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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排水集团清河再生水厂(40万吨)一期曝气系统节能系统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京排水集团清河再生水厂(40万吨)一期曝气系统节能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编号:BJPS-2023-JT-NCB-ZS-0156),招标人为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人简介、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北京排水集团是北京市国资委所属首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一级骨干企业,具备集排水和再生水投融资、设计研发、工程建设、装备制造、运营管理于一体的全产业链整体实力和服务竞争优势,是创新驱动、产融一体的综合环境服务产业集团,总资产757亿元,以雨污水的收集、处理、回用和城市防汛保障为主营业务。是北京中心城区排水和再生水设施投融资、建设、运营的特许经营企业,负责建设和运营北京中心城区的雨污水管网、泵站、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厂、再生水输配管网和提升泵站、污泥处置设施;同时积极拓展市场化水环境治理项目,成功中标并建设运营南宁那考河、沙江河流域治理PPP项目、南水北调核心水源区湖北十堰污水处理和垃圾渗滤液处理等项目。
  北京排水集团所属北京北排水环境发展有限公司清河再生水厂拟采购一期曝气系统节能系统。合同形式为:固定单价合同,合同期限为900个日历日,预计使用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永泰庄北路11号清河再生水厂。
  清河再生水厂位于北京市海淀区清河镇,占地面积40公顷,处理规模为55万m3/d。一期工程处理能力为20万m3/d,2002年10月建成通水,采用倒置A2O工艺;2017年生物池改造为AO工艺。二期工程处理能力为20万m3/d,2004年12月建成通水,采用A2O工艺。三期工程处理能力为15万m3/d,2012年4月建成通水,采用MBR工艺。
  清河一期生物池总规模为20万m3/d,工艺采用AO活性污泥法,水力停留时间13.5小时。生物池共分为四系列,单系列处理规模为5万m3/d,为3廊道构型。每个廊道长156m,宽10m,有效水深6.0m,超高1.0米。生物池依次分为缺氧区、厌氧区及好氧区。各区之间以隔墙区分开,使各段中有较好的独立的环境。
  为提高清河再生水厂自控系统控制功能和自动化控制水平,增强对曝气池工艺环境的精确控制,更好的控制出水溶解氧浓度。在二期精确曝气实施的基础上,制定适合清河再生水厂一期A/O工艺的精确曝气系统方案,使精确曝气系统方案能够完全匹配该厂的运行工况,实现精确曝气控制。在此基础上,实现微生物生化环境的合理稳定,进而促进处理工艺的高效运行,稳定出水水质达标,进一步实现节能降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
  3.1.1 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营利法人;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3)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3.1.2 财务要求:
  (1)财务制度健全, 2020年、2021年、2022年连续三年财务状况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一般纳税人,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
  3.1.3 业绩要求:
  2020年1月1日至今,累计具有500万元(含)以上的水处理设备的供货及安装业绩;
  3.1.4 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2018年9月1日至今,在北京排水集团因不履行合同约定义务或履行合同约定义务不合格的事项而被终止或解除合同的情形;
  (2)2018年9月1日至今,在北京排水集团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的情形;
  (3)投标截止日,在北京排水集团供应商黑名单中;
  (4)投标截止日,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董事、监事、拟委派参与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及项目负责人,在上述“(1)、(2)、(3)”情形的供应商中担任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董事、监事、参与相关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的(以上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董事、监事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为准,拟委派参与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信息以采购人及其所属公司的合同/协议及相关合同/协议的执行记录为准)的情形。
  3.1.5 其他: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与采购有关的规章制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提供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并提供相应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9月1日12时至2023年9月21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北京排水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cg.bdc.cn/bpsdzzb)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1.1下载电子招标文件,须首先登录“北京排水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cg.bdc.cn/bpsdzzb)完成注册、申办CA数字证书(单位CA数字证书、法定代表人的个人CA数字证书),供应商注册、CA数字证书申办方法及流程详见北排供应链网站(https://www.bdc.cn/bdc/bpgyl/index.html)“结果公示/重要通知”栏“重要通知”的“《北京排水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供应商注册及申办CA数字证书须知》”。
  投标人应妥善保管本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账号及密码、单位数字认证证书及密码,因上述账号、数字认证证书或密码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1.2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者,须通过投标公司账户将标书费转账(或电汇)至我公司账户,并请在汇款凭证的备注(或摘要)中注明“(0156)标书费”。如备注未标注或标注错误,或付款单位为非投标公司,将导致无法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
  4.1.3 标书费汇款证明(须加盖公章)上传至北京排水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cg.bdc.cn/bpsdzzb)“报名投标”中“标书购买”的“缴纳凭证”,并立即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标书售卖电话)通知标书售卖审核员,经审核后,投标人可登录下载招标文件。
  4.1.4投标人登录“北京排水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cg.bdc.cn/bpsdzzb)“投标报名”栏目中“标书购买”处,用单位数字认证证书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标书费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收款人: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北京体育馆路支行
  账号:0200008109022500282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9月22日9时30分。
  5.2本项目将使用“北京排水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远程投标,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同时也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文件递交方法如下:
  (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北京排水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工具”上传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2)投标人应在2023年9月22日8时00分至2023年9月22日9时30分使用单位CA数字证书通过互联网在“北京排水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工具”远程电子签到;
  (3)投标人应在2023年9月22日9时30分至2023年9月22日10时30分使用单位CA数字证书通过互联网在“北京排水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工具”对所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
  特别说明:投标人未通过“北京排水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工具”上传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或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为非使用“北京排水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工具”编制的,或未在5.2第(2)款规定时限内远程电子签到或未在5.2第(3)款规定时限内对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的,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包括但不限于未成功投标。
  当通过“北京排水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工具”上传并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与中标后递交的纸质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上传至“北京排水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为准。
  5.3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
  通过“北京排水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工具”向“北京排水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递交完成后请立即向本项目招标公告预留的“招标项目经理”的联系方式,确认文件是否上传成功。
  投标人要确保上传的文件为使用“北京排水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工具”编制的本项目投标文件,否则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负责,包括但不限于未成功投标。
  5.4 本次投标文件以上传至“北京排水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如非因北京排水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或CA数字认证系统故障导致的投标文件未能成功下载及解密的,投标人投标不成功。
  5.5 逾期上传或解密的投标文件,北京排水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6 本项目将使用“北京排水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远程线上开标,投标人可通过“北京排水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工具”查看本项目的开标结果及最高投标限价,同时投标人应使用个人CA数字证书对开标结果进行签章确认,投标人不对开标结果进行签章确认,不影响开标结果的合法有效。
  投标人可登录“北京排水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cg.bdc.cn/bpsdzzb),在“04投标人使用手册”及“05视频操作流程”处下载供应商远程在线投标、开标的使用及视频操作流程。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北排供应链(https://www.bdc.cn/bdc/bpgyl/index.html)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北里乙37号
  邮编:100044
  招标部门: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部
  地址: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部(北京市朝阳区东土城路17号院305室)
  邮编:100013
  招标文件发售: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项目经理:王女士,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文件、中标结果质疑联系电话:010-87905418
  对招标文件异议、评标结果异议均应通过“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cg.bdc.cn/bpsdzzb)“澄清异议”栏“质疑与澄清”中本项目的“异议”模块提出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cg.bdc.cn/bpsdzzb
  开户银行:工行北京体育馆路支行
  账号:0200008109022500282
  招标工作人员纪律监督:010-88389132,jiwei@bdc.cn
 
  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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