡;建筑高度:0 ;长度:16430m。
5、投资总额:总投资估算约 11909.22 万元, 其中雨水工程投资额 3383.19 万 元、污水工程投资额 4423.88 万元、给水工程投资额 2542.35 万元、热力工程投资额 1559.8 万元。
6、资金来源:项目所需资金由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安排 5021.28 万元(具体金额 以市发改委审定为准),自来水集团出资 1418.02 万元,北京北燃通州供热有限公司、北京京能热力发展有限公司通州分公司、北京新城热力有限公司三家共同出资 869.99 万元,剩余部分由区财政安排解决(最终以区财政结算评审为准)。
77
二、项目建设条件
(1)地形、地貌
通州区地处永定河、潮白河冲积洪积平原,地势平坦,自西北向东南倾斜,海拔
最高点 27.6m,最低点仅 8.2m
(2)气候条件
通州区全年平均气温 13.8℃,年平均最高气温为 17.4℃,年平均最低气温 5.8℃,最热月 7 月平均气温 25.7℃,最冷月 1 月平均气温-5.1℃,年极端最高气温为 40.3℃,极端最低气温为-21℃,无霜期 190 天左右。春季日平均气温稳定通过 0℃的平均初日为 3 月 2 日,秋季日平均气温稳定降至 0℃以下的平均日期为 11 月 26 日;全年高于 0℃的持续日数为 269 天。
一年中春季风速最大,4 月份平均风速为 3.6m/s,夏季平均风速最小,8 月份平均 风速为 1.8m/s,多年 10 分钟最大风速达 22m/s;年平均相对湿度为 60%;历年平均蒸发 量为 1895mm。年主导风向为西南风,次风为西北风,西风出现的几率最小,全年平均风 速为 2.9m/s。

刘庄公园 四海公寓
金 一四海公禹 潞苑北
街 ④国防艺术区
榆 疃里新村
路 ®金融街园中园
翠福园 ®富力惠兰美居 高安屯
1988国际 Q

本亏小铂 温榆河滨河
森林公园北区
鱼珠江国际城 北京物资学院
五里桥公园 京榆旧线
6号线
新潞运河文创园 常屯桥 丁名
通燕高速 通燕高速
减河
永顺城市公园
三忠东桥通燕高速
通胡大街-15号院 潞诚中心公园
北京(通州)大运河 水仙园
通 ⑧娄照游崇区
运 八里桥公园
Q龋郝檬

通州运河公园
紫运南里 后南合干1 玉5 西上三园
潞河中学北街·26号院 W v V 新城东里
潞河中学北街·6号楼
北苑南路4 通 运
路 潞河桃柳景区 九
玉桥南里小区 树东° 翠屏北里 榘 公路局家属院

项目位置示意图
三、招标内容
78
1、雨水工程(红线内外):新建管沟 12722.3 米,其中红线内管沟长度为 12373.8 米,红线外管沟长度为 348.5 米,雨水管为 D300 毫米~D800 毫米,钢筋砼雨 水方沟为 W×H=400×300 毫米~W×H=1400×1000 毫米,疏通管沟 86 米,检 查井 464 座,投资额约 3383.19 万。
2、污水工程(红线内外):新建管线 16430 米,其中红线内管线长度为 15245.7 米,红线外管沟长度为 133.9 米,污水管为 D300 毫米~D500 毫米,疏通管线 3269.5 米,检查井 1566 座,投资额约 4423.88 万。
3、给水工程(红线内外):新建管线 12033.1 米,其中红线内管线长度为 11792.5 米,红线外管线长度为 240.6 米,给水管为 DN50 毫米~DN200 毫米,检查井 735 座,投资额约 2542.35 万。
4、热力工程:楼内管线 8315 米;室外红线内外管线 8115 米;,其中红线内管线长 度为 15929.2 米,红线外管线长度为 497.8 米,热力管线为 DN20 毫米~DN300 毫米,投资额约 1559.8 万。
5、电力工程(内线):敷设电缆 14867 米,投资额约 904.23 万。
6、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
总投资估算约 11909.22 万元,其中雨水工程投资额 3383.19 万元、污水工程投资额 4423.88 万元、给水工程投资额 2542.35 万元、热力工程投资额 1559.8 万元。
项目所需资金由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安排 5021.28 万元(具体金额以市发改委审定 为准),自来水集团出资 1418.02 万元,北京北燃通州供热有限公司、北京京能热力发 展有限公司通州分公司、北京新城热力有限公司三家共同出资 869.99 万元,剩余部分 由区财政安排解决(最终以区财政结算评审为准)。
四、设计依据
(1)排水:
《室外排水设计标准》(GB50014-2021)。
《城乡排水工程项目规范》(GB55027-2022)。
《建筑与市政工程抗震通用规范》(GB55002-2021)。
《城镇雨水系统规划设计暴雨径流计算标准》(DB11/T969-2016)。
《海绵城市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设计规范》(DB11/685-2021)。
(2)给水:
《室外给水设计标准》(GB50013-2018)。
《城市给水工程项目规范》(GB55026-2022)。
79
《建筑与市政工程抗震通用规范》(GB55002-2021)。
(3)热力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
《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2012;
《建筑与市政工程抗震通用规范》GB55002-2021;
《城镇供热管网设计标准》CJJ34-2022;
《供热工程项目规范》(GB55010-2021);
上述作业依据若在合同签订后出现修订、废止或者新发布相关补充标准等情形的,以更新后或者相近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为作业依据。
五、投标阶段设计文件的内容及形式
1、总体要求
设计文件的编制,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建设的政策和法令,应符合国 家现行的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制图标准。
2、投标设计成果文本、图形文件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设计说明;
(2)项目位置图;
(3)平面设计图;
(4)雨水、污水、给水、热力等设计图;
(5)其他必要提供的相关图纸及其他资料。
六、总体设计要求
1、结合外部市政管线控制条件,小区内实施雨污水分流;
2、更新和完善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对断面、结构不满足标准的管线进行改造; 3、严格按照实施界面开展设计工作;
4、采取合理布局减少对地上地下设施及现状管线拆改,破除需恢复;
5、满足国家及北京地区相关规范的要求。
6、工程造价估算准确,在设计中应综合考虑道路的建设投资,正确运用技术标准,不宜单纯为节约建设投资而不适当地采用技术指标中的低限值,造价指标及各种取费系 数的选取参照市有关规定。
7、设计文件、图纸功能满足《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要求。
80
七、专业设计要求
1、雨水工程
(1)雨水管线规划设计重现期:城市主干路雨水管线规划设计重现期采用 5 年,城市 次干路及支路采用 3 年,下游雨水管线设计重现期不应低于上游雨水管线设计重现期; (2)暴雨分区:第Ⅱ暴雨分区;
(3)规划雨水峰值综合径流系数应从下表选取:
用地类型 规划建设区综合径流系 数 现状已建成区综合径流系 数
公园绿化区 0.30 0.35
居住区 0.60 0.65
公建区 0.65 0.70

