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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化工甲醇装置驰放气碳综合利用节能减排项目(一期)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中新化工甲醇装置驰放气碳综合利用节能减排项目(一期)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编号:YXZB-2024-00178)
公示结束时间:2024 年 04 月 19 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中新化工甲醇装置驰放气碳综合利用节能减排项目(一期)监理: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 1 名:河南四方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费率:0.61%,质量:合格,工期/ 交货期/服务期:0 天;
中标候选人第 2 名:中基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费率:0.550%,质量:合格,工 期/交货期/服务期:0 天;
中标候选人第 3 名:建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费率:0.590%,质量:合格,工期/交 货期/服务期:0 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河南四方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梁广超/;
中标候选人(中基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张献忠/;
中标候选人(建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姜勇/;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河南四方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完全响应;
中标候选人(中基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完全响应;
中标候选人(建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完全响应;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河南四方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第一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中基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第二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建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第三中标候选人;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本项目公示期:自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之日起 3 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 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 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社保证明)、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
及相关证明材料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 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三、其他
中新化工甲醇装置驰放气碳综合利用节能减排项目(一期)(招标编号:YXZB-2024-00178),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在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 3 号中华大厦 16 层会议室 进行开标、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规定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评审,现就 本次招标的中标候选人公布如下:
一、基本情况
1.1 项目名称:中新化工甲醇装置驰放气碳综合利用节能减排项目(一期)监理
1.2 招标编号:YXZB-2024-00178
1.3 建设地点:获嘉县凤凰大道与华龙街交叉口西南角。
1.4 标段划分:本次工程监理招标分为 1 个标段。
1.5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 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工程结算等)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等全过程监理服务。
1.6 监理服务期限:
施工监理:施工监理服务期限自委托人通知进场工作之日起,至施工单位完成本工程的全部 施工内容(含保修期)。
1.7 质量要求:合格。
二、中标候选人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四方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本项目建安工程费结算评审费的 0.61% 质量要求:合格。
监理服务期限:施工监理:施工监理服务期限自委托人通知进场工作之日起,至施工单位完 成本工程的全部施工内容(含保修期)。
项目总监:梁广超
第二中标候选人:中基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本项目建安工程费结算评审费的 0.550% 质量要求:合格。
监理服务期限:施工监理服务期限自委托人通知进场工作之日起,至施工单位完成本工程的 全部施工内容(含保修期)。
项目总监:张献忠
第三中标候选人:建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本项目建安工程费结算评审费的 0.590% 质量要求:合格。
监理服务期限:施工监理服务期限自委托人通知进场工作之日起,至施工单位完成本工程的 全部施工内容(含保修期)。
项目总监:姜勇
三、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布媒介
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网站上发布。
四、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本项目公示期:自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之日起 3 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 有异议的,可以在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 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社保证明)、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及相 关证明材料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 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五、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新乡广硕化工有限公司
地 址:获嘉县凤凰大道与华龙街交叉口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 3 号中华大厦 19 层 联 系 人:刘红春 汪曦 孙孟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邮 箱:hnyx1909@126.com
2024 年 4 月 16 日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乡广硕化工有限公司
地 址:获嘉县凤凰大道与华龙街交叉口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 3 号中华大厦 19 层 1909 房间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hnyx1909@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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