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全国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公益广告发布询价公示——机场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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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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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营造全国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的城市氛围,加强公益宣传,我单位拟定期发布示范区创建相关公益宣传,相关要求如下:
一、广告预计发布时间:6月至9月间,时长1个月。
二、发布媒介:无锡机场落地灯箱、LED广告屏。
三、发布数量:落地灯箱不少于10块,led屏不少于15台
四、费用预算:本次服务最高限价10万元,包含公益广告的设计、制作及发布,本单位将根据报价情况择优选用服务供应商。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供应商须拥有发布媒介的运营权;
2、供应商须具有广告发布的相关资质;
3、供应商须提供发布媒介的点位明细,广告发布后能出具每个点位的广告发布监测报告。
请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交项目报价单、类似项目案例以及相关资质证明材料等(需加盖公章),直接送达或者邮寄送达。
五、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无锡市梁溪区永和路28号1509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为进一步营造全国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的城市氛围,加强公益宣传,我单位拟定期发布示范区创建相关公益宣传,相关要求如下:
一、广告预计发布时间:6月至9月间,时长1个月。
二、发布媒介:无锡机场落地灯箱、LED广告屏。
三、发布数量:落地灯箱不少于10块,led屏不少于15台
四、费用预算:本次服务最高限价10万元,包含公益广告的设计、制作及发布,本单位将根据报价情况择优选用服务供应商。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供应商须拥有发布媒介的运营权;
2、供应商须具有广告发布的相关资质;
3、供应商须提供发布媒介的点位明细,广告发布后能出具每个点位的广告发布监测报告。
请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交项目报价单、类似项目案例以及相关资质证明材料等(需加盖公章),直接送达或者邮寄送达。
五、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无锡市梁溪区永和路28号1509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