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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轨道交通深圳路TOD项目一期施工总承包工程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轨道交通深圳路停车场TOD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肥西县发改委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2209- 340123-04-01-299517
     1.4 招标人: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合肥深玺轨道置业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自筹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合肥市轨道交通深圳路TOD项目一期施工总承包工程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3BFFGZ02800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3BFFGZ02800
     2.5 建设地点:肥西县经济开发区FX-02-07号地块(合肥轨道TOD深圳路项目一期施工总承包项目)位于深圳路与三河路交口西北象限
     2.6 建设规模:FX-02-07地块,用地面积73.65亩,容积率2.2,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4813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1012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38011平方米。主要包括14栋住宅(6栋26F、2栋24F、 1栋23F、1栋15F、4栋10F)、1栋展示中心、地下车库及配套用房等
     2.7 合同估算价:58000万元
     2.8 计划工期:912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所有单体住宅楼、配套用房、展示中心、地下车库等项目图纸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建设内容,(项目电梯工程(展示中心除外)、供配电、供水施工、燃气、精装修、楼宇亮化(展示中心除外)、室外雨污水、小区道路以及室外景观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施工内容主要包含但不限于整个项目的土方挖运和回填、地基处理、基础、地下室工程、主体结构、屋面、建筑节能、无障碍、临时道路(含开设的临时道口和永久道口产生的费用)、临时围挡、地下室人行和车行出入口、幕墙、门窗、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暖通工程、消防报警、智能化、人防工程、三网工程等招标文件及其附件规定的工作。
     中标人工作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配合项目前期报批报建、测绘、各类图纸审查,以及工程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项目建设期服务、建设工程声像档案归档等工程施工、验收、备案所需要进行的其他工作。中标人全面负责施工全过程所有审批环节的论证、考察、评审、评估工作(含发生的费用)、各类检测(不含建设单位委托的第三方检测)直至项目验收合格整体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维修维保工作,中标人须服从发包人及行业主管部门相关管理规定等。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工程范围”、地勘报告、规划设计方案、建筑图纸及补充答疑等招标资料。
     本项目采用施工总承包招标方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其附件等。
     2.10 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1 质量标准: 合格
     2.12 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项目经理要求:
     (1)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其他要求:/。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8年12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下列业绩之一:
     (1)单个合同中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0万平方米的居住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
     (2)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2.5亿元的居住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
     3.1.4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3.1.5 财务要求: / 。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方总数量不超过2家;
     (2)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
     (3)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3.1.6 信誉要求;
     (4)联合体中任一方承揽工程量占比不得低于30%。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3年12月15日00:00至2024年01月04日11:00。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 17 :30,节 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 4009980000 。 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1月04日11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定性评审,定标办法采用票决随机法。(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及定标办法”)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4年01月04日11时00分
8.2 开标地点:
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2号开标室
      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
9.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 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 标 人: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阜阳路17号
    邮 编:230001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0551-69006090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邮 编:230000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 998 0000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11.5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 址:合肥市滨湖区南京路2588号
    电 话:0551-66223530、0551-66223546
12. 其他事项说明
1.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2.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与项目联系人联系。
    3.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20200224/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13. 投标保证金账户
标段简称:1标段
户名: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1023701021001095993248246
开户银行: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户名: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184252413267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合肥庐阳支行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35分4秒
原项目名称:合肥市轨道交通深圳路TOD项目一期施工总承包工程
原项目编号:2023BFFGZ02800
原公告日期:2023-12-15
合肥市轨道交通深圳路TOD项目一期施工总承包工程项目招标文件补疑9
2023BFFGZ02800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答复部分
若为联合体投标,投标人资格审查业绩、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安全负责人、投标人详细评审业绩、投标人奖项荣誉、企业实力是否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
答:是。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阜阳路17号
 联系人:王工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024年2月28日
 
 
累计办理时间:0天2小时27分29秒
原项目名称:合肥市轨道交通深圳路TOD项目一期施工总承包工程
原项目编号:2023BFFGZ02800
原公告日期:2023-12-15
合肥市轨道交通深圳路TOD项目一期施工总承包工程项目招标文件补疑8
2023BFFGZ02800
 
 
第一部分:招标文件调整部分
1、本项目的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已于2024年2月22日重新发放,之前版本作废,请投标人注意下载查看。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1.3.2“计划工期”中的“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月12日(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通知为准)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区段/节点工期:(1)2024年3月22日,项目首开楼须完成正负零结构其它楼栋须在 2024年5月30 日前完成正负零结构。2024年3月12日展示中心须完成结构封顶,4月12日移交精装和景观单位施工。(2)2026年7月12日前,项目整体须完成竣工备案。”,改为:“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3月25日(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通知为准)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区段/节点工期:(1)项目开工后55 天(自然日)内,首开楼须完成正负零结构(其中无桩基楼栋35 天);项目开工后50天(自然日)内,展示中心须完成结构封顶,项目开工后 70 天(自然日)内,展示中心移交精装和景观单位施工;(2)2026年9月23 日前,项目整体须完成竣工验收。
 
 
第二部分:主动澄清部分
1、本项目原计划2024年1月18日开标,投标保证保险凭证于2024年1月16日已开具,本次延期后,是否可以使用已开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凭证?
答: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的电子保函、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机构担保等形式的投标保证金中,若涉及的开标时间为延期前的开标时间或者延期后的开标时间均予以认可。
2、12.4.1施工费用支付方式:(根据项目填写)。  
付款时间节点一览表
序号
付款节点
完成时间
付款比例
付款条件
备注说明

展示中心主体结构
 
 
 
 
 
 
1
展示中心主体结构完成并具备移交精装条件
 
 
3.800%
 
 

主体结构期间施工节点
 
 
 
 
 
 
1
基坑支护完成计价一次
 
 
3.300%
 
 
2
所有地下车库结构封顶50%
 
 
7.000%
 
 
3
所有地下车库结构封顶
 
 
7.000%
 
 
4
每栋楼住宅(含单体地下部分)达到预售节点(正负零结构施工完成)后计价一次
 
 
5.600%
其中每栋支付比列为0.400%
5
所有单体周围、地下车库防水及保护层、周边回填土方施工完成计价一次
 
 
2.800%
验收合格
6
每栋楼主体结构按每完成5层(包含机电预留预埋)计价一次
 
 
8.400%
其中每栋支付比列为0.600%
7
每栋楼或所有单体主体结构封顶完成计价一次
 
 
9.800%
其中每栋支付比列为0.700%
 
 
 
