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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地震局河北省巨灾防范工程监理公开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河北省巨灾防范工程监理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1415会议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5月2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XZB2024-A1-015-001
项目名称:河北省巨灾防范工程监理
预算金额:146.21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46.21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河北省巨灾防范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巨灾防范工程项目,项目业主为河北省地震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债及省级财政统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省地震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规模:主要建设地震预报监测预报体系和地震灾害防御体系。地震监测预报体系,包含观测系统建设、数据平台建设、运行环境建设。观测系统建设共购置设备877台(套);数据平台建设共购置软硬件设备528台(套);运行环境建设包括对7个中心站和雄安新区震灾预防中心进行标准化改造,改造面积8303平方米,对148个一般站进行观测环境标准化改造,改造面积13252平方米,对250个一般站监测设备进行智能化升级,购置设备 1030台(套),建设一般站智能化监控管理平台1套。地震灾害防御体系,包含技术系统建设和信息系统建设。技术系统建设包括购置地震数据采集设备、承灾体扫描设备、大地电磁设备、无人机激光雷达系统、微动探测设备和地质雷达共6类设备,共1429台(套);信息系统建设包括购置软硬件设备87台(套)。
2.1.2监理服务期限: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缺陷责任期结束止。
2.1.3质量标准:合格。
2.1.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2招标范围:河北省巨灾防范工程项目的全过程监理。含项目范围内地震监测预报体系和地震灾害防御体系全部建设内容及保证本工程达到竣工使用条件的全部工程的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组织协调、信息及资料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管理阶段、结算及决算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和通信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列入以上失信行为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3总监理工程师要求: 1人,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资格,55岁以下,具备国家房屋建筑工程或通信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总监理工程师、监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总监理工程师中标后不得兼任其他项目工作,而且应当常驻工地现场;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均投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4月30日至 2024年05月09日,每日上午 0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持加盖单位公章的以下资料复印件一套到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楼1415室)购买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
(3)如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领取文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如授权委托人领取文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格式自拟);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5月22日09时00分,地点为: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1416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北省地震局
地    址:石家庄市裕华区槐中路262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1415)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招标部)
开户名称: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
账号:131080020010210042421
财务电话:0311-86958928(财务部)
电子邮箱:hongxin223@126.com(招标部)、hxzb228@163.com(财务部)
合同履行期限:监理服务期限: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缺陷责任期结束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和通信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列入以上失信行为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3、总监理工程师要求: 1人,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资格,55岁以下,具备国家房屋建筑工程或通信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总监理工程师、监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总监理工程师中标后不得兼任其他项目工作,而且应当常驻工地现场;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均投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30日  至 2024年05月09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1415会议室
方式:持加盖单位公章的以下资料复印件一套到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楼1415室)购买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 (3)如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领取文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如授权委托人领取文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格式自拟);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2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1416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河北省地震局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槐中路262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1415)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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