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 投标报价:10分 设计方案:42分 类似业绩:14分 项目组人员配备:30分 企业奖项:4分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2.2.4 (1) | 投标 报价 评分 标准 | 投标报价(10分) |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30%,35%,40%,45%,50%。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5≤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2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 |
2.2.4 (2) | 设计 方案(42分) | 设计构思 评分 标准 | 总体设计思路与理念理解 (4分) | 对项目总体设计思路和设计理念理解与合理化建议。等级分:(优:4;良:3.6;中:3.2;差:2.8;无:0) |
主要规划条件理解 (4分) | 对项目用地强度指标、交通设计要求、场地与建筑设计等主要规划条件理解与合理化建议。等级分:(优:4;良:3.6;中:3.2;差:2.8;无:0) |
项目功能要求理解 (4分) | 项目功能要求的理解及建议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功能分区合理,流线顺畅,空间营造富有新意;对项目的设计思路把握准确、设计合理。等级分:(优:4;良:3.6;中:3.2;差:2.8;无:0) |
平面布置设计理解 (4分) | 对平面布局的设计思路的理解及设想,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设计思路符合项目要求。等级分:(优:4;良:3.6;中:3.2;差:2.8;无:0) |
建筑风格设计理解 (3分) | 对项目建筑立面理解与合理化建议。等级分:(优:3;良:2.6;中:2.2;差:1.8;无:0) |
建筑节能 (3分) | 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提出切实可行的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等级分:(优:3;良:2.6;中:2.2;差:1.8;无:0) |
项目解读 评分 标准 | 质量保证 (5分) | 质量保证措施完善,对可能出现的质量问题有监控及应对措施。等级分:(优:5;良:4.5;中:4;差:3.5;无:0) |
关键技术 (5分) | 对关键技术问题有深入的表述,解决方案完整、经济、安全、切实可行,措施得力。等级分:(优:5;良:4.5;中:4;差:3.5;无:0) |
保障措施 (5分) | 设计各专业的有机衔接;承诺的工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总体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计划是否合理可行、保障措施是够可靠;对可能出现的进度偏差是否有监控及应对措施等。等级分:(优:5;良:4.5;中:4;差:3.5;无:0) |
合理化建议 (5分) | 重点针对已有的概念设计文件提出合理化建议,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科学可行。等级分:(优:5;良:4.5;中:4;差:3.5;无:0) |
| 注: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得分取所有设计评委评分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
2.2.4 (3) | 资信 业绩 评分 标准 | 投标人业绩(8分) | 企业自2020年1月1日(含)以来承接过单项合同面积在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及以上的公建类设计项目,有一个得 4分,满分8 分。 |
项目负责人业绩(6分) | 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1月1日(含)以来承接过单项合同面积在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及以上的公建类设计项目,有一个得 6分,满分6分。 注:公共建筑工程是指:“包含办公建筑(如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等), 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酒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数据中心、广播用房)、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高铁站、火车站、地铁、汽车站、冷藏库等)”。 a、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必须经审图部门盖章)三者缺一不可,时间、面积均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供,项目负责人业绩还须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 b、项目负责人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的业绩属于变更后的项目负责人,投标人应当提供经建设单位盖章的相关变更证明; c、投标人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允许重复计分; d、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中(设计合同)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项目的工程规模、范围、合同签订时间、合同金额等需要明示的内容,没有明示造成无法打分的业绩不得分。若提供的材料不能证明类似业绩需要明示的内容,则需补充提供经建设单位盖章的书面证明文件。 f、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
2.2.4 (4) | 项目组人员配备 (30分) | 项目负责人1名 | 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的得1分/名;同时具有高级职称的加 1分/名。(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注册证书、职称证书)满分:2分 |
建筑专业人员1名 | 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的得1分/名;同时具有高级职称的加 0.5分/名,具有正高级或研究员级职称的加1分/名;同时具有省级及以上工程勘察设计大师(建筑专业)的加3分/名,最多加3分。(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大师证书,省级及以上工程勘察设计大师可提供行政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的红头发文文件或证书)满分:5分 |
结构专业人员2名 | 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的得1分/名;同时具有高级职称的加 0.5分/名,具有正高级或研究员级职称的加1分/名。(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注册证书、职称证书)满分:4分 |
总图专业人员1名 | 具有注册城乡规划师执业资格的得 1分,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的加1分。(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注册证书、职称证书)满分2分 |
电气专业人员 1名 | 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资格的得2分;同时具有高级职称的加1分。(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注册证书、职称证书)满分3分 |
