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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街道综合执法大队关于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街道综合执法大队违法建设拆除的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街道综合执法大队违法建设拆除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8 日 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RQZX2023-Y-C-001-001
2.项目名称: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街道综合执法大队违法建设拆除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人民币大写伍拾捌万捌仟伍佰元整(¥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
最高限价:65元/平方米,超过此价格按无效标处理。
5.采购需求:
5.1服务范围:工作量预估9053.84平方米;最终按实际工作量结算。最终按实际工作量*成交单价结算。
5.2服务内容及要求:拆除的违法建筑及硬化地坪(包括楼梯等设施但不含店招),每平方米按照单面墙计算。违法建筑主要是指违反规划或其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等规定进行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及楼梯等相关设施(但不含店招);硬化地坪主要是指违反土地或者其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等规定承载违法建筑的硬化地面。
5.3人员组织及配备:人员按采购单位实际需求确定。要求:身体健康,管理人员1人及必须配备安全员、电工、焊工。
5.4投入设备:电锤、电镐、发电机、气割工具、脚手架、吊车、平台车、卡车、三轮电瓶垃圾运输车等车辆专用设备,以及拆除违法建筑及硬化地坪等恢复原状服务项目的其它工具。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一年。合同终止条件为服务期限截止或合同签订后按实结算合同金额达到预算金额(二者中以先到者为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3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4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特殊情况外)。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11月16日至2023年11月23日。
2.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平台。
3.方式:供应商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
“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系统”,根据提示,在公告页面右侧“文件领取”列表下载招标(采购)文件,下载文件日期即为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的日期。
4.本项目为网上招投标项目,投标人应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园区采购系统、线上获取采购文件,线上获取更正(补充)文件、对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线上递交投标文件;应使用“苏州园区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未按要求线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5.电子营业执照办理及使用指南:
电子营业执照办理及“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系统”操作手册详见“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引”―“采购类——苏州工业园区电子招投标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栏目。
遇到无法申领电子营业执照的情况,供应商应拨打电子营业执照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或者APP中技术支持人员电话咨询,当得到答复确非投标单位自身原因导致时,请及时与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2-66605055(时工)、0512-66605630(盛工)、66605052(谢工)。经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查确认后,供应商可办理CA证书并先至交易中心进行相关系统设置,再进入平台完成交易。电子营业执照及CA证书办理及使用指南详见“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指引”―“采购类——苏州工业园区电子招投标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栏目。
考虑到熟悉电子营业执照操作(特殊情况下,可能需办理使用CA证书)需要一定的时间,请提早准备以免耽误采购活动。
6.售价:本项目免费下载电子磋商文件。
7.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视为未参加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投标人资格条件或获取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投标人权益受损的除外。
8.更正(补充)公告及附件的获取: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更正(补充)公告,同时在园区采购系统“我的项目-项目流程-答疑文件”中下载更正(补充)资料,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所造成的响应失败或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9.技术支持
9.1招投标工具及电子招投标平台技术支持:新点客服服务时间及方式
8:00-21:00 X7天
客服电话:4009980000
电话:0512-66605609
手机:15151408200
9.2网络中断故障技术支持: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时间及方式
8:00-21:00 X7天
电话: 0512-66605052
手机: 17315885859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8日 9:30整(北京时间)
2.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楼 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方式:响应文件网上递交,不需要现场参加采购活动,不需提供纸质标书。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11月28日 9:30整(北京时间)
2.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楼 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线上参加(观看)开启会方式:在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点击“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登录”进入交易系统,点击“我的项目”,找到对应项目,点击“项目流程”---“不见面开标”,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本项目采用电子网上招投标,供应商应线上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线上获取更正(补充)文件、对投标(响应)文件进行电子签章、线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请使用“苏州园区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详见“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引”―“采购类——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及操作手册-供应商”栏目。使用指南见苏州工业园区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未按要求线上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即为未递交投标(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请查阅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2.评审结果会在评审结束的同时通过采购系统和手机短信告知供应商。手机号选自采购系统“文件领取信息”模块中供应商填写的联系电话,此号码可修改,以信息发送时该处保存的号码为准,请供应商确保该手机号评审当日通讯畅通,否则导致的对供应商不利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本公告同时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
4.苏州工业园区财政审计局监督电话:0512-66681110。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街道综合执法大队
地    址:苏州工业园区钟园路755号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苏州瑞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高新区玉山路145号秀水苑5幢东门二楼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苏州瑞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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