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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就业援助领域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深圳市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就业援助领域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告

一、项目信息
1.申报项目名称:深圳市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就业援助领域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采购需求
2.采购方式:自行采购
3.采购预算金额:65.2万元
4.资金来源:财政拨款部门预算
5.评审方法:综合评审
6.采购单位:深圳市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
7.经办人姓名及其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28333065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主要为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具备相应能力和条件的企事业单位也可作为承接主体,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社会组织登记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以及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投标人必须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承接主体资格(在深圳市政府采购承接主体库中显示有效,承接主体注册网址:http://www.szzfcg.cn)。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承接主体做出承诺)。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承接主体做出承诺)。5.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承接主体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承接主体做出承诺)。6.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转包。
三、项目简介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2021〕13号)、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圳市2022年“就业服务专员助力重点企业”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新区实际情况,购买就业援助领域社会工作服务,主要从事重点企业用工服务保障,优化就业创业环境,做实做精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其他需要就业帮扶群体的就业援助服务,开展就业跟踪、政策宣传、岗位匹配、职业培训、职业指导和就业辅导等服务。
四、项目服务要求
1.项目目标
加强新区重点企业用工服务保障,援企稳岗稳就业促就业;通过多种形式对重点就业困难群体提供精准就业帮扶,提升劳动者就业能力,筑牢就业工作底线。
2.项目内容
(1)重点企业用工服务保障。为新区重点企业提供惠企政策宣传、企业招用工保障服务,支持重点企业开展岗前培训、适岗培训等工作。
(2)就业困难人员跟踪服务。做好辖区内就业困难人员需求信息收集和统计、信息动态管理、岗位推介和实名跟踪服务等工作。
(3)协助开展就业指导、技能提升、创业致富等培训,发挥培训促进就业的积极作用。
(4)拓宽就业信息获取渠道,强化就业服务。大力推广线上招聘和就业推荐服务,广泛开展线下专场招聘的协助服务;链接就业信息资源,开展人岗精准匹配服务。
(5)开展因就业衍生的次生矛盾干预。提供婚姻家庭、留守妇女、儿童及空巢老人的人文关怀及心理疏导服务,降低转移就业衍生次生矛盾。
(6)完成购买服务单位交办的其他事项。
3.项目考核及评估标准
(1)购买主体考核:项目配备的人员符合本项目规定的专业资质要求,提供服务的时间、服务内容、服务指标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条件;
(2)服务对象评估:服务对象满意度问卷调查或个案抽查回访;服务对象收获及对现状的改变提升等。
(3)其他考核评估:新区民政部门对社会工作领域服务项目开展的专门性考核评估。
4.项目需达到的效果
满足新区重点企业政策咨询、招工用工、职业技能培训等方面需求;开展重点就业困难群体帮扶和实名制动态跟踪服务,积极予以托底安置,确保就业形势持续稳定;提高重点人群培训的实用性和有效性,努力构建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体系,提升劳动者就业能力和就业水平,助力新区推进全民高质量就业。
5.项目人员配置要求
(1)由中标供应商为项目购买单位配备4名社工(专职人员)从事就业援助服务工作,项目配备人员需具备大专以上学历,持助理社会工作师以上职业水平证书,且须通过采购单位面试合格; 
(2)具有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公文写作能力;
(3)能运用专业方法和技巧,充分发掘服务对象潜能,为其解决实际问题,为相关工作出谋划策;
(4)热爱社会工作,具有社会责任感和敬业精神,遵守职业操守及管理制度;
 
五、商务需求
(一)项目期限:本项目周期原则上为一年,合同执行完成后须由采购方对项目进行验收,中标人须提交项目总结报告等技术报告及服务过程资料。如政策调整或变动,可依据政策进行调整。
(二)经费使用:中标供应商需根据《关于提升社会工作服务水平的若干措施》相关经费使用要求,标准为16.3万元/人/年。其中项目人力成本不少于项目经费的85%。项目其他经费不高于项目经费的15%,包括督导经费(不得低于350元/月/人)、业务活动费(不低于1%)、服务险、人员培训费、管理费、税费等。
(三)付款方式:本项目经费分三期拨付,额度分别为项目经费总额的40%、40%、20%,首期款拨付时间为合同签定后30日内,中期款拨付时间为项目执行4个月后,尾款拨付时间为项目执行期结束且经甲方考核验收合格后30日内,各期经费拨付时间均以采购单位收到中标供应商提供的合法票据之日起计算,因采购单位内部付款审批流程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付款期限内(即因甲方付款审批流程导致未及时支付的不视为甲方违约)。
(四)履约评价:采购单位建立以服务合同为基础的履约评价制度,通过开展随机抽查、投诉核查、服务对象跟踪等监察手段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对中标单位的项目人员配备数量及资质、经费使用、项目人员薪酬福利、服务标准及质量等开展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合同履约评价。履约评价结果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六、报价说明
本项目预算控制金额为人民币65.2万元,投标报价高于预算控制金额的视为无效投标。

七、有投标意向的供应商,应根据本采购需求第二条之要求,于2024年3月25日17:00之前将相关报价材料密封后报送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
八、报名地址:大鹏新区葵涌街道奔康工业区A14栋103室。
 
深圳市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
                           2024年3月19日

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采购需求文件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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