 
 
 
 
 
 
 
 
 
 
 
 
 
 
 
 
 

二次结构期间及其他
施工节点
 
 
 
 
 
 
1
每栋楼墙体砌筑、二次结构施工、机电管线,每5层验收合格完成一个施工段,验收合格计价一次。
 
 
7.000%
建设单位或主管部门验收;其中每栋支付比列为0.500%
2
每栋楼屋面防水、保温及保护层施工完成计价一次
 
 
4.200%
验收合格;其中每栋支付比列为0.300%
3
每栋楼内墙抹灰、楼地面全部施工完成计价一次
 
 
5.600%
验收合格;其中每栋支付比列为0.400%
4
每栋楼门窗框、扇全部施工完成计价一次
 
 
5.600%
验收合格;其中每栋支付比列为0.400%
5
每栋楼外墙饰面:全部施工完成计价一次
 
 
7.000%
其中每栋支付比列为0.500%
6
每栋楼室内进户门及防火门安装完成计价一次
 
 
2.800%
其中每栋支付比列为0.200%
7
地库二次结构完成
 
 
3.500%
 
 

验收备案节点款
 
 
 
 
 
 
1
所有单体竣工验收合格且项目工程档案验收合格,并取得合肥市质量安全监督站监督意见
 
付至合同价款的85%
 
2
项目竣工备案完成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并完成竣工结算审计
 
付至结算审计价款的97%
提供合肥市质量安全监督站监督意见、结算审计报告书及按结算审计定案金额开具足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备注:①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出具符合国家税务规定的合法有效的足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确保开具发票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发票,必须保持票面干净、整洁、无折痕,发票的正反两面均不能留下任何脏、乱及签字的痕迹);
②以上合同总价为扣除暂列金额后的合同总价;
③支付至合同价的85%时,须扣除未完成合同内的工程量、暂列金额,不含设计变更、签证增加部分;支付至结算审计价款的97%时,须完成结算审计定案,并按结算审计定案全额全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④发包人按照约定比例支付进度款后,如因发包人与承包人就工程结算价款发生争议,导致工程结算价款无法确定的,发包人有权停止付款,并且无须向承包人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利息、逾期付款违约金等);
⑤承包人进场施工前,需按合同总工期要求报送施工总进度计划,经建设单位、发包人委托的监理单位审批确认后执行,如后期承包人完成工程量及进度滞后于上述工程款支付且延迟于总进度计划要求,发包人将依据拖延时间的长短,按比例扣减当期工程款额度;
⑥承包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节点按时完成,否则发包人有权采取措施达到关键节点,所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并从结算款中扣除;
⑦农民工工资:施工单位必须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月足额发放。⑧工程质量保证金:完成竣工结算审计定案后,由承包人提供结算定案价3%的“合肥市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保函”后一次性付清尾款。若承包人不提供结算定案价3%的“合肥市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保函”,工程结算审计定案后付至结算审定价的97%,剩余结算定案价3%作为质保金,待缺陷责任期满经书面质量回访确认无问题后一次性付清,缺陷责任期两年。
备注:发包人支付工程款前承包人应提供合法合规的足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发包人有权延迟支付。
 
 
第三部分:延期部分
1、原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时间为“2023年12月24日17:30”,现延期到“2024年2月27日17:30”;
2、原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为“2024年01月04日11:00”,现延期到“2024年3月7日11:00”;
3、原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1月04日11:00”,现延期到“2024年3月7日11:00”;
4、开标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6号开标室。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阜阳路17号
 联系人:王工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024年2月22日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3分1秒
原项目名称:合肥市轨道交通深圳路TOD项目一期施工总承包工程
原项目编号:2023BFFGZ02800
原公告日期:2023-12-15
合肥市轨道交通深圳路TOD项目一期施工总承包工程项目招标文件补疑7
2023BFFGZ02800
 
 
第一部分:招标文件调整部分
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及定标办法中评标办法前附表的
3.5.6
异常低价评审
o不执行
þ执行,异常低价规定指标:90%,具体见附件2。
调整为:
3.5.6
异常低价评审
o不执行
þ执行,异常低价规定指标:85%,具体见附件2。

