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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2025年厂内倒运/装卸业务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协调人联系方式:
廊坊公司:吕亚平13780465480
通辽公司:赵舒龙18347530219、计中影18347535327
新疆公司:杨杰15699157225
吉林公司:梁文君18343970007
邮箱:lvyaping.meihuagrp.com

日期:2024.2.18

招标邀请函
本公司拟定于2024年3月8日开展2024-2025年四个生产基地厂内倒运/装卸业务招标公告,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现诚邀贵单位参与本次投标,具体招标项目介绍如下:

1、项目介绍
1.1厂内产成品装卸、转运等业务;
1.2厂内固体、液体物料卸车、装载、转运等业务;


2、资质要求
2.1本着优质服务、合作双赢的原则,结合公司的实际生产情况、满足客户需求、保证市场供应,对资源进行优化、整合、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2.2报价单位资质齐全,所提供资料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方可参与后续投标工作。
2.2.1公司简介(应包含主要注册时间,注册资金,目前正在服务的公司名称,公司现有人数,样板合同和对方联系人电话(至少2家);
2.2.2公司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有关资信证明;
2.2.3提供产品生产许可证及其它有关资质证明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公司公章;

3、相关说明
3.1合约期: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
3.2投标单位公司成立满一年以上,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以上且资信良好,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两家或两家以上联合投标、串标;
3.3能提供专属的项目管理人员负责管理工作;
3.4经调研发现与之前单位出现重大安全或者账务等事故或曾与我司合作弃标单位或曾与我司职工有关系单位,不得参与竞价;
3.5遵守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管理要求和工作标准及流程,接受梅花对中标单位的员工培训;
3.6具备开具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7投标单位从事一年以上相关业务,具备强有力的资源整合能力、抗风险能力;
3.8参加投标供应商必须缴纳伍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3.8.1投标保证金应以电汇形式于3月5日17点前缴纳完毕,收款账户须向招标方指定联络人员询取,汇款时须注明"投标保证金",汇款完毕后投标人须提供正本付款水单扫描件给招标方;
3.8.2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3.8.3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宣布中标结果后2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3.8.4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招标人签订了合同转变为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记入中标人运作保证金账户中。
3.8.5中标后承运商需严格执行梅花集团的考核制度,因乙方原因不能正常操作业务的,甲方有权选择将发生的一切损失从保证金中扣除。

4、招标文件
4.1招标文件内容
4.1.1《招标邀请函》
4.1.2按设计方案做详细人员配置表及分项报价核算表。
4.1.3提供硬件型号、生产产家、报价清单;附:公司设备说明(如:证件、设备购买证明等)
4.2招标文件要求
4.2.1标书篇制要求:
1)投标书两套,应采用中文编定:全部文件均须加盖投标公司公章及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署。
2)投标文件应包括(全部加盖公司公章):
4.2.2投标文件的递交、补充、修改和撤回
1)所有报价文件必须由参与报价单位加盖单位公章,将报价文件放在密封的信封里,外封套封面不得书写报价单位名称、负责人名称:外封套封面只须写上项目名称且加盖没有公司名称红章进行密封;
2)投标人在遥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日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的补充、修改或撤回应符合本招标文件对密封、标注和递交等规定,并在内外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或"修改"或"撤回"字样及日期;
3)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
a.在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b.投标文件未能密封、加盖单位公章及经授权代表签署:
c.未按本标书所要求进行投标:
4.2.3报价要求:
1)报价以报价单明细为准;
2)报价包含但不限于折旧费、劳务费、增值税专用发票、油费、人工、保险、等过程中产生的费用;
3)评标标准:资质、业务服务能力和方案、价格等综合评比;
4.2.4评标及中标:
4.2.4.1评标
1)招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清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
2)招标委员会只对确定为实质上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和比较
3)面标阶段,被委托人要有定价权,现场确定最终价格,完成面标价格谈判。
4)招标结束,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通知书,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投标人。
5)招标人有权委托多名中标人执行此项目。
4.2.4.2中标
1)中标人应于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正式合同,若中标人拒绝签订或在规定日期内没有签订合同,则中标人应当赔偿因此导致招标人遭受的一切损失及连带责任。
4.2.5其它注意事项
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等要求,如果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出全部数据,该投标可能被拒绝,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对本次招标事宜有任何疑问,均可在工作时间与招标人确定的项目协调人取得联系;
3)投标人投标标价不能满足招标人的标底,招标人有权拒绝所有投标,招标人无须解释并重新组织招标。
4)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不能作未经授权之改动,任何标书文件若有改动,其标书将不获考虑。
5)未中标的投标人的资料文件将不予退回。
6)本招标文件内的所有信息资料均属于招标人公司机密,无论投标人是否中标,投标人均不得将从本招标文件中获知的一切信息资料透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招标人有权向透露方追究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7)投标人企业之间不得进行串标,一经发现扣除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并取消投标资格。

5、招标日程安排
5.1投标保证金缴纳:2024年3月5日汇入招标保证金接收账户
5.2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3月3日17点前
5.3现场面标:2024年3月6日-3月9日(以具体通知为准)
面标地点:梅花集团总部(廊坊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华祥路66号)
5.4评标公示:将于2024年3月15日前给予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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