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永琴逾期签订出租合同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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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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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通知书
杨永琴女士:
你于2024年3月29日上午9时30分通过“中山市农村三资和财务监管平台”竞投坦洲镇群联村联兴小组约11.58亩土地,以底标价1500元/年/亩竞得该土地经营权。你在公示期后5天内还未到中山市坦洲镇群联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签订《农村土地经营权出租合同》,现我小组以书通知你在2024年5月16日下午5点前,到中山市坦洲镇群联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签订《农村土地经营权出租合同》,希望你积极配合。否则,我村小组根据《中山市坦洲镇群联村联兴小组约11.58亩耕地交易方案》第三条第4点规定:“4、投标成功后,投标结果将公示5天,如没有异议,中标者在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到我村签订合同,逾期不签订合同的视为弃标,投标保证金不退回弃标者。中标者先交合同租赁押金后退投标保证金,不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者与发包方签订合同后五天内无息退还。”没收你的投标保证金6000元。
此通知一式两份,接通知单位(或个人)一份,经联社一份。
特此通知
接通知人签名:
群联村联兴小组
2024年5月9 日
杨永琴女士:
你于2024年3月29日上午9时30分通过“中山市农村三资和财务监管平台”竞投坦洲镇群联村联兴小组约11.58亩土地,以底标价1500元/年/亩竞得该土地经营权。你在公示期后5天内还未到中山市坦洲镇群联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签订《农村土地经营权出租合同》,现我小组以书通知你在2024年5月16日下午5点前,到中山市坦洲镇群联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签订《农村土地经营权出租合同》,希望你积极配合。否则,我村小组根据《中山市坦洲镇群联村联兴小组约11.58亩耕地交易方案》第三条第4点规定:“4、投标成功后,投标结果将公示5天,如没有异议,中标者在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到我村签订合同,逾期不签订合同的视为弃标,投标保证金不退回弃标者。中标者先交合同租赁押金后退投标保证金,不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者与发包方签订合同后五天内无息退还。”没收你的投标保证金6000元。
此通知一式两份,接通知单位(或个人)一份,经联社一份。
特此通知
接通知人签名:
群联村联兴小组
2024年5月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