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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恒益顺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公开征集陈厝合仓库智能安防改造工程项目供应商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编号:HYSZS2023020
发布时间:2023-09-18
挂牌截止日期:2023-09-22
汕头市恒益顺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公开征集陈厝合仓库智能安防改造工程项目供应商

挂牌价格:
最高限价为人民币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含税,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的报价将被否决)
品目:工程
合同履行期限:30个工作日(由征集方支付首笔项目款的第二天起至供应商施工完毕为止)
项目地点:汕头市
交易保证金(元):2000.00汕头市恒益顺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公开征集陈厝合仓库智能安防改造工程项目供应商招商公告(网络版本)
一、招商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YSZS2023020
招商单位(征集方)
汕头市恒益顺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
汕头市珠池路中段珠华工业区3幢东侧附楼
法定代表人
陈伟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5007848707408
联系人
冯先生
电话
0754-88894451
招商项目名称
汕头市恒益顺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公开征集陈厝合仓库智能安防改造工程项目供应商
工期期限
30个工作日(由征集方支付首笔项目款的第二天起至供应商施工完毕为止)。
招商事项
通过公开挂牌征集陈厝合仓库智能安防改造工程项目供应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操作规范的规定进行智能安防改造工程的施工。
招商行为内部决策情况
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符合规定。
重大事项及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一、项目实施地点
汕头市龙湖区衡山路47号陈厝合仓库内,面积约20亩。
二、项目内容
供应商以包工包料方式承包,负责拆除陈厝合仓库监控系统原有管道、线路及设备等,提供新设备及相关材料实现监控系统从模拟系统更新为数字系统,使用400W全彩摄像头,录像周期至少满足7天循环覆盖,且在库区围墙设置智能红外入侵报警器,连接模块采用与原消防系统相同品牌并接入该报警,消防控制中心由专业人员进行扩容及编码设定,实现入侵报警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有关设备、耗材等施工内容详见征集方提供的陈厝合仓库智能安防改造工程项目的施工图纸及预算报告书。本项目质量及安全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三、付款方式:
1、在约定开工日期前一日支付总项目款的30%;
2、结算造价须送汕头市粤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审核,以造价公司审核结果为依据进行结算,费用由征集方承担;
3、项目验收合格且征集方在收到与造价公司审核结算价格总额等额的合规发票后30天内,支付剩余项目款;
4.征集方在支付任何一期合同款前,有权要求供应商按付款数额向征集方开具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发票。供应商承诺其开具发票的形式与内容均合法、有效、完整、准确。若供应商不开具或开具发票不合格的,征集方有权不予付款直至供应商开具合格发票之日。供应商的各项合同义务仍应按合同约定履行。
5.供应商应在具备开票条件且接到征集方开票指令后开具发票,并应在开具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发票送达至征集方,每逾期一日,供应商应按逾期送达发票金额的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征集方签收发票的日期为发票的送达日期。如供应商提供的发票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或合同约定,或不能通过税务认证的,征集方有权拒收或于发现问题后退回,供应商应及时更换,如因此导致逾期送达发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前述约定承担逾期送达的违约责任。
6.由于供应商未足额缴纳应缴税款和开具发票不真实、不合格而引起的一切责任(包括商业责任和法律责任)和损失,由供应商承担,征集方有权对每张违规发票扣减3000元作为违约金。
7.若供应商涉及免税事项应提供主管税务机关认定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招商交易条件
费用控制价(人民币)
最高限价为人民币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含税,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的报价将被否决)。
挂牌开始日期
2023年9月18日
挂牌公告期
5个工作日
挂牌截止日期
2023年9月22日
是否自动延牌

挂牌规则
如征集到的意向供应商不足一家,则项目自动延牌,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49个周期
是否允许
联合体报名

招商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若仅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供应商
则按费用控制价以协议成交方式确定供应商。
若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供应商
采用综合评审方式确定供应商,评审会在恒益顺公司出具《供应商资格确认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举行,本次评审从恒益顺公司专家库随机抽取评审专家共计3名,组成评审小组。评审流程如下:
(1)现场综合评审
评审小组当场开启《响应文件》资料,并根据《综合评审办法》对各供应商进行审查打分,运用加权平均法得出最终得分及排名。
(2)得分最高者即为最终成交供应商,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得分及技术得分均相同的,按商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得分、技术得分及商务得分均相同的,按价格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得分、技术得分及商务得分和价格得分均相同的,则通过摇珠抽签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3)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资格初步形式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项目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否则被视为无效报价。