(4)雨水管线设计应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根据排水规划结合现状,并综合考虑地势情 况,合理确定管道走向及管径大小。合理选用管材及设计参数。
2、污水工程
污水规划设计标准:规划建设用地采用:130m³/(d.ha);规划绿地采用 20m³/(d.ha)。 污水管线设计应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根据排水规划结合现状,并综合考虑地势情况,合 理确定管道走向及管径大小。合理选用管材及设计参数。
3、给水工程
给水管线设计应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根据给水规划结合现状,并综合考虑地势情况,合 理确定管道走向及管径大小。合理选用管材及设计参数。
4、热力工程
热力管线设计应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根据供热规划结合现状,并综合考虑地势情况,合 理确定管道走向及管径大小。合理选用管材及设计参数。
八、提交形式
(1)A3 版面设计文册(设计说明文件和设计图纸,图纸可叠成 A3)4 份,1 份正本、3 份副本。
(2)电子版文件:1 份,电子版文件应为 PDF 格式文件或其他相应专业软件生成的文件(文本为 DOC 格式文件,图纸为 DWG 格式文件,表格为 XLS 格式文件),内容与招标文 件正本一致,采用光盘形式,并注明项目名称及投标单位名称)
注:电子版文件需另行提供正本带公章 PDF 格式的扫描件,内容与投标文件正本一致。
十、设计工作时间要求:30 日历天
81
附件:
附件 1:《北京市通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关于 2023 年通州区老旧小区市政管线改 造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京通州发改(审)〔2024〕19 号)
附件 2:《关于 2023 年通州区老旧小区市政管线改造项目小区红线外新建管线位置及长 度征求意见的复函》京规自通函〔2023〕708 号
附件 3:《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下达 2022 年第二批市属老旧小区管线改造计划任 务的函》(京管函〔2022〕202 号)
82
附件 1:《北京市通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关于 2023 年通州区老旧小区市政管线改 造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京通州发改(审)〔2024〕19 号)

固定资产投资
2024 09091 4801 51141
京通州发改(审)〔2024〕19号
北京市通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 2023 年通州区老旧小区市政管线
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北京市通州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你单位《关于2023年通州区老旧小区市政管线改造项目实
施方案审查的函》(通城市管理委函〔2023〕282号)及《关于
2023年通州区老旧小区市政管线改造项目招标方案核准的函》
(通城市管理委函〔2023〕283号)收悉。根据北京市规划和自
然资源委员会通州分局《关于2023年通州区老旧小区市政管线
改造项目小区红线外新建管线位置及长度征求意见的复函》(京
规自通函〔2023〕708号)等文件,经区政府第93次常务会审
-1-

83

议,原则同意你单位组织实施2023年通州区老旧小区市政管线
改造项目。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本次改造涉及5个镇/街道,14个小区。分
别为中仓街道水月院16号院、新城东里、西上园三区,宋庄镇
疃里新村、四海公寓,通运街道水仙园、通胡大街15号院,北
苑街道后南仓小区玉1、玉5、潞河中学北街26号院、潞河中学
北街6、8、10号楼、玉带河西街8号院、北苑南路42号院,九
棵树街道翠屏北里小区、公路局家属院。
二、建设内容及规模:改造内容包括小区雨水、污水、给水、
热力、电力等市政管线更新改造及路面恢复等(详见附件1)。
(一)雨水工程(红线内外):新建管沟12722.3米,疏通
管沟86米,检查井465座。
(二)污水工程(红线内外):新建管线15379.6米,疏通
管线3269.5米,检查井1566座。
(三)给水工程(红线内外):新建管线12033.1米,检查
井735座。
(四)热力工程:楼内管线6938米;室外红线内外管线5767
米。
(五)电力工程(内线):敷设电缆14867米。
(六)破除恢复沥青路面58150.11平方米,破除恢复步道
方砖17405.43平方米,破除恢复绿化4964.79 平方米。
三、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14293.59万元,
-2-

