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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24杭合高速马鞍山段及接线工程勘察设计及咨询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S24杭合高速马鞍山段及接线工程勘察设计及咨询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S24杭合高速马鞍山段及接线工程勘察设计及咨询”招标人为马鞍山市交通运输局。S24杭合高速公路已由省政府关于《安徽省高速公路网规划修编(2020-2035年)》的批复(皖政秘〔2021〕86号)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及咨询以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2024AFWBZ00966
2.2 招标类别:服务
2.3 项目名称:S24杭合高速马鞍山段及接线工程勘察设计及咨询
2.4 工程地点:安徽省马鞍山市
2.5 招标人:马鞍山市交通运输局
2.6 工程概况:S24杭合高速马鞍山段及接线分为江北、江南两段,其中江北段起点顺接S24杭合高速合肥段,终点顺接芜湖泰山路长江大桥,该过江通道已纳入泰山路长江大桥及接线项目。江南段起点位于年陡镇顺接芜湖泰山路长江大桥,终点顺接S24杭合高速宣城段。项目全长62.5公里,其中马鞍山段58.5公里(江北段38.9公里,江南段19.6公里),芜湖段约4公里。全线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总投资约106亿元。
2.7 最高投标限价:6900万元。其中1标段:6300万元;2标段600万元。
2.8 招标范围:
1标段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勘察设计,主要工作内容:
(1)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包括为编制报告而进行的所有调查、踏勘、资料收集、现场勘察等)、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和设计阶段按相关文件规定应完成的相关专题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环保、水保、规划选址、节能、防洪、通航论证、林地、地震安全、地灾、压矿、文物、用地预审、土地组卷报批、生态红线、涉路涉铁、社稳等)。
(2)全线路线总体、路基、路面、桥涵、隧道、路线交叉、连接线、环境保护与景观(含中央分隔带、边坡、互通等处)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3)全线交通工程与机电设施(含收费,收费广场预埋及收费土建基础,监控和通信及相关管道的预留、预埋,供配电、照明等)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4)全线收费天棚和服务设施(服务区)、加油站、管理设施(路段监控中心、收费管理区、交警营房、路政用房、应急救援中心)、养护设施(养护工区)等小区房建工程的选址、规划、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其中小区房建工程包含但不限于:服务设施(服务区)、管理设施、养护设施(养护工区),以及小区配套的给水、排水、供电、绿化、围墙等附属设施;按国家相关规范完善防雷、消防设计的审查、备案工作,并取得图纸审查合格证或相应有关部门批复。
(5)涉路、涉铁、通航、防洪、防撞、用电等必要的专项设计;设计概预算编制、施工方案编制、筑路材料调查、征地放样、中桩恢复及界桩敷设、总体及分标段图纸、工程量清单编制、施工专用技术规范及后续服务工作等。
(6)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和勘察设计阶段的报告及设计文件等相关材料,需通过有关部门审批。
2标段为设计咨询和设计安全风险评估报告编制,主要工作内容:
(1)勘察设计标段的所有工作内容的设计咨询、地勘监理和两阶段项目安全性评价报告、桥梁及隧道安全风险评估报告的编制。
(2)房建工程设计咨询审查,并满足房屋建筑行业监管要求。
(3)开展招标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复核等工作。
2.9 工作周期:
1标段:
(1)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完成工可及相关专题报告,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批,提交工可报告报批稿5份(含工可报批专题);
(2)取得工可批复后1个月内,提交初步设计外业验收资料5份(含初勘、初测和外业调查专项验收);
(3)初步设计外业验收通过之日起2个月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5份;
(4)初步设计批复后2个月内,提交详勘、定测(含外业调查)专项验收资料5份;
(5)详勘、定测专项验收通过之日起1个月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5份;
(6)施工图设计文件评审后的修改文件完成时间不超过评审后的1个月;
(7)试验段(若需要)及其余专项工程设计文件根据工程项目进展及发包人要求进行提供,并通过评审; 
(8)根据咨询人、招标人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对勘察报告、各设计文件及专项设计文件进行修改完善,提交勘察报告、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招标文件和专项施工图设计文件最终稿各5份,分标段施工图设计文件定稿每标段各5份;
(9)根据招标人招标工作进度的需要,分批提交开展施工招标工作所需的图纸、工程量清单、参考资料、施工专用技术规范等招标资料(每标段5份);
(10)征地放样、中桩恢复及界桩敷设:自招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
(11)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施工期暂定3年;缺陷责任期2年。
2标段:
(1)地质初勘监理大纲和初勘监理工作报告:工可批复后 20 日内提交地质初勘监理大纲,勘察设计单位提交地质初勘报告后 20 日内提交地质初勘监理工作报告;
(2)初步设计咨询报告、安全性评价报告:勘察设计单位提交初步设计文件 20 日后,提交初设咨询报告和初设阶段安全性评价报告;
(3)地质详勘监理大纲和详勘监理工作报告:在施工图勘察设计开展前提交地质详勘监理大纲,勘察设计单位提交地质详勘报告 20 日内提交地质详勘监理工作报告;
(4)施工图咨询报告、安全性评价报告:勘察设计单位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 20 日后,提交施工图咨询报告和施工图阶段安全性评价报告。 
2.10服务期:
1标段:勘察设计周期18个月,建设期36个月,竣工验收24个月。
2标段:18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
1标段及2标段: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1)和(2)和(3)资质:
(1)勘察资质,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2)设计资质,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3) 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勘察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注:1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满足上述要求。2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
1标段:自2019年1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至少独立承担过一个新建或改建或扩建或改扩建的高速公路主体工程勘察设计业绩,且业绩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单份合同里程长度30公里及以上;
(2)业绩内容须包含勘察、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注:①以上所要求的业绩中如同一项目的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合同是分开签订的,此种情况投标人同时提供该项目的勘察合同、初步设计合同和施工图设计合同的,且合同甲方为同一单位,合同乙方亦为同一单位的,予以认可。
②业绩的认定时间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无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的,不予认可。
③如为联合体投标,须为牵头方提供。
2标段:自2019年1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至少独立承担过一个新建或改建或扩建或改扩建的高速公路主体工程勘察设计业绩或设计咨询业绩,且业绩满足以下要求:
(1)提供勘察设计业绩的,勘察设计业绩内容须包含勘察、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且单份合同里程长度30公里及以上;
(2)提供设计咨询业绩的,设计咨询业绩内容须包含初步设计阶段咨询和施工图设计阶段咨询,且单份合同里程长度30公里及以上。
注:①以上所要求的业绩中如同一项目的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合同是分开签订的,此种情况投标人同时提供该项目的勘察合同、初步设计合同和施工图设计合同的,且合同甲方为同一单位,合同乙方亦为同一单位的,予以认可(设计咨询业绩同理)。
②业绩的认定时间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无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的,不予认可。
3.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标段: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以上(含高级工程师)职称。(注: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交通等专业职称,职称证书上的专业须为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如职称证书未体现专业,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其他能证明是公路工程相关专业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为联合体投标,须为牵头方配备)。
2标段: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以上(含高级工程师)职称。(注: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交通等专业职称,职称证书上的专业须为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如职称证书未体现专业,须提供其他能证明是公路工程相关专业的相关证明材料)。
3.4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1标段:自2019年1月1日(含)以来,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至少承担过一个新建或改建或扩建或改扩建的高速公路主体工程勘察设计业绩,且业绩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单份合同里程长度30里及以上;
