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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市骨伤科医院洗涤外包服务合同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货物类合同预览

货物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LYCG-CS-202212100001-1
采购人(全称): 浏阳市骨伤科医院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浏阳洁嘉洗涤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洗涤外包服务   
(3)采购计划编号: LYCG-202212100001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洗涤外包服务 其他服务 服务期一年 1 729654
 合计金额小写: 729654 元
 合计金额大写:柒拾贰万玖仟陆佰伍拾肆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布草洗涤清单
序号 品名 12个月预估数量 单价
1 被套 58995 1.8 106191
2 床单 70000 1.6 112000
3 手术衣 60800 1.6 97280
4 病人服衣 18954 0.5 9477
5 病人服裤 18954 0.5 9477
6 无菌巾 76000 0.6 45600
7 洗手衣 37400 0.45 16830
8 洗手衣裤 37400 0.45 16830
9 工作服衣裤 6077 1.8 10938.6
10 包布 289604 0.6 173762.4
11 中单 118000 1 118000
12 孔被 4400 2.2 9680
13 棉被 1560 2.3 3588
729654

当每年度洗涤总量小于或等于80万件时,洗涤费用按总价包干进行结算,委托经营期内合同总价不调整;当洗涤总量大于80万件时,超出80万件的数量按投标人所报单价进行结算,此价格不随社会洗涤成本的变化而调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因洗涤总数量的变化而导致的价格风险,该风险属于投标人自己应当承担的风险。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1年
3.2 履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3.3.1病房布草及医疗员工制服的收送程序及要求
3.3.1.1乙方每天按约定上午 8:00 ,下午 4:00 以前到甲方医院布草间收取需洗涤的病房布草及员工制服一次 ,并同时将前一次洗涤成品送还甲方,甲方有义务提前将需要洗涤的布草、衣物收集在一起,做好准备工作,以便乙方统一收取。
3.3.1.2乙方保证当次所收洗涤物品在12 小时内全部完成洗涤并准时送还甲方,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及时送到,甲乙双方可电话沟通协商解决。
3.3.1.3乙方送还洗涤好的布草时,由甲方派人按双方约定的验收程序及质量标准进行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必须无条件返工,验收完毕。双方责任人共同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以送货单上注明的类别及数目作为结算依据,双方各持一联。
3.3.1.4甲方需预留一个离布草接收点接近的车位给乙方以便于接送布草。
3.3.2布草接送运输及费用
3.3.2.1所有的布草接送运输及费用均已包含在双方约定的布草洗涤价目中,乙方负责布草接送运输及费用。
3.3.2.2乙方布草接送运输必须符合甲方的院感要求。
3.3.2.3布草接送运输途中的车辆、财产、人员等安全全部由乙方负责。
3.3.3乙方未向甲方提供票据及相关单据,以及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以及履行的证明等资料而影响付款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60804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甲方按乙方约定的价一次格,每月与乙方结算,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60804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甲方按乙方约定的价一次格,每月与乙方结算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60804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甲方按乙方约定的价一次格,每月与乙方结算
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60804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甲方按乙方约定的价一次格,每月与乙方结算
第5次分期支付金额为60804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甲方按乙方约定的价一次格,每月与乙方结算
第6次分期支付金额为60804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甲方按乙方约定的价一次格,每月与乙方结算
第7次分期支付金额为60804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甲方按乙方约定的价一次格,每月与乙方结算
第8次分期支付金额为60804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甲方按乙方约定的价一次格,每月与乙方结算
第9次分期支付金额为60804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甲方按乙方约定的价一次格,每月与乙方结算
第10次分期支付金额为60804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甲方按乙方约定的价一次格,每月与乙方结算
第1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60804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甲方按乙方约定的价一次格,每月与乙方结算
第1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6081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7,说明:甲方按乙方约定的价一次格,每月与乙方结算
4.2 收款账户: 浏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淳口支行(浏阳洁嘉洗涤有限公司:82010200000538219)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5.2.1月重洗和返回缝补的数量不超过当月洗涤总量的5%,不能影响临床使用,否则按合同约定罚款;
5.2.2医用织物洗涤消毒应符合WS/T508-2016《医院医用织物洗涤消毒技术规范》;
5.2.3.1织物洗涤的质量要求
序号
医疗织物类别
质 量 标 准
1
服装类
洁净无污渍,颜色鲜艳,无明显褪色,无破损,无掉色,无脱线,衣领、袖口、裤边熨烫整齐,线条清晰,对襟匀称,棱角分明
2
被服类
干净无血渍,无可除污渍和明显印渍,缝补规范整齐,拉链、搭扣、被服扣带作用正常,无破损,脱线,边角对熨平整,打包整齐。
3
巾 类
干净无血渍,无明显可除印渍,缝补整齐,无发纱、断纱,无爆窿,不起球,手感柔软,不发黄,色泽白净。
4
其他大件
缝补整齐,熨烫平整,打包整齐,菌落数达标,无明显可除印渍,干净鲜艳。

