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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金隅红树林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环境污染责任险询比价-延期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延期公告
北京金隅红树林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环境污染责任险询比价
发布时间:2023-12-15 09:00:55
┃ 询比价基础信息
询比价编号:13260000-XJ-2023-0060
采购单位:北京金隅红树林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类别:管理咨询
┃变更事项及内容
原报名截止时间: 2023-12-15 10:00:00
原报价截止时间: 2023-12-15 14:00:00
原咨询截止时间: 2023-12-15 10:00:00
变更为
报名截止时间: 2023-12-19 10:00:00
报价截止时间: 2023-12-19 14:00:00
咨询截止时间: 2023-12-19 11:00:00
┃延期原因
报名供应商不足三家
┃供应商报价要求
其他资质信息: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保证金:元 (电汇附言请注明:询比价编号:13260000-XJ-2023-0060)
保证金收款账户: //
┃详情描述

一、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1、报价单位必须是在中国国内正式注册,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公司(企业)。
2、具有《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二、付款方式
1、出具《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单》后一次性付款。
2、付款前需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服务覆盖范围及要求
1、承保区域: 北京生态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储存/运输/处理/处置危险废物企业)保险地址及外围10公里范围内。
2、保险期限:12个月,自2024年01月01日零时起至2024年12月31日二十四时止。
3、责任限额:
(一)累计赔偿限额:800万元
(二)每次事故赔偿限额:800万元
每人每次赔偿限额:150万元,每人医疗费用赔偿限额5万元
每次事故清污费用赔偿限额:200万元
(三)法律费用:累计赔偿限额:300万元,每次事故赔偿限额:300万元
4、免赔说明:
(一)每次事故财产损失绝对免赔额为2000元或财产损失的5%,两者以高者为准。
(二)每次事故清污费用绝对免赔额为2000元或清污费用的5%,两者以高者为准。
(三)每次事故每人医疗费用绝对免赔额100元。
5、附加条款:

附加条款名称

保额/限额

保险费

免赔说明

1 附加自然灾害责任保险条款
2 自有场地清污费用保险条款
3 附加盗窃抢劫责任保险条款
4 附加雇员人身伤害条款
5 附加精神损害赔偿责任保险
6 附加生态损害赔偿

1 同主险
2 同主险
3 同主险
4 每人每次事故赔偿限额10万元,每人医疗费用责任限额1万元,每次事故及累计赔偿限额为主险最高赔偿限额的10%
5 每人每次事故限额5万元,每次事故及累计限额100万元。
6 同主险

0

同主险

6、特别约定:
兹经双方约定,1)首次投保无追溯期;连续投保的,从第二年投保开始,追溯期自动追溯,但追溯期起始日不应超过首张保单保险期间起始日。追溯期最多不超过5年。
2)承保区域的“保险地址”指被保险人营业或管理区域及其自有车辆运输过程中涉及的区域,包括但不限于承保地址清单中的地址。
(注:本条特别约定适用于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企业。)
3)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为防止事故对第三者造成的损害或损害进一步扩大,在此过程中产生的施救费用,保险人应在施救费用限额内进行赔偿。
4)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环境污染事故,并对公众健康、财产或公共环境形成实质性的、紧迫的威胁时,被保险人为控制污染物进一步扩散采取的紧急行动,在36小时之内所支出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以下简称“紧急应对费用”),       
保险人按照以下约定负责赔偿:
(1)第三方人员应急转移费用(含在施救费用每次事故及累计赔偿限额下进行赔偿)
人员转移安置费用指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后,根据事故的性质和对周边居民的影响程度,对受害人员和受到威胁的人员进行疏散、转移、安置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
人员转移安置费用=转移安置期间发生的住宿费用+安置居民日常生活开支+转移安置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
(2)应急检验、应急监测费用(含在施救费用每次事故及累计赔偿限额下进行赔偿)
应急检验、应急监测费用指检验、监测人员的劳务费用和相关材料、设备使用费等支出。
(3)应急检验费用=(检验人数×检验劳务工资)+检验材料费用+设备使用费。
(4)应急监测费用=(监测人员人数×监测劳务工资)+监测材料费用+监测设备使用费。
5)每次估损金额不超过50万元的责任事故,保险人启用简易案件快速理赔机制,经被保险人与第三者就损失赔偿达成一致,并经保险人同意后进行赔付。
每次估损金额超过50万元(含)的责任事故,经国家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管理部门或具有相关资质的鉴定机构认定,经保险人同意后进行赔付;或由保险人、被保险人和第三者三方协商一致后,保险人进行赔付。
四、合同生效
1、保险公司出具《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单》即视为生效。
五、本次采购公告由北京金隅红树林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代发布,中标后与北京生态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合同。

┃联系人
李晨 / 13611281964
┃监督举报联系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010-60350389
监督举报邮箱:hsljiwei@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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