84

其中:工程费12813.45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063.82万元,
预备费416.32万元。项目所需资金由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安排
5021.28万元(具体金额以市发展改革委审定为准),自来水集
团出资1418.02万元,北京北燃通州供热有限公司、北京京能热
力发展有限公司通州分公司、北京新城热力有限公司三家共同出
资869.99 万元,剩余部分由区财政安排解决(最终以区财政结
算为准)。
四、本批复附《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一份,请项
目单位据此依法开展招投标工作。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
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核准招标方案的,应当报我委重新核准。
五、本批复有效期2年。请据此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并严格
参照《关于印发加强市级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成本管控若干规定
(试行)的通知》(京发改〔2019〕990号)要求做好政府投资
项目管理。
附件:1.2023年通州区老旧小区市政管线改造工程量详表
2.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北京 州” 展 革委员会
4:c∠月?’日
(联系人:节能科侯虹波;联氛 753)
3-

85

附件1
2023 年通州区老旧小区市政管线改造工程量详表
序号小区雨水污水给水热力电力
管沟长度 (米)疏通 (米)检查井 (座)管线长度 (米)疏通 (米)检查井 (座)管线长度 (米)检查井 (座)管线长度 (米)管线长度 (米)
1水月院16号院57.207900130000
2新城东里1076.222.8341308.399. 31641773.812100
3瞳里新村2573.701002070.71483.8203338619400
4四海公寓443663.21435245.21138.2410550632000
5水仙园1632.60732323.718120400014867
6后南仓小区玉1、玉520.40230.10476. 6800
7潞河中学北街26号 院451.500490.10500016400
8路河中学北街6、8、 10号楼110. 201257.9035270.2286100
9玉带河西街8号院211. 4015310.30330000
10通胡大街15号院485.5028574.1087597.5597830
11北苑南路42号院169.405368.5040423500
12翠屏北里1036.60451545.3367.2240007332.8 00
13西上园三区297.2011550.3056000
14公路局家属院164.401215.1027002339.20
合计12722.38646515379.63269.5156612033.17351270514867

4-

86

附件2
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项目名称:2023年通州区老旧小区市政管线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名称:北京市通州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北京市自来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州分公司、北
京北燃通州供热有限公司、北京京能热力发展有限公司通州分公司、北京新城热
力有限公司
项目采购细项单项合同 估算审定 金额(万 元)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或邀请招 标)招标组织形式 (自行招标或委 托招标)不采用 招标形 式备注
勘察测绘、地勘75.70y合同估算金额低 于依法必须招标
设计初步设计、施 工图378.51公开招标委托招标
工程 施工雨水工程3383.19公开招标委托招标
污水工程4423.88公开招标委托招标
给水工程2542.35公开招标委托招标
热力工程1559.80公开招标委托招标
电力工程904.23公开招标委托招标
监理工程监理267.78公开招标委托招标
其他1.预备费416.32
2.其他341.83
合计14293.59

注意事项:
1.根据《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0号),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的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应当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
布。
2.政府投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将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等
信息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ggzyfw.beijing.gov.cn)上全过程公开.
3.招标方案核准意见在本项目实施全过程有效。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
经核准的招标方案的,应当报我委重新核准。
-5-

87

通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2月28日印发
6-

88
附件 2:《关于 2023 年通州区老旧小区市政管线改造项目小区红线外新建管线位置及长 度征求意见的复函》京规自通函〔2023〕708 号

京规自通函〔2023〕708号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通州分局
关于2023 年通州老旧小区市政管线改造项目
小区红线外新建管线位置及长度征求意见的复函
北京市通州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你单位《关于2023年通州老旧小区市政管线改造项目小区
红线外新建管线位置及长度征求意见的函》(通城市管理委函
〔2023〕236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意见答复如下:
一、2023年通州区老旧小区市政管线改造是《通州区老旧
小区市政管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2022年-2025年)》确定计划
实施的工程,是重要民生实事项目,我分局积极支持该项目的建
设。
二、2023年通州老旧小区市政管线改造有10个小区涉及小
区红线外新建管线,具体情况详见下表。我分局原则同意管线建
设内容。
一1-

89

序 号小区名称行政地址管线种类管径或管沟 (毫米)长度 (米)
1新城东里小区中仓街道污水D40011.8
给水DN150-DN20040
2里新村小区宋庄镇雨水WXH=1400X100019.3
给水DN20040
3四海公寓小区宋庄镇污水D30067. 4
给水DN20053.6
4水仙园通运街道雨水D600-D800136.6
5通胡大街15号院通运街道雨水D50010
污水D4005
6后南仓小区 玉1、玉5北苑街道给水DN15010
7北苑南路42号院北苑街道给水DN15097
8西上园三区小区中仓街道雨水D60013.5
污水D30033.7
9翠屏北里小区九棵树街道雨水D600156
热力DN100-DN300492
10公路局家属院九棵树街道雨水管沟D300-WXH=400X30013.1
污水D30016
热力DN2005.8

三、需进一步完善的内容
1、请你单位会同设计单位进一步深化设计方案,落实市、
区政府,以及市城管委关于老旧小区管线改造的相关要求,确保
任务按时完成。同时商各市政管线产权单位,落实管线接入事宜。
2、结合周边用地,减少对沿线敏感点的环境影响,满足环
评部门要求。
3、请你单位、设计单位进一步核查地下现状管道敷设情况,
后续设计、施工应处理好新建管线与现状管线的衔接,新建管线
2 一

