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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河县五百户镇四百户村村民委员会树木出售项目出售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因我村每年路边堆积大量农用垃圾,导致烧死大量树木,经两委干部、村民代表开会讨论决定,将村东南板厂以南路西侧、大渠东坟地、村北、村西下坡部分树木出售。
本项目委托廊坊合创信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现场竞价流程,特制定此方案:
一、项目概况
序号
名称
位置
胸径(寸)
数量(棵)
1
毛白杨树
村东南板厂路口以南路西侧
15
50
12
70
10
50
6
4
小叶杨
村东坟地
12
7
10
30
7
50
5
20
2
杨树
村北
18
19
12
50
8
19
4
1
3
毛白杨
村西下坡
15
5
12
10
8
2
合计
387

1、本项目出售底价为150000元。
2、出售的树木现状见附件,具体情况竞价人可自行踏勘现场,树木砍伐完成后须将残枝剩叶清理干净,否则有权不退还其保证金。
3、竞价人应详细了解出售标的内容,竞价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视为竞价人对标的物现状已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4、实施周期:砍伐证办理成功后2个月内完成全部树木砍伐及现场清理工作。
5、报名对象:香河县四百户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内的成员(单位或个人)(以身份证为准)。
6、付款方式:竞得人应自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村委会签订合同并付清全部款项。
二、保证金
1、保证金金额:45000.00元
2、保证金递交方式:电汇
3、竞价人应由本人银行卡账号一次性汇入下述指定账户(到账时间以银行出具的进账单为准)
户名:香河县农村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账号:05031500000700
开户银行: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河支行
请在备注或摘要处写明:竞价人名称+项目名称(可简写) 
4、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竞价人应缴纳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或未缴纳保证金不得参加本项目竞价环节,保证金以收款方到账时间为准。
三、获取出售方案流程
时间:2024年03月04日至2024年03月15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
1、本人携带身份证和银行卡,个人征信到香河便民服务中心一层1025窗口报名,联系电话0316-8676029。
2、资料审核通过,现场领取出售方案。
3、竞价人应确保电话畅通,香河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在注册登记时会向竞价人打电话获取验证码。若因竞价人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注册登记成功,所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4、竞价方式:本项目采取2轮报价,符合竞价规则的最高报价的竞价人为本项目竞得人。
5、竞价规则
5.1如只有一人参与本项目则采用协议方式出让,采用协议方式出让的,不得违背实质性要求;两人以上参与本项目,按照竞价规则执行。
5.2竞价人的报价应在出租底价150000元的基础上报价,竞价人报价不得低于出售底价,否则作为无效报价,加价基础为1000元的整数倍。竞价人现场填写报价单,现场宣布报价。竞价具体事宜现场宣布。
5.3第一轮有效报价的竞价人均可参与第二轮报价。
5.4竞价应符合下列要求:
(1)每轮报价时长为10分钟,竞价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报价单,过时按无效报价处理。
(2)第二轮报价应高于第一轮报价,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3)如在第二轮报价中最高报价出现相同数额,则最高报价相同数额者进行三次竞价,直至决出一个最高报价。
6、本次竞价会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将作为本项目产生纠纷的法律依据。
7、报价单一经递交,即视为竞价人已行使完毕竞价权。报价无效的,视为竞价人已经失去竞价权,故竞价人请严格按照出售方案要求谨慎、严谨报价。
8、竞价地点:香河县五百户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9、竞价时间:2024年03月18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10、竞价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竞价会,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视为放弃本次竞价资格,其后果由竞价人自行承担。
11、竞得人采伐树木流程应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标准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树木砍伐完成之日止,所有的责任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12、本项目伐木证(采伐许可证)由村委会协助竞得人办理。
13、本项目服务费3000.00元由竞得人现场支付。
四、注意事项
1、无效报价情形:
(1)报价低于出售底价;
(2)报价不符合竞价规则;
(3)报价单上未填写金额;
(4)报价单上未经本人签字的;
(5)未使用本项目规定的报价单的。
2、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竞价过程中扰乱竞价秩序;
(2)未按规定时间缴纳合同金额;
(3)成交后拒绝签订合同。
(4)如果受让方(报名方)在参加项目竞价过程中,恶意竞价或报高价反悔,不履行义务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5)竞价人的竞租保证金在项目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竞得人的竞租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竞得人三个工作日内未签订合同并未将合同价款打入产权中心账户的,因竞得人原因导致项目出现问题的,产权中心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全部由香河县农村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扣除,作为相关的损失。
3、竞价人未参加竞价会的,视为认同竞价结果。
五、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发布媒体:香河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廊坊合创信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官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六、对本次出售项目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香河县五百户镇四百户村村民委员会
地 址:香河县五百户镇四百户村
联系人及电话:贾国齐 13831605228   
名 称:廊坊合创信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廊坊市大厂回族自治县永安小区B型住宅楼11号
联系方式:李海娜 0316-5276072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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