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招标项目 > (施工)天津海事局船舶溢油应急设备库工程招标公告

(施工)天津海事局船舶溢油应急设备库工程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12192023104008
施工招标公告
津建交开发施工[2023]1005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天津海事局船舶溢油应急设备库工程已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以 交规划函{2021}479号、海计装{2021}253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港海事局 ,建设资金为 4613 万元,资金来源为 财政预算内资金:4613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1878.33平方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滨海经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港海事局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天津海事局船舶溢油应急设备库工程,建设规模为1878.33平方米,建设船舶溢油应急设备库1座,建筑面积1488.69平方米,单层,建筑高度16.5米,采用钢筋混凝土排架结构。建设生产辅助用房1座,建筑面积389.64平方米,3层,层高均为4.8米,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建设钢筋混凝土地下清洗水池100平方米、室外晾晒场地1200平方米。配套建设成品门卫以及规划用地范围内的室外道路、市政管网、场地绿化、围墙、大门等配套设施,总投资额4613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大港港区西港池西侧岸线西北侧、已建的工作船泊位后方,毗邻港务大楼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天津海事局船舶溢油应急设备库工程施工,招标范围:建设船舶溢油应急设备库 1 座,建筑面积 1488.69 平方米,单层,建筑高度 16.5 米,采用钢筋混凝土排架结构。建设生产辅助用房 1 座,建筑面积 389.64 平方米,3 层,层高均为 4.8 米,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建设钢筋混凝土地下清洗水池 100 平方米、室外晾晒场地 1200 平方米。配套建设成品门卫以及规划用地范围内的室外道路、市政管网、场地绿化、围墙、大门等配套设施。本项目最大单跨跨度约 24.5 米,最大基坑深度约 2 米。本项目建设规模为:1878.33平方米,具体范围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招标人所发图纸的全部内容。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办法评审。总投资额1710.0万元。
2.4 计划工期要求:2023年12月01日 至 2025年11月30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3)施工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可由正或副项目经理兼任或单独配置;(4)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10 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单独配置;(5)正项目经理、副项目经理、施工管理负责人和技术管理负责人均应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6)项目部所有人员需提供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缴费基数名册无效);(7)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5、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确认方式
4.1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身份认证”登陆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确认:(http://www.tjconstruct.cn)
4.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5、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10月17日 至 2023年10月24日。
5.2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4日16时00分。

6、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10月17日至2023年10月24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8时30分 至 12时00分,
下午 13时30分 至 16时00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百和路 79 号二楼携带法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近 3 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投标确认单(加盖公章),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 获取文件。
6.2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
7.2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
7.3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招 标 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港海事局(公章)
法定代表人: 王欣铭(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开发区南港工业区北穿港路南港航运服务中心A504
邮政编码: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电话:022-25602625
传  真:022-25602625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滨海经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张玉梅(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百和路79号
邮政编码:300457 联系人:王帅电话:022-25636239
传  真:022-25636239
日期:2023年10月17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港海事局          受理负责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022-25602625传真:022-25602625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开发区南港工业区北穿港路南港航运服务中心A504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受理负责人:陈功
电话:25208743传真:25208700电子邮箱:jkqjgzx@tj.gov.cn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街19号B区4层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http://ggzy.zwfwb.tj.gov.cn/ztbts/index.jhtml
最新招投标信息
招投标攻略
热门标签
剑鱼标讯APP下载
APP下载地址二维码
扫码下载剑鱼标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