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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智慧停车管理二期项目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名称
长沙县智慧停车管理二期项目
项目编号 QITA20230025
所属管辖范围 长沙市湖南北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长沙县通途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长沙县智慧停车管理二期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长沙县智慧停车管理二期项目
项目总投资:本项目由中标人负责项目投资、建设、维护以及运营团队的组建,并承担一切费用。项目总投资金额4018.82万元,其中信息系统建设费用3767.2万元,其他费用为214.36万元,服务采购费37.26万元,预备费0万元。该投资不包含运营维护期费用,本项目投资额仅供投标人参考,投标人应根据项目现状情况、自身实力测算实际投资。
项目建设内容:
1. 新建与改造长沙县中心城区道路现有划线路内泊位约 3738 个,其中路内 泊位 2501 个(改造一期已运营泊位 1218 个,新建路内泊位 1283 个),新建辅道泊位约 1237 个。(停车泊位以实际交付数为准)。
2. 将已建智慧停车管理系统进行迭代升级,完善停车监管、停车运营功能,新增动静协同停车服务等功能。停车监管子系统服务于政府及通途公司,停车运营子系统服务于运营公司,停车诱导服务子系统、停车 APP、小程序、公众号为社会公众提供停车便捷服务。
3. 按照“全县一盘棋”的目标提供数据接入能力,本期接入已建设运营的 21个停车场以及重点诱导区域 4 个停车场的泊位数据,实现区域停车场泊位数据资源的整合,并实现与长沙县大数据中心之间的数据共享共通共用,后期逐步接入机关单位、商业、小区等停车场。
4. 针对长沙县政府周边“停车难”问题,建设 5 套二级交通诱导系统、1 套三级交通诱导系统及其附属配套基础设施,实现停车诱导。
5. 建设停车 APP、小程序,升级公众号功能,完善停车诱导、停车预约、停车共享等功能,并与长沙县政府“在星沙”对接,将公众停车服务嵌入其中。
6. 建设网络传输、存储系统、安全系统、运营中心等基础设备设施。
具体建设内容以初步设计方案及合同为准。
项目运营模式:本项目中长沙县通途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前期已获得长沙县智慧停车项目委托运营,为了进一步保障项目顺利实施,拟引入专业化的项目建设与运营团队实施项目,采用委托-建设-运营的模式开展。即政府保留停车资产的所有权,长沙县通途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将停车资产的建设运营维护职责委托给社会资本方或项目公司,社会资本方以长沙县通途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名义对外运营,对用户服务的主体仍然是长沙县通途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双方通过停车收费及相关增值服务收费获取收益,签署协议,长沙县通途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按照一定比例支付给运营公司服务费。
招标内容:本本项目合作内容包括项目范围内新建、改建停车泊位、构建智慧停车管理系统等内容(具体详见项目初步设计方案)。
合作内容:本项目合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投融资、建设、协助产业导入等(具体详见项目实施方案)。
合作期限:15年(含1年建设期),具体建设时间以合同及工程进度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扫描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以及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或投标单位依法登记的分支机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4)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2021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扫描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5)其他说明。
①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②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③基本资格条件中所提到的“三个月”指“2022年12月至2023年2月”。
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与招标人、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三、招标文件获取
1.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s://fwpt.csggzy.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由技术、经济专家、采购人专家代表组成。
2.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7人。
3.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或湖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中随机抽取。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500000.00元。
2.投标人应以转账、支票、汇票、本票等形式从投标人银行账户缴入到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账户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投标人随机获取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账号(具体获取方式和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3.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缴纳,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缴纳。
4.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提供的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进账单。
5.对项目本次招标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原缴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缴纳投标保证金。
6.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进账单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长沙县智慧停车管理二期项目”字样)
六、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七、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分别对价格、技术、商务进行评审。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 03 - 22  09:00(北京时间),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及地点:2023- 03 - 22  09:00(北京时间)。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3.电子标项目实行网上投标,具体操作为投标人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登录“长沙国有资产电子交易系统
(http://gyzc.csggzy.cn/TPBidder)”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2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和公告期限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csggzy.cn/)
2023年02 月28日09:00至2023年03月 07日17:00(五个工作日)
十、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招标人:长沙县通途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东升路51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北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县水岸世景5栋33楼3304室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十一、行政监督部门
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长沙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
监督人:邓先生
监督电话:0731-84088753
监督范围:从招标公告公示至项目合同签订全过程监督
 
 
相关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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