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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明珠数字影视制作基地S空间虚拟拍摄现场技术服务合作方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东方明珠数字影视制作基地S空间虚拟拍摄现场技术服务合作方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招标编号:ZB2024SY-DFMZYK-0005)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东方明珠数字影视制作基地S空间虚拟拍摄现场技术服务合作方招标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上海东方明珠影视科技发展有
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 东方明珠数字影视制
作基地S空间虚拟拍摄现场技术服务合作方招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东方明珠数字影视制作基地S空间虚拟拍摄现场技术服务合作方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东方明珠数字影视制作基地S空间虚拟拍摄现场技术服务合作方招标)的投标人资
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相关的经营范围,具有承接本项目服务的能力,有较
好的团队,并能提供优质服务的能力。
2、投标人近三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3、投标人在近三年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任何
行贿犯罪记录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
目投标,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www.gsxt.gov.cn/)中查询。
5、投标人具有近六个月内任意一月的纳税凭证或缴纳社会保险凭证或上一年度财务状
况报告或基本账户银行资信证明。
6、投标人具有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今)本项目技术服务类似项目业绩。
7、拟派项目负责人有相关工作经验。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4月12日16时00分到2024年04月19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合格的供应商可于上述时间,每天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
京时间,双休、3天以上节假日除外)至招标代理处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1日09 时00分
递交方式:上海市静安区恒通路222号恒通大厦18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不接受快
递)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11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恒通路222号恒通大厦18楼会议室
七、其他
1、项目名称:东方明珠数字影视制作基地S空间虚拟拍摄现场技术服务合作方招标。
2、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由乙方根据甲方需求在指定地点为用户提供S空间的虚拟拍摄/
虚拟制作服务,包括设备安装、联调、设置调优、流程调优、系统流程相关的维保升级(超
出设备厂家提供的维保升级范围的)、虚拟拍摄、虚拟制作、虚拟资产平台的研发和建设的
技术和生产,测试拍摄与测试片的成片制作,数字资产产品成果等服务内容。具体项目内容、
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3、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4、服务期限:本项目合同生效日期起-2025年12月31日。
5、采购预算金额:/。
6、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资料:
(1)营业执照(含有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原件和原件的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原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被授权人身份证正
反双面复印件:
(3)投标人在近三年(从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结果截屏打印件;


(4)投标人在近三年(从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
//wenshu.court.gov.cn/)有任何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截屏打印件;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
加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
项目投标,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www.gsxt.gov.cn/)中查询,查
询结果截屏打印件;
(6)投标人具有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以银
行对账单电子划缴记录、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电子缴款凭证》或完税凭证为准>或投标人
具有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以
银行对账单电子划缴记录、社会保险费征收收据等缴款凭证或《单位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基本
情况表》(缴费状态应为“正常缴费”)为准>或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账户银行资信
证明(加盖公章);
(7)投标人具有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今)本项目技术服务类似项目业绩<合同
件为准>原件的复印件;
(8)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姓名、邮箱、手机。
备注:1、以上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一不接受除公章以外的:比如投标专用章等。原
件审阅后退回。超过以上时间,逾期不再办理。如以上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报名将
不予接受。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
件,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3、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
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
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二)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www.cebpubservice.com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上海东方明珠影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临港新片区环湖西二路800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申元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上海市静安区恒通路222号恒通大厦18楼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rui_xu@arcplus.com.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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