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及定标办法中详细评审标准的
2.2.1(3)
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投标报价
a.确定评标价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b.纳入评标价平均值计算均须满足的情形
(a)通过报价文件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的评标价;
(b)评标价降幅≥8%;
[评标价降幅=(1-评标价/最高投标限价)*100%]
c.计算评标价平均值
以通过上述“b.纳入评标价平均值计算均须满足的情形”评审的投标文件的评标价作为有效评标价;对所有有效评标价按照由低到高进行排序,去除 n 个较高有效评标价和 n 个较低有效评标价,取其他有效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得出评标价平均值。设有效评标价对应的投标人数量为 X,n 按照以下规定取值:
(a)当 X≤5,n=0;
(b)当 5<X≤10,n=1;
(c)当 10<X≤20,n=2;
(d)当20<X≤30,n=3;
以此类推。
d.确定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评标价平均值。
e.评标价的偏差率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偏差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即为*.**%。
f.如出现无法计算评标价平均值的情况,则评标委员会将否决所有投标。
投标报价
总评价
评标委员会结合2.1.3款报价文件响应性评审标准,评标基准价及偏差率进行综合分析评价。
调整为:
2.2.1(3)
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投标报价
a.确定评标价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b.纳入评标价平均值计算均须满足的情形
(a)通过报价文件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的评标价;
(b)评标价降幅≥13%;
[评标价降幅=(1-评标价/最高投标限价)*100%]
c.计算评标价平均值
以通过上述“b.纳入评标价平均值计算均须满足的情形”评审的投标文件的评标价作为有效评标价;对所有有效评标价按照由低到高进行排序,去除 n 个较高有效评标价和 n 个较低有效评标价,取其他有效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得出评标价平均值。设有效评标价对应的投标人数量为 X,n 按照以下规定取值:
(a)当 X≤5,n=0;
(b)当 5<X≤10,n=1;
(c)当 10<X≤20,n=2;
(d)当20<X≤30,n=3;
以此类推。
d.确定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评标价平均值。
e.评标价的偏差率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偏差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即为*.**%。
f.如出现无法计算评标价平均值的情况,则评标委员会将否决所有投标。
投标报价
总评价
评标委员会结合2.1.3款报价文件响应性评审标准,评标基准价及偏差率进行综合分析评价。
3、本项目的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已于2024年2月7日重新发放,之前版本作废,请投标人注意下载查看。
4、本项目招标图纸于2024 年2月7日补充发放,与原设计图纸不一致的,以2月7日发放的为准,之前版本作废,请投标人注意下载查看。
5、本项目招标文件中附件17:界面划分于2024年2月7日重新发放,之前版本作废,请投标人注意下载查看。
6、招标文件中专用合同第七章1.2.2供电(局管部分)修改为:“自电表后(含所有电表箱采购、安装及箱体接地、进户 电源线与电表箱内断路器的连接)全部计入招标范围,电表前管盒预留、预埋、水平 及竖井线槽桥架的采购及安装、洞口预留和封堵等(包括地库内的局管供电桥架的采购及安装)全部计入,所有供电公司电缆穿板(或墙)的套管预留、预埋,桥架采购 及安装、开孔、防火封堵、装饰恢复等,局管变电所内土建、安装、装饰装修(含降噪及消防部分)、通风、照明、气体灭火设备、防盗窗(防虫网)、空调及相关水电安装等配套工作全部计入招标范围,且必须满足供电公司验收要求。所有从局管配电房至自管配电房、电表箱的室内外管道(不含室内埋地排管)、桥架敷设安装,自管配电房至单体和功能性用房及室外部分(包括生活泵房、消防泵房、各类控制 机房、室外景观、雨水收集,街区商业、及社区配套用房等)一级配电箱的管道、桥架敷设安装,单体内的管道、桥架敷设安装,单体公共部分一级配电箱(含一级配电箱的设备及安装)及下游的全部材料设备(包含一级 配电箱到电梯机房的电缆、配电箱,电梯机房配电箱到电梯控制箱之间的电缆、管道。)施工,单体住宅部分电表下游全部材料设备及安装,含住户进线与电表的连接工作及表箱验收所需的调试工作,所有涉及供电工程的预留预埋、后期修补封堵工作。具体根据合政办 2016 三号文,除供电部门工作内容之外的部分,全部属于中标人施工内容,费用包含在本次投标报价内。”
7、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10.15“发包人补充的其他内容”增加第35条“本项目展示中心景观区域涉及红线外地块,超红线部分相关用地手续、场地平整等工作需投标单位配合办理,此外涉及市政相关管线的现场协调工作,由投标人统筹实施,所有相关费用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自行考虑,中标后不予调整。”。
8、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10.15“发包人补充的其他内容”增加第36条“项目展示中心硬装、景观用水点需投标人配合单独预留至指定点位,所有相关费用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自行考虑,中标后不予调整。”。
9、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10.15“发包人补充的其他内容”增加第37条“投标人需配合发包人在地块南侧深圳路上开设临时车行道口,满足展示中心需要,投标人需自行踏勘现场,所有相关费用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自行考虑,中标后不予调整。”
10、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10.15“发包人补充的其他内容”增加第38条“本项目设计试桩工程纳入本次招标范围,投标人需配合第三方检测单位完成桩基检测并取得合格的桩基检测报告,详见设计试桩图纸及招标清单”。
11、招标文件中专用合同第七章1.2.6改为:“电梯机房及机房装饰装修(包括但不限于门窗(含防盗格栅门及不锈钢防虫网)、墙地面、照明、空调、风扇、强弱电等工作内容,且应满足现行相关标准及使用要求)均在本次招标范围内;机房门洞及电梯门安装完成后的门洞封堵在本次招标范围内,需满足装饰及电梯使用要求;电梯电源动力箱由中标人安装到位,五方对讲系统机房至监控室线缆、消防信号接线到电梯控制柜由中标人施工。电梯调试使用的电缆采购及安装在本次招标范围内,中标人需在临时配电房内为电梯安装及调试及使用提供电源回路,电梯控制箱及其之后的线缆由电梯厂家负责供货、安装连接。中标人需在电梯验收时设置临时五方对讲线路,满足验收要求。
电梯厂家提供井道、机房、预留孔洞、预埋件等电梯深化设计图纸(电梯供货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天内提供),经设计院审核后,中标人按照设计院及电梯厂家确认的施工图纸进行土建结构施工。中标人负责提供电梯货物的堆放场地,电梯厂家负责保管工作。主机钢梁、缓冲器基础的砼浇筑及孔洞封堵由中标人负责完成。中标人需无条件配合电梯厂家完成墙、地面的收口。”
1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1.3.2“计划工期”中的“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月12日(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通知为准)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区段/节点工期:(1)2024年3月22日,项目首开楼栋须完成正负零结构,其它楼栋须在2024年5月30日前完成正负零结构。2024年3月12日展示中心须完成结构封顶,4月12日移交精装和景观单位施工。(2)2026年7月12日前,项目整体须完成竣工备案。”,改为:“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3月1日(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通知为准)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区段/节点工期:(1)项目开工后55天(自然日)内,首开楼栋须完成正负零结构;项目开工后50天(自然日)内,展示中心须完成结构封顶,项目开工后70天(自然日)内,展示中心移交精装和景观单位施工;(2)2026年8月31日前,项目整体须完成竣工备案。”。
13、附件17:界面划分
总分包工作界面划分表
1、一期住宅总分包工作界面
 
 
序号
建筑单体内甲方单独发包内容
专业分包施工界面
总包施工界面(包括但不限于)
1
公区精装工程
1、 一层及地下室大堂、标准层电梯厅、楼梯间、连廊的墙地砖、吊顶、墙面腻子涂料、灯具(电缆)、电梯门套、门边收口施工;
2、地下室、楼层、楼栋标识标牌施工;
3、信报箱施工;
4、地下室车位、车道等标识划线;
5、成品保护;
1、总包单位需向精装单位提供其认可的工作交接面(墙面粉刷、地面清理及防水,顶板穿线和设备安装)并办理相关书面移交手续;
2、总包提供施工水、电接驳点,同时负责组织装饰、监理、 发包人、设计单位等相关单位对进行验收等相关工作(含一切验收需要资料)。
 
