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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豫区省级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农药零差率配供(水稻封行期农药)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宿豫区省级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农药零差率配供(水稻封行期农药)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宿豫专区)(https://www.etrading.cn/EpointBidder/ssoLogi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14日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zjg202306040-1
(二)项目名称:宿豫区省级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农药零差率配供(水稻封行期农药)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四)最高限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亩,高于此限价按无效标处理。(注:农户在市场上购买到的低于中标价的,中标单位需要补齐差价)
(五)采购需求:宿豫区省级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农药零差率配供(水稻封行期农药)采购项目,主要实施农药零差率统一配供销售到相关农户防治水稻封行期病虫害。此次采购药剂采取单价报价,防治面积为26.56万亩(以实际配送亩数为准),中标企业享受实际配送总额的10%财政补贴。具体要求详见采购需求部分。
(六)合同履行期限:按采购方需求供货(不迟于2023年6月30日)。
(七)本项目采购的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采购。
 □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规定情形的,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扣除比例详见“供应商须知”-“最后报价”条款),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八)本项目 □ 是 ☑ 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6项条件(按要求提供声明及承诺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所投产品需具有农药登记证,且农药登记证登记范围需涵盖水稻;
2.供应商所投产品需具有农药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需具有农药经营许可证。
(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公告“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为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申请均无效。
本项目实行电子采购。
三、推荐成交候选人的办法
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成交候选人。具体细则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评标办法部分。
四、获取采购文件
(一)采购文件提供时间:2023 年06月08日 09:00 至 2023 年06月登录即可免费查看日 17:30。
(二)地点: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宿豫专区)(https://www.etrading.cn/EpointBidder/ssoLogin)
(三)方式:供应商应在采购文件提供的时间内,使用CA锁通过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宿豫专区)(https://www.etrading.cn/EpointBidder/ssoLogin)点击“投标人登录”进入系统从"采购文件获取"栏目中,找到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
供应商网上获取采购文件需申领 CA 锁,可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CA锁。因供应商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本项目共分一个包。供应商参与多个包投标的,应按包分别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未按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导致无法投标的,后果自负(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四)售价:0元。
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和地点
(一)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23年06月14日09:30
(二)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宿豫专区)(https://www.etrading.cn/EpointBidder/ssoLogin),逾期完成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三)本项目采用:
  □ 现场开标。谈判地点:宿豫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 不见面开标。投标人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宿豫专区)(https://www.etrading.cn/EpointBidder/ssoLogi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六、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
本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采购公告发布媒体:宿迁市政府采购网、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宿豫专区)。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供应商信用信息
1. 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
2. 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资格审查结束前。
3.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方式:由采购人在审查现场查询信用信息,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网页截屏应当留有(或注明)查询时点的网页地址和网络时间标记。信用查询记录(网页截屏和《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使用情况说明》)由采购人授权的经办人签字确认。
4. 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二)财政部门监督电话:0527-84465519
(三)与项目编号JSZC-321311-JSSM-T2023-0002为同一项目。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宿迁市宿豫区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
联系地址:宿迁市宿豫区珠江路1006号农林大厦4楼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0527-844595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思迈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宿城区兴邦商厦5楼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红(组织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具体工作人员姓名)
电话:137766484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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