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关于公示企业申报增补挂网药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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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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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豫公共资源药采函〔2024〕179号 有关药品生产企业: 按照省医保局《关于做好河南省药品增补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豫医保办〔2019〕58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药品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豫医保办〔2022〕45号)精神,我中心对企业申报增补挂网药品的资质进行了初审,经专家会议论证,现将论证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一、公示时间:2024年4月29日-5月6日 二、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登录中心医药采购系统—申投诉子系统—申投诉管理-药品质疑目录,选择相应目录和产品,填写申投诉信息。 附件:企业申报增补挂网药品专家论证结果.xlsx 2024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