 
2
供配电工程
1、 根据供配电图纸范围完成项目供配电工程的施工及各项验收工作,包括不限于局、自管配电房内二次结构,设备基础电缆沟的施工工作、局、自管电气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工作、电线电缆的采购安装调试工作、电表报装及表箱安装及相应的调试工作等。
2、 配合参建各方各专项验收工作及配电房范围内移交前的设施设备维保工作及配合总包交付前临时用电的各项改造管理工作
3、 配合总包现场各项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总包单位负责按照小区供配电工程施工蓝图完成电线 管、盒预埋、必须完成所有墙柱梁板小区供配电工程 洞口预留、封堵抹灰、塞缝、修复工作。
3
有线电视工程
1、 根据确认图纸完成现场的各项施工验收调试工作
2、 配合总包现场各项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总包单位负责按照小区有线电视分包工程施工蓝图完成电管、盒预埋、必须完成所有所有墙柱梁板有线电视分包工程洞口预留和封堵工作,配合有线电视报装流程手续办理等各项施工工作。
4
亮化工程
1、 根据亮化图纸完成图纸范围内的各项施工调试验收工作,施工质量满足发包人要求
2、 配合总包现场各项施工管理要求,涉及重大安全风险的应编制专项方案,施工前的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应落实到位
3、 负责交付前的成品保护及维保工作
总承包按分包工程实施进度的需要完成外墙面、窗洞口预留预埋工作、亮化电源箱(含元器件)、所有收尾处理工作均由总承包方完成,包括窗洞口塞缝、抹灰及洞口收口、修补恢复等所有相关工作。
5
电梯工程
1、 负责电梯主体的施工验收工作,配合办理临时用梯手续
2、 负责电梯验收完成后及交付前的各项维保工作
3、 配合各参建单位的专项验收及调试工作
1)土建总承包单位需按照电梯厂家深化的电梯土建布置图进行预留预埋工作,并向电梯单位提供其认可的工作交接面并办理相关书面手续。并做好井道安全防护。
2)电梯验收合格后由中标人统一管理, 其中包含成品保护费、人员看护费、维修保养费、移交前的检修维护等费用。
3)必须在每层电梯厅的电梯入口处浇筑砼挡水槛,防止水倒灌入电梯井道内。
4)土建总包提供电接驳点,同时负责组织装饰、监理、发包人、设计单位等相关单位对进行验收等相关工作(含一切验收需要资料)。
5)配合完成电梯验收时的临时五方对讲线敷设,满足验收要求。
6
 
 
供水
专业承包范围内施工,表前到市政接驳点均由专业分包负责,含水表。
负责报装验收移交及完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
(1)所有庭院管网的弃土外运及沟槽回填(包括过路管道或管道处的混凝土包封)和压实工作;
(2)涉及所有横穿墙体结构建筑的开孔或预留,所有管线洞口(含由供水集团开洞 的所有洞口)封堵工作;
(3)泵房:土建、设备基础、排水沟盖板及配套室内照明(含应急灯)、地坪及门窗、室内规章制度牌、安全工器具、挡鼠板等泵房所有环境系统的施工(具体详见供水集团《标准化泵房实施细则》);独立电源报装,局管电表与泵房双电源柜的电缆安装及泵房外配套电缆桥架安装;泵房整体验收移交(泵房内 GPS 费用、检测)所涉所有工作;
(4)单体楼单元管井内防水粉刷、排水管安装、门槛砌筑、照明等;
(5)单体楼单元管井门采购及安装,连廊表后管保温措施;
(6)水表表后管至用水点的管道连接;
(7)沟槽障碍物及不良地质的处理;
(8)涉及接市政管网的市政破复及顶管等手续办理及费用缴纳(含移植绿化、杆线迁移、恢复人行道和道路等所有涉及到工作的费用);地表安装后产生的修复费用;
(9)提供供水施工队伍工具间和材料堆放场地, 提供水电接引和相应的垂直运输设备;
(10)因供水公司相关验收政策更新或设计标准变化或施工前未进行 BIM 建模发现管线相互冲突(设计遗漏错误等),导致中标人工程量发生变化的不予调整(如重新开洞、管道位置变化等)。
(11)项目交付前所有户表水费有中标单位承担、缴纳。
(12)自管给水部分全部按图计入。
7
燃气管道
室内外管道、支架安装及油漆,管道试压吹洗;调压站的安装,室外管沟的开挖回填。室内管道入户;煤气表采购;煤气表后管道施工;
负责报装及完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
(1) 所有庭院管网的弃土外运及沟槽回填(包括过路管道或管道处需要进行的混凝土包封)和压实工作;
(2)涉及所有墙体结构建筑的开孔或预留,所有管线洞口封堵工作;
(3)涉及接市政管网的市政破复及顶管等手续办理及费用缴纳(含移植绿 化、杆线迁移、恢复人行道和道路等所有涉及到工作的费用);
(4)调压站的基础、围栏施工;
(5)提供燃气施工队伍工具间和材料堆放场地,提供水电接引和相应的垂直运输设备;
(6)因燃气公司相关验收政策更新或设计标准变化或施工前未进行BIM建模发现管线相互冲突(设计遗漏错误等),导致中标人产生的土建工程量变化不予调整(如重新开洞、管道位置变化等)。
                                          
 
 