90

如与现状管线矛盾,所采取的措施应征求有关主管部门的意见,
并商管道产权单位落实现状管线改移和保护方案。
4、请你单位征求工程涉及的属地政府、道路产权部门和土
地权属单位的意见,并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5、请你单位与西潞苑二街建设主体新城基业、
潞邑东路建设主体通房开做好对接。
6、如具体树木挪移保护等事宜,请你单位商园林绿化行政
主管部门,并办理相关手续。
7、请你单位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最终规模以
行政审批为准。
特此复函。
北京市规戈 j 员会通州分局
02. 9月 曰
(联系人:黄秀珍;联系电话 554027)
一 3 一

91
附件 3:《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下达 2022 年第二批市属老旧小区管线改造计划任 务的函》(京管函〔2022〕202 号)

京管函〔2022〕202号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关于下达 2022 年第二批市属
老旧小区管线改造计划任务的函
各区人民政府,各市级有关部门,水电气热专业公司:
依据我委等6部门《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北京市老旧小区市
政管线改造工作意见的通知》(京管发〔2022〕7号)和市老旧
小区综合整治联席会办公室《关于确认2022年第二批老旧小区
综合整治项目的通知》(市老旧办发〔2022〕25号),现下达
2022年第二批市属老旧小区管线改造计划任务(见附件),共
110个小区(均已列入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计划范围),涉及东
城、海淀、门头沟、房山、通州、顺义、昌平和平谷等8区。现
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统筹推进各类改造工作
根据2022年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第二次联席会议精神,围
绕各类管线“最多改一次”、各类改造“一次改到位”目标,
各区要协调组织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等部门和专业公司,
按照滚动审批、集中报送原则,统筹考虑老旧小区综合整治、

92

管线改造、加装电梯管线拆改移等各类改造项目,统一落实区
级配套资金,报市政府同意后纳入全市改造计划。
二、尽快启动项目立项
各相关区老旧小区管线改造实施主体(以下简称实施主体
)抓紧组织水电气热专业公司,编制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方案
以及各类管线改造实施方案等,报区发展改革委核准批复。管
线改造实施方案编制时要考虑预留加装电梯管线拆改移位置,
避免资金重复使用。需要申请市级补助资金的,由实施主体编
制资金申请报告,经区发展改革委初审后,由市发展改革委统
一批复;需要水电气热专业公司自筹资金的,按企业投资体制
和政策规定予以保障;需要产权单位出资的,请产权单位管理
部门督促其顺利履行出资责任。
三、优化前期手续办理
实施主体要加快老旧小区红线外管线改造手续办理,尽早满
足施工进场条件。规划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公安交
管、园林绿化等部门,要依据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联席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在京老旧小区红线外基础设施改造工
作方案〉的通知》(京老旧办发〔2021〕18号),在审批手续办
理中给予“绿色通道”,缩短许可时限,加快改造实施。
四、强化施工管理和宣传引导
各相关区城市管理委要加强施工过程管控,指导实施主体
制定各类管线改造实施计划,统筹安排施工时序,推动老旧小
区管线改造、加装电梯管线拆改移与综合整治有序衔接,着力

93

打造民生改善综合体样本工程。注重加强老旧小区管线改造的
宣传引导,涉及楼内电气热管线改造的,在提升管线设施质量
的同时,注意做好群众沟通协商工作。
五、加强协调指导和检查督促
我委组织专业力量及时协调解决资金立项、手续办理、施
工组织中的重难点问题,推动计划任务顺利实施;并定期开展
监督检查,相关情况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此函。
附件:2022年第二批市属老旧小区萱线改造计划

zψz2年12月.
(联系人:孙海波;联系电话:
66026603、68513304)
3

94

附件
2022年第二批市属老旧小区管线改造计划
小区名称管线改造需求(涉及自来水 、雨水、污水、电力、热力 、燃气等六类,具体以实施 方案批复为主)属于综合 整治计划 批次
合计(110)个项目
1中国强胡同7号院雨水、污水等2021-3
2北河沿区属直属公房小区自来水、热力等2021-3
3和平里九区四号楼雨水、污水、自来水等2021-3
4安外甘水桥小区雨水、污水、自来水等2021-3
5贡院头条3号院自来水、热力等2021-3
6安化北里东1楼:安华北 里2-6号楼:广渠门内大雨水、污水、自来水、热力2021-3
东城区 (12个) 7街12-14号楼 夕照寺西里等 雨水、污水、自来水、燃气2021-3
8板厂南里;板厂南里甲6等 雨水、污水、自来水、燃气 等2021-3
9管村26号院雨水,污水等2021-3
10定安里35号院雨水、污水等2021-3
11管村10号院雨水、污水、热力等2021-3
12定安里38号院雨水、污水等2021-3
13海淀区 (55个)阜成路15号院雨水、污水、热力等2018
14阜成路33号院雨水、污水、热力等2018
15白堆子甲23号院雨水、污水、热力等2020-1

4

95

16阜光里小区雨水、污水、热力等2018
17后白堆子小区雨水、污水、热力等2021-1
18阜北三街5号院雨水、污水、热力等2018
19北沙沟1号楼雨水、污水、热力等2020-1
20景王坟雨水、污水、热力等2021-2
21甘家口10号楼雨水、污水、热力等2018
22增光路25号院雨水、污水、 热力等2022-2
23甘家口小区26、28、34、 35号楼雨水、 污水、 热力等2018
24甘家口小区31、32、33、 丙楼雨水、 污水、 热力等2018
25三虎桥南路环保4号楼雨水、 污水、 热力等2021-5
26海淀区新苑街1号院雨水、污水、热力等2022-1
27(55个)紫金庄园雨水、污水等2022-2
28公交党校宿舍3号楼雨水、污水、热力等2021-1
29望塔园小区雨水、污水、热力等2022-1
30望塔园丙西区雨水、污水、热力等2022-1
31闵航路21号院雨水、污水、热力等2021-3
32北蜂窝66号楼雨水、污水等2020-1
33翠微路22号院雨水、污水、热力等2019
34小马厂社区雨水、污水、热力等2022-1
35二里庄小区雨水、污水、热力等2018
36软件社区334号楼雨水、污水、热力等2021-4
37华清嘉园21号楼雨水、污水、热力等2021-1
38上地南路6号院雨水、污水、热力等2021-5