交易保证金设置及处置方法
交易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2000元
交易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
挂牌期满之日17时前(以收款方银行到账的时间为准)。
交易保证金交纳方式
通过银行汇款、转账方式转入恒益顺公司交易资金结算账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交易保证金”,例如:HYSZS2023020交易保证金。
交易保证金交纳账户
(恒益顺公司交易资金结算户)
账户名称:汕头市恒益顺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汕头龙湖支行
账    号:445006030013000176567
交易保证金保证内容
为保护征集方和有真实意向供应商的合法利益,征集方在此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供应商一旦登记招商项目意向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为对此要约的承诺。非征集方原因,当出现以下任何一种行为时,即为意向供应商或经确定的供应商违约,恒益顺公司有权处置交易保证金:
1.意向供应商提出供应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又单方撤回供应商申请的;
2.意向供应商在被确定为供应商后,未按本公告约定的时限与恒益顺公司签署《成交确认书》的;
3.意向供应商在被确定为供应商后,未按恒益顺公司通知的时间、地点按在本公告提供的《陈厝合仓库智能安防改造工程合同》合同文本(合同文本可从发布本公告的网页下方下载附件《陈厝合仓库智能安防改造工程合同》)与征集方签署《陈厝合仓库智能安防改造工程合同》;
4.意向供应商其他违反本公告行为、违反恒益顺公司交易规则或交易相关法规政策的情形。
交易保证金处置方法
1.意向供应商或经确定的合格供应商出现上述保证金保证内容所述任一行为时,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返还,归征集方所有;恒益顺公司有权终止交易,并可继续追究违约方的法律责任。
2.供应商资格被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恒益顺公司向未出现上述保证金保证内容所述任一行为的其他意向供应商,原额无息退回交易保证金。
3.交易双方签订《陈厝合仓库智能安防改造工程合同》后,将供应商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按原额无息退回供应商。
供应商须接受的主要条件
一、报价要求
报价涵盖范围:为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响应的所有费用及完成本采购项目要求的服务项目工作的一切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服务过程中货物的采购成本、包装、运输、安装调试、税费、售后服务等所需的各种费用、各项税金以及虽未载明但为完成本项目所必需的全部工作所有费用的总和,征集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二、施工图纸
征集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施工队按图纸施工,如在项目中出现问题、变更或更改一切经济费用责任由征集方负责。
三、供应商工作
1.认真做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计划、施工方案,开工前 3 天提交征集方审查。
2.做好施工前的人员组织、材料清点和检测、施工现场的各项准备工作,在条件具备时,向征集方提交开工报告。
3.指定专员为本项目负责人,负责与征集方的有关联络工作。
4.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5.负责做好合同中确定的由供应商供应的设备、器材的采购和保管工作。
6.合同约定的项目,未经征集方同意,供应商不得将项目分包给第三方,否则,征集方有权终止合同。如合同另有约定或经征集方书面同意,供应商可以将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
7.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8.保护好原有设施,保证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9.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10.按合同规定办理交工(竣工)验收手续,参加项目验收,保证如期完工。项目保修期间,对属于供应商施工质量问题的,应负责无偿修理。
11.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相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负责协调装修施工图纸变更而引起其他专业施工图变更事宜。
五、项目变更
项目或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项目费用及工期。
六、材料供应
1.按合同约定由征集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征集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供应商,并由供应商负责搬运到施工现场,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2.按合同约定由供应商提供的材料、设备的材料品牌,由供应商负责搬运到施工现场并提前通知征集方,双方共同验收。
七、工期延误
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征集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项目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征集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2.因供应商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因供应商原因造成项目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工期不顺延。
八、质量标准
本项目质量按国家建设部门颁发的有关验收标准;
九、验收和保养
1.供应商应提前 10 天通知征集方参加验收,在阶段验收合格后填写项目验收单。项目竣工后,供应商应通知征集方验收,填写项目验收单。如果征集方在接收验收通知后 15 天内不与供应商验收,则视该项目征集方同意验收合格。
