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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宁县人民医院使用后未被污染输液袋(瓶)回收处置服务招标项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关于使用后未被污染输液袋(瓶)回收处置服务招标公告(二次)
 
因工作需要,经报院领导批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我院使用后未被污染输液袋(瓶)回收处置服务实行公开招标,现将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内容及采购需求
1、项目名称:阜宁县人民医院使用后未被污染输液袋(瓶)回收处置服务招标项目
2、服务周期:二年。
    二、投标人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完善设施条件,切实加强管理,保护环境,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依苏卫医政〔2017〕58号等文件要求,安排专人到科室收集,转运至指定暂存点,定期清运回收且全程完善交接记录,并免费提供未被污染输液瓶(袋)回收所需的耗材。
2、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采购项目要求的企业;持有效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采购人谢绝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招标报名:
凡符合上述资质要求的企业均可参加,请携带下列资料至阜宁县人民医院北院区五楼后勤服务中心孙主任处报名: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关于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回收处置项目的批复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以上所有报名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其封面应注明项目名称、投标申请人名称、地址、电话,并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5月27日17:30(工作日上午7:30-11:00,下午14:30-17:30),招标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四、评标办法:回收价高者中标法。
五、标书要求:一正二副。
本次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两千元整现金方式缴纳(用信封密封,并在封袋上注明单位名称)。履约保证金壹万元整。  
 联系人:孙先生,联系电话15261921515                           
 阜宁县人民医院  
                                                             2024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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