5

96

39 40沁园公寓小南庄25号院 雨水、污水等2022-1
新区本院雨水、污水等2021-3
41雨水、污水、热力等2022-1
42永景园小区雨水、 污水、 热力等2022-2
43鑫德嘉园雨水、污水、 热力等2022-1
44蓟门里小区雨水、 污水、 热力等2021-1
45黄亭子小区雨水、 污水、 热力等2021-1
46花园苑雨水、污水、热力等2021-1
47小南庄甲26号院雨水、污水、热力等2022-1
48海淀区玉海园一里雨水、污水、热力等2022-2
49玉海园五里雨水、污水、 热力等2022-2
50(55个)远大园六区雨水、污水、 热力等2022-2
51育新花园小区(中北区)雨水、污水、热力等2022-2
52西山林场家属院雨水、污水、热力等2022-1
53昌运官5号楼雨水、污水、热力等2020-1
54车道沟南里西苑小区雨水、污水、热力等2019
55紫竹院甲3号院雨水、污水、热力等2022-2
56中关村甲334楼雨水、污水、热力等2022-2
57建清园6号院雨水、污水、 热力等2021-2
58车公庄西路38号院雨水、污水、热力等2019
59车公庄西路16号院雨水、污水、热力等2019
60西四环中路41号院雨水、污水、 热力等2022-1
61海淀南路15号楼雨水、污水、 热力等2021-1


97

62海淀区 (55个)罗庄西里雨水、污水、热力等2021-3
63蓟门里东11楼雨水、污水、热力等2021-1
64德胜门西大街7号院雨水、污水、热力等2019
65北太平庄路2号院1号楼雨水、污水、热力等2020-1
66翠微路20号院雨水、污水、热力等2019
67香山煤厂街27号院雨水、污水、热力等2022-1
68门头沟区 新桥西区1、2、3号楼 (1个)自来水、排水等2021-5
69苏庄三里建鑫园一里小区电力等2021-2
70房山区 (12个)苏庄三里建鑫园二里小区热力、电力等2021-2
71苏庄三里建鑫园三里小区热力等2021-2
72苏庄三里蝶翠苑小区热力、电力等2021-2
73行官园小区热力、燃气等2021-2
74拱辰北大街甲11号院热力等2021-2
隆曦园B区13.17号楼热力等2021-2
75 76燃气等
77永安西里小区 北关东里9号楼自来水、热力、电力等2020-1
燕房路甲46号楼自来水、热力、电力等2021-2 2021-2
78
79福星家园新B区自来水、热力、电力等2021-2
80 81福星家园C区自来水、热力、电力等2021-2
82 83新华西街42号 水月院16号院热力、燃气等 热力、雨水、污水等2022-1
通州区 (15个)自来水、雨水、污水、热力2022-1
新城东里2022-1
84瞳里新村自来水、雨水、污水、热力2022-1

7

98

85四海公寓自来水、雨水、污水、热力 等2022-1
86水仙园雨水、污水、热力等2022-1
87后南仓小区玉1、玉5自来水、燃气等2021-1
88潞河中学北街26号院雨水、污水、热力等2021-3
89潞河中学北街6、8、10号 楼自来水、雨水、污水、热力2021-3
90通州区 (15个)玉带河西街8号院等 雨水、污水、热力等2022-2
91通胡大街15号院自来水、雨水、污水、热力2022-1
92北苑南路42号院(新增加 )等 自来水、雨水、污水等2019
93翠屏北里小区雨水、污水、热力等2019
94西上园三区雨水、污水、热力等
95公路局家属院2022-1
96顺义区裕龙花园一区雨水、污水、热力等2021-1
97裕龙花园二区雨水、污水、热力等 雨水、污水、热力等2022-2
98裕龙花园老三区2022-2
99(5个)南竺园一区雨水、污水、热力等 雨水、污水、电力等2022-2
100双阳南区自来水、雨水、污水、热力2021-3 2022-1
101后石王庙18号等 自来水、雨水、污水、电力2021-1
102泰胡路小区等 自来水、污水等
103昌平区 ((6个)太平家园雨水、污水、电力、热力等2021-1
104霍营小区雨水、污水、热力等2021-1 2021-1
105华龙苑中里热力等2020-2
106佳运园一区雨水、污水等2021-5


99

平粮小区(新平北路30号 107 雨水、污水等 院) 2022-2
08| 平谷区 平粮小区(新平东路) 雨水、污水等 2022-2
(4个) 平粮小区(新平北路34号 109
院) 雨水、污水等 2022-2
平粮小区(新开街) 雨水、污水等 2022-2

100
第五章 投标文件及格式
101
一、商务部分
102
(一)投标函格式
致: (招标人名称)
根据贵方 项目设计招标的招标文件我方针对该项目的投标报价为: (大写) 元人民币。并正式授权的下述签字人 (姓名)、 (职务)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提交招标文件要求的全套投标文件,包括: 1、商务部分及技术部分投标文件;
2、金额为 的投标保证金(现金或支票);
3、其他资料。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已详细审核并确认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时)及有关附件。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组建项目设计组,保证按合同协议书中规定的设计周期 日历天,在设计周期内完成设计并提供相应的设计服务。
3、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中第 13 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 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4、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 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5、其他补充说明: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
电话: 传真: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103
投标函附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投标人名称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 (大写) 元人民币 (小写) 元人民币
设计周期 日历天
备注

