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新港街道困难群众居家用电安全微改造项目公开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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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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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为保障困难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和基本生活权益,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街道对辖内在册“八类人群”住所进行线路隐患排查,对31户存在线路隐患家庭进行线路改造,采用公开采购方式组织采购2024年度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新港街道困难群众居家用电安全微改造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述
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度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新港街道困难群众居家用电安全微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采购
评分方式:综合比选
预算金额:贰拾伍万元内。(人民币小写: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
二、需求情况
(一)困难群众住所线路改造;
(二)困难群众住所用电安全整体优化。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线路改造施工服务资质;
(二)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含零配件等)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有关产品质量认证标准以及合同约定标准且必须是全新的、表面和内部均无瑕疵的原厂正品;
(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五)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六)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按提供的承诺函格式响应)。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七)供货商需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没有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八)供应商必须独立承担本项目服务,不接受联合供应商报名;
(九)供应商需熟悉政务服务。
(十)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要求:
(一)报价单位需按以下要求制作报价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2.本公告第四点第二至七条的相关证明材料(加盖企业公章)。
3.企业简介。
4.《报价书》(加盖企业公章),报价书内容请按照综合比选内容进行编写(参考附件二)。
5.参加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文件的申报企业代表须出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6.申请企业需自备资格审查文件的密封袋,装订成册封面及每页均加盖单位公章,封面注明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本单位将对申请企业提交的资料进行核对,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的,由申请企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以上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报价时间:2024年3月18日至2024年3月20日。
(三)投标文件寄送地址:海珠区江怡路225号。
(四)联系人:唐女士
咨询电话:020-34296290
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街道办事处
2024年3月15日
附件一:申请人声明.doc 附件二:综合比选评分表.docx
一.项目概述
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度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新港街道困难群众居家用电安全微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采购
评分方式:综合比选
预算金额:贰拾伍万元内。(人民币小写: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
二、需求情况
(一)困难群众住所线路改造;
(二)困难群众住所用电安全整体优化。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线路改造施工服务资质;
(二)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含零配件等)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有关产品质量认证标准以及合同约定标准且必须是全新的、表面和内部均无瑕疵的原厂正品;
(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五)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六)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按提供的承诺函格式响应)。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七)供货商需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没有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八)供应商必须独立承担本项目服务,不接受联合供应商报名;
(九)供应商需熟悉政务服务。
(十)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要求:
(一)报价单位需按以下要求制作报价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2.本公告第四点第二至七条的相关证明材料(加盖企业公章)。
3.企业简介。
4.《报价书》(加盖企业公章),报价书内容请按照综合比选内容进行编写(参考附件二)。
5.参加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文件的申报企业代表须出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6.申请企业需自备资格审查文件的密封袋,装订成册封面及每页均加盖单位公章,封面注明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本单位将对申请企业提交的资料进行核对,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的,由申请企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以上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报价时间:2024年3月18日至2024年3月20日。
(三)投标文件寄送地址:海珠区江怡路225号。
(四)联系人:唐女士
咨询电话:020-34296290
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街道办事处
2024年3月15日
附件一:申请人声明.doc 附件二:综合比选评分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