5.2.3.2病房布草质量要求:清洗干净、无污渍残留;熨烫平整、挺括、外观无变色、串色、脱色及颜色发灰等现象;无残留异味;无因洗涤原因造成的织物发硬、起毛、划伤、破损;成品按规格整理叠好。
5.2.3.3医疗员工制服质量要求:清洗干净、无残留污迹;熨烫平整、挺括、烫迹分明;制服外表自然平服、基本无皱折、无明显变形;外观无变色、串色、脱色现象;无残留异味;无因洗涤原因造成的织物发硬、起毛、划伤、破损;纽扣饰物完整无缺失。
5.2.3.4乙方需保证布草洗涤质量达到医院的使用标准,并有义务使用最优工艺和原料维护织物,以延长其使用寿命,不得使用任何有害人体健康的洗涤设备和原料,前次所洗涤布草,衣物经甲方确认无法清除或有残留的污渍不得做为验收标准。
5.2.4验收院感要求:送还布草细菌总数≤200cfu/100cm2; 致病微生物不得检出。每季度向医院方提供洗涤物品合格PH值检查报告。
5.2.5布草的洗涤寿命次数要求,纯棉布草不低于60次,涤棉混纺布草不低于80次;月重洗和返回缝补的数量不超过当月洗涤总量的5%。
5.2.6回访要求
①每季度回访的科室/医院各科室总数×100%=90%;
②每月定期对各投诉科室做出一次跟踪回访;
③根据回访时收集的意见进行改进;
5.2.7洗涤工艺流程及要求
5.2.7.1洗涤服务工艺流程:
(1)科室(或病室)分类收集————(2)打包——(3)运输——(4)分类——(5)浸泡——(6)杀菌——(7)预洗涤——(8)脱水——(9)主洗涤——(10)漂洗脱水——(11)烘干——(12)检查缝补——(13)熨烫——(14)折叠——(15)装袋——(16)打包密封贮存——(17)消毒专车运输——(18)送交科室或病室;
5.2.7.2厂房(车间)布局和消毒监控措施:
布局合理,洁污分开,应分清洁区和污染区,各区室通风良好。污染衣被未经洗涤不得进入清洁通道及清洁区。
①清洁区:指晾晒、烘干、熨烫、缝补、折叠、储存、发送洗净衣被触及办公场所;
②污染区:指收集、分捡、清点、处理及清洗布类的区域;
③衣服被单收集袋每次重复使用前必须进行清洗消毒,若为不耐热而耐用的传染性的污衣袋,可用含1000mg/L有效氯溶液浸泡30—60分钟,收集结核病人衣被也可用含500—1000mg/L有效氯溶液浸泡消毒1—2小时;
④运输车辆洁、污分开,分别用于接收与发送,标志明确。每日接衣后及送衣前均用250㎎/L有效氯溶液擦拭消毒;接运传染病人医疗织物类及有明显污染衣被后的推车用1000mg/L有效氯溶液擦拭消毒;
⑤洗衣机(池)应分一般病人和感染病人(传染病人)专用机(池),每次洗衣后。特别是处理污染或传染性衣被后,应用90℃以上的热水或用500—1000mg/L有效氯溶液擦洗消毒;
⑥洗衣房环境应保持清洁、整齐、干净。污染区上班时开窗通风,减少热雾,下班时地面用500mg/L有效氯或有效溴的消毒剂溶液拖地1次;清洁区上班时通风开窗1次,清水擦拭桌、椅、工作台面、地面,下半时关闭门窗,减少灰尘和风沙,地面用清水拖擦1次;
⑦洗衣房工作人员工作前后,特别是处理污染或传染性衣被时,必须用肥皂流水洗手、戴手套,工作完后也应用流水洗手并用0.5%氯已定乙醇溶液消毒;污染区的工作人员工作时应穿工作服,工作完后脱下工作服,工作服每日换洗1次,离去时应淋浴。压烫、折叠衣被的工作人员不能患有化脓性皮肤病;
⑧定期做好仪器设备的检修、保养、维护工作,以便工作顺利进行;
5.2.7.3具体工作内容和要求:
①收集:受托人每天在约定的时间进入招标人临床、门诊各科室、病室、收集各类医疗织物、预洗涤物;织物要求有专用的织物袋进行收集,织物袋有标识并按颜色区分;有不同专车,分别收集清洁布类和污染布类,标志明确,严禁混装。严禁在病房内清点处理传染病人衣物,一次性使用的手套用后焚烧;可重复使用者,应在洗衣机中用90℃以上热水消毒25分钟;
②打包:按照院感要求,对所有需回收的污染织物密封打包,再装车回收(打包所需的指示卡、封包胶带的由洗涤公司自行采购且费用自理);
③运输:每天按时用汽车运输至洗涤厂(车间):
④分类:按医疗织物颜色、感染类、非感染类,是否需要浸泡等进行分类;
⑤浸泡:分感染池、非感染池、颜色、人工去污渍等处理;