给水排水专业人员 1名 | 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的得2分;同时时具有高级职称的加1分。(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注册证书、职称证书)满分3分 |
暖通专业人员1名 | 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执业资格的得2分;同时具有高级职称的加1分。(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注册证书、职称证书)满分3分 |
智能化专业(电气智能化专业或电气自动化专业)人员 1名 | 具有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的得1分,具有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正高)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专业以职称证书为准,若职称证书不能反映专业的,专业以毕业证书为准;若职称证书或毕业证书均不能反映相应专业的则不得分),满分2分 |
景观园林专业人员 1名 | 具有工程师技术职称的得1分,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2分。(职称证上有园林绿化或相关专业分类的,提供职称证书;若职称证上无园林绿化或相关专业分类的,但是具有园林绿化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的,提供职称证和相应毕业证书;职称证上无园林绿化或相关专业分类,且无园林绿化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的,提供职称证和从事园林绿化或相关专业资历证明(该证明必须由职称评审所在地职称评审部门所出。所提供材料均不能反映专业的则不得分。)满分2分 |
消防专业人员 1名 | 有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得1分;同时具有中级职称的加0.5分,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注册证书、职称证书)满分:2分 |
造价专业人员1名 | 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原住建部注册造价师视同一级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年限以执业资格证书上签发日至开标当日计算)执业资格的得1分;同时具有高级或研究员级职称的加1分。(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注册证书、职称证书)满分:2分 |
| 注:以上人员均不可兼职,提供以上相关人员职称证书、注册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及近6个月(2023年7月-2023年12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否则不得分。 |
2.2.4 (5) | 其他 因素 评分 标准 | 企业奖项(4分) | 1、企业自2020年1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的公共建筑类项目获得过省级及以上优秀工程勘察设计一等奖及以上每个得1分,二等奖及以下每个得0.5分。满分4分。 |
| 备注 | 注:1、所有项目小组成员及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在职员工,提供近6个月(2023年7月-2023年12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成立的全资下属企业,人员养老保险在所属事业单位缴纳的,必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①所属事业单位性质的证明材料;②所属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缴纳证明;③所属事业单位开具的下属企业人员事业编制的证明文件;④投标人为事业单位成立的全资下属企业的证明文件);若为退休人员须提供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及与投标企业签定的劳动合同;军队或高校从事工程设计的事业编制的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不需要提供养老保险证明,由所在单位提供该人员相关证明材料。 2、国家注册建筑师、国家注册结构师、国家注册结构师、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师(暖通)、国家注册消防工程师、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等人员证书以国家建设部颁发的注册执业证书为准(在有效期内); 工程类高级职称(研究员级(教授级)高级职称)以省级及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职称证书为准(或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授权相关部门或者单位颁发的职称证书,但必须提供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授权书或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备案文件)。 3、设计项目负责人不可以兼任专业设计工程师;各专业设计工程师之间不得互相兼任,如出现兼任的则兼任专业均不得分。 4、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设计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必须经审图部门盖章)三者缺一不可,时间、项目类型、设计内容均以合同为准,合同中未体现的,需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其中“总建筑面积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平方米及以上”认定以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为准,如项目为群体工程,施工图审查合格证面积按各单体工程面积进行累加,满足即可。 5、项目负责人提供业绩证明材料,设计合同中如果未注明项目负责人名字,投标人还需提供有项目负责人签字的该项目施工图的签章栏,否则不予认可。投标人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如为同一个项目,仅计取其中一个最高得分,不重复计分! 6、获奖证明材料须提供设计合同、获奖证明,时间以获奖证明时间为准,项目类型以设计合同内容为准,若设计合同无法体现,以委托人出具的证明为准,否则不予认可;省级及以上奖设计类项是指各省(或直辖市)级及以上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及以上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设计类奖项。投标人奖项和项目负责人奖项如为同一个项目,仅计取其中一个得分,不重复计分。 7、上述各评分项中,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件、设计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证、获奖文件(或证书)、养老保险证明等所涉材料予以证明,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有关证书及文件等证明材料如有特殊原因的(如年审、继续教育、延期)必须由市级及以上相应行业主管部门出具有效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8、投标人开标前将投标所涉资格审查材料、打分材料(支持格式的彩色原件扫描件)录入到诚信库中,如无法从诚信库的链接获取的请上传至“投标所需其它材料”中。开标现场无需提供所涉材料原件(备注:网上打分时,若未及时更新等原因导致证件不再有效或上传图文无法识别的均不予认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