地址: 邮编 :
电话: 传真: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104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作为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在此授权我公司的 ,其身份
证或军官证号码: ,作为我的合法的授权代表,以我的名义并代
表我公司全权处理 项目投标的以下事宜:
1、 2、 3、
……
本授权书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在此授权范围和期限内,被授权人所实施的行为具有法律效力,授权人予以认可。
授权代表无权转让委托权,特此委托。
授权代表: (签字)
身份证或军官证号码: 职务: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此页后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近一年的社保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
105
(三)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适用)
牵头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住所:
成员二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住所:
……
鉴于上述各成员单位经过友好协商,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 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 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配合招标人的各阶段的验收及整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 指令,并由联合体牵头方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实施;合同实施全过程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方的整体 协调。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投标义务和中标后的合同,共 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承担各自所负的责任 和风险,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5、作为联合体承包人:
1)承包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受法律约束。
2)联合体牵头方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由联合体牵头方负责整个合同的 全面实施。
3)所有联合体成员应按合同条件的规定,为实施合同共同和分别承担责任。
4)联合体各方就本项目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6、联合体中标后,本联合体协议是合同的附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有合同约束力。
7、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联合体未中标或者中标时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8、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106
成员二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
年 月 日
107
(四)设计费投标报价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设计费报价 (与投标函相同)
设计费计算依据 及计算过程
备注

注:表中位置不够可以另附页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108
(五)合同条件响应情况表
实 质 性 条 件 合同条款号 主要内容 响应情况
非 实 质 性 条 件

注:实质性条件指合同条件中的实质性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采用黑体字编排的内容。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109
(六)项目分项投资估算表
序号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工程量 造价 (人民币:万 元)
合 计

注:对所提供的设计方案,依据设计中涉及到的计价项目和国家、地方有关计价标准、
规定填写本表,并作为其投标报价的依据。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110
(七)服务承诺
111
(八)资格审查资料
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2、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3、项目设计组人员相关资料
附表一 拟投入本项目设计人员汇总表 附表二 拟投入本项目主要设计人员简历表
112
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网 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高级职称人员
营业执照号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经营范围
备注

备注:本表后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
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材料复印件并填写本表。
113
2、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地址
发包人联系人及电话
项目规模
合同价格
设计周期
备注

备注: 本表后附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需提供)。
114
3、项目设计人员相关资料
附表一 拟投入本项目设计人员汇总表
拟投入本项目设计人员汇总表
序号 姓 名 年龄 性别 学 历 专业 职称 在本项目拟任职务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115
附表二 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设计人简历表
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设计人简历表
姓 名 性 别 出 生 日 期 年 月 日
毕 业 院 校 及专业 毕 业 时 间 年 月 日
从事本专业时间 为申请人服务时间
执 业 注 册 职 称
主 要 经 历
时 间 参加过的工程设计项目名称及规模 该项目中任职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投标人需随此表附上主要设计人员的职称证、执业注册证、身份证、学历证、社保证明等相关资料的复印件。
116
(九)其它资料
投标人认为对其中标有利的其它书面证明材料
117
二、技术部分
118
(一)设计说明
119
(二)设计方案图册
120
第六章 评标标准和方法
121
一、总 则
(一) 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二) 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中的标准、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标,任何其他的 外部证据均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三) 按本办法评标,排名位于前 3 名的投标人为评标委员会依此推荐的中标侯 选人。由招标人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定标。
二、评标标准及说明
(四)评委认真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并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技术暗标)进行评审,而后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条件和形式性评审合格 的投标文件进行投标报价和商务部分评审,综合比较与评价并进行独立打分,推荐中标候选投标人名单并编写评标报告。
(五) 评标分值分配如下:
1、技术部分:设计方案 85 分。
2、商务部分:投标报价 10 分,企业及项目设计组实力与业绩和其他部分 5 分。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每个投标人的得分为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得分的总和。若发生并列的情况,选择 并列的投标中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人作为排名在前的中标候选人;如果投标价格也一 样,则根据技术部分得分由高至低选择排名在前的中标候选人。
(六) 技术部分评分标准
1、设计方案得分表
序号 评 分 项 目 分值 评 分 标 准 分项得分
1 设计说明 10 分 设计依据充足、完整;设计构思合理;设 计说明内容完善,详尽 (0-10 分)
2 雨水工程 12 分 设计合理,内容齐全,符合标书要求 (9(不含)-12 分)
设计基本合理,内容基本齐全 (5(不含)-9 分)
设计不合理,内容不齐全 (0-5(含)分)
3 污水工程 12 分 设计合理,内容齐全,符合标书要求 (9(不含)-12 分)
设计基本合理,内容基本齐全 (5(不含)-9 分)