2.本项目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12个月。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项目保修单。保修期内,对征集方关于系统故障的服务通知,供应商在接报后1小时内响应,2小时内到达现场,48小时内处理完毕。若供应商无法在现场按规定时间有效解决设备或系统故障的,供应商应在当日向征集方提供应急解决方案以解决设备或系统故障问题。如供应商逾期提供,对征集方所造成的损失,供应商应承担赔偿责任。
十、违约责任
1.由于一方违反合同有关规定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因征集方原因造成项目工程停工的,双方应办理签证手续,工期予以顺延。由于供应商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窝工,其损失全部由供应商自负,工期不得顺延。
3.非天灾和非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项目逾期交付的,每逾期一自然日,供应商应按承包合同价款的 千分之1 偿付逾期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 10% 。
4.供应商未按合同有关规定,而造成征集方经济损失的,征集方有权向供应商追究违约责任和索赔。
5.一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各种费用、违约金和履行合同责任的,受害方可在事件发生后 20 天内向对方发出索赔通知,对方接到通知后 10 天内应予答复,如未答复,应视为该项索赔已经批准。
十一、上述条件与征集方提供的《陈厝合仓库智能安防改造工程合同》文本不一致的地方,以征集方提交的《陈厝合仓库智能安防改造工程合同》文本内容为准。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或交易的特别约定)
特别约定
1.意向供应商参加本次招商交易活动,必须书面承诺认可、遵守本公告约定,同意接受恒益顺公司相关交易规则,实施组织本次招商交易活动并接受恒益顺公司该交易规则的约束。
2.意向供应商应在报名登记前,须仔细审阅招商项目资料的全部内容,有责任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详细查勘招商标的,清楚招商标的现状,对招商标的的状况、存在的或潜在的所有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作充分了解后决定是否愿意供应,并自行承担法律责任;供应后因招商标的产生的一切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征集方对招商标的现状进行尽可能谨慎、周全和详尽的描述,但这种描述以及恒益顺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对招商标的以任何方式(包括:文字、图片、新闻载体等)所做的介绍、评价并不构成对供应商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只是对意向供应商了解招商标的现状的提示和简介,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对招商标的的任何担保。意向供应商应自行判断招商标的是否符合招商文件资料的描述,而不应仅仅基于恒益顺公司对招商标的的介绍和说明而作出供应决定,亦不得以此为由向恒益顺公司主张任何抗辩或拒绝履行任何义务。
4.意向供应商一旦向恒益顺公司提交《供应商申请书》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意向供应商已完全知悉招商标的在恒益顺公司网站上的挂牌公告及其他相关信息,已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对招商标的进行了充分详尽的尽职调查,对招商标的的真实情况进行了充分细致的了解,对招商标的存在的瑕疵及可能存在的瑕疵进行了认真审查,愿意接受招商标的一切现状(包括存在的,或有的瑕疵),愿意自行承担本次招商项目交易产生的一切风险;且全部了解、认可并愿意接受本公告、《陈厝合仓库智能安防改造工程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的全部内容,无任何异议,并承诺被确定为供应商后,同意按照征集方提供的《合同》文本签署合同并履行相关义务,不以任何理由(包括所谓“不可抗力”或“政策”等原因)予以反悔。
5.恒益顺公司对意向供应商提交的资料进行初步形式审查,必要时可以要求意向供应商提供补充资料。
6.本公告未约定的内容以《合同》约定为准,与《合同》不一致的,按《合同》约定执行。
7.通过任何方式确定供应商的,将在恒益顺公司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三个工作日。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供应商选定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向征集方提出,征集方自收到异议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公示期间若无异议或者异议被认定为不成立的,供应商必须在公示结束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到恒益顺公司签署《成交确认书》。
8.本次服务招商交易的交易资金不得由经确定的供应商以外的第三人代付,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如有特殊情况,必须事先提出书面申请,并经恒益顺公司同意后方能办理)。
11.意向供应商因招商项目交易撤销等情形致使其无法供应招商标的时,无论何种情况,均不得向恒益顺公司主张除退还交易保证金(不计息)之外的任何权利。
12.意向供应商对确认“合格意向供应商”有异议的,可向征集方提出,协商不能解决的,可以向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主张权利。
报名须知
1.意向供应商须在挂牌期满之日17时前(法定工作时间内)到恒益顺公司(地址:汕头市珠池路中段珠华工业区3幢东侧附楼)向恒益顺公司提交《形式审查文件》(一式两份及《登录即可免费查看档》一份)及该招商公告附件材料(一式一份),办理意向供应意向登记。
3.挂牌期满之日17时前未按第1点要求提供报名材料(逾期送达或资料缺失等情况)且未缴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供应商,恒益顺公司有权拒收报名材料,并视其为无效报名。
4.报名阶段文件递交要求:
(1)须按招商公告第三大点“供应商资格条件及相关要求”中“形式审查条件”提交对应材料作为《形式审查文件》,按顺序递交(无须封装),并提供《登录即可免费查看档》一份,《登录即可免费查看档》可采用U盘或光盘的形式;
(2)招商公告附件材料(含公告),需自行打印至恒益顺公司现场进行报名签署确认并加盖公章,每份材料首页右上角及签名处加盖公章,多页加盖骑缝章。
5.意向供应商如需委托代理人办理与招商交易有关事项的,应向恒益顺公司提交委托方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明确委托权限,并提供被授权人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明、联系电话、传真、登录即可免费查看邮箱、地址)。
6.征集方不统一组织现场查勘、答疑和书面答疑。意向供应商若需现场查勘,可向征集方衔接查勘事宜;意向供应商若有疑问,可以向恒益顺公司咨询。
