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台州向庆安全防护装备有限公司年产700吨铝铸件生产线技改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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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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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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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关于拟对台州向庆安全防护装备有限公司年产700吨铝铸件生产线技改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玉环建示[2024]5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要求,我局拟对台州向庆安全防护装备有限公司年产700吨铝铸件生产线技改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予以公告。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告日期内,向本局反映。
一、公告时间:(2024年5月10日 ~ 2024年5月16日)
二、反映方式:本公告期间,你如对项目污染问题有疑问,或认为该项目建设对你的工作、生产、生活环境可能造成显著影响,请你在本公告期内以电话、传真、信件方式向我局反映。
三、联系方式:电子信箱:E-mail:yhhb12369@163.com
电话:87250599 传真:87250599
通信地址:玉环市为民服务中心台州市生态环境局玉环分局行政审批科 邮编:3176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5月10日
玉环建示[2024]5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要求,我局拟对台州向庆安全防护装备有限公司年产700吨铝铸件生产线技改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予以公告。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告日期内,向本局反映。
项目名称 | 台州向庆安全防护装备有限公司年产700吨铝铸件生产线技改项目 | |||||||
建设单位 | 台州向庆安全防护装备有限公司 | 项目负责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环评机构 | 浙江泓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建设性质 | 新 | √ | 改 | 扩 | 投 资 | 600万元 | ||
建设地点 | 玉环市玉城街道解放塘农场 | 用 地 | 520m2 | |||||
项目概况 | 台州向庆安全防护装备有限公司拟投资600万元,租用玉环县千叶机械有限公司位于玉环市玉城街道解放塘农场的闲置厂房(建筑面积520平方米),购置电阻熔化炉、压铸机等生产设备,利用熔化、压铸、去毛刺等生产工艺,实施年产700吨铝铸件生产线技改项目,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700吨铝铸件的生产能力。 |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按规定以网站公示形式开展了公众参与。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台州向庆安全防护装备有限公司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进行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物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
周边情况、敏感点、废水排向 | 本项目位于玉环市玉城街道解放塘农场,周边100m范围无环境保护目标。 本项目冷却水循环利用;喷淋废水委托台州华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至玉环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达标后外排。 | |||||||
主要生态影响 | 废水:喷淋废水、生活污水; 废气:熔化废气、压铸废气; 噪声:设备运行噪声; 固废:炉渣、废脱模剂废包装桶、过滤残渣、废滤芯、废布袋、熔化集尘灰、废液压油、废液压油包装桶及生活垃圾等。 | |||||||
主要污染 防治措施 | 1、废水:喷淋废水委托台州华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至玉环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达标后外排。 2、废气:熔化烟尘收集后经“耐高温布袋”处理后经1根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压铸废气收集后经“水喷淋+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1根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车间采取加强通风换气措施。 3、噪声:采用低噪声型号、设备隔声减振,科学布局,墙体隔声和距离衰减以及加强对设备的日常管理维护等措施。。 4、固废:炉渣、废脱模剂废包装桶、过滤残渣、废滤芯、废布袋、熔化集尘灰、废液压油、废液压油包装桶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危废处置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
一、公告时间:(2024年5月10日 ~ 2024年5月16日)
二、反映方式:本公告期间,你如对项目污染问题有疑问,或认为该项目建设对你的工作、生产、生活环境可能造成显著影响,请你在本公告期内以电话、传真、信件方式向我局反映。
三、联系方式:电子信箱:E-mail:yhhb12369@163.com
电话:87250599 传真:87250599
通信地址:玉环市为民服务中心台州市生态环境局玉环分局行政审批科 邮编:3176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