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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监管]东银路道路绿化工程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东银路道路绿化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银路道路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关于常熟经开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东银路道路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常开管(2021)13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常熟经开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国有资金。常熟经开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委托常熟市信昌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单位)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东银路道路绿化工程(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始于规划横五路,往东北方向经通莲路、通塘路、通明路等规划道路,止于碧浒路  
2.1.2建设规模:绿化面积合计约385平方米(具体详见施工图纸)。
2.1.3 合同估算价:86.83万元
2.1.4 工期要求: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3年3月1日。
2.1.5其他:无。
2.2 本工程招标范围:绿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含有园林绿化,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项目负责人三类(或以上)证书,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拟承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绿化资质除外)。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6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指项目负责人在投标单位时承接过单项合同造价在68万元或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有效期为:自单位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三年内有效。
3.7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1月17日08时30分至2023年1月29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常熟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平台二期招投标人入口” http://222.92.204.18:778/TPBidder/memberLogin);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若有答疑,以招标文件答疑文件为准):2023年2月13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
5.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绿化单因素评标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发布。
9.其他说明
9.1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证书以常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核发的项目负责人证书为准。
9.2 根据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人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
9.3因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系统维护升级,暂停服务,且全国检察院系统均已暂停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服务工作,故本工程不再要求投标单位提供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承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的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证明。详见苏建招函(2018)17号。
9.4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请各投标人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常熟市分中心”的“下载中心”下载《常熟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
9.5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1.6万元整;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①现金、②支票、③银行保函、④保险公司保函,以上四种保证金形式投标单位只须任选其中一种递交。
10. 联系方式
名  称:常熟经开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常熟市通港路88号7楼
联系人:蒋秋毓
电  话:0512-52776717
招标代理机构:常熟市信昌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常熟市三环东路8号 常熟国际装饰城1幢A4011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 真:0512-52820073
11.本公告发布日期
要求公告发布日期为:2023年1月17日至2023年1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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