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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陵县界首镇莲荷村界塘桥危桥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茶陵县界首镇莲荷村村民委员会的茶陵县界首镇莲荷村界塘桥危桥改造工程(委托代理编号:HNPJ-ZZ-3991)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茶陵县界首镇莲荷村界塘桥危桥改造工程 
2、委托代理编号:HNPJ-ZZ-3991
3、项目预算:预算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11元;最高限价626370.39元。
4、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5、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第六章采购需求
7、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伍仟元;
■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壹万贰仟元;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2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1
茶陵县界首镇莲荷村界塘桥危桥改造工程
1项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11
626370.39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的企业;湖南省外企业须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或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
 (2)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任项目总工应具有公路工程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施工员应具有岗位资格证书;专职安全员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准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项目经理1人、项目总工1人、施工员1人、专职安全员1人。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1款要求。
4、中小企业声明函。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7、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能满足本项目《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从2023年11月7 日起至2023年11月13日止,每天08:00-12:00,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湖南浦建招标有限公司(茶陵县犀城大道幸福里小区116号)
3、磋商文件售价:0元/份。
4、获取磋商文件的材料要求: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委托购买的)。
5、本项目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即2023年11月7 日至2023年11月13 日。 
六、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首次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7日15 时00分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3年11月17日15时00分
3、首次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株洲市茶陵县炎帝南路1号茶陵县发展和改革局院内B栋五楼。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或供应商未按本项目磋商通知第三款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七、公告期限
1、本磋商邀请公告在茶陵县人民政府网和茶陵县发展和改革局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从本磋商邀请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磋商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磋商邀请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磋商邀请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疑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邀请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磋商邀请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磋商说明
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茶陵县界首镇莲荷村村民委员会
地  址:茶陵县界首镇莲荷村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浦建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茶陵县犀城大道幸福里小区116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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