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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干县]新干县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特别国债)沂江七琴段综合治理项目、沂江潭丘段综合治理工程、沂江河塔下堤除险加固农田保护工程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新干县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特别国债)沂江七琴段综合治理项目、沂江潭丘段综合治理工程、沂江河塔下堤除险加固农田保护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干县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特别国债)沂江七琴段综合治理项目、沂江潭丘段综合治理工程、沂江河塔下堤除险加固农田保护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干县水资源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国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施工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新干县境内;
2.2 招标规模:本次施工招标金额约2246.4万元;
2.3 计划工期: 18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6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2月11日;
2.4 标段划分:3个施工标,其中1标段沂江河塔下段综合治理工程施工招标金额约776.4万元、2标段沂江潭丘段综合治理工程施工招标金额约800万元;3标段沂江七琴段综合治理工程施工招标金额约620万元;
2.5 招标内容:招标文件约定及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检验与评定质量合格等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
(2) 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 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证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 由于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拟投入的建造师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但是不能为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7)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 号) 及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文件“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赣建办文市[2020]45号)文件规定,本次招标不接受二级及以上临时建造师投标。
(8)根据吉市管办字〔2018〕4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应当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内容包括:1、生成信用信息报告;2、生成截图:提供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非失信被执行人、非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非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人的查询结果截图) 加盖单位公章在投标文件中体现。信用信息报告生成日期和查询结果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7日内有效。若投标人提供虚假查询结果或经核查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人,将否决其投标,并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进行相应处理;
(9)根据《吉安市关于进一步强化源头治欠推进工程建设领域落实“吉薪即付”实施方案》(吉办字〔2022〕24号)文件规定,投标企业应提供《工伤保险参保和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未按要求提交承诺书或承诺失实的,将视为投标无效,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2本次招标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业绩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工程)(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企业用户库中登记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设置业绩条件。投标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和在赣水利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评分相加后,对总得分排名前30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根据《关于暂停江西省水利建设项目施工和施工监理评标办法中履约行为评价结果运用的通知》,自2023年12月15日起全省水利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取消履约行为评价结果运用。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水利厅通过从业单位信息备案审核,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含单位公章和法人亲笔签名)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者,请于2024年 5月13日至2024年 6月4日止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下载招标文件(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8503300)。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5日08时30分,地点为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干分中心 。
6.2 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线上签到,具体操作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表内容:“不见面开标”事项说明。
7. 有关说明
7.1 有关本次施工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 在本次施工招标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3、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已履行变更手续,建造师变更手续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以前办理的。
7.3本次招标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将公示开标现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信息,公示信息内容包括投标人名称、资格审查入围名单、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7.4本次施工招标拟投入的建造师不得为国家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企、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上报行政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根据《江西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水利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工作的通知》赣水建管字[2013]100号文件精神,对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存在违法行为的企业,水行政监督部门应严格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7.5本项目各个标段招标只推荐并公示一名中标候选人。预中标单位若被依法取消中标资格,不再递补其他单位中标,项目按照法律规定应重新组织招标。
7.6本招标项目各投标人可参与投标标段说明与中标原则:投标人可参与本项目所有标段的投标,但一家单位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现场按照②→①→③标段的顺序开标、评标,投标人若在招标控制价大的标段已获得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将不再进入其它招标控制价较小标段的中标排序, 但其投标报价仍进入B值计算。
7.7本项目招标全过程由新干县水利局进行监督。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干县水资源管理中心
地址:新干县水利局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润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吉安巿青原区华能大道交叉口东南角2号地块尚东峰汇3号楼1-802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监督单位:新干县水利局
联系电话:0796-2606392 
邮    箱:xgswjg@126.com
 
2024年 5 月 13日
 
补充说明:保证金缴纳
本次招标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在交易系统中生成虚拟子账户,按要求缴纳到对应的子账号。
    保证金缴纳银行信息:
1、户名: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干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新干县支行
2、户名: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干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干支行
3、户名: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干分中心    开户银行: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安新干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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