8
园林道排工程
地下车库顶板
场地内种植土回填平整,土方堆坡、微地形、土壤改良换土、表土保湿覆盖物等;绿化苗木场地平整、及树穴放线挖填实施
防水刚性保护层以下(含防水刚性保护层)属于总包范围:车库上的构筑物(含天井、通风井等井道)、游泳池、混凝土挡墙由总包单位施工(须闭水试验后交接场地)。滤水系统、基层土回填属于总包范围,土方回填后书面移交给园林景观单位。
非车库顶板区域
在总包单位完成回填的基础上,负责种植土回填与平整,土方堆坡、微地形、土壤改良换土、表土保湿覆盖物等;绿化苗木场地平整、及树穴放线挖填实施
总包前期遗留的现场硬质地面或物件、渣土等,影响后续施工时,须拆除、清运;完成基层土方回填,并书面移交场地给园林景观单位。
屋顶花园
在总包单位完成回填的基础上,负责种植土回填与平整,土方堆坡、微地形、土壤改良换土、表土保湿覆盖物等;绿化苗木场地平整、及树穴放线挖填实施
完成滤水系统、种植土回填至设计标高
车库出入口、车库疏散出口(人防)
1.车库及疏散出入口外侧装饰面层(砖、石材)施工、道路沥青施工、进车库第一道截水沟以外侧路面施工、车库出入口环岛、岗亭基础施工(含铺贴)
总包按照建筑做法表及图纸完成相应工程量
回廊
1.商业一层临街回廊及连接室外踢脚垫层、装饰面层;洋房及高层单元入户门外梯步及坡道
1.商业一层临街回廊及连接室外踢步结构基层
室外进户楼梯
贴面、栏杆
结构施工
室外构筑物工程
1.小区生化池、隔油池,周界围墙的砌筑、抹灰、装饰面层,管道安装后的收边、收口;2.私家花园分户的绿篱、铁艺栏杆以及柱、基,无障碍坡道栏杆及坡道饰面施工;3.小区出入口的抹灰、装饰及大门的制作、采购、安装等。
1.室外构筑物(含天井、通风井等井道)、混凝土挡墙(大门);2.后五通施工完毕成品保护;3.小区出入口的结构施工及预留洞口、预埋管、门禁系统穿线等
道排工程
1、图纸范围的全部道路、排水工程纳入本次招标范围内。2、包括但不限于小区道路结构、侧石、道路划线、排水系统等,室外排水系统、3、施工应满足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规定及相关主管部门验收要求,并配合通过排水及环评部门验收,能正常投入使用。完工后按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完成地下管线测量、检测等;包括但不限于排水管道、检查井及排水内部管网等检测内容并出具检测报告等,检测数据成果须满足合肥市排水办《分流制地区测绘及排水管道状况调查整改信息管理系统》入库要求)4.小区园路上的雨水管网(含水箅子)至就近接入雨水井、雨水篦子;5.园区道路及地上停车位标识划线等交通设施,室外园林范围内后五通施工完成后的成品保护及道路清洗(含验收、交付清洗)
1.塔楼散水沟、散水施工
2、室内排水系统、地库排水泵(含水泵、吸水管、出水管,出水管自水泵至接入的室外窨井)水。
3、回土至地库顶板以上120cm移交景观道排施工。
园林给排水系统
1.给水系统:从市政水表开始至用水表末端的室外景观用水;包括管沟、管道、阀门、水泵、水景喷头、取水阀、阀门井砌筑等的安装、试压、调试等;2.排水系统:雨污水主管网及附属构筑物(化粪池、雨水回收等)。将景观(路面、绿化、水景)排水接至小市政检查井(雨水井),自市政检查井(不含)以上的景观园林排水系统全部由景观园林实施完成;主体出来雨水沟或主体出来1.5m后雨、污排水管网施工,接入市政主干管网(包括管沟开挖、管道安装、排水井开挖砌筑以及建筑物周边雨水暗沟、盲沟等)3.市政代建部分负责修复接入接驳井的接驳点(市政代建部分需要单独水表);从园林水表阀门处接管,敷设管道,安装绿化龙头;4.园区(含市政给排水、电力、燃气、智能化井)园林降井、升井施工及井盖装饰;园区管道、水表、阀门、雨水篦子安装等;
1.从市政给水水表阀门后接管,提供园林用水接驳口;2.施工水电接口及场地的提供;
园林亮化工程
1.由控制箱至各景观照明灯具、动力设备的线管、穿线、灯具及设备安装、调试、成品保护
1.总包接入景观总配
 
 
备注
由于供水、供电、燃气和有线电视等市政配套工程的图纸在本工程主体结构施工期间才能最终确定,可能造成后期重新开洞封堵(包括前期预留孔洞的封堵)等的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另行支付。市政接驳点在本次招标图纸中不能全部明确,后期接驳点确定后接驳时涉及增加的管线、市政破复及顶管等所有施工内容及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另行支付。
2、展示中心施工界面
 
 
序号
工作内容
展示中心总包施工界面
展示中心软硬装施工界面(软硬装招标范围)
1
临水、临电、临路
1、 负责办理临时用水、用电接引、报装手续,需满足施工用水量和用电容量。施工道口开设,路面硬化满足施工及文明施工要求。
2、 负责临时用水、临时用电设施、设备的使用、维修维护、看管;
3、 负责给装饰单位提供水电接引点,并配合接引,承担对装饰单位的水电管线日常进行维护、管理等的费用。按照分包合同价7‰与分包人结算水电费。
/
2
土方工程
1、土方外运手续办理,甲方指定标高之下土方开挖、外运;
2、提供挖土标高、范围及现场指挥协调管理;
3、基础土方回填,及负责标高控制;
4、基坑开挖过程中雨水外排;
5、基础施工期间扬尘治理、短期裸露土方覆盖。
/
3
土建工程
1、屋面:按照设计要求,完成全部施工内容,并在管道、设备安装完成后收头。
2、外墙涂料:外墙部位的基层粉刷,防水、保温施工,保证各项质量指标要求达标,外墙预留孔洞完成;
3、外墙砖:外墙完成基层粉刷、保温、防水,个质量指标达标,预留孔完成封堵。
4、墙面、梁底、侧面:砂浆粉刷完成(如有吊顶,吊顶内不做粉刷或喷涂)
5、顶棚:结构完成,砼缺陷修补。平整度等各指标达到要求;
6、卫生间墙地面:施工完成至防水层;市
7、楼梯踏步:结构完成,砼缺陷修补。平整度等各指标达到要求。排水管道安装、洞口封堵,蓄水试验合格;
8、地面:结构完成,砼缺陷修补。平整度等各指标达到要求;
9、钢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含钢楼梯、夹层楼板浇筑、二次结构施工。
10、展示中心拆除、并清运建筑垃圾、恢复临时用地原貌。
1、屋面:无
2、外墙涂料:按设计要求完成涂饰面。
3、外墙砖:按设计要求完成装饰面层。
4、墙面、梁底、侧面:按设计要求完成装饰面;
5、顶棚:完成吊顶及非吊顶部分的找平、腻子批嵌及粉刷;
6、卫生间墙地面:按设计要求完成装饰面层,洁具、五金件、灯具、卫生间隔板安装。
7、楼梯踏步:按设计要求完成装饰面层。
8、地面:按设计要求完成装饰面层。
4
机电安装工程
1、合同范围内的所有机电管线施工安装调试验收工作及配合分包的相应的系统预留对接管理工作;
2、所有墙体水电开槽后的土建第一次修补、封堵工作;
3、设备房、屋顶水箱、屋顶支架等其他所有与消防相关的各类混凝土基础、砌体基础施工及抹灰、预埋件等金属工程相关辅助工作;
4、支架、管道等砼二次浇筑。
5、配合精装、景观等其他分包进行末端点位的选型、安装工作保证观感及使用效果。
1、完成灯具、插座,开关面版安装。
2、配合其他专业涉及合同工程量范围内的设备安装开孔修复工作
 