⑥消毒:250mg/L有效氯溶液浸泡消毒(先拌匀后浸泡期为30分钟);
⑦预洗涤:各分类在主洗前须进行预洗,分感染类、非感染类、带血水分泌物、工作服医疗织物类等,根据洗涤数量、高温、高水位、洗衣粉预洗,时间在20分钟以上;病人衣被和工作人员的工作衣服必须分机或分批洗涤;传染病人(病毒性肝炎、结核等)的衣服应专机洗涤,无条件时也应先洗工作人员的工作衣服,依次再洗一般病人衣被、污染衣被,最后洗传染病人的衣被,严禁混洗;
⑧脱水:须甩干再进行主洗涤;
⑨主洗涤:低水位洗涤(医疗织物分类数量按第8条预洗涤要求进行,再按下列程序操作);
A、升温至40度,用强力洗衣粉、解离子乳化剂,时间5分钟;
B、升温至70度用氯漂粉、彩漂粉,时间3分钟;
C、升温至90度,时间30分钟;
D、加冷水降温至40度排水;
⑩漂洗排水:
A高水位漂洗5分钟,降温至40度——脱水;
B高水位漂洗5分钟,降温至30度——脱水;
C高水位漂洗5分钟(加冰醋酸或中和酸等)——脱水。
⑾烘干:用蒸气或电热烘干机将脱水后的洁净洗涤物烘干;
要求:工作服、洗手衣裤、感染类、非感染类须分批操作进行;
⑿检查缝补:洗涤烘干后的医疗织物类,脱线、补丁、服装掉扣、拉链损坏等需及时修理、缝补。(服装、医疗织物每单件在3个布丁以下,缝补面积不超过该单件医疗织物面积的十分之一(要求同上);
⒀熨烫:用蒸气烫平机和电熨斗,熨烫医疗织物、服装等,使每件医疗织物整齐均称、棱角分明(要求同上);
⒁折叠:按各医疗织物、服装类符合贮放规格、式样要求;(要求同上);
⒂装袋:对已折叠好,经消毒后的医疗织物、服装,必须进行严格密封包装运输;
⒃打包密封贮存:经消毒后的医疗织物、服装类按科室或品名密封打包贮存待运;
⒄消毒专车运输:运送洗涤后干净医疗织物的车辆须用250mg/L有效氯溶液擦拭;
⒅送交科室:经消毒后的不锈钢干净运输专车及时送至各科室、部门, 科室进行登记和质量验收。
5.2.8收集、运送要求
5.2.8.1中标方需具备接送货物车辆运输条件,需为采购方的被服洗涤业务提供足够的运输车辆,车辆须配有流动式或固定式紫外线杀菌灯,每趟车必须清洗、消毒,清洁车与污衣车必须严格区分。车辆进入医院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各项规定。
5.2.8.2收、送被服手推车区分,收污物车必须全封闭,每天清洗、消毒。
5.2.8.3收污被服及送干净被服的布袋或包布须颜色区分并每次洗涤、消毒。
5.2.8.4不合格的布草必须无条件返工
5.2.8.5医疗织物每天收发一次,不影响临床使用;下收下送次数:要求每天(包括节假日)上午收送一次,下午根据科室需求增加收送次数。每天在规定的时段下收下送,收送时段及次数可根据医院要求协商调整。
5.2.8.6收污衣人员需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如穿戴防护服、手套、口罩、帽子等。
5.2.8.7收送记录数量要求及对账程序:中标方每日按时按量收送被服给院方,采购方和中标方均应在每日的<洗衣交接单>上签字认可,并以此作为每月月终统计被服洗涤总量及结算费用的依据。
5.2.9厂区环境及设备要求
5.2.9.1招标方有权对中标方的洗涤场所及洗涤流程进行不定期的检查。
5.2.9.2厂区需具备有关部门认定的污水排放许可证明。
5.2.9.3内部布局合理,分污染区、清洁区、整理区、存储区,区域划分明显并严格依照国家卫计委2016年颁发的WS/T508-2016《医院医用织物洗涤消毒技术规范》生产流程从污到洁,不逆行的规范布局。
5.2.9.4洗涤生产能力充足并有足够的单机,可供医务人员及病人各类衣物专机专洗。
5.2.9.5洗衣机卫生清洁,洗涤功能、程序合理安全,洗涤化料达标,对衣物损伤小。
5.2.9.6洁、污布草进出通道完全隔离并依照由污到洁流程不可逆设置;生产区人和物进出通道分开设置;洁、污区人员进出通道分开设置。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浏阳市骨伤科医院洗涤服务监管考评标准
日期:
项目
服 务 质 量 标 准
分值(分)
监 管 考 评 标 准
备注
得分(分)




