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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昆明卷烟厂2023年联合工房屋顶增加消火栓、钢格栅夹层增加消火栓及应急照明项目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编号:GXTC-C-2329055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昆明卷烟厂2023年联合工房屋顶增加消火栓、钢格栅夹层增加消火栓及应急照明项目已由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招标代理机构为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昆明卷烟厂2023年联合工房屋顶增加消火栓、钢格栅夹层增加消火栓及应急照明项目。
2.2项目地点:昆明市五华区红锦路366号。
2.3工期要求:总工期12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下达的开工令为准。该工期要求包含国家及云南省规定的节假日及工程设备材料的供货周期等。本项目有阶段性施工的可能,开工后,现场不具备施工条件的天数不计入工期。
2.4招标范围:昆明卷烟厂联合工房屋顶增加消火栓、钢格栅夹层增加消火栓及应急照明,具体招标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5质量标准:符合招标文件技术标准、要求以及国家或行业现行的验收标准与规范。
2.6场地条件:已具备施工条件。
2.7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9预算金额(含税):约136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有效存续,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证照。
3.2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
3.3人员配备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为机电工程),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证书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并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任意连续六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施工期间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且不得兼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管理人员(提交承诺书)。
    (2)专职安全员:拟派往本项目的人员还须包括(但不限于)专职安全员1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拟派专职安全员须具备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并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任意连续六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3)拟派往本项目的人员中至少2人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高空(处)作业)。拟派高空作业人员须具备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并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任意连续六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注:以上三类人员不得兼任。
3.4信誉要求
(1)投标/响应单位自 2020 年1月1日至今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响应单位需提交承诺)
(2)投标/响应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被正式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或中国烟草总公司转发的行业其他工商企业、云南中烟“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由招标人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审查)
(3)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已被移出的除外)。(由招标代理机构开标当天上网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审查)
(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由招标代理机构开标当天上网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审查)
(5)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由招标代理机构开标当天上网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审查)
   3.5其他要求
(1)提供符合要求的《廉洁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
(2)提供符合要求的《与招标人/采购人干部职工不存在关联关系的承诺书》,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条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投标单位须提供承诺书,同时,由招标代理机构开标当天在“天眼查”上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审查)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由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现场获取或邮购获取。
(1)现场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拟派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并携带以下资料至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云南省昆明市滇缅大道西城时代A5地块B座28楼2808室)获取招标文件:
①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若法定代表人获取招标文件时);
④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若委托代理人获取招标文件时)。
(2)邮购获取(通过邮件发送资料获取招标文件,无需到现场):请将获取招标文件资料(现场获取招标文件资料的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并在正文备注XX单位,获取XX项目招标文件,收件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招标代理公司工作人员确认获取招标文件资料后会及时处理,将文件费账户等信息回复在邮件中,若当天未收到邮件回复,请致电招标代理公司。另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报项目的项目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文件获取不成功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文件费发票为电子发票,招标文件获取成功后招标代理会发送到获取招标文件单位邮箱,若开标前未收到文件费发票,请及时联系招标代理。
4.2招标文件售价:300.00元/份,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云南省昆明市滇缅大道西城时代A5地块B座28楼2808室)。
4.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2月7日至2023年 12月 14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4年1月3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昆明市滇缅大道西城时代A5地块B座28楼2808室)。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官网”、“中国烟草总公司官网”、“元博网(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红锦路367号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楼10层1003
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联络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滇缅大道西城时代A5地块B座28楼2808室(云南分公司)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日期:2023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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