122
设计不合理,内容不齐全 (0-5(含)分)
4 给水工程 12 分 设计合理,内容齐全,符合标书要求 (9(不含)-12 分)
设计基本合理,内容基本齐全 (5(不含)-9 分)
设计不合理,内容不齐全 (0-5(含)分)
5 热力工程 12 分 设计合理,内容齐全,符合标书要求 (9(不含)-12 分)
设计基本合理,内容基本齐全 (5(不含)-9 分)
设计不合理,内容不齐全 (0-5(含)分)
6 成果文件 11 分 内容完整、符合国家及地方规范要求,完 全满足设计深度要求和工程需要 (6(不含)-11 分)
内容基本完整、符合国家及地方规范要求,基本满足设计深度要求和工程需要 (0-6(含)分)
7 施工期间及竣工验 收阶段配合工作保 证措施 8 分 施工期间及竣工验收阶段配合工作的质 量、进度、技术支持完全满足工作需求,服务措施合理可行 (4(不含)-8 分)
施施工期间及竣工验收阶段配合工作的质 量、进度、技术支持基本满足工作需求,服务措施基本合理可行 (0-4(含)分)
8 造价估算 8 分 估算资料是否齐全、造价是否满足标书要 求 (0-8 分)
9 技术部分得分合计 85 分

(七) 商务部分评分标准
1、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1)确定有效投标报价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分析,以确认投标报价是否实质 响应了招标文件规定的发包范围。凡评标委员会确认其报价实质响应了招 标文件的报价为有效报价。
(2)确定评标基准价
在有效投标报价的基础上确定评标基准价,其计算公式如下: 评标基准价=各有效投标去掉最高和最低各 N 家后的评标价格的算术 平均值
注:当有效投标家数 X≧ 5 时,N= 1 ;
当有效投标家数 X﹤ 5 时,N= 0 。
123
(3)计算投标人报价的偏差率δ
δ= 100%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4)依据投标人报价的偏差率δ,确定投标人报价得分如下:
项 目 分 值 评分标准 分 值
投标报价与基准价比较
投标报价 10 分 +5%以上 7
+4%~+5%(含+5%) 7.5
+3%~+4%(含+4%) 8
+2%~+3%(含+3%) 8.5
+1%~+2%(含+2%) 9
0~+1%(含+1%) 9.5
0 10
0~-1%(含-1%) 9.5
-1%~-2%(含-2%) 9
-2%~-3%(含-3%) 8.5
-3%~-4%(含-4%) 8
-4%~-5%(含-5%) 7.5
-5%以下 7

2、企业及项目设计组实力与业绩和其他部分评分标准
(1)项目管理机构的评标指标为:设计业绩、项目负责人、项目设计组 人员配备、设计人的服务承诺。
序号 评 分 项 目 分值 评 分 标 准 分项 得分
1 近 5 年(2019 年 03 月 01 日至今)市政工程设 计业绩 2.5 分 有 2 个业绩得 1.5 分,有 3 个及以上业 绩得 2.5 分。 (0-2.5 分)

124
3 项目设计组人员配备 1.5 分 人员配备合理、完备 (1(不 含)-1.5 分)
人员配备一般 (0-1 (含)分)
4 设计人的服务承诺 1 分 设计周期是否合理并满足标书要求,为 建设好本工程,设计人向招标人提供的 各项服务。 (0-1 分)
5 得分合计 5 分

(八)附 评标用表
附表 1、评标委员会签到表
附表 2、评标小组登记表
附表 3、评标专家声明书
附表 4、技术标评分编号对照表
附表 5、资格评审记录表
附表 6、形式评审记录表
附表 7、评分记录表(技术标)
附表 8、评分记录表(商务标及合计) 附表 9、投标报价比较、偏差表
附表 10、评分汇总表
附表 11、评审意见汇总
附表 12、评标情况汇总表
三、废标情形
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作废标处理或被否决:
1.投标文件有关内容未按规定加盖投标人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 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或有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但未随投标文 件一起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的;
2.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125
3.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4.投标人提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本项目 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但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
5.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恶性竞争的;
6.投标文件的设计周期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设计周期;
7.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未提交共同投标协议的;
8.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9.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报价,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
10.以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
11.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
12.投标文件中标明的投标人与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在名称和组织结构
上存在实质性差别的;
13.联合体通过资格预审后在组成上发生变化,含有未经过资格预审或 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
14.设计文件规格不符合规定或不符合“暗标”要求,出现了投标人的名称或其 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图案、照片、徽标等;
15.对评标委员会提出的质疑不能合理解释或者提供证明材料,又拒绝根据评 标委员会建议进行修正的。
126
附表 1、评标委员会签到表
评标委员会签到表
项目名称:
评标时间:年月日
序号姓名职称工作单位专家证号码联系电话
1
2
3
4
5

127
附表 2、评标小组登记表
评标小组登记表
招标单位招标编 号
工程名称
评标小组 组成情况说 明
评 标 工 作 小 组 名 单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职称从事专业
法定代表人(签章): 招标单位(签章): 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章): 代理机构(签章): 年月日

注:本表一式两份,招标单位及管理部门各一份。
申报单位应对所报材料真实性负责。
128
附表 3、评标专家声明书
评标专家声明书
本人接受招标人邀请,担任 的评标专家。
本人声明:本人在评标前未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以及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评标 结果的接触;在中标结果确定之前,不向外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中标候选人的推荐 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不收受招标人超出合理报酬以外的任何现金、有价证 券和礼物;不收受有关利害关系人的任何财物和好处;无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需要回避 的情形。
本人郑重保证:在评标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评标纪律;服从评标委员 会的统一安排;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评标专家职责。
本人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监督。如违反上述承诺或者不能履行评标专家 职责,本人愿意承担一切由此带来的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全体评委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129
附表 4、技术标评分编号对照表
技术标评分编号对照表
序号 投标单位名称 标书编号 备注