 
5
消防工程
1、消防系统安装完成后的土建封堵及修复;
2、消防设备(消防箱、消防水箱、消防泵等)基础施工;
3、设备房及其他所有与消防相关的各类混凝土、砌体基础施工及抹灰、金属工程等相关辅助工作;
4、按施工图预留消防栓洞口;
5、消防报警联动系统、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淋系统、消防正压送风系统及防排烟系统、防火卷帘、挡烟垂壁等;
6、消防管道安装后套管内洞口封堵(通风管道边除外);
7、钢结构防火涂料等。
8、末端设备选型安装需保证观感及使用效果,无条件配合点位的二次精装设计调整工作
1、配合验收所需的各项材料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6
幕墙工程
1、负责埋件施工、龙骨安装和面层石材、铝板施工及岩棉保温施工。
2、玻璃栏杆、玻璃幕墙、铝合金格栅栏杆、钢结构、玻璃雨棚、飘板等
3、避雷接地的连接。
4、负责幕墙与结构冲突时的凿除修复工作;
1、与总包幕墙分界面的装饰层外收口工作;
7
门窗工程
1、负责展示中心大门安装、窗安装及完成后的洞口封堵;
2、门窗与洞口间防水塞缝及洞口周边防水施工;
3、负责门窗安装后的粉刷修补工作;
4、负责埋设主体结构中窗体的预埋件(如有);
5、提供标高及控制线。
1、户内门、各功能房间门的安装;
2、户内门门窗与洞口间防水塞缝及洞口周边防水施工;
3、负责户内门窗安装后的粉刷修补工作;
4、窗帘采购及安装
第二部分:延期部分
1、原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时间为“2023年12月24日17:30”,现延期到“2024年2月13日17:30”;
2、原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为“2024年01月04日11:00”,现延期到“2024年2月23日11:00”;
3、原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1月04日11:00”,现延期到“2024年2月23日11:00”;
4、开标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3号开标室。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阜阳路17号
 联系人:王工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024年2月8日
 
 
累计办理时间:0天1小时8分40秒
原项目名称:合肥市轨道交通深圳路TOD项目一期施工总承包工程
原项目编号:2023BFFGZ02800
原公告日期:2023-12-15
合肥市轨道交通深圳路TOD项目一期施工总承包工程项目招标文件补疑6
2023BFFGZ02800
 
 
本项目延期,具体开标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阜阳路17号
 联系人:王工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024年1月22日
 
 
累计办理时间:0天2小时20分31秒
原项目名称:合肥市轨道交通深圳路TOD项目一期施工总承包工程
原项目编号:2023BFFGZ02800
原公告日期:2023-12-15
合肥市轨道交通深圳路TOD项目一期施工总承包工程项目招标文件补疑5
2023BFFGZ02800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答复部分
1、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的电子保函、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机构担保等形式的投标保证金中,若涉及的开标时间为延期前的开标时间或者延期后的开标时间是否均予以认可?
答:予以认可。
2、若我方为联合体投标,请问投标文件中除“联合体协议书”外,其余部分是否均编写牵头人单位名称及加盖牵头人单位相关电子章即可?
答:是的,除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内容规定需联合体各方签字和盖章的,招标文件其余部分规定盖章的仅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即可,招标文件其余部分规定签字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即可。
3、招标文件中企业实力要求,采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自2021年 1 月 1 日以来企业注册地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注册的行业协会(学会)公布的企业实力认定结果为准。请问我司获得由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评选的“2022 年度工程建设诚信典型企业”是否认可?请明确。
答:属于企业实力,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内容进行综合评价。
4、招标文件中企业实力要求,采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自2021年 1 月 1 日以来企业注册地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注册的行业协会(学会)公布的企业实力认定结果为准。请问我司获得由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颁发的2022年度完成产值100亿元以上工程建设企业是否认可?请明确。
答:属于企业实力,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内容进行综合评价。
5、招标文件中企业实力要求,采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自2021年 1 月 1 日以来企业注册地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注册的行业协会(学会)公布的企业实力认定结果为准。我司注册地为上海,请问我司获得由上海市企业联合会和上海市企业家协会联合颁发的2023年度上海市百强企业是否认可?请明确。
答:属于企业实力,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内容进行综合评价。
6、招标文件中企业实力要求,采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自2021年 1 月 1 日以来企业注册地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注册的行业协会(学会)公布的企业实力认定结果为准。我司注册地为上海,请问我司获得由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颁发的关于2022年度建筑业稳增长信用激励企业,是否认可?请明确。
答:属于企业实力,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内容进行综合评价。
7、我单位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企业资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原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我单位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已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关于核准2023年度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核准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的单位名单”里公告,但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至今未颁发企业资质证书扫描件,问我单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城乡建设部官网发布的《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核准2023年度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的公告》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质要求?
答:符合。
8、由于目前正处于特级资质延期换证期间,大部分特级资质企业均存在延期申请已受理但未领取新证的状态,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今第2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相关规定,“资质许可机关应当在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做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逾期未做出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请问特级资质证书于2023年12月31日到期的是否可以附资质证书复印件和建设工程企业审批事项受理单(通知书)并提供相关承诺作为证明材料?
答:可以。
9、西藏路的设备出入口能否作为施工车辆的进出口?
答:否。
10、本项目交易中心电子保函在项目原开标时间前已办理,若涉及的开标时间为延期前的开标时间是否予以认可?
答:予以认可。
11、此前《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等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1日前届满的,需申请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由于办理资质延期需要一定时间,本项目于2024年1月24日开标恰在资质延续办理期,请问:对于已上报资质延续相关材料并已通过核准,但纸质资质证书尚未收到的,在投标文件中附原资质证书扫描件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核准2023年度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的公告查询截图和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资质证书有效期查询截图,是否视为有效资质?
答:视为有效资质。
12、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自 2018 年 12 月 1 日以来(以获奖文件时间或官网发布的获奖文件时间为准),承建的房屋建筑工程获得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请问中国建筑业协会颁发的房屋建筑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是否予以认可?
答:属于企业实力,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内容进行综合评价。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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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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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15日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45分42秒
原项目名称:合肥市轨道交通深圳路TOD项目一期施工总承包工程
原项目编号:2023BFFGZ02800
原公告日期:2023-12-15
合肥市轨道交通深圳路TOD项目一期施工总承包工程项目招标文件补疑4
2023BFFGZ02800
 
