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成交项目 > 关于浙江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零星广告宣传制作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金华市万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零星广告宣传制作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金华市万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项目编号:WQ2024108-FW080
二、项目名称:浙江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零星广告宣传制作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标项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
标项一报价:50(%)浙江众美广告有限公司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金园路128号
标项二报价:62(%)浙江风易广告有限公司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苏孟乡仙华南街1099号置信31幢101室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标项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标项一属中学零星广告宣传制作1附属中学零星广告宣传制作1详见采购文件详见采购文件详见采购文件详见采购文件
标项二属中学零星广告宣传制作2附属中学零星广告宣传制作2详见采购文件详见采购文件详见采购文件详见采购文件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宏杰,顾盼,叶越仁,楼惠兰,应妮娜(第1、2标项采购人代表)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标项2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标项2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标项2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供应商名称专家1专家2专家3专家4专家5商务技术得分报价得分总分
1浙江众美广告有限公司62.063.061.058.060.060.830.090.8
1浙江风易广告有限公司61.061.065.059.059.061.024.1985.19
1金华市墨轩广告传媒有限公司59.064.062.059.058.060.418.0778.47
1金华市大名广告有限公司59.055.055.053.053.055.020.075.0
1金华市佳禾文化传媒有限公司56.054.056.050.050.053.218.7571.95
1金华天宇广告有限公司51.051.049.046.051.049.617.5467.14
1金华大印图文制作有限公司48.544.545.539.544.544.522.0666.56
1金华精鼎广告传媒有限公司48.043.044.042.045.044.421.4365.83
1杭州尚和广告有限公司43.044.045.040.042.042.821.4364.23
1金华市婺城区鹏荣文印社33.036.031.030.043.034.625.059.6
1金华市龙品堂广告有限公司32.033.037.033.039.034.818.7553.55
1杭州御创广告装潢有限公司31.029.033.027.032.030.415.7946.19
标项供应商名称专家1专家2专家3专家4专家5商务技术得分报价得分总分
2浙江众美广告有限公司62.063.061.058.060.060.830.090.8
2浙江风易广告有限公司61.061.065.059.059.061.024.1985.19
2金华市墨轩广告传媒有限公司59.064.062.059.058.060.418.0778.47
2金华市大名广告有限公司59.055.055.053.053.055.020.075.0
2金华市佳禾文化传媒有限公司56.054.056.050.050.053.218.7571.95
2金华大印图文制作有限公司48.544.545.539.544.544.523.0867.58
2金华天宇广告有限公司51.051.049.046.051.049.617.5467.14
2金华市新多彩广告设计有限公司43.038.037.036.040.038.827.2766.07
2金华精鼎广告传媒有限公司48.043.044.042.045.044.421.4365.83
2金华市龙品堂广告有限公司32.033.037.033.039.034.818.7553.55
2杭州御创广告装潢有限公司31.029.033.027.032.030.415.7946.19

标项1 标项2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标项2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按各标项中标价*1.5%*58%计收(无实际中标金额按预算金额为准,不足2000元时按2000元/标项计收),由各标项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标项一:2000元;标项二:2000元。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师范大学
地 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丹光西路518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质疑联系人:翁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9-822931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金华市万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金华市玉泉东路288号3楼
项目联系人(询问):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质疑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质疑联系方式:0579-82583380
3.项目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浙江师范大学采购办
联系人:翁老师
联系方式:13566993659
4. 该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质疑环节,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处理的,可由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向采购人内部设置的采购监督机构反映。 
附件信息: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128.8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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