全体评委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130
附表 5、资格评审记录表
资格评审记录表 项目名称: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及评审意见
1 投标人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需 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 资质要求 具有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与市政行业(排水 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与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设计 丙级及以上资质,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 类似业绩 投标人近五年(2019 年 03 月 01 日起至今)承担过市政工程设计 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 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需提供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5 投标人不属于失信被执 行人 投标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评标当日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 理机构登陆“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 关主体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对于两个以上法人或其他组织组成 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与投标活动的,应当对所 有联合体成员进行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 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

131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及评审意见
6 企业经营状况 投标人近五年(2019 年 03 月 01 日至今)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需提供加盖单位 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承诺书证明。
7 履约情况 投标人近五年(2019 年 03 月 01 日至今)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 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盖章的承诺书证明
8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提供 的上述所需的证明材料
资格评审结论:通过资格评审标注为√;未通过资格评审标注为×。

全体评委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132
附表 6、形式评审记录表
形式评审记录表 项目名称: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及评审意见
1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2 签字盖章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有授权书,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 公章。
4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5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未超过最高投标限价
6 设计周期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7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8 其它 不存在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否决情形
形式评审结论:通过形式评审标注为√;未通过形式评审标注为×。

全体评委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133
附表7、评分记录表(技术标)
项目名称:
序 号 评分项目 及分值 评 分 标 准 分项 得分 投标单位暗标编码及得分
1 设计说明 (10 分) 设计依据充足、完整;设计构思合 理;设计说明内容完善,详尽 0-10 分
2 雨水工程 (12 分) 设计合理,内容齐全,符合标书要求 (9(不 含)-12 分)
设计基本合理,内容基本齐全 (5(不 含)-9 分)
设计不合理,内容不齐全 (0-5 (含)分)
3 污水工程 (12 分) 设计合理,内容齐全,符合标书要求 (9(不 含)-12 分)
设计基本合理,内容基本齐全 (5(不 含)-9 分)
设计不合理,内容不齐全 (0-5 (含)分)
4 给水工程 (12 分) 设计合理,内容齐全,符合标书要求 (9(不 含)-12 分)
设计基本合理,内容基本齐全 (5(不 含)-9 分)
设计不合理,内容不齐全 (0-5 (含)分)
5 热力工程 (12 分) 设计合理,内容齐全,符合标书要求 (9(不 含)-12 分)
设计基本合理,内容基本齐全 (5(不 含)-9 分)
设计不合理,内容不齐全 (0-5 (含)分)
6 成果文件 (11 分) 内容完整、符合国家及地方规范要 求,完全满足设计深度要求和工程需 要 (6(不 含)-11 分)
内容基本完整、符合国家及地方规范 要求,基本满足设计深度要求和工程 需要 (0-6 (含)分)
7 施工期间及 竣工验收阶 段配合工作 保证措施 (8 分) 施工期间及竣工验收阶段配合工作 的质量、进度、技术支持完全满足工 作需求,服务措施合理可行 (4(不 含)-8 分)
施施工期间及竣工验收阶段配合工 作的质量、进度、技术支持基本满足 工作需求,服务措施基本合理可行 (0-4 (含)分)
8 造价估算 估算资料是否齐全、造价是否满足(0-8 分)

134
序 号 评分项目 及分值 评 分 标 准 分项 得分 投标单位暗标编码及得分
(8 分) 标书要求
9 技术标得分小计

注:本表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填写,所有计算数据的有效数字位数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
舍五入。
评委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135
附表 8、评分记录表(商务标及合计) 项目名称:
序 号 评分项目 及分值 评 分 标 准 分项 得分 投标单位名称及得分
10 近 5 年(2019 年 03 月 01 日 至今)市政工 程设计业绩 (1.5 分) 有 2 个业绩得 1.5 分,有 3 个 及以上业绩得 2.5 分。 (0-2.5 分)
11 项目设计组人 员配备 (1.5 分) 人员配备合理、完备 (1(不含)-1.5 分)
人员配备一般 (0-1(含)分)
12 设计人的服务 承诺(1 分) 设计周期是否合理并满足标 书要求,为建设好本工程,设 计人向招标人提供的各项服 务。 (0-1 分)
13 投标报价(10 分) 7-10 分
14 商务标得分小计
15 (技术及商务)得分合计

注:本表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填写,所有计算数据的有效数字位数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 位四舍五入。
评委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136
附表 9、投标报价比较、偏差表
项目名称:
序号 投标单位名称 投标报价(元) 基准价(元) 偏差率δ 报价得分(分)

全体评委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137
附表10、评分汇总表
项目名称:
投标单位名称 评标小组成员 最终 得分 各评委 得分平 均值 名次 排列

注:表中“最终得分”的计算方法是各评委对各投标单位评分之和除以评委人数的平均数所有计算数据的有效数字位数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 舍五入。
全体评委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138
附表 11、评审意见汇总
项目名称:
评标地点:
全体评委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139
附表 12、评标情况汇总表
评标情况汇总表
工程编号:日期:年月日
工程名称
招标项目设计■勘察□
评标委员会 评审结果投标人名称排名次序评标得分
评标委员推 荐的中标候 选人次序中标候选人名单
1
2
3
评标委员会 全体成员签 字兹确认上述评标结果属实、有关评审记录见详细评审记录。 年月日
招标人确定 的中标候选 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情况,兹确定: 为中标候选人。 招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备注评标报告还应包括以下附件: 1、招投标过程文字报告 2、购买招标文件记录表 3、开标签到表及开标记录表 4、专家签到表 5、专家对各投标文件的评审意见及优化意见 6、评标打分表 7、技术标评分编号对照表 8、废标情况及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9、其它

注:申报单位应对所报材料真实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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