 
第一部分:招标文件补充部分
1.本项目的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已于2024年1月10日重新发放,12月15日版本作废,请投标人注意下载查看。
2.本项目招标图纸于2024 年1月10日补充发放,与原设计图纸不一致的,以1月10日发放的为准,请投标人注意下载查看。
3.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10.15“发包人补充的其他内容”第29条修改为“本项目前期已报装一台容量为 400KVA的变压器,中标人应充分考虑展示中心、大区主体办公区及生活区的用电负荷,自行采取临时电扩容报装或增加变压器等措施,以满足展示中心用电及大区施工用电; 此外,中标人需负责已安装变压器及后续自行报装变压器的使用、维护、拆改、迁移(含施工期间的迁移) 等工作,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投标单位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清单中不单独列项,中标后不予调整。竣工备案完成后,为满足展示中心用电的变压器及其供电系统无偿移交给建设单位。(重点提示:展示中心用电总负荷约为786KW,招标图纸中提供的临时基建变至展示中心室外配电总箱距离仅供参考)。”
4.招标文件第七章 1.2.4 智能化部分 修改为“室内外整个系统全部计入。包括但不限于智慧社区集成系统(含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楼宇对讲系统及户内报警系统(含一卡通4张/户)、门禁及人行出入口管理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周界防越报警系统、电子巡更系统、信息发布系统、背景音乐系统、电梯对讲系统、一氧化碳监测及通风联动系统、智能化专网系统、机房工程、综合管网工程等)、智慧平安小区系统的管、线、盒、设备、桥架预留预埋、楼层箱安装、终端多媒体箱、摄像头(摄像头及立杆安装位置需景观专业确认)、音响(安装位置需景观专业确认)、可视对讲等设备的采购安装等所有智能化系统均计入招标范围,具体实施标准详见设计文件。”
5.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10.15“发包人补充的其他内容”第16条“本项目住宅标准层须使用铝模及竖向支撑系统,铝模深化设计调整涉及的工程量和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范围内,中标后不予调整。”替换为“合肥市轨道交通深圳路TOD项目全期围挡和土地需中标人拆改、维管,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范围内,中标后不予调整。”。
6.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10.15“发包人补充的其他内容”增加第32条“展示中心电梯的采购、安装、装修均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具体参数见附件《深圳路展示中心电梯技术要求》”。
7.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1.3.2“计划工期”中的“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月12日(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通知为准)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区段/节点工期:(1)2024年3月22日,项目首开楼栋须完成正负零结构,其它楼栋须在2024年5月30日前完成正负零结构。2024年3月12日展示中心须完成结构封顶,4月12日移交精装和景观单位施工。(2)2026年7月12日前,项目整体须完成竣工备案。”,改为:“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2月1日(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通知为准)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区段/节点工期:(1)2024年3月31日,项目首开楼栋须完成正负零结构。2024年3月31日,展示中心须完成结构封顶,4月12日移交精装和景观单位施工。(2)2026年7月31日前,项目整体须完成竣工备案。”。
8.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10.15“发包人补充的其他内容”增加第33条“本工程首开区2栋楼工期紧、节点要求高,投标人在投标前应考虑开展机械设备(如桩机、挖机等)、材料供应商(如商品混凝土拌合站等)及劳务人员的选定组织工作,确保开工后具备立即进场施工的条件,并充分考虑节假日期间的施工投入,以满足合同节点要求。所有相关费用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自行考虑,中标后不予调整。”。
9.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10.15“发包人补充的其他内容”增加第34条“本工程红线外景观展示区范围内的涉及土方清表开挖场平直至移交景观单位施工前的工作由投标人负责实施。投标人需自行踏勘现场,所有相关费用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自行考虑,中标后不予调整。”。
10.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12.4替换为下列内容:
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
12.4.1施工费用支付方式:(根据项目填写)。  
付款时间节点一览表
 
 
 
 
序号
付款节点
完成时间
付款比例
付款条件
备注说明

展示中心主体结构
 
 
 
 
 
 
1
展示中心主体结构完成并具备移交精装条件
 
 
3.700%
 
 

主体结构期间施工节点
 
 
 
 
 
 
1
基坑支护完成计价一次
 
 
3.400%
 
 
2
所有地下车库结构封顶50%
 
 
7.100%
 
 
3
所有地下车库结构封顶
 
 
7.100%
 
 
4
每栋楼住宅(含单体地下部分)达到预售节点(正负零结构施工完成)后计价一次
 
 
5.600%
其中每栋支付比列为0.400%
5
所有单体周围、地下车库防水及保护层、周边回填土方施工完成计价一次
 
 
2.200%
验收合格
6
每栋楼主体结构按每完成5层(包含机电预留预埋)计价一次
 
 
8.400%
其中每栋支付比列为0.600%
7
每栋楼或所有单体主体结构封顶完成计价一次
 
 
9.800%
其中每栋支付比列为0.700%
 
 
 
 
 
 
 
 
 
 
 
 
 
 
 
 
 
 
 
 

二次结构期间及其他
施工节点
 
 
 
 
 
