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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医院石蜡包埋机、全自动脱水机等一批设备采购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石蜡包埋机、全自动脱水机等一批设备采购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5月30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00012024000595
项目名称:石蜡包埋机、全自动脱水机等一批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39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60自然日内,供应商须将所有货物运抵现场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采购人;质保期:验收合格后不低于3年。
采购包2: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60自然日内,供应商须将所有货物运抵现场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采购人;质保期:验收合格后不低于3年。
采购包3: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60自然日内,供应商须将所有货物运抵现场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采购人;质保期:验收合格后不低于3年。
采购包4: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60自然日内,供应商须将所有货物运抵现场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采购人;质保期:验收合格后不低于3年。
采购包5: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60自然日内,供应商须将所有货物运抵现场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采购人;质保期:验收合格后不低于5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采购包2:无
采购包3:无
采购包4:无
采购包5: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若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人若为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人若为投标产品非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已提供包含二类备案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供应商除外);(2)若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采购包2:
(1)若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人若为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人若为投标产品非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已提供包含二类备案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供应商除外);(2)若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采购包3:
(1)若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人若为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人若为投标产品非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已提供包含二类备案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供应商除外);(2)若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采购包4:
(1)若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人若为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人若为投标产品非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已提供包含二类备案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供应商除外);(2)若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采购包5:
(1)若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人若为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人若为投标产品非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已提供包含二类备案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供应商除外);(2)若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08日至2024年05月13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05月30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天府新谷10号楼1402号
开标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天府新谷10号楼1402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备案计划编号:51000024210200045682[2024]03989。
2.采购项目标的、采购预算、最高限价及采购标的对应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包号
标的物
单位
数量
预算金额
(万元)
单价最高限价
(万元)
总价最高限价
(万元)
是否允许进口
采购标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
全自动组织脱水机

2
96
42.6
85.2

工业
2
染色封片工作站

1
49
49
49

工业
3
石蜡包埋机

2
26
9.78
19.56

工业
4
生物显微镜(单人双目)

5
48
9.3
46.5

工业
5
荧光扫描影像分析系统

1
20
1
1

工业

3.采购项目品目编码:A02321900 临床检验设备、A02320400 医用光学仪器。
4.监督管理部门: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即:四川省财政厅;联系电话:028-86723190;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南新街37号。
5.投诉受理单位:四川省财政厅政府采购投诉处理中心。 联系电话:028-86723581、028-86723539、028-86723553;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学道街26号。
6.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优先/强制购买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环境标志产品政策、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府采购政策。
7.本项目确定投标人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四川省人民医院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一环路西二段32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市本级海淀区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8层810 ;四川分公司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天府新谷10号楼801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侯女士、张玲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15775958536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05月07日
相关附件:
采购需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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