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许家湖区域能源中心有机肥加工单元租赁权拍卖公告
微信分享
关注项目
标讯收藏
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立即查看
|
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沂水县许家湖区域能源中心有机肥加工单元租赁权拍卖公告
沂水县许家湖区域能源中心有机肥加工单元租赁权拍卖公告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4年5月28日10时在临沂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中心网上竞价系统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沂水县许家湖区域能源中心有机肥加工单元6年租赁权,起拍价77.25万元/年。 二、展示时间及地点 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日前在标的物所在地公开展示,由竞买人自行踏勘。 三、竞买人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机肥生产销售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四、竞买手续及保证金 有意竞买者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5月27日16时前持有效证件(营业执照、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身份证、公章)到我公司办理竞买手续,方可参与竞买。经审核合格后,有意竞买者于2024年5月27日16时之前,将竞买保证金10万元汇入指定账户后,视为报名成功(本项目竞买保证金采用虚拟子账号,竞买人网上办理成功后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自行查询保证金账号,因竞买人原因无法按时交纳保证金的,责任自负)。 五、特别提醒 1.竞买人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提供虚假材料造成损失的,需承担赔偿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其他法律责任。 2.竞买成功后,买受人不得对受让标的进行转让、转租、分包、变相出卖使用权。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交纳履约保证金20万元,租赁期满后视履约情况不计息退还。 4、本次拍卖佣金按成交价款的5%收取,由买受人承担。 六、公告信息发布平台:山东商报、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其他注意事项:本次公开拍卖的事项如有变更,出让人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咨询电话:0539-2226002;15318586664 地址: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龙家圈街道淮河路9号313 山东鼎茂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5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