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灾防范工程项目邢台中心站标准化改造和邢台一般站标准化改造货物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微信分享
关注项目
标讯收藏
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立即查看
|
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业主单位: | 河北省地震局 | 招标代理: | 河北华业招标有限公司 |
---|---|---|---|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05-06 09:00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05-29 14:00 |
巨灾防范工程项目邢台中心站标准化改造和邢台一般站标准化改造货物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巨灾防范工程项目邢台中心站标准化改造和邢台一般站标准化改造货物采购项目招标人为河北省地震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发电机组、交互大屏、监控系统、音频系统等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巨灾防范工程项目邢台中心站标准化改造和邢台一般站标准化改造货物采购 2.2招标范围:发电机组、交互大屏、监控系统、音频系统等,具体详见技术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代理商或生产商; 3.1.2财务要求: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且具有有效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1.3信誉要求: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 3.1.4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5-06至2024-05-10,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25号西清公寓6楼609室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05-29 14:00,地点为河北省邢台市信都区泉北西大街1540号邢台地震监测中心站。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