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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湖区2329号地块住宅EPC项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排名不分先后,按单位名称拼音字母排序)
项目名称
镜湖区2329号地块住宅EPC项目 
项目编号
WH21GC2024FJ2538 
标段名称
镜湖区2329号地块住宅EPC项目 
标段编号
WH21GC2024FJ253801 
招标人
名称
芜湖市镜湖城市更新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
芜湖市镜湖区长江中路51号5楼 
联系人及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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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安徽苏柏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芜湖市鸠江区皖江财富广场A2座10楼 
联系人及电话
王健、胡晨皓
17730111147、15395320030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4年05月07日 
定标备选单位一
单位名称
芜湖城市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芜湖市政通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设计资质: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投标报价(元)
176954320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刘春
设计负责人:陈斌
施工负责人:李超
证书编号:皖234131565994、20213400951、皖234212124660 
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工期(天)
520个日历天(其中施工图含图审通过在40个日历天内完成) 
质量承诺
设计:施工图设计需要按照国家标准,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施工: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1、隆基光伏组件产业园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
2、芜湖官陡城东片区(扁担河以东)成片开发建设项目(1包)36班初中学校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无
奖项及荣誉
1、芜湖县新芜大道(经二路南延)建设工程 省级优质工程奖;
2、2020年优秀建筑业企业;
3、2021年优秀建筑业企业;
4、2022年优秀建筑业企业
定标备选单位二
单位名称
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设计资质: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投标报价(元)
176644649.94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尹克松
设计负责人:黄鹂
施工负责人:罗江
证书编号:湘1442013201323253、20183600431、湘1432020202100749
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工期(天)
520个日历天(其中施工图含图审通过在40个日历天内完成)
质量承诺
设计:施工图设计需要按照国家标准,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施工: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1、兰溪欣旺达产业园(一期)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2、滁州市琅琊区光伏产业园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无
奖项及荣誉
肥东县大剧院文化馆:鲁班奖;
定标备选单位三
单位名称
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设计资质: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
投标报价(元)
176733127.1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姜涛
设计负责人:李枫
施工负责人:陈欣
证书编号:皖1342022202400620、20193400790、皖234212122053 
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工期(天)
520个日历天(其中施工图含图审通过在40个日历天内完成)
质量承诺
设计:施工图设计需要按照国家标准,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施工: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1、霍邱县淮河行蓄洪区直接建房外迁安置房及配套设施项目II标段EPC总承包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无
奖项及荣誉
景德镇陶溪川凯悦酒店项目:2022-2023年度国家优质工程奖;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无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基准价:176777365.68元
 
提示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联系电话:0553-3121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候选人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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