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妇产医院停车场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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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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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妇产医院停车场出租
项目名称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妇产医院停车场出租 | 项目编号 | GL2023BJ10018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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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名称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妇产医院 | |||
出租方承诺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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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格 | 3048521元/年 | 出租面积 | 3100平方米 | |
租赁期 | 至2026年05月31日为止 | 房屋出租用途 | 停车场地 |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3年12月25日 |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 2023年12月29日 | |
委托会员 | 机构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交易机构 | 项目负责人:徐凡 / 联系电话:83143068 | 部门负责人:孙鹏 / 联系电话:010-83143012 |
- 出租方及出租房屋简况
- 出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 披露信息
- 项目图片
- 项目附件
一、出租方及出租房屋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妇产医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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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集团/主管部门 | ||||
出租方联系人 | 王玥 | |||
出租方联系电话 | 85969872 |
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 所在地区 | 北京市市辖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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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落位置 | 东城区骑河楼街17号1幢等29幢楼 | |||
房屋使用现状 | 其他 | |||
建筑面积 | 24316.03平方米 | |||
房屋用途 | ||||
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 | 否 |
出租土地基本情况 | 坐落位置 | 朝阳区姚家园路251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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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证号 | 京朝国用(2010划)第00434号 | |||
土地面积(平方米) | 26635.49平方米 | |||
用途 | ||||
类型 | 划拨 | |||
使用年限 | ||||
已使用年限 | ||||
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 | 否 |
出租行为批准情况 | 决策类型 | 党委会决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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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单位名称 | 北京市财政局 | 批准文号 | 京财社【2023】789号 | |
租金估价情况 | 估价单位名称 | 北京京港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租金估价 | 3048521元/年 |
其他权利情况 | 无 | |||
其他披露事项 | 1.原合同已于2023年8月31日到期,现处于事实租赁状态。 2.出租标的合计267个:其中北京市朝阳区姚家园路251号停车位137个,出租面积:1,800.00平方米;北京市东城区骑河楼街17号停车位130个,出租面积:1,300.00平方米(其中北京市东城区骑河楼街17号130个停车位中的50个将于2024年涉及施工,施工期限约6个月,出租方将对于这50个车位给予6个月免租期,具体免租金额以最终承租单个车位每月价格 (即承租总金额除以总车位数除以 12 个月)乘以50 个车位乘以6个月确定)。 3.本次标的出租期限截止至:2026年5月31日。 |
二、出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出租条件 | 租金挂牌价 | 3048521元/年 | 拟征集承租方个数 | 1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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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挂牌价补充说明 | ||||
拟出租面积(平方米) | 3100 | 租赁期 | 至2026年05月31日为止 | |
起租日 | 以合同签订为准。 | 免租期 | 无 | |
租金调整方式 | ||||
租金及押金支付要求 | 于起租日交纳3个月租金,每3个月一付。于起租日,交纳一个月租金作为押金。 | |||
承租方需承担费用 | 水;电;气;物业费 每月5000元(水电气物业费等杂费) | |||
房产使用用途要求 | 停车场地 | 是否允许装修改造 | 如确需装修改造,需经出租方同意后方可装修改造,资金由承租方承担。 | |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递交本项目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房屋状况及所有出租条件,自愿接受出租房屋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房屋状况及瑕疵为由主张退还出租房屋或拒付租金,否则即视为违约。2.承租方承租房屋的用途需符合最新版《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的要求。3.本项目采用分档递减累加法收取服务费:年平均租金500万(含)以下部分,收取8‰服务费;年平均租金500万至1000万(含)部分,收取7‰服务费;年平均租金1000万至5000万(含)部分,收取6‰服务费;年平均租金5000万以上部分,收取5‰服务费。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分支机构,分支机构须提供法人企业的授权文件。 2.意向承租方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以营业执照为准。 3.意向承租方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查询途径:国家 信用信息网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提供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 4.意向承租方有近三年为三甲医院提供停车场服务的案例,以租赁协议或服务协议及停车场备案证为准(服务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 |||
意向承租方其他承诺 | 本单位承诺承租期内不上调停车费租金,周末及法定节假日为本院职工优惠停车,针对医院召开会议、上级单位来院检查调研等情况免停车费。 | |||
保证金事项 | 交纳金额(万元) | 70 | 交纳时间 | 意向承租方在信息发布截止日17时前交纳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
交纳方式 | 电汇;网上银行 | 保证金处置方式 | 扣除服务费后剩余保证金返还承租方,未成为最终承租方:无息返还 | |
保证金扣除条款 | 如因非出租方原因,意向承租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作为对出租方经济补偿: (1)意向承租方提出承租申请后单方面撤回承租申请的; (2)信息披露期满,意向承租方未按照信息披露要求参加后续遴选的; (3)承租方未能在出租方通知时间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 (4)承租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关款项的。 |
三、披露信息
信息披露期 | 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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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信息披露终结。 | |||
遴选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
四、项目图片
项目图片 | VR全景:请点击查看本项目的"VR全景"展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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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项目附件
项目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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