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浩特市环境卫生服务中心2024年车辆保险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二次)
微信分享
关注项目
标讯收藏
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立即查看
|
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项目概况
锡林浩特市环境卫生服务中心2024年车辆保险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锡林浩特市天骄嘉园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2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FCG-2024-021
项目名称:锡林浩特市环境卫生服务中心2024年车辆保险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9.1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9.1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 .节能、环保要求
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具体按照本采购文件相关要求执行。
2 .对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扣除
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凡符合要求的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
合同包1
3 .价格扣除相关要求。
(1) 所称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②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
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2)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①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②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③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3) 投标人属于小微企业的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认定价格扣除。
说明:投标人应当认真填写声明函,若有虚假将追究其责任。投标人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index .html) ,点击“小微企业名录” (http://xwqy.gsxt.gov.cn/) 对投标人和核心设备制
造商进行搜索、查询,自行核实是否属于小微企业。
(4) 提供投标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格式后附,不可修改) ,未提供、未盖章或填写内容与相关材料不符的不予价格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其它资质要求:①供应商须具备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②不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任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需提供总(母)公司出具的相关授权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11日 至 2024年05月1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锡林浩特市天骄嘉园
方式:线下获取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锡林浩特市振兴南大街博苑家园南门公寓入口4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5月2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锡林浩特市振兴南大街博苑家园南门公寓入口4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锡林浩特市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锡林浩特市团结大街584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锡林浩特市天骄嘉园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锡林浩特市环境卫生服务中心2024年车辆保险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锡林浩特市天骄嘉园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2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FCG-2024-021
项目名称:锡林浩特市环境卫生服务中心2024年车辆保险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9.1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9.1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 工程、货物或服务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万元) |
1 | 锡林浩特市环境卫生服务中心2024年车辆保险服务项目 | 1项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59.10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 .节能、环保要求
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具体按照本采购文件相关要求执行。
2 .对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扣除
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凡符合要求的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
合同包1
序号 | 情形 | 适用对象 | 价格扣除比例 | 计算公式 |
1 |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非联合体 | 10% | 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小微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时,给予价格扣除C1 ,即:评标价=投标报价× (1-C1) ;监狱企业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价格扣除,当企业属性重复时,不重复价格扣除。 |
注: (1) 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评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投标价为准。(2) 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
3 .价格扣除相关要求。
(1) 所称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②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
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2)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①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②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③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3) 投标人属于小微企业的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认定价格扣除。
说明:投标人应当认真填写声明函,若有虚假将追究其责任。投标人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index .html) ,点击“小微企业名录” (http://xwqy.gsxt.gov.cn/) 对投标人和核心设备制
造商进行搜索、查询,自行核实是否属于小微企业。
(4) 提供投标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格式后附,不可修改) ,未提供、未盖章或填写内容与相关材料不符的不予价格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其它资质要求:①供应商须具备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②不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任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需提供总(母)公司出具的相关授权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11日 至 2024年05月1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锡林浩特市天骄嘉园
方式:线下获取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锡林浩特市振兴南大街博苑家园南门公寓入口4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5月2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锡林浩特市振兴南大街博苑家园南门公寓入口4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锡林浩特市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锡林浩特市团结大街584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锡林浩特市天骄嘉园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