(2)业绩内容须包含勘察、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注:①以上所要求的业绩中如同一项目的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合同是分开签订的,此种情况投标人同时提供该项目的勘察合同、初步设计合同和施工图设计合同的,且合同甲方为同一单位,合同乙方亦为同一单位的,予以认可。
②上述“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业绩”是要求该项目负责人在其所提供的业绩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职务。
③业绩的认定时间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无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的,不予认可。
④如为联合体投标,须为牵头方配备。
2标段:自2019年1月1日(含)以来,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至少承担过一个新建或改建或扩建或改扩建的高速公路主体工程勘察设计业绩或设计咨询业绩,且业绩满足以下要求:
(1)提供勘察设计业绩的,勘察设计业绩内容须包含勘察、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且单份合同里程长度30公里及以上;
(2)提供设计咨询业绩的,设计咨询业绩内容须包含初步设计阶段咨询和施工图设计阶段咨询,且单份合同里程长度30公里及以上。
注:①以上所要求的业绩中如同一项目的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合同是分开签订的,此种情况投标人同时提供该项目的勘察合同、初步设计合同和施工图设计合同的,且合同甲方为同一单位,合同乙方亦为同一单位的,予以认可(设计咨询业绩同理)。
②上述“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业绩”是要求该项目负责人在其所提供的业绩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职务。
③业绩的认定时间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无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的,评委会不予认可。
3.5 信誉要求:
(1)没有被交通运输部或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取消在安徽省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安徽省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2)没有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没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
(7)交通运输部或安徽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公布的年度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为C级或D级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投标;如在交通运输部或安徽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年度等级评价公布日期之后,被交通运输部或安徽省交通运输厅通报为 C 级或 D 级的投标人也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8)没有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
(9)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6 本次招标1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2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标段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2)联合体成员数(含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
(3)联合体投标的,招标文件下载、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文件编制、电子签章、上传、解密等工作均由牵头人负责办理,其他成员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即可。
(4)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并将联合体协议书放入投标文件中,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3.7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8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2(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只允许中1个标。如所投标段数量超出上述规定的标段数量,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9 其他要求:/。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5月11日至 2024年6月4日10时00分。
5.2 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领取:网上下载。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与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5.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0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4009980000(交易系统运营单位公布的电话)。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5.3 招标文件价格:0元。
5.4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详见本招标文件《评标办法》。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6月4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3 开标时间:2024年6月4日10时00分。
6.4 开标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1号开标室
√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
6.5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或解密投标文件不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6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标,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相关条款要求进行投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8.1 招标人
招 标 人:马鞍山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安徽省马鞍山市花山区慈湖河路1000号
邮    编:243000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8.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马鞍山市兴马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东路2009号(印山东路与湖东中路交叉口)汇通大厦附楼五楼
邮    编:243000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8.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9980000 
8.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8.5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管理处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高铁路98号 
电    话:0551-63629541
9.其他事项说明
9.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9.2  投标人参与本项目需查看注意事项,详见:电子交易系统-平台服务-电子招标投标-操作指南-进场项目(合肥)。
9.3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3)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 8.1 和 8.2。
10.投标保证金账户
标段简称:1标段
    中心徽商
    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023701021001095993250847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中国银行
    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76752400089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合肥庐阳支行
    标段简称:2标段
    中国银行
    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76752400396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合肥庐阳支行
    中心徽商
    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023701021001095993250848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14分2秒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提交节点: 2024-05-11
交易中心见证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4-05-11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1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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