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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市实验学校食堂食材统一采购及配送项目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安宁市实验学校食堂食材统一采购及配送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安宁市实验学校食堂食材统一采购及配送项目33c3f351-02f9-442f-a896-94e78d880668
资金来源: 国资 % 自筹 100.0% 贷款 % 外资 % 33c3f351-02f9-442f-a896-94e78d880668
建设规模: 预估采购规模约3100000.00元/年(以实际发生量为准)。33c3f351-02f9-442f-a896-94e78d880668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综合交易 工程类型: 货物采购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安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4-05-16 16:3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安宁市政务服务管理局(0871-68727718)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安宁市实验学校 经办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办公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国皓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经办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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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 1
标段编号: ZH530100202400114001001
标段名称: 安宁市实验学校食堂食材统一采购及配送项目(一标段)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4-05-23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06-12 09:00
开标地点: 安宁开标室1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90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对学校食堂所需食品原材料(肉、蛋、禽、面粉、大米、油、各类蔬菜、干货及调味品等)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配送地点:安宁市实验学校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企业、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须持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其他: 1.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企业、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须持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1年(2021年-2023年中任意1年)有效的财务报表(注:成立时间不满三年的,提供注册期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不需要提供)。
3.履约能力要求:①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②每批配送货物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招标人要求,提供承诺书;
③从业人员须持有县级及以上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卫生部门批准的承担预防性健康检查的卫生机构出具的有效健康证,提供承诺书;
4.信誉要求:①参加此次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此次投标活动前3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声明中包含本次采购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②投标人信用良好;并在“信用中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的不良情况。(提供相关网页截图)。
5.其他条件: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②本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所有标段(或选择其中任意一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个标段;评标顺序为标段顺序,已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可以参与其他标段评标,但不再参与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排序。
③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否缴纳保证金:

标段 2
标段编号: ZH530100202400114001002
标段名称: 安宁市实验学校食堂食材统一采购及配送项目(二标段)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4-05-23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06-12 09:00
开标地点: 安宁开标室1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80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对学校食堂所需食品原材料(肉、蛋、禽、面粉、大米、油、各类蔬菜、干货及调味品等)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配送地点:安宁市实验学校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企业、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须持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其他: 1.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企业、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须持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1年(2021年-2023年中任意1年)有效的财务报表(注:成立时间不满三年的,提供注册期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不需要提供)。
3.履约能力要求:①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②每批配送货物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招标人要求,提供承诺书;
③从业人员须持有县级及以上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卫生部门批准的承担预防性健康检查的卫生机构出具的有效健康证,提供承诺书;
4.信誉要求:①参加此次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此次投标活动前3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声明中包含本次采购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②投标人信用良好;并在“信用中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的不良情况。(提供相关网页截图)。
5.其他条件: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②本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所有标段(或选择其中任意一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个标段;评标顺序为标段顺序,已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可以参与其他标段评标,但不再参与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排序。
③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否缴纳保证金:

标段 3
标段编号: ZH530100202400114001003
标段名称: 安宁市实验学校食堂食材统一采购及配送项目(三标段)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4-05-23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06-12 09:00
开标地点: 安宁开标室1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70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对学校食堂所需食品原材料(肉、蛋、禽、面粉、大米、油、各类蔬菜、干货及调味品等)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配送地点:安宁市实验学校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企业、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须持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其他: 1.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企业、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须持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1年(2021年-2023年中任意1年)有效的财务报表(注:成立时间不满三年的,提供注册期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不需要提供)。
3.履约能力要求:①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②每批配送货物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招标人要求,提供承诺书;
③从业人员须持有县级及以上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卫生部门批准的承担预防性健康检查的卫生机构出具的有效健康证,提供承诺书;
4.信誉要求:①参加此次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此次投标活动前3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声明中包含本次采购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②投标人信用良好;并在“信用中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的不良情况。(提供相关网页截图)。
5.其他条件: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②本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所有标段(或选择其中任意一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个标段;评标顺序为标段顺序,已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可以参与其他标段评标,但不再参与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排序。
③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否缴纳保证金:

标段 4
标段编号: ZH530100202400114001004
标段名称: 安宁市实验学校食堂食材统一采购及配送项目(四标段)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4-05-23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06-12 09:00
开标地点: 安宁开标室1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70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对学校食堂所需食品原材料(肉、蛋、禽、面粉、大米、油、各类蔬菜、干货及调味品等)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配送地点:安宁市实验学校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企业、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须持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其他: 1.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企业、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须持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1年(2021年-2023年中任意1年)有效的财务报表(注:成立时间不满三年的,提供注册期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不需要提供)。
3.履约能力要求:①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②每批配送货物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招标人要求,提供承诺书;
③从业人员须持有县级及以上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卫生部门批准的承担预防性健康检查的卫生机构出具的有效健康证,提供承诺书;
4.信誉要求:①参加此次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此次投标活动前3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声明中包含本次采购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②投标人信用良好;并在“信用中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的不良情况。(提供相关网页截图)。
5.其他条件: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②本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所有标段(或选择其中任意一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个标段;评标顺序为标段顺序,已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可以参与其他标段评标,但不再参与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排序。
③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否缴纳保证金: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安宁市实验学校食堂食材统一采购及配送项目(二标段)招标公告.doc2024-05-16 16:00:15
2安宁市实验学校食堂食材统一采购及配送项目(一标段)招标公告.doc2024-05-16 15:59:59
3安宁市实验学校食堂食材统一采购及配送项目(四标段)招标公告.doc2024-05-16 16:00:41
4安宁市实验学校食堂食材统一采购及配送项目(一标段)招标公告.pdf2024-05-16 15:59:53
5安宁市实验学校食堂食材统一采购及配送项目(三标段)招标公告.pdf2024-05-16 16:00:22
6安宁市实验学校食堂食材统一采购及配送项目(二标段)招标公告.pdf2024-05-16 16:00:10
7安宁市实验学校食堂食材统一采购及配送项目(三标段)招标公告.doc2024-05-16 16:00:28
8安宁市实验学校食堂食材统一采购及配送项目(四标段)招标公告.pdf2024-05-16 16:00:36


温馨提示: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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