7.本招商公告所称“意向供应商”是指:有供应汕头市恒益顺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公开征集陈厝合仓库智能安防改造工程项目供应商的意向,按本公告要求向恒益顺公司提交《形式审查文件》及招商公告附件材料,办理意向供应登记并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有效存续法人;本公告所称“合格意向供应商”是指经恒益顺公司审核确定符合招商条件并取得恒益顺公司出具的《供应商资格确认书》的意向供应商。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及相关要求
一、形式审查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均需提供原件核对)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意向供应商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由法人授权则同时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意向供应商营业执照须具备消防设施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相关的经营范围;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质证书肆级或以上(广东省外企业需要提供广东省公安厅备案证明);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上材料均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参加本次招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网站查询信息截图为准,并加盖公章】。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要提供的材料为2022年财务状况审计报告或2023年度至今任意一个月财务报表(至少包括损益表,资产负债表)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资信证明(若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报名截止日期前半年内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报名参加该项目;与征集方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报名参加该项目;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报名均无效。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成交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4、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二、文件递交日期:
(1)形式审查文件及招商公告附件材料应于报名截止日期前,送至汕头市恒益顺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汕头市珠池路中段珠华工业区3幢东侧附楼),不接受传真、登录即可免费查看邮件等其他形式的报名材料文件,以及超过截止日期送达的报名材料文件。
(2)挂牌期满,各意向供应商应在恒益顺公司通知的时间提交《响应文件》,未按要求提交的,恒益顺公司有权拒收《响应文件》材料,并取消其响应资格。
三、响应文件要求
1.《供应商响应报价单》(一式一份)(需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报价有效,否则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2.根据附件《综合评分表》各评分细项内容提供所需资料。
3.其他资料及说明(意向供应商认为需要说明的)。
4.响应文件纸质一式三份,一正二副,登录即可免费查看档一份(一式三份与《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版》一起密封封装,《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版》为《响应文件》的正本盖章扫描件,可采用U盘或光盘的形式)。
注:响应文件须按上述响应文件要求按顺序密封包装,密封袋封面写明收件方、响应项目名称、响应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以及“本项目开标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所有响应文件均须加盖公章及骑缝章;除响应文件外的其余报名材料按本公告要求顺序递交,无须密封包装。
四、评审会时间:
恒益顺公司在出具《供应商资格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评审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汕头市恒益顺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人
林先生、王先生
联系电话
0754-88894028
邮编
515041
联系地址
汕头市珠池路中段珠华工业区3幢东侧附楼

特别声明:
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征集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2、汕头市恒益顺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网站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汕头市恒益顺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供应商不应纯粹依赖于征集方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应自行对本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供应汕头市恒益顺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公开征集陈厝合仓库智能安防改造工程项目供应商招商标的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汕头市恒益顺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意向供应商如对汕头市恒益顺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网站披露的招商标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条件、资格条件、对招商标的交易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订的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4、本次招商活动不适用《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本招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征集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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