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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烟草2023年第五阶段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1.招标条件
新疆盛世乾元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烟草公司委托,就塔城烟草2023年第五阶段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第一包:塔城烟草全地区职工食堂外包服务供应商选定项目(三年期)
第二包:塔城烟草车辆轮胎供应商选定项目(三年期)
2.2服务期限:三年
2.3招标内容:第一包:职工食堂外包服务供应商选定;第二包:招标人未来三年期车辆轮胎的供应商。
2.4项目总预算:第一包:915万元(三年)第二包:10.5万元(三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包:塔城烟草全地区职工食堂外包服务供应商选定项目(三年期)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主体。
3.2必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3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3.4能开具合规发票并符合“五统一”要求,即:报审资质中的单位名称、报价单位名称、合同签订单位名称、发票或票据出具单位名称、付款账户名称相统一。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6本项目不接受存在关联关系或存在行贿、失信行为的主体投标。具体要求如下:
经查询“天眼查”系统,参与采购的各供应商之间无企业、法人关联性关系;
经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供应商、现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项目负责人均无近3年行贿行为记录;
经查询“信用中国”,供应商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异常经营名录信息、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经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未被列入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由招标代理机构在报名时及开标前查询所有投标人的情况并截图,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3.7根据烟草行业对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实施禁入措施的管理要求,凡被列入烟草行业或新疆烟草系统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本项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烟草公司查询,投标人无需提供)
3.8采购活动实施过程中,投标人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烟草公司干部、职工行贿的,将依据制度列入新疆烟草系统不良行为供应商库,终止本项目合作,禁入期限内禁止参加新疆烟草系统其他采购活动。
3.9对存在行贿行为投标人的禁入措施,适用于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和行贿人。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或单位,均不得参加新疆烟草系统其他采购活动。
3.10对行贿投标人及行贿人存在“换马甲”“换壳”行为参与本招标项目的,一经发现,拒绝其投标或终止合作,依据制度规定列入新疆烟草系统不良行为供应商库,禁入期限内禁止参加新疆烟草系统其他采购活动。
3.11投标人或中标人在相关案件查办时,有配合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如果发生拒不配合监委调查工作的情形,招标人有权采取警示约谈、降低考核评价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服务期限、终止或解除合同等多种处理措施。
第二包:塔城烟草车辆轮胎供应商选定项目(三年期)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生产厂家授权书
(3)购买招标文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5)非法人本人参与竞标的还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6)按时缴纳投标保证金(收据,验原件,收复印件);
(7)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未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以“信用中国”系统查验为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时,不得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10)投标人在本次招标活动中,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11)投标人或其现任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以投标截止时间推算)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网站查询截图。招标人、监督人现场进行复核,若投标人或其现任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其资格检查不合格。
4.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10日至2023年11月14日19时00分(工作日上午10:00—13:30,下午15:30—19: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前往新疆盛世乾元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长宁南路88号聚龙城11楼1111室)领取文件,须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两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两份、法人身份证原件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30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
6.2开标时间:2023年11月30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
6.3开标地点: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长宁南路88号聚龙城11楼1111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
8.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烟草公司
地址:新疆塔城地区沙湾市智慧大道西路61号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盛世乾元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长宁南路88号聚龙城11楼111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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