100

①洗涤部工作人员每天应按时
到医院各科室及职能部门收集需要洗涤的工作服、床单、被套并作好登记。
②物品交接至科室的数量准确性。
③您对洗涤部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是否满意?
④您对您所接触的衣物、床单、
被套是否有血迹、污迹,清洁、干净程度是否合格。
⑤您所接触的衣物、床单、被套
破损了,洗涤部工作人员是否及
时进行缝补、钉纽扣加带?
⑥洗涤后的物资院感科进行监
测是否合格?
⑦医院抽检小组每月到洗涤部现场检查洗涤、消毒、熨烫流程是否合格?
15分
15分
15分
15分
15分
15分
10分
未按时收集扣5分。
一处未作好登记扣2分。
丢失一件,每件扣1分
满意度低于95%每少1分扣1分。
一次不合格扣2分。
发现一次未做扣3分
不合格扣10分
一处不合格扣3分
每周不定时抽查二次。
交接应有记录。
每月做一次满意度调查。
根据科室反映情况及抽检情况。
根据科室反映情况及抽检情况。
根据院感科每月出具的监测报告。(如监测不合格视为当月考评为不合格)
根据现场检查情况。

总分

注:90分以下为不及格,考评不及格一次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进行约谈后由成交供应商出具书面整改意见书;累计两次考评不及格,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违约金2000元;累计三次考评不及格,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抽检小组成员签字:

回访要求:①每季度回访的科室/医院各科室总数×100%=90%;
   ②每月定期对各投诉科室做出一次跟踪回访;
   ③根据回访时收集的意见进行改进;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布草的洗涤寿命次数要求,纯棉布草不低于60次,涤棉混纺布草不低于80次;
2.洗涤后的布草,按国家卫生部门颁布的标准验收;
3.布草的验收标准
①中标人员工收送医疗布草时不得进入甲方主要场所,如遇特殊情况需进入时,应遵守、服从甲方有关规定,违反者将如同甲方员工同等处罚;
②中标单位送货、收货车辆必须遵守院方车辆管理,中标单位的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且遵守院方疫情管理。
③中标人员应在甲方医疗区域内(本部)安排专门工作人员收送甲方各科室布草。根据甲方布草洗涤量的多少,确保每天的布草收送交接,并与甲方科室工作人员核对布草洗涤清单,双方签字确认,如有遗失必须照物件原价赔偿。
④中标人不得拒洗合同响应的各类传染病病人的布草,如违反,甲方有权终止合作。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1%(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1.中标人供应的洗涤物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标准,满足各级医疗行政部门对院感及洗涤质量的各项要求,如因洗涤而产生的医疗布草不达标所引起的纠纷和赔偿及政府罚款由洗涤公司承担;
2.中标人每年须进行2次由第三方检测机构组织的布草菌落检测并出具权威的检测报告,并且院方对中标方的洗涤产品将进行不定期的抽检,若因中标人违反医疗机构洗涤流程,造成布草菌落数超标,或者院感问题,中标人负全部责任,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和要求赔款。
3.中标人员工收送医疗布草时不得进入甲方主要场所,如遇特殊情况需进入时,应遵守、服从甲方有关规定,违反者将如同甲方员工同等处罚;
4.中标单位送货、收货车辆必须遵守院方车辆管理,中标单位的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且遵守院方疫情管理。
5.中标人员应在甲方医疗区域内(本部)安排专门工作人员收送甲方各科室布草。根据甲方布草洗涤量的多少,确保每天的布草收送交接,并与甲方科室工作人员核对布草洗涤清单,双方签字确认,如有遗失必须照物件原价赔偿。
6.中标人不得拒洗合同响应的各类传染病病人的布草,如违反,甲方有权终止合作。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浏阳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2023年1月13日 生效
11.其他条款 1、本合同期满,续签合同时,价格涨幅不得超过5%;
2、乙方每年免费为甲方洗涤工作区域内窗帘一次(不包括拆装)
3、双方所约定的洗涤标准为2017-6-1 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医院医用织物洗涤消毒技术规范》。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浏阳市社港镇新光社区汉兴街7号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浏阳市淳口镇淳农路370号

法定代理人: 李冬敏 法定代理人: 曹银汉

委托代理人: 陶功林 委托代理人: 聂双柳

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 0731-83346878

传真: 0731-83545888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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