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医药学院总医院超声手术系统(超声骨刀)、医用B型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包2)合同公告
微信分享
关注项目
标讯收藏
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立即查看
|
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湖南医药学院总医院超声手术系统(超声骨刀)、医用B型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包2)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 2024-01-22
湖南医药学院总医院超声手术系统(超声骨刀)、医用B型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包2)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01月22日
采购合同编号:怀财采计:202310234
采购人(全称):湖南医药学院总医院(甲方)
供应商(全称):江西健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湖南医药学院总医院超声手术系统(超声骨刀)、医用B型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
(2)采购项目名称:湖南医药学院总医院超声手术系统(超声骨刀)、医用B型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怀财采计:202310234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项目内容:医用B型超声诊断仪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
合同金额大写:壹佰玖拾柒万玖仟贰佰元整
(2)具体标的如下: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内将货物交付给甲方
地点:湖南医药学院总医院指定科室
方式:详见合同附件
四、付款方式
设备安装验收合格入库后,甲方根据乙方有效合法票据向怀化市财政局提交付款申请,经怀化市财政审核后,由怀化市财政从中央预算资金列支向乙方付合同款。单合医疗设备价格≥3万元或一批设备≥5万元按照验收合格入库后支付合同款项90%,其余款项一年后付清。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捌份,甲方执柒份,乙方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合同主体
甲 方:湖南医药学院总医院
法定代表人:文建平
委托代理人:/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 址:湖南省怀化市锦溪南路144号
开户行:/
帐 号:/
乙 方:江西健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栢颖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地 址:江西省宜春市铜鼓县永宁镇定江西路3230号1楼
开户行:/
帐 号:/
十、其他补充事宜:无
公告日期: 2024-01-22
湖南医药学院总医院超声手术系统(超声骨刀)、医用B型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包2)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01月22日
采购合同编号:怀财采计:202310234
采购人(全称):湖南医药学院总医院(甲方)
供应商(全称):江西健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湖南医药学院总医院超声手术系统(超声骨刀)、医用B型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
(2)采购项目名称:湖南医药学院总医院超声手术系统(超声骨刀)、医用B型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怀财采计:202310234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项目内容:医用B型超声诊断仪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
合同金额大写:壹佰玖拾柒万玖仟贰佰元整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 参数/技术说明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合同金额 (元) |
1 | 江西健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彩色多普勒 超声系统 | 否 | 详见招标文件 | 深圳迈瑞 | Nuewa R9S | 1 | 套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内将货物交付给甲方
地点:湖南医药学院总医院指定科室
方式:详见合同附件
四、付款方式
设备安装验收合格入库后,甲方根据乙方有效合法票据向怀化市财政局提交付款申请,经怀化市财政审核后,由怀化市财政从中央预算资金列支向乙方付合同款。单合医疗设备价格≥3万元或一批设备≥5万元按照验收合格入库后支付合同款项90%,其余款项一年后付清。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捌份,甲方执柒份,乙方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合同主体
甲 方:湖南医药学院总医院
法定代表人:文建平
委托代理人:/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 址:湖南省怀化市锦溪南路144号
开户行:/
帐 号:/
乙 方:江西健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栢颖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地 址:江西省宜春市铜鼓县永宁镇定江西路3230号1楼
开户行:/
帐 号:/
十、其他补充事宜: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