 
1
每栋楼墙体砌筑、二次结构施工、机电管线,每5层验收合格完成一个施工段,验收合格计价一次。
 
 
5.600%
建设单位或主管部门验收;其中每栋支付比列为0.400%
2
每栋楼屋面防水、保温及保护层施工完成计价一次
 
 
4.200%
验收合格;其中每栋支付比列为0.300%
3
每栋楼内墙抹灰、楼地面全部施工完成计价一次
 
 
7.000%
验收合格;其中每栋支付比列为0.500%
4
每栋楼门窗框、扇全部施工完成计价一次
 
 
7.000%
验收合格;其中每栋支付比列为0.500%
5
每栋楼外墙饰面:全部施工完成计价一次
 
 
7.000%
其中每栋支付比列为0.500%
6
每栋楼室内进户门及防火门安装完成计价一次
 
 
2.800%
其中每栋支付比列为0.200%
7
地库二次结构完成
 
 
2.800%
 
 

验收备案节点款
 
 
 
 
 
 
1
所有单体竣工验收合格且项目工程档案验收合格,并取得合肥市质量安全监督站监督意见
 
付至合同价款的85%
 
2
项目竣工备案完成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并完成竣工结算审计
 
付至结算审计价款的97%
提供合肥市质量安全监督站监督意见、结算审计报告书及按结算审计定案金额开具足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二部分:延期部分
1、原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时间为“2023年12月24日17:30”,现延期到“2024年01月14日17:30”;
2、原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为“2024年01月04日11:00”,现延期到“2024年01月24日11:00”;
3、原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1月04日11:00”,现延期到“2024年01月24日11:00”;
4、开标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4号开标室。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阜阳路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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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10日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25分16秒
原项目名称:合肥市轨道交通深圳路TOD项目一期施工总承包工程
原项目编号:2023BFFGZ02800
原公告日期:2023-12-15
合肥市轨道交通深圳路TOD项目一期施工总承包工程项目招标文件补疑3
2023BFFGZ02800
 
 
本项目延期,具体开标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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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2日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34分49秒
原项目名称:合肥市轨道交通深圳路TOD项目一期施工总承包工程
原项目编号:2023BFFGZ02800
原公告日期:2023-12-15
本项目有补充答疑,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4分33秒
原项目名称:合肥市轨道交通深圳路TOD项目一期施工总承包工程
原项目编号:2023BFFGZ02800
原公告日期:2023-12-15
合肥市轨道交通深圳路TOD项目一期施工总承包工程项目招标文件补疑1
2023BFFGZ02800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答复部分
1、请明确招标文件中要求首开楼栋具体为哪几栋楼?
答:2#、9#楼。
2、招标文件中要求施组不超过50页,请明确是否包括封面、目录及附图附表。
答:不包括。
3、传标软件中施工组织部分显示上传节点为:形式评审标准、资格评审标准、响应性评审标准。请明确施组文件需上传至哪个节点。
答: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在投标文件中体现即可,“施工组织设计”正文内容含有“形式评审标准、资格评审标准、响应性评审标准”节点,三个节点可不编写相关内容,投标人自行考虑。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阜阳路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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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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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21日
 
 
累计办理时间:0天1小时13分1秒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合肥市轨道交通深圳路TOD项目一期施工总承包工程
招标项目编号:2023BFFGZ02800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12月15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4年03月07日
合肥市轨道交通深圳路TOD项目一期施工总承包工程项目定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定标候选人名称:中建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和合肥钢铁集团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蔚蓝海岸社区中心路3331号中建科工大厦38层3801
投标报价:人民币 肆亿零壹佰伍拾伍万肆仟伍佰捌拾捌元捌角柒分(401554588.87 元)
质量:合格
工期:912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定标候选人名称: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和安徽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郑州市经开第十五大街267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 肆亿零壹佰伍拾伍万肆仟伍佰捌拾捌元捌角捌分(401554588.88 元)
质量:合格
工期:912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定标候选人名称: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和安徽新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雁塔北路1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 肆亿零壹佰伍拾伍万肆仟陆佰零玖元伍角柒分(登录即可免费查看.57 元)
质量:合格
工期:912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定标候选人名称:中安华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化学工程第三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潜山北路16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 肆亿零壹佰伍拾伍万肆仟伍佰捌拾玖元捌角陆分(401554589.86 元)
质量:合格
工期:912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定标候选人名称:中铁十二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西矿街130-1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 肆亿零壹佰伍拾伍万肆仟伍佰捌拾捌元玖角玖分(401554588.99 元)
质量:合格
工期:912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招标(采购)人名称: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合肥市阜阳路17号
联系人: 王工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项目负责人:徐林  联系电话:0551-66223921,66223831
公示期:2024年03月08日至2024年03月11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78室,联系人: 朱工 ,联系电话: 0551-66223642。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功能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处提出投诉,联系人:袁工,联系电话:0551-66223530;联系人:胡工,联系电话:0551-66223546【项目地点在合肥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08日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12分1秒
轨道交通深圳路停车场TOD项目合肥市轨道交通深圳路TOD项目一期施工总承包工程中标结果公示(评定分离)
    
       合肥市轨道交通深圳路TOD项目一期施工总承包工程(项目编号:2023BFFGZ02800)定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人已经确定。现将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中标(成交)单位名称: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和安徽新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
       中标金额:人民币肆亿零壹佰伍拾伍万肆仟陆佰零玖元伍角柒分(登录即可免费查看.57元)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吴义应,章海河,刘继军,李方胜,李勇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19日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26分44秒
证书编号为:合交易证2023BFFGZ02800001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合肥市轨道交通深圳路TOD项目一期施工总承包工程项目招标人(代理机构)委托对该项目进场交易活动进行见证。兹证:
进场交易环节
项目登记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
开标
评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公示
发出单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盖 章)
日期:2024年03月19日
合肥轨道TOD深圳路项目一期施工总承包
招标计划
一、项目名称:合肥轨道TOD深圳路项目一期施工总承包
二、项目法人(或招标人):合肥深玺轨道置业有限公司
三、项目批准文件名称:肥西县发改委项目备案表
四、合同估算价:65000万元
五、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六、主要招标内容:本次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石方、基坑支护、各单体及配套设施、外墙工程、综合管线、安装工程(含人防、暖通等)、消防、小区配套工程等内容。 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招标补疑及其他相关资料。
七、计划招标时间:2023年8月
八、联系人:蔡工联系电话:62662790
备注:以上内容为投标人提前了解项目提供参考,具体项目信息以项目实际招标文件为准。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29分